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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并不是活着,我只是存在。 如果岁月可以回头,如果时间可以更改,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当然,这是废话! 回忆是最好的朋友,它可以一一指出你的伤口。当然,这也是废话! 我曾经有过很多朋友,在岁月的迁移中,他们一点点地显露出本来的痕迹。这痕迹让我失望,也让我警惕。 在那些遥远的曾经里,我是一个善良而纯真的人,以德报怨,分不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迷迷糊糊,傻里傻气。 回忆中,虹静曾经给过我致命的打击,让我在稀里糊涂中变得更加稀里糊涂。 对于虹静,我实在是无话可说。骂她不合适,打她不合适,爱她更不合适。她是我的灾难,她给我制造了足够的麻烦。 在那一段日子里,我没命地往澳大利亚寄信,想跟铃兰格格解释这一切。但信被退回,理由是“查无此人”。 我仍不死心。 我装扮成别人往铃兰格格的父母家打电话,想探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的联系方法。结果却是一场徒劳,铃兰格格的父母听出了我是谁,他们毫不犹豫地扣了电话。 无论我怎么改变方式,他们都能知道我是谁。对于这一点,我实在是佩服他们,他们比007还要007,简直就是间谍中的高手。 虹静劝我,别费劲了,事情已经发生了,结果是不能改变什么的,只能如此。 虹静依然来找我,一来就会待上好几个小时,虽然有时一上午我们什么话都不说,她就傻坐着,看着我焦急地从这间屋子游荡到那间屋子,一刻不停地走动着。 无论我假装成多忙,她都赖在我的屋子里,就好像我的房子是她的似的。 终于有一天,她跟我说,爱情是可以用来同归于尽的! 她跟我说这句话时,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阳光出奇得好,天空蓝得透明。我们待在电视塔上的旋转式西餐厅里,餐桌上放了一瓶干红,但谁都没喝,就摆在桌上,跟一只只能欣赏的花瓶一样。她左手玩着餐刀,有模有样地转动着,就像西部片的牛仔。 我感到了恐惧,我丝毫不怀疑她会把那把刀准确地插进我的咽喉。事实上,她已经试图这么做过一次了。 她的眼里下着雨,雾气蒙蒙,但窗外却白云朵朵,流光异彩。 于是我知道她的眼睛可以调节季节,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她都能在瞬间给我展示出来。她就是这么一个可以千万种变化的女人。 她笑着说爱情是有两面的,它的正面是爱情,它的反面呢,是不爱?还是恨? 虽然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还是很实在地告诉她,爱的背面其实是漠然。 她无语。 我说没错,是漠然。 这年的冬天格外冷,我在寒冷中感到一种让人压抑的恐惧,恐惧的来源是餐刀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寒光。我总是感觉身边有无数闪亮的餐刀在瞄准我,我知道虹静什么都能干出来,只要她想干。 当然,只要我愿意,我也什么都能干出来。在舍得自己这一点上,我一点不比她差。我们都是能拿自己不当人的那种人。 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理由,我做什么也都有我的理由。她不能干涉我的自由,也无法改变我的选择。同样,我也不能干涉她的自由,改变她的选择。 但我可以选择漠然。 我漠然地看着虹静,直到她在我面前消失。 我知道,她能看到我冷静面容下的愤怒。只有愤怒,对于她。这是对她的全部。 在寒冷的冬天里,还有什么是比温暖更重要的呢?
2
一个男人,只要能豁出去,拿自己不当人,把自己当成神,那他面前的一切就会变得简单。 我决定豁出去了。 所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其简单,我开始单纯地为钱财而奔波。 最初时我开了一个饭店,说饭店是好听点,其实就是一小吃摊。开始只卖早餐;后来人来的多了,就开始卖午餐盒饭;再后来,人又多了,就干脆把夜宵也摆上。有卖买总是件好事。 开始时我请了一个工人,后来发现这工人虽然干的活比我少但挣的钱却比我还要多,就很干脆地把她开除了。之后所有的活我都自己干,每天都在洗菜做饭刷锅刷碗中忙忙碌碌。这事听起来挺离谱,但事实却是如此。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自己比那些家庭主妇还主妇。 我总得经营一样可以吃饭的行当,先生存后才能发展。目前这一行就不错,我对自己挺满意。 我开始日复一日地洗菜做饭,每天都把自己弄得肮脏不堪,一身的葱花味。后来实在忙不过来了,就一下请了两个工人,还正儿八经地租了一间小房子,认认真真地开了一回饭店。 这么干了一年,我手里多少有了点钱,就把饭店关了,然后孤身一人去深圳倒走私电脑。这一行比开饭店要强很多,不仅体面,而且收入丰厚。 倒电脑这事干起来没什么智力上的投入,认准了上家,接货的时候仔细一些,然后看清下家,收钱的时候利落一些,生意基本就完成了。坦白地说,这行当白痴都会,而且不用经过任何培训。 在倒电脑的过程中我一直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始时是一台一台的倒,几个月后是三四台三四台的倒,半年之后是十几台十几台的倒,再之后就是几十台几十台的倒…… 正在我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政府忽然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开始时我仍以为是走走形势,喊喊口号,但事实决非如此。几个月内,做此行当的其他兄弟纷纷落网,早年挣的银子统统都塞了回去,现在基本上就是人财两空。 我及时地认清形势,知道这是玩真的了,就果断地收了手。然后,我搬了家,换了电话,和以前的朋友断绝了一切来往。 我落荒而逃。
3
天亮了,梦醒了,我要换一张面孔继续生活。 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可思议,无论是开饭店还是倒电脑,我都异常的顺利,顺利得都有些离谱。 情场失意,赌场得意。我这能算得上是后者吧? 我挺得意。但冷静之后我又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我贪婪的欲望被彻底搅动了,野兽之性似乎就要在瞬间爆发起来。 还有还有还有,我还知道,一帆风顺的背后将是无可避免的灾难,这是经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的真理。 在这些日子里,我常问自己的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现在的天空美丽吗? 另一个是:现在的天空快乐吗? 那些日子里我举头望去,天空总是蓝的,云也总是白的,阳光依然明媚,我依然憔悴,依然郁闷。我在星空下黯自神伤,但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打发空虚。只能散步,只能长叹。我总是不能让自己从心底快乐起来。我对此彻底灰了心。 我离开深圳,重新回到了青岛这座刮着温带海风的城市。我喜欢青岛,喜欢这里的海,喜欢这里的记忆,也喜欢这里带给我的忧伤。 我在东部新城区租了一套房子,在海边,推开窗户就能看见海。海水拍打着海岸,浪花朵朵。 那是一片我所熟悉的海域,我就是在这里的海边和铃兰格格相拥着度过了最后一个夜晚。如今,我依然可以站在那里,而她,却已远去。 青春像水一样地慢慢流向远方,没留一点痕迹,没有一丝味道。 我倒腾电脑挣的钱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省着花,顿顿四菜一汤的话,完全可以保证我衣食无忧地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时之间,我感到生命是那样的暗淡,它所制造的全部快乐我已没有任何激情去享受。我从来没有如此消极过。 在百般无聊中,我想起了这座城市中的另一个叫做王丽萍的女人。她的美丽,她的性感,她的风骚……让我在回忆中再次悸动。 我追随梦的影子回到鹰宅,但我没有见到她。她家里安静极了,好像很久都没有人来住了。邻居告诉我,王丽萍又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军人。她搬了新家,平时基本上不住这里了。 天空只有一个太阳,人群里只有一个我,我是一个无依又无靠的人。
4 我喜欢夜晚,喜欢那黑而空旷的天空,它们能带给我巨大的安慰。它们能使我安静,使我疲惫。 我披着夜晚的光辉在这座城市中穿梭,孤独而寒冷。 我现在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酒吧,我几乎转遍了这座城市里的所有酒吧,喝遍了酒吧里所有的酒,有加冰的,有不加冰的,有兑水的,有不兑水的……它们的味道千奇百怪,但结果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人醉。 我常常喝醉,然后摇晃着回家。 我从来没有在外面发过酒疯,对一个常醉的人来说,这几乎算是一个奇迹。 我每次喝醉都会两眼血红地在人群里寻找。我总是什么也找不着,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 我在酒吧里见到过老枪,也见到过马猴。有一次是他们一起来的,他们每人都领着一个妞儿,那两个妞惨不忍睹,一个赛一个丑。 我估计他俩泡这种妞肯定没花什么钱,他们那种白痴只配泡劣质货,如果他们泡这俩妞也花了钱,那他们更白痴。 我在他们对面坐了一晚上,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聊天。后来他们喝醉了,开始前言不搭后语地回忆从前。他们的从前有很多场景都是我所熟悉的,我静静地听着,为之心动。我直愣愣地盯着他们,希望他们认出我,然后让我加入到他们当中。 但他们没有看我,扫都没扫我一眼。他们只是搂着身边的丑妞不停地说:现在的江湖,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 这句话被不停地重复,让我觉得他们不仅白痴而且无耻,和他们混在一起,是对我智慧的极大嘲弄。好在没人知道我和他们是同学。 我还在酒吧里遇到过虹静。她一个人来的,坐了十分钟,喝了一杯君度,然后认识了一个洋鬼子,谈了二十分钟,最后和他一起离去。 在酒吧里,我只见过她那一次。我以为她没认出我来。 我见过那洋鬼子很多次,他是墨西哥的留学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到酒吧里泡中国姑娘。他的中国话说得非常差,可泡的妞却非常多,这一点让我实在是不平衡。 终于有一次,我的忍耐力到达了极限。那个晚上我滴酒未沾,却着实发了一通酒疯。我结结实实地痛揍了那洋鬼子一顿,从头到脚,哪儿都不放过。我揍他时他已喝的一塌糊涂,连举手抱头这样的简单动作都做的不连惯。这便使我揍他的动作显得既到位又顺畅,就像个专业的拳击运动员。 我非常开心,第一次发现打人居然可以让自己如此兴奋。我边揍他边说这顿打是替那些被他泡的中国姑娘赠送的,全部免费。 不仅我自己开心,酒吧老板也非常开心,他甚至倒了一大杯芝华士给我,说这也是免费的,这家伙尽泡咱们的女同胞,我早就瞅他不顺眼了。 那一大杯芝华士使我顺利地喝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家。
5
青岛的酒吧很多都是带有表演性质的,有的请国外不入流的乐队,有的请国内三流的乐队。看上去都没什么区别,乐手们头发都很长,嗓门都挺大,舞得都一样难看,唱得都一样难听。 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他们都挺投入,再离谱的歌也能让他们陶醉。这一点很让我佩服。 更多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干脆别唱,就站在台上摆摆架式,制造一下氛围。 这,就足够了。- 其实酒吧老板请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制造氛围。 我常去的那家酒吧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酒吧,是一个化装酒吧,每个进来的人都要选择一个合适的面具戴在脸上,目的是让别人认不出自己是谁。酒吧里有一个乐手,叫来昂,他的身材很高大,肌肉很结实,头发打着很精致的卷,看起来像好莱坞电影里的某位明星。他每次演出都声嘶力竭,又蹦又跳,又跺脚又摇头,兴奋得让人莫名其妙。 很快,他无缘无故持久兴奋的秘密就被人揭露了出来,他是吸毒者。在一个黄昏,他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吸毒过量”。 那个晚上,本应有的演出因为他的消失而停了台。也巧了,那天酒吧又正好来了一个三十多人的旅行团,就冲着演出来的。 酒吧老板急坏了,正在上蹿下跳之际瞅到了嘴里乱哼的我,满脸皱纹的脸立时就笑开了花。他非让我上台演出,给他救场。 上学时我无数次的想过自己要当个乐手什么的,却万万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机会满足自己的意愿。 我就上台!我就唱!我就兴奋而快乐地唱! 乐队配合得很好,完全在随着我走。我向东,他们也向东,我向西,他们也向西,完全在听我指挥。台下的观众没什么特别,一如在其它酒吧里那样平静。有人喝酒,有人抽烟,有人说废话,还有人在泡妞。 那是一个化装舞会,酒吧里的所有人都不是真面目。他们或是肢体变了形,或是动作在扭曲……总之,我一个像样点的人也没见到。 唱完三首歌后,我走下吧台,要了一杯冰水,一口气喝了下去。 我成了酒吧里的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双眼睛,晶莹的,闪亮的,容纳了无数快乐与忧伤。她只露出那双眼睛。她的脸上戴着面具,是一个蝴蝶的图案,黑色的,不漂亮,也不碍眼。 她走到我身边,说:“你唱的很难听,我从来没在酒吧里听过这么难听的歌。” 我琢磨再三,慢慢地点头,不得不承认她的观点非常有道理。 “但你唱的很感人,我也从来没在酒吧里听到过这么感人的歌。” 我重重地点头,再次认同她的观点。 她在我身边坐下,要了一杯二十四年的皇家礼炮芝华士,推给我,说:“这是我请你的,感谢你的歌声。” 我没客气,把酒接过来张嘴就喝。这酒真的不错,浓浓的醇醇的,一股香气由胃里升腾到嘴里。 她盯着我,盯了半天,然后问我:“你是一个会哭的人吗?” 我说:“理论上是,在合适的环境下,我会哭。” “你是一个伤心的人吗?” 我想了半天,越想越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就端起酒杯,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向外走去。 她在我身后叹了一口气,说:“我明白了。” 她叹气的声音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我就像是被电击到了一般,猛的转过头来—— 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我的面前只有那只黑色的蝴蝶和那个空杯子。 我扭过头,拉开酒吧的门,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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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陷入深深的回忆。回忆中,我有自己纯情的爱人,有自己依赖的幸福。后来梦醒了,所有的美丽都不见了,快乐的基石也在瞬间倒塌,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而我,只是一个有着灰色皮肤的人,在与背景的重叠下,我在天地间没有任何惹眼的地方。 半夜的时候,有人打来电话,说“|我知道你回来了,你躲是躲不过去的。” 我听出了她的声音,她是虹静。 我说:“你想干什么?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 她说:“我知道,我还知道你并没有睡。你的灯还亮着。” 我服了,如果谁请她去当间谍,一定物超所值。 她说:“你别臭美,我对你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年底就结婚,我先生是拿美国护照的。” 我说:“恭喜你,你终于碰到一个不挑食的了。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我这个?” “这个和你没关系,我想告诉你的是,铃兰格格已经回国了。” “你怎么证明这消息是真的?” “她下午来找过我。不过,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我劝你还是甭去找她。小孩过家家玩的爱情游戏是不能持续到最后的。” “告诉我怎么找她!” “我也没有她的联系方法,她没给我。我们见面很仓促,就吃了一顿饭。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早上,她坐十点的飞机去北京,你可以去机场找她。” “我是不是应该谢你?” “算了,谢不谢的,就那么回事!我欠你一次,现在还你一次,咱们扯平了。” “没门,你欠我的还是你欠我的,不可能抵消,我要让你记一辈子,如果我得不到幸福,你也得不到。” 她呵呵地笑,说:“幸福,你觉得咱们之间有什么幸福可以谈吗?” 她的话又变得让人莫名其妙,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懒得再说什么,直接扣了电话。然后洗个澡,从床底找出闹钟,设定下响铃时间,沉沉睡去。
7 闹钟响的时候天还没亮,醒来后仔细看了一下闹钟:我设定的时间没错,闹钟走得也挺准,只是提前了两个小时响铃。 我骂了一句,把闹钟塞进垃圾箱。然后起床洗脸,冲着镜子梳了半个小时头,直到自己瞅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才算完。 然后出门打车,直奔机场。上车时司机打量我半天,以为我是外地人,说:“咱们打表跑吧,计价器显示多少就多少,明码实价。”我说:“屁,就四十,我还不知道你那表是怎么回事,你不拉我就换一辆,大清早的,你愿意就继续在马路上当免费巡逻车。” 司机一伸大拇指:“四十就四十,你真是高手,大清早就碰高手,有福!” 到机场后我随手买了一张十点去北京的机票,然后在候机室里四处寻找。这是海南航空公司的一架小飞机,票总共没卖出几张,但就在仅有的几个人中,我依然没有找到我想要找的。 候机大厅里我没有看到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虹静给我的消息的真实性。 我第一个上的飞机,然后就站在空中小姐旁边挨个审视上飞机的人,直到空中小姐把我赶回座位。 我座位旁边是一个女性,长得什么样没注意,只感觉气质不错。我们友好地互相笑笑,我问她去北京?问完之后我就后悔自己说了一句废话,飞机上的人只要不是劫机的都是去北京的。 好在不仅我一人说废话,她点了一下头后也问我:你也去北京? 一人一句废话,扯平了。 我说:“去不去北京无所谓,去了也没什么事,我的目的是找人。” “找人?” “是找人,有人告诉我,我要找的这人上了这架飞机。” “为了找人你就飞一趟北京?” “是,这人对我很重要。” “找到了没有?” “目前还没有,不过我相信,没有一种努力是白费的。我会找到她的。” 飞机猛的开始加速,一阵颠簸之后上了天。我解开安全带,从机舱的第一排一路找下去,很遗憾,我找到最后一排也没找到。 我仍不死心,还想去头等舱找。但空姐阻止了我,她说我不能去打扰那里的客人,这是规定。我说我只是找人,对我来说,这个人很重要。空姐只是微笑着摇头。翻来覆去地说这是我们的规定,希望你配合…… 一阵争执之后,我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坐下。这是因为我发现很多人都在警惕地望着我,以为我是恐怖分子。他们都是电影看多了,中国哪来的恐怖分子?中国就没有黑社会。 我旁边挺有气质的女人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她说:“别急,还有机会。” 我说:“是呀,就等飞机落地吧。” 一小时的行程很快就结束了,飞机安全地升起,安全地落地,平静而无聊。到达首都机场之后,我第一个跳下飞机,然后开始继续寻找。 人一个一个地往外走,但每一张脸都不是我要找的。 那个女人最后出来,很关心地问了我一句:“你找的那个人到底欠了你多少钱?” 我苦笑。 然后我问自己:“是呀,她到底欠我什么?” 她欠我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欠她的。我欠她一生的思念,无法偿还。 所有人都走完之后,我问空姐:“这飞机什么时候回青岛,捎着我行吗?”
8
酒吧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很多高手都混迹其中,所谓高手,便是指那些敢拿自己不当人的人。我非常佩服这种人,在我看来,他们能对生活保持绝对的低调,单就这一点来说,他们非常值得尊敬。 我再次见到大炮时,他已经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时间真快! 现在的大炮浑身都是肌肉,有棱有角,就象健美运动员。我几乎不敢在他面前脱衣服。他的身材太让我羡慕了。 他总是在半夜十二点推开这家酒吧的门,他也总是先要一扎啤酒,用三十分钟把它喝下去,情绪好的时候,他会再要一杯“太亏了”,情绪不好的时候,他就点一支烟,边抽边跟身边的人说几句话。 十二点四十分,他会准时离开酒吧。这是他的习惯。 他现在挺牛逼,不仅钱包里塞着大把的美金,而且还开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来也呼啸,去也呼啸。不过说实话,那车很不配他,那车应该是女人开的。对于这点,每当有人问起他,他就呵呵地笑,说开车和开女人都是一样。先骑上去,然后发动。 再正统的谈话,他也能拐到岔道上去,当然,那些岔道上除了色情就是色情。他有这本事。据说他的本事千变万化,就没有他不能干的。有人说他是一个生意人,做生意挣足钱之后,就对挣钱失去了兴趣。然后开始整日闲逛,活脱脱成了一个流浪汉。还有人说,他其实就是一高级面首(男妓),专泡富婆,他的长处就是讨女人欢心。 我最清楚他不过了,无论他怎么折腾,都无法摆脱当年的低级趣味。 有一天晚上,他在抽烟时告诉我,人活着,就得付出活着的代价。 人一旦失去目标,人生就成了一件麻烦事。没完没了地消费人生在别人眼里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而我,现在就在通过死亡的道路上一点一点消耗自己的生命。 还有,我之所以要讲述大炮的生活片段,是因为他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是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没有他,我以后的故事就要完全重写。
9 与其说大炮重要,不如说大炮的印刷公司重要。大炮想把他的印刷公司卖给我。他说自己没精力干了,现在只想着过得舒服点。 他说:“公司里的工人都是创业的时候就跟着我干的,扔给别人我真不放心呀。要不我能给你?你一看就是好人,没什么坏心眼,工人们跟了你,差不了。” 我说:“你骂谁呢,你才是好人呢。现在谁当好人谁吃亏。” 他呵呵地乐,说:“这是口号,人的骨子里还是有当好人的天性的。我这公司三十多号人,四百多平米厂房,整套设备都是新进的,全是德国货,你接手就能干,才他妈的五百万。便宜得简直就是白给。” 我说:“扯淡,这价太离谱了!贵,非常贵!” 他说:“你真是没数,五百万现在能干什么?” 我说:“要是天天啃鸡腿五百万可以活到老。” 他说:“白痴才啃鸡腿,现在都兴啃鸡爪子。” “二百五十万。” “屁,没你这么讲价的,对半砍,你当这是买衣服?” “二百四十万。” “算了算了,我吃点亏吧,三百八十万,” “二百三十万。” “你他妈的怎么越喊越低,你当这是股市呀?” “二百二十万。” “我他妈的就没见过你这种鸟,算了算了,就当我白送吧。二百五十万,一口价。” “你跟我说实话,这公司真是你一手拉扯大的?”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边笑边拍我肩膀:“兄弟,你的钱是怎么来的,我可从来没问过吧?我这公司怎么来的,好像跟你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你说是不是?觉得合适就干,不合适就不干,你说呢?” “那行,成交。再把你那辆跑车借我开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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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印刷公司花了我全部的积蓄。所幸物有所值,大炮没骗我,厂房里的设备都是新的,工人也不错,干活多拿钱少,很给我面子。 只是公司已经闲了大半年,以前的老客户基本没给我留下什么。 没办法,只好重新去开辟市场。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天天都泡在饭店里,吃完了上顿吃下顿,喝完了啤酒喝白酒,每天都在吃来吃去喝来喝去中变得迷迷糊糊,以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什么姑娘都觉得像酒店里的服务员。 不过这样做很有效果,我拉来了大把的定单,一时之间公司里生意兴隆,一片红火。 半年之后,我在香格里拉饭店包了两个房间,设了个业务部,招聘了三个模样酒量都不错的姑娘负责公关。换种说法,就是拉活儿跑业务。 我跟她们说得很清楚,公关归公关,安全第一。 她们呵呵地笑,说明白明白,这门学课从小学就开始学了。 漂亮的姑娘都机灵,不机灵的早被色狼洗劫了。 几个姑娘干得都很出色,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酒,她们拉来的单子比我的要大得多。这是性别赋予她们的优势。 这几个姑娘尽管漂亮,但我对她们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我分得清形势,她们也分得清。 慢慢的,公司走上了正轨,我几乎可以脱离出来了。 在生意场上我再一次受到顺利的垂青,我有些沾沾自喜,同时也开始有些担心,连惯性的一帆风顺背后必定是个不小的灾难。 应该是这样的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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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她身为女人,那她就得承担被欺骗的风险。而男人,则得具备谎言被揭穿后依然谈笑风生的无耻。” 大炮跟我说这实话时,两眼翻白,非常的无耻。 他的话很直接,但却非常有道理。我想了半天,觉得他这话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尽管他本人与经典毫无关系。 依然是这间化装酒吧。我们坐在酒吧的吧台边,虽然都举着酒杯,可谁都没心思喝酒,都在想着心事,各怀鬼胎。 我买他印刷公司时有一些尾款还没付清,三十万。按照我们签的合同,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天,我应该全部付清。可我只带了二十万来。原则是一回事,事实是另一回事。合同在关键时刻就是废纸一张,只要你有那胆子有那魄力。 所以,我先岔开话题。 我说:“这家酒吧有个总戴蝴蝶面具的姑娘,瞅身材真是不错,真想上她,可好长时间都没见她了。” 他说:“戴蝴蝶面具的?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了,恐怕她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我感到奇怪:“为什么?” 他说:“半年前,也是在这家酒吧,她的面具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很多人看到了她的模样。人家说她的样子太恐怖了,跟鬼似的。我没看到,只是听人说。” 我说:“人怎么可能跟鬼似的,肯定是胡扯——今天应该还你钱了。” 他说:“是呀,我最近手头紧,你那钱能救我一阵子急。” 我说:“别扯了,谁不知道你,视金钱如粪土,还能把这点钱看在眼里?” “那是以前,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泡的那个富婆和我掰了,我现在的日子特不好过,车都卖了,就指着你欠我那点尾款买米下锅呢。” “这印刷公司是那富婆的?” “以前是,后来过户给我了,然后又卖给了你。” “这公司让我费了不少事,可收入有点惨,跟本不像你当初给我介绍的那么好。” “什么都得有广告不是?” “你这是虚假广告。” “你的意思是欠我那笔钱就不还了?” “不是不还,呵呵,咱能是那种人嘛?来,喝酒喝酒。” 我们端起杯来,很郑重其事地碰一下,装成一饮而尽的样子,但实际上都是喝了一口又放下。然后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五万怎么样?” “你别闹了,你欠我整整三十万,咱们合同上写着呢。” “合同管什么用,你合同上写的公司里还没有呢!告诉我印刷设备都是新的,可他妈的全是二手货”。 “那是改装货,也算新的。” “八万,再给多了,我心理就该不平衡了。” “不行不行,你给八万,我心理还不平衡呢。” “我再退一步,十万,你要不要都是这十万了。” “不行,绝对不行。” “行,绝对行。” “不行。” “行。” 争到这份上,原则上已经没什么可争的了,除了行就是不行,就看谁能挺住了。 于是大家就开始满嘴废话。我说:“今天天不错,早上风挺大,中午就停了。” 他说:“不是中午,是下午,这风怎么也得有个五级。” “绝对没五级,我看只有四级。” “押一千块,我赌有五级。” “那你赢了,就算五级吧。” 他拎起面前的啤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浑身巨震,全部的抵御都在瞬间瓦解。 我追问他说的那句话的下文。 他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十万,一分不能少。” 我二话没话,拎起随身的包,包里有二十万,我都扔给他,然后摘下表,也扔给他。 他看看表的成色,然后点点头,找服务员要了一张餐巾纸,在上面写下一排数字。之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声“好运”。 他给我说的那句话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写的那排数字是一个电话号码。 他说的那个名字是:铃兰格格。
12
那个曾经请过我一杯酒的女人我经常能在化装酒吧里碰到,她总是固定地戴一个蝴蝶面具。有时她温柔似水,有时她冷艳逼人。换句话说就是有时她理我,有时她不理我。理我的时候她会没完没了地缠着我,什么酒都请我喝,再贵的她都不眨一下眼;不理我的时候她看见我就当没看见一样,连招呼都不打,我请她喝酒她都不愿看我,请多贵的酒她都不看我一眼。 我怀疑她有问题,或者她干脆就是两个人,一个喜欢男人,一个讨厌男人。 好在我对她没什么兴趣,她怎么样都和我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我只是把她当成陌生的朋友。我们之间再发展也只能是友谊。 我相信她也是这样想的,以至她跟我之间的交往完全都是无性的。她喜欢说话时,我们可以一起谈性谈毛片谈色情网站,她不喜欢说话时,我们连“你好”都不说,看都不看对方一眼。 和这样的女人交朋友,挺有趣。这是我心里的想法,我嘴上的说法是:这样的女人很变态。 我总在猜测那张蝴蝶面具之后的面容是怎样的,是特别丑陋,还是特别漂亮? 有一次我这么说过之后,她忽然冲我特深沉地说了一句:“你找到你的爱情了吗?” 酒吧的光线特昏暗,人影绰约中我猛的发现自己很尴尬,不仅尴尬,而且狼狈。她没费一枪一弹就击中我的痛处,弄得我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甚至都不具备还手的能力。 她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后说:“你是一个受过伤的人。我看的出来。” 我不再说话,抓起面前的酒杯,把其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身离去。 酒吧外面下起了小雨,雨雾迷蒙。多少年前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的雨,也是这样的雾气。 长叹一声,我再一次体验到那种遥远的刻骨铭心的伤痛。夜升上来的时候,孤独总是如影相随。 我应该干点什么了,等死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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