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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宿舍;夜,我    文 / 喧闹中的寂静

 (4)
     宿舍的夜晚。煲哥还是一如既往地和她的老公在煲电话粥,好像要把认识以前的时间统统给补回来似的。而且味儿挺足的。“老公,你的‘小姑姑’今天有没有不听话?”“真的,我也很想念你啊。”“我爱你,爱到要死了。”“你很坏啊,不过,我喜欢。”哎!哎!哎!真的是一点也不顾我一个失恋者的感受啊!
    而唐敏正在和她的目标们发短信。她说今天在饭堂认识的那个金发帅哥一定会很想念她,所以她要做做好心,发个短信给他,免得他睡不着,也好让他发个好梦。对,一定会发梦,但是个噩梦!!
    唉,是的,只有我闲着。手机也闲着。再贵漂亮再新款的手机也是没用的,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沉默冷冰的报时器,或者是一个隐隐作痛的等待。望着静止的它,有一种忧伤,有一种期盼,更多的是失望。我想电信公司一定很感谢我和晴杰这种用户,办理了情侣卡的业务,不但没有使用,还一直在交月租。在前几年里,很多人会说,多几对像你们这样的情侣办理情侣卡的业务,电信公司一定会倒闭啊。可现在,我想电信公司不知道多庆幸有我们。唉~。
  
    其实我们都可以将这个业务删除的,但很奇怪,我没有,他也没有。这代表着什么呢?我不知道,我怕我胡思乱想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困扰。
  
    看看手机,冷漠地显示着黑色的阿拉伯数字,才十点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宿舍的夜晚变得长了。闲着的夜里,我很容易迷失自我,实际上是发呆。
    
    我和晴杰是高中同学,虽然同班,但我们是在高二才认识对方的,有点怪吧。但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很正常的,就算读完三年,也不能认识所有的同班同学。
    当我跟我现在的朋友说,我以前是一个不多说话的女孩,很文静,不会参加集体活动。其实我是不懂得怎样与人相处的,所以一直都很孤独。我常常会一个人在看书,因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掩饰。我很害怕走在人堆中,害怕在一群人当中只能自己对自己说话。当大家一哄而上的时候,只有我自己留在原地,而无人理会。我受不了那种冷落。但幸好的是我对自己可以有足够的残忍。如果怕黑暗提早来临,就一直让自己处于黑暗,没有明晨曙光,也就没有傍晚夕暮。所以我觉得我有点自闭而且有点偏激。因为我也是一个很骄傲,很爱面子的女孩,不会无端地去找人倾诉,也不会让别人知道我的脆弱。
    这些是隐藏在我心里多年的阴暗,见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才鼓起我最大的勇气,将这些我从来不对人诉说的话讲给她们听。谁知,一个说:“卓玲,你当初为什么要参加学生会?应该去话剧社嘛。看你出口成篇的大话谎言,说起来,脸不红气不喘的。但就难为我们这些做观众的。你要知道,不认识你的,还可以给你这个装模作样的骗骗,但我们是认识你的人啊,你文静?你孤独?你脆弱?那傻敏就真的是美女啦!当我们是傻瓜。”
    另一个,“对,我真的是美女。神啊,我知道,我美丽得罪过,我愿意受罪,但你不应该伤害我最好的朋友卓玲啊,她更本就没有达到美丽得要受罪得程度!但,为什么,你看,她竟然疯了,说自己文静!孤独!还大胆的说自己脆弱!恶心死了!”
    唉,我唯有,还是那一句:“无奈!”但的确,现在的我比起以前真的改变了很多很多了。算了吧。
    回忆渐渐退格,慢慢地回到黑白影片放映的年代。  
    镜头里全是父母忙碌的身影,然后便是一屋静止的家具,阳光从窗边一直延伸到大半个地板,还有,沉浸在同样橘红的余晖的静悄的幼儿园。
    幼儿园里最后走的一个小孩总是我。在其他小孩子开心地和妈妈爸爸回家的时候,我就开始盼望,一直等到最后的一位小朋友的家长来接他的时候,我还在等。我已经忘记,忘记了很多平淡的影响,甚至记不起幼儿园里的所有布置,但就是深刻地记得在那小朋友离开时,在那渐变黒的校门前,回望我的那一眼。记忆中,只有墨绿色的背景,凸现分明的就是那双天真不懂隐藏感情的黑色眼珠。当时,我还不能搞清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愫在那黑色的圆球里,但就是害怕,继而讨厌,非常讨厌。长大点后才明白,那是同情,那时可怜。我非常的不喜欢,我不喜欢当可怜虫。因为我的爸爸妈妈不是不唉我,他们只是忙。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或可怜。我依旧是幸福的。之后就与那些幸福的孩子保持一定的距离。我要告诉他们,这是我愿意的,而不是我被迫的。
     从小就是这样的自尊自傲,但那盲目强烈的自尊是在那强烈的自卑感下衍生出来的护盾。其实我也很想爸妈早点来接我,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其实我不想突出或另类,只想要平凡的小幸福。但一切就是这样的半点不由人,是自己年幼中下的种子结的果。一直都是这样。努力读书,努力当好我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成了我独自一人看书写字,逃避喧哗的玩乐声唯一合情合理还令人羡慕的完美的借口。爸妈也会因为我的这些逃避性的行为称赞我几句,也成为在亲戚朋友面前最值得炫耀的东西之一。想想,真的有点可悲。但爸妈口口声声说,有这样出色能干的一个女儿,真值得骄傲。于是我又觉得一切应该是这样的。是值得的。
     我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温习,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走完初中,一个人上了高中,一贯地冷漠,一再地告诉自己三年很快就会过去。
    高二的时候,我经常在教室午休。不知道是谁把一种叫拖拉机的玩意带到班上来。他们手上拿着好多牌,出牌时的叫法也很怪,什么主啊,副啊,什么几拖啊。而且他们出错牌的时候总会伴随一些狼叫,嚎叫的还有什么OH,YES!HO,NO!。我觉得他们很吵。
    但我的好奇心被他们吵醒了,玩一局牌需要制造那么多声响吗?真的有那么的开心吗?于是便有意无意地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看他们玩,看看拖拉机究竟是怎样的一回事。正在我看得思绪打结时,突然,沈明对我说:“卓玲,过来这边坐吧,站在那里看很辛苦的。”我非常地不好意思,像个被大人发现偷糖果吃的小孩般。
    “我不懂的,我只是随便看看。”
    “没所谓,不懂我教你嘛。”于是,我就这样闯进了他们的世界里面,而当时晴杰就是他的对家。
  
    他们一邦人很搞笑,整天笑得天花乱坠的,纯真得像个小孩,从来都不去想天多高地多厚,也没有多伟大的打算,开心地过一日算一日,将高考的压力,将社会的竞争完全遗忘在笑声中。我不知道怎样形容我对他们的感觉,也许是羡慕吧。晴杰说我是个“未老先衰,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但我却说“我伟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们对我都很好,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热切的表现,但偶尔一两句的礼貌性的招呼或在沉闷的学习生活中斗斗嘴,可以将我沉默无聊的时间减少。特别是晴杰,他虽然不太帅,但我总觉得他很光亮,宽大干净的衣裤,招牌式的阳光笑容。
    后来,发觉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甚至是好朋友,与我是完全相反的一个世界。内心被我压抑的热暖在蠢蠢欲动。我承认我有点羡慕他了。偶尔坐在座位上,会听见他和他的那一班哥儿们在开玩笑。他还很幽默,可以经常令人发笑。
    后来,我们也经常一起玩拖拉机,很多时候我都会是他的对家,合作无间。我们还经常一同外出吃饭,因为我从不打饭,也没有饭盒,但我知道,晴杰是有的。
  
    在一起呆久了,感觉上有点变化,觉得自己有了温度。我没有抗拒这种改变反而让我觉得,我喜欢上他了。这可能是日久生情的见证吧。我并不知道他的想法。做事干脆的我最恨就是模糊不清!虽说有种朦胧的美,可惜我并不向往,而且说实在的,还有点讨厌!没错,于是我向他表白了,是的,是我主动的。那时抱着那种大不了一死的心态就去告白了。现在想想,多没矜持啊!但是为自己的爱啊,该争取就争取,最起码我有轰烈地死过,比那些在不明不白中就死亡的爱情好多了。
  
    虽然话虽如此,但不要将我的告白想到有多惊天动地,我只是淡淡地问他:“如果我们还是像现在的经常一起,你会爱上我吗?”他望着我不语,然后我加句“我是很认真的。”我强调认真。他仍是不语,过了一会儿才从口中缓缓地吐出“让我考虑一晚。”
    我真的被他气死!!本大美人倒追他啊,还不知感恩,还要说见鬼考虑!气愤之余我其实还是很担心,如果被拒绝了怎办?多丢人啊。问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才来反思?迟不迟啊?!那天的晚自习特别的安静,空气也像凝结了。我和他再也没说上一句话。
  
    第二天,晴杰对我说:“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是你的。我用了一晚时间才从醒过来。”气死啦!什么意思啊?我真想骂他笨蛋!大笨蛋!
    但我还是低声下气地问:“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不明白啊?”他还反问我。明白就不用问拉,笨蛋!“我也不好意思说啊。”听了之后,我当时真想撞墙死了它算了!什么不好意思说!我是女生还敢告白啊!我望着他不语。
    过了很一会儿他才缓缓地说:“就是,我想我也是喜欢你的。”于是我们就一起了。
     不浪漫,但我想起会笑。现在多了也许多了隐约的一丝痛。但无论如何我不后悔。要是没有他,也许我现在还是那个不多说话,还是冷眼地看着那些三五成群,在到那里都是一起的活动人。我更不会站在篮球场边看着别人在球场上挥洒青春的汗水,更没有和同伴一起呐喊助威的快乐。他让我开朗很多,也让我变得让人接受,让我对我那两个超级损友说我很静,不多话,孤独,自闭时觉得我在表演,开玩笑。无论如何,我很感激他也爱他。

     空气中突然响起《闷》轻快的曲调,是朋友群组的铃声。荧屏上显示着“展翔”。“喂,有什么事吗?”
     “没有,有,是这样的,我们宿舍的人现在去吃夜宵,你们有空吗?要不一起?”我看看我宿舍的状况,慰夫的慰夫,钓凯子的钓凯子,哎~。“我想他们没空。”
    “那你呢?”
    “我啊,我也没空,不好意思啊。”
    沉默了一会儿。“那好吧,下次吧。再见”
   
    挂机后,唐敏瞪着那对大眼睛问:“谁啊?那个不怕死的敢找你啊?”
    “什么样的话?是展翔。”
    “真佩服啊,从大一追到大四,还不怕累,我最佩服的就是他的鼻子。”  
    “关他的鼻子什么事?”
    “碰了这么多次壁还不知疼也不塌下去。”唉,我给了一个白眼她,无聊。
  
    想起大一的时候,四夜住校生活,可以有三夜都是在外玩到两三点回来,楼下看门的阿姨早就认得我们了,所以我们比起其他同学可是快了很多跟楼下的阿姨搞好公关了,哈哈,方便进出。晴杰特别的放心我,说放我也不会飞走,没人会受得了我,全世界不怕死的就只有他一个。
    我那时候啊,正值那个花枝招展的季节,觉得这样的追逐还满有意思。我可是很负责任地告诉他们我有男朋友的,但他们一个比一个自信,说不介意,还未结婚谁都有机会,即使结了婚还可以离婚啊。无知自信的大学生再加上现代的不需要对别人负责只需对自己忠实的爱情观念,使他们越战越勇,看他们我就像是看话剧。我知道我一定不会爱上他们任何一个的,我也不太排斥他们的邀约,因为我的心情就像背夫偷汉——刺激!我喜欢啊。不过现在倒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受男生的邀约和追求时,却没有这份心情。
    人真的很奇怪,或许只是我很奇怪。
  (5)
                                                      
     “起床啦,起床,快起床啊!”煲哥一早就在鬼叫。
       
     我知道我要起床了,我的意识是绝对的清醒的,但就是不知道为何,我的手脚就是不听使唤。在此半梦半醒的状态之下,魔鬼与天使又在进行一场混战。魔鬼:“睡吧,宝贝,外面多冷啊。”我:“对,对啊,这里多暖和啊。”天使:“快起来吧,你是好学生,不能让老师对你失望啊,不能迟到的。”我:“也对,我要起床啊。”魔鬼:“在睡多一会儿吧,没关系,还早。”我:“那就让我再睡一会儿吧。而且主角通常在最后出场的。”天使还来不及发言。但无论是天使也好,恶魔也好,最终胜利的只会是一个人面兽心雌雄同体的恶霸——煲哥。
    在摄氏6度的低温下,竟然可以毫不留情地将我温暖的被子掀开!是人不是人?没有办法,在寒冷的迫使下,唯有起床。看着我那落魄潦倒的模样,她就站在一旁戚戚地奸笑。猥琐是我对她联想到的唯一形容词!我偷偷地使劲地瞪了她一眼。
    在此,我非常地佩服唐敏,在假日时,她可以睡上14小时,但只要是外出,这里的外出是仅指单纯地走出这宿舍的门口。不管天有多冷,她都可以坚持比上课时间提早一个小时起床,把自己扮得漂漂亮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她的时间还是不够用,迟到的本子上永远都会有她的大名。
    而刚才那只人面兽心,雌雄同体的恶霸,她是最早起床的。这里说起来是有段故事的。
    话说,在上星期的上星期或者是再前一点的时间,嗯,确实来说,就是不知道在什么时间,她在图书馆美其名是温习,实际就是在看杂志,而且是那种一定要有很性感且男人味重的男模或穿得很少的女模的时装杂志时。也不知道她在那里看见了一段话,上面说:成功人士都会比别人早起一或半个小时的。于是她回到宿舍,就在那里喊着要做成功人士,天天比我们早起。早起是早起了,但,唉,你看她,上课就在那里打盹,早起半个小时,要睡上3,4节时间的课,得不偿失啊。我还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原文要突出的是成功人士比别人早起,是为了早安排好今天的行程,高效率地办事,而不是在那里扰人清梦,大呼小叫的。而且更不会像她,为了早起,提早两个小时睡觉!
    唉,幸好我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见她做得那么开心,那么起劲,我也就算了,没有告诉她残酷的真相。我不要做破坏别人美梦的人,那像她。看,她又睡着了,想想在学期末时她的慌慌张张,左抄右抄的样子,我就想笑。我真的是很有良心的啊! 
 
 
    课间和展翔对上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算了,还是这样好,说多了反而有芥蒂。我不讨厌他,但也没有什么感觉。不像晴杰,会让我有种不规则的心跳。我只能辜负了他对我这么久的爱。
     
    在差不多放学的时候,唐敏突然对我说:“我约了苇康他们一同吃饭,他们上三节课,我叫他们帮我们买好饭了。”
    “谁是苇康?”
    “就是昨天在饭堂认识的那个啊。”
    “哦~”
    一阵熟悉的铃声响起,真是叫人兴奋,放学了。

    一顿饭下来,没有什么意见可以发表,只能说做配角的真苦!幸好有煲哥陪。
    原来他们是大二的师弟,比我们小,我本来就对男人没兴趣更何况是比我小的男人!!我才不要当妈妈或姐姐呢。但,爱情是无分年龄,体重,空间,距离的,现在就连性别也不分了,在美国已经有了第一对合法的同性夫妇,也许写夫夫比较合适。
    不过还好,这顿饭有一个亮点。其中有一个不怕死的师弟竟然挑煲哥说话。我本人是非常地相信他绝对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的,只是说:“师姐,可以留个电话号码吗?好让大家以后联系。”
    煲哥却说:“不要以为可以引诱我啊,你还不够大。”   
    那唯恐世间不乱的唐敏还特意加问:“哪里?那里不够大?”顿时,那个小男生的表情僵住了。
    “没有,我没有说那里,我只是说年龄而已,死唐敏,你别在那里误导!”这也许就叫做越描约黑吧,刚好突出重点了。除了煲哥和那个“不够大”的师弟以外,其他人都开心地笑了。我想那个师弟还要受上他的那班损友的嘲笑好一阵子。
    当天煲哥宣布她不会和那班“不够大”的人吃饭了。正中我意,我也马上随便脱离了那种饭会。唐敏没得反抗。

    自高二起,我就已经很少和晴杰以外的男子吃饭。记得刚刚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的那个中午,谁也不好意思主动叫谁去吃饭。一贯沉寂的我当然是不会主动的啦,但想不到那经常谈笑风生,其实是口沫横飞的晴杰也害羞起来。待人都走光以后,他才走过来低声地对我说:“不如我们去吃饭了?”我点点头。
    我走在他的后面,他就停下来等我,与我并行。我的步子迈得小,他就走慢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也没有牵手,真实纯情得可以,但我可以感受到他足够的体贴。
    第三天的时候,他突然对着低头走路的我说:“为什么现在就不和我说话,是后悔了吗?”  
    “什么?没有。我那有!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我……”  
    “我?我什么呀?说吧。”
    我看着晴杰询问的眼神,不好意思地底下头,小声地说:“我,我害羞嘛!”
    说完之后,晴杰马上开怀大笑,“害羞?你害羞!我还真不知道你会害羞。”我连耳朵都红了,他还在那里笑。于是我举手打他。“幸好我身手敏捷,身材矫健,哈哈,嘿,我闪!”一边跑还在一边的叫嚣,“笨手笨脚的猪!”心想:让我捉到你,你就死,看我怎么宰了你。
    突然他一个转身,单手拦腰抱住了我,“小心!”避过了迎面而来的一辆自行车。  
    “小心点,这里是马路!”那个民工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不过留在我记忆里,除了蓝天白云,更深刻的是他身上的气味。我第一次如此的靠近他,他好香啊。
                                    
    电话响了,《耿耿于怀》的铃声。我一震。是属于他的铃声。
    拿起电话还在犹豫,明明是盼望已久的来电,但我的心中突然有种惘然。我深呼吸了一口,以极平静的声音淡淡地应了一声:“喂。”
    “最近好吗?开学来做过什么?”开心愉快的声调。
    “没有,我什么都没做,还是和平常的一样上学放学。”
    “哦,没事就好,最近很冷,小心感冒啊。哦,等等”我听见电话那端有个女声叫他。
    “你要去那里?”
    “他们说开学一周要出去玩玩,做个纪念。”
    什么烂借口,开学一周都要出去玩玩,做个纪念?他们那帮纨绔子弟真的是吃饱撑着!电话的那头又在催他了。如果怒意是可以杀人的话,那边的人一早就死了!
    “你这么忙就不要打电话给我了,分开那么久还是一样,连该给我的时间也拿去玩,你根本就是不重视我!”说完随即狠狠地挂机。
    手机又回到报时的功能了。我望着沉没的它,很难受,压抑得我几乎难以呼吸。傻傻望了很久,在期盼吗?在期盼他再打过来对我说,其实他很重视我,那怕只是一句对不起。次次都是这样,我为何每次都对他发火,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我已经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口中的老婆仔了。我还没有清醒吗?!
    在睡前,我收到了他的短信,“刚才真的很对不起啊。”
    看了,心里有点安慰,但还是难过,真的是他错了吗?这是出于他的礼貌还是……算了,不多想了。
    漆黑的夜空一如深渊般的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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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05 发表 | 本章责编:temp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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