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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随着我们生命起伏,一起唱的主题歌。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突然想起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周华健《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边走边唱》最初是在一个叫作“IQ地带”的网络论坛里进行连载的,后来因为该网站服务器租赁到期,居然意外地关闭了,连载之事,便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幸还是有很多人关注,有身边的同学死党,也有远方素未谋面的网友,在创作的艰难时期,全靠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才不至于半途而废。 后来在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把连载放进了我的网络工作室中,同月,连载在中文原创网站“红袖添香”上发表。 还是要再次感谢朋友们的支持,没有你们,就没有这13万字的《边走边唱》。 写着写着又开始俗了。 也许是经常看各种各样的颁奖晚会的缘故,那些影星歌星们拿着奖杯,开口闭口都是感谢这个的支持,感谢那个的帮助。不知不觉地,这种习气我也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但是关键问题在于做什么都要有资本,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腕”,就是谦虚也能谦虚得声音洪亮底气十足。我想谦虚,还没人肯理我呢! 那就干脆不谦虚了吧。 于是在小说的创作伊始,我便写了一篇狂妄得一塌糊涂的文章,并拟作《边走边唱》的序贴到了论坛上。 起先的几篇回帖都是论坛上的几个铁哥们发的,问题倒还不大,语气中,还微微带有些赏识的成分。后来就被能顶半边天的伟大的女同胞们看到了,回帖的口吻也不再是那么温柔了。再后来,就遭到了来自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四面八方狂风暴雨般的批斗。 如果是在现实当中,我想我所收到的西红柿大约能抵得过吐鲁番盆地三年的收成,要是换作板砖,即使不能修砌长城,也足够建造几幢布达拉宫。 上网时,我看到对我那篇文章最多的一句评语是——“药王,我想扁你!” 连周围的同学都说我太自恋,以致于写出来的文章都是那么臭屁。甚至有人说,她敢打赌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忍受小说中出现这样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主角。 众口铄金,再说我本身也不是什么金。我渐渐感觉他们的评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在连载完成后,我再次回转头来重新写了这一篇序,而把原来的那篇序文当作了小说的引子。 敝帚自珍。原先的那篇文章虽然狂了些,至少也原汁原味地反映了我的思想与性格,就算有许多人不喜欢,但也不能为此而剥夺了它存在的权利。更何况,我还是有理由相信,那篇文章的狂妄程度并不足以令每一个读者反胃。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一篇序。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句话是魏征说的。 我要是早生几百年,也能有幸去当回皇帝的话,那一定是个明君。 又狂起来了。习惯使然,海涵海涵。 不过同时我也找到了我不可能去当皇帝的理由,也算是在狂妄中有了一丝丝反省——我要是当了皇帝,也许中国现在仍将处于封建社会。 加上这句话所招来的板砖,估计就可以再多修一条长城了。 序无疑是最最难写的东西,反正我现在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还没写到一半,我就已经反复阅读修改了十几遍,直到看不出有太多狂妄的影子,才能够心安理得的往下面写。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可不希望再招来诸如“欠扁”之类的批判性评语。 毕竟谦虚总是好的,就算是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谦虚,也比骄傲来得讨人喜欢。 上个礼拜,我有幸去旁听了一场由“新东方”主办的英语讲座。 一个语速超快、长得酷似罗大佑的中年男子在讲台上对比中英文写作的不同之处。他像念绕口令似的现场引用了古龙先生的名著《天涯明月刀》楔子中开头的一段: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那?”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仿佛是空的!” 然后他说:“汉语是感性的,词与词之间、句子与句子之间并不一定要有必然的联系,但读者也一样能够看懂。比如天涯、明月和刀之间就毫无联系可言,而它们与忧郁、寂寞就离得更远了。就算它们之间确实是有关系的,但是作者也没有交代,所以我们也无从得知。而英语是理性的,就像理科的学习,很讲究逻辑与联系……” 其实前面的那么多话都是铺垫,后面说到英语的才是他讲座的重点。但是我偏偏将重点尽数遗忘,却记下了他那段对于中文的见解。 因为对我而言,我有种找到知己的幸福感觉。 我的文章就常常是这样,前后两句话毫不搭边,有时候自己读着都会觉得别扭。而且往往是写了很久,都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包括现在都是这样。 小说中每一次写到女主角之间的更替总看得出些许跳跃的痕迹。换句话说,这会让人觉得作者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 忍不住要为作者辩护几句了,所谓人不为己……呵呵,别紧张,也只是说说而已。 不难想象,当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离开我的时候,无论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外界的,或是内部的,对于我来说,都不可能会感到好过。 可是我却觉得,回忆是一种单纯美好的享受,不应该过多地纠结于那些令人伤心落泪的往事上。于是,我便有意地淡化那些哀戚的情节,乃至于潇潇洒洒地一笔带过。 人拥有一项很高超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就是遗忘。 记住快乐的,忘记悲伤的。笑,总是比哭要好吧。 把这篇东西称之为序,相信很多人都会感觉郁闷。里面除了少数几句话能沾到一点《边走边唱》的边儿,其余的都和废话差不多。 然而即便是通篇的废话,我也舍不得判它死刑,还是因为那一句——敝帚自珍。 所以,我只能对那些感觉郁闷的朋友表示抱歉了。另外附送一句经典名言:“想吐就吐吧,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一回生,二回熟,反正我也已经做好再接受一次批斗的准备了。 不饶舌了。仅以此文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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