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王亚春洗完头,湿漉漉的头发粘在后背,像杂乱的海藻。
三十八岁,皮肤黝黑粗糙,虽然低头的时候有女人的妩媚,却仍然不能算是一个让人心生爱意的女子。
谢森开始工作。坐车两站路到一个住宅花苑做锄草工。每月六百块钱。已经不算低。至少够他吃得起馒头和咸菜。
有富人进进出出。富人的夫人,富人的车,富人的狗。
他深埋着头,不敢朝任何人多看一眼。多看多错,少说少错。他把自己弄得很邋遢,很低贱。他怕别人认出他原来就是那个偷尸体的通缉犯。
不堪的罪行,容易引起不堪的想象。
王亚春已经搬进屋子里睡了。和他躺在一张床上,盖一条薄毯。像是一对中年无性的夫妻。
已经习惯,已经不想改变,已经改变不了。
周围的人都已经默认了他和她的关系。知道他是她救来的男人,知道他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知道他已经和她睡在一张床上。
知道的越多,反而越不在意。
很多时候,戏假情真的故事不仅电视剧里演,平凡生活中也演。
他曾经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杀人,会成为一个通缉犯,会和一个捡垃圾的女人住在一起,会放弃他爱的人,会堕落,会麻木,会沉沦。
正因为他没有想到,所以才更显真实。
这就是生活。
有时候荒唐,有时候残酷,有时候讽刺,有时候悲凉。
悲哀的是,你从来都别无选择。
幽暗的小屋,狭小的房间,蒸人的夏天,难以形容的味道。
王亚春的第一次,三十八岁的处女。
隐忍的痛楚,痛并快乐着。
一直是她主动,理由谁都清楚。她比他更爱。
也许不是爱,只是喜欢。中年人的喜欢,比爱更温暖。
他一直闭着眼睛,不想看见微弱星光下,她充满情欲的表情。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点点了,不知道为什么,是在这个时候。
在另个女人的身体上,汗水不停滴落,头发里冒出热气。想起点点,心蓦然痛。
点点,这个时候,你在干什么?点点,这个时候,你是否也想起了我?
午夜喧嚣。世界杯开战。
男人的节日,啤酒和西瓜,足球和酒吧。
点点坐在床头,灯光微亮,窗外有人在放烟花。
她今天去医院做了复查,怀孕五个月的孩子一直很健康。
在孕育,在长大,在等待。
谢森离开她,已经三个多月。报纸上有他的照片,说他偷窃停尸房的尸体。标题很是悚人听闻——变态男人恋尸成癖,数月连盗尸体无数。
她随后用那张报纸包了鱼骨头丢进废纸篓里。她拒绝一切对他不好的讯息。
她一个人再次走到那条穷街陋巷中,走到煎包铺。肥胖男人的笑面依然痴呆愚蠢。
他说,你以前来过,我记得你。
是的。她回应,我上次买的是牛肉包。
这次你要不要试试别的口味?
还有哪些口味?
猪肉、牛肉、羊肉、狗肉,还有一种你想都想不到的肉,吃过的人都说好吃。
那就给我最后那种肉。点点打开皮夹掏钱。
肥胖男人递过肉包,说,不收你钱了。我们有缘。
有缘?
我记得你,你记得我。难道不是有缘?
点点咬下一口肉包,油汁瞬时溢出嘴角。
这世界,应该记得谁,应该忘记谁,谁又能说清。
她一个人走过所有和谢森曾经走过的大街小巷。在每一个地方作长时间停留,回忆有他在的气息。
她时常彷徨失措,不知所云,目光呆滞。她觉得他随时有可能回来,所以不敢迁徙,害怕他再也找不到她。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就要崩溃,却强忍硬撑。肚子愈来愈大,孩子愈来愈重。是谢森的骨肉,她的痛苦无人知晓。
也许,她已经没有未来了,她不想连回忆也失去。
注定是生下来就没有父亲的孩子,注定是生下来少人疼爱的孩子。却是她唯一信念。唯一的坚持。
女人若执着,便很难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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