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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再次明显地出现混乱。在我的大脑中,时空出现断层,我似乎又成了那个纯情无比对爱情一心向往的少年。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崇高。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纯净。 那时候的我只想一心一意在爱情周围扫土铲雪。 可结果却是我无情地被爱情所抛弃,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漫天风雪之下,傻乎乎的不知哪里是北,哪里又是南。 我在慢慢地培养自己对爱情的抵触,直到我不得不相信:爱情其实就是自欺欺人的天方夜谭。
学生宿舍里曾经有人公布过他发现的一条真理: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泡却怎么也泡不上的姑娘,每个人也都有一个想他死却怎么也死不了的仇人。 以前一直认为很对。 现在认为纯属胡扯。 例如我,一直想泡铃兰格格,结果就泡上了。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一居室,煤气什么的都齐全,而且走廊特长,能放一大堆东西,从厨房到客厅的距离甚至都可以练往返跑。那房子是我大哥他朋友的,说租显然不合适,那租金少得简直跟白给一样,完全是象征性的。 家里有房子,但我不想回去住。一是离学校特别远,光坐车就要一个多小时。二是邻居王丽萍喜欢叫床,我一看到她就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她实在是太妖艳了,只需一声软语一个眼神我就会自投罗网。 她的身材她的脸庞她的叫床实在是让人没法扛得住,就像再正经的男人也幻想过一夜春情一样,我绝对不是例外。 好在我知道“惹不起躲得起”这句话。所以,我才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过说实话,我租房子的目的比较阴暗,就是想在和铃兰格格缠绵的时候能有个安全的地方,不被人打扰,不被人干涉。 做爱的时候,安静就是一切享乐的基础。 铃兰格格知道我租房子之后,立刻就判断出我的目的。当然,我是不承认的,我得把自己伪装得崇高一些。我说我就要毕业了,租间房子纯属为了学习为了毕业后找工作等一系列高尚的目的,才没有她那么心理阴暗。 她听我说她心理阴暗后气坏了,眼泪哗哗地往下流,非得让我承认我错了。 我赶紧承认:“我错了我不对我心理阴暗我是流氓我不得好死……” 她就笑了,说:“没让你说那些难听的,呸,呸,呸,你死了我跟谁去?”
2
按照当地的习俗,搬家之后要烧炕,意思是搬新地方之后要把朋友都邀请来,吃喝一顿以示庆祝。 尽管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庆祝的,可还是把学校里那帮朋友都招集了过来,把屋子塞得满满的。为此我准备了不少吃的,还亲自下厨,我对自己的手艺非常有信心:只要是我做的,肯定没人爱吃。 铃兰格格被我打发出去买熟食了,让她和我那帮子爱泡别人女朋友的狐朋狗友们待在一起,我实在是不放心。 我在厨房忙的时候,虹静也钻了进来,四处乱看一通后问我:“帅哥,婚后生活幸福吗?” 我说:“美女,现在是试验阶段,一切保密。” 她呵呵地笑,说:“你们俩真是有意思,我就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太传奇了。” 我说:“更传奇的还在后面呢。别废话,进来就帮我干活!” 她答应了一声,然后伸胳膊撸袖子带围裙,我一看她架式拉得这么圆,也乐得清闲,赶紧把厨房交给她领导,自己跑客厅跟朋友们看球去了。 虹静忽然在厨房里叫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大家都听到了,不过都不怎么在意,电视转播的足球赛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我也没当一回事,只是冲厨房里问了一句:“怎么了?” 虹静说:“没事。这鱼还活,我让它吓着了。” 电视里,一个长头发家伙在中场抢到了球。他可能是忙了半天才抢到球,乐坏了,于是抬腿就射门。可惜,球过了边线。请注意,是边线,不是底线,这家伙的脚真是臭得可以了。大伙一起骂。我也骂,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捎上了。 骂了一会儿,实在没词了,我就到厨房去巡视。我进去的时候虹静正在煮鱼,案板上全是血,细看之下我才发现血的来源地竟然是虹静的食指。她用手绢缠着食指,整个手绢都染红了。 我赶紧拉过她的手,发现她伤得不轻,食指尖被切了一刀,很深,几乎看到了骨头。我说:“你傻不傻呀,跟菜刀拼什么呀,吃奶的劲都用上了吧?痛不痛,要不要紧?” 她说:“你别声张,今天这么高兴的事,让我搅了多不好。” 我说:“你疯了,这么大的事,血止不住就麻烦了,你死在我这儿我可是嫌疑犯。” 她说:“没事,这点伤才到哪儿,离心脏远着呢!我讨厌医院。千万别让我去医院。” 我没理她,抓着她的手腕就往门外拖。我拽她的时候,她挺顺从,没费什么力就把她拉到了门口。这时候铃兰格格也拎着一堆东西进了门,见我们神情古怪地往门外走她挺奇怪:“你们这是去干什么?是不是改去饭店庆祝了?这菜是不是白买了?” 我把情况简单跟铃兰格格说了说,然后让她自己先顶着,厨房里的东西会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陪虹静去医院。我有个亲戚是市立医院的大夫。 铃兰格格放下手里的东西,也想看虹静的伤口,我说:“伤有什么好看的,别添乱。你收拾一下厨房,我一会儿就回来。” 铃兰格格答应了一声,拎着东西到厨房继续其它的工作。 我们走到楼下时,铃兰格格打开窗户伸出头来问:“海螺是水开了放进去还是水不开就放进去?” 我说:“你看着办吧,怎么做就怎么吃,反正死不了人。” 她点点头,然后把头缩回去。 片刻她又把头伸出来,说:“早点回来!”
3 医院的亲戚见我领个姑娘去找她顿时很紧张,一个劲地问我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发生的怎么才来?不过当她搞明白我们仅仅是伤了手而不需要做人工流产手术后,立刻就轻松下来,坐的姿势都变了。她重重地靠在椅子上,边摸我头边说:“还以为你闯祸了呢,吓死我了!” 虹静的伤口很深,缝了四针,然后包了一大圈纱布。这样的结果衬得她其它的指头细而长,象葱段般洁白晶莹。 亲戚说:“没什么事,皮外伤,别碰水,休息几天就会好,手指头上的肉好长。” 有熟人就是好,挂号之类的手续能免的亲戚都给我免了,而且还不用排队,整套程序干净利落。 送我们到门外时,她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你能不来尽量别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傻乎乎的哥儿们正领着一个姑娘在打听做流产手术危险不危险。于是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虹静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她的脸皮比我薄,红得也比我快。我们很不好意思地离开医院,就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我们为根本就没出现过的错误而自责,很好笑,但谁也没笑出声来。 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虹静莫名其妙地冲我说了一句:“你这人还挺仗义。你陪我出来,不怕铃兰格格吃醋?” “这有什么醋可吃?”我说,“这叫义气,明白不?”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那表情弄得我有些傻,实在搞不明白她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 我们坐大巴,然后转小巴,就在我们快要到家的时候,她忽然大吓一声,然后捂着那受伤的手,痛苦万状。 “怎么回事,是不是麻药的劲消了?” 她摇头,满头大汗,一脸的痛苦。 “麻药的劲过了,肯定会有些痛。忍一忍就好了。” 她还是摇头,脸色显得更痛苦。 “吃个糖球是不是能好些?那边有卖糖球的。” 她白了我一眼。 “或者吃个粽子?” 她再白我一眼。 “难道你想吃烤地瓜?” 她不再白我,随后发表她自己的观点,她说:“是针没缝好。咱们没交钱,缝针的大夫蒙咱很正常。” 我说:“不可能,人家怎么着也是白衣天使,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 “可我现在特别痛,这怎么解释?” “痛就痛,这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我得回医院去,问问大夫,到底是怎么回事!” “家里还一屋子人呢,把铃兰格格一个人留给那帮孙子,我真不放心。” “那你甭陪我了,我自己去。”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意思,要不,我去把马猴叫来陪你去?” “你叫马猴干什么?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和马猴就是普通朋友,上次去你们宿舍也是铃兰格格的主意。她是为了去找你,拉我当幌子,我完全是做好人好事。至于马猴怎么想是他的事,反正我什么都没想。” “说那么多干什么?好人做到底,我陪你去。” 我们坐小巴,然后转大巴,在已经看见医院大门的时候,虹静忽然伸出手来转了转手腕关节,说:“怪了,一看到医院就好了。现在好多了,没事了,也不痛了!” “你确定?” “我确定。” 她的表情很古怪,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来来回回的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但女人做什么都会有很多理由,没有理由也是理由的一种,让你无从去争辩。 我和虹静回家的时候,天黑了,球赛也完了,家里一片狼籍,那帮子狐朋狗友不知道喝了多少,一个个都眼珠子发红,浑身兴奋,满嘴胡话。 铃兰格格坐在屋里陪着这群酒鬼,她和他们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有说有笑,开心得一塌糊涂。虽然能够想到没我他们也能玩得开心,但他们玩得这么开心却实在让我接受不了。 他们这是在打击我的自信心。 他们真的很无耻! 他们实在太无耻! 桌子上能吃的他们都吃光了,每个盘子都是那样得光洁干净,根本就不用再怎么清洗。 他们真的很热情! 他们实在太热情! 他们热情地冲我大呼小叫,不顾我是主人的事实客气地把我往桌子上按:吃呀吃呀你使劲吃,千万别客气千万别客气,就跟到自己家一样。 虹静在一边呵呵地笑,笑泪都笑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虹静的笑其实另有内容。至于是什么内容,我无从猜测,只是隐隐感觉似乎和我有些关系。 当然,只要她不找我借钱,其它什么都好说。 一想到这一点,我自己忽然间就变得坚强起来了,感觉未来所面临的一切其实都是可以无所畏惧的。
4
爱情是蒙新手的,当你不知所措地被她击中,快乐就会从天而降。 可是,当爱情来临之后,你还是会被她所附加的零碎折腾得满身是伤,而且,没人跟你说对不起,同样,你也没机会跟别人说对不起。 这句话是我从一部电影里看来的,真正理解它的时候,铃兰格格正跟我大发脾气。至于她发脾气的原因,我始终没搞清楚。 这也正是她发脾气的理由。 她说:“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说:“我爱你,我根本就是爱你的。” 她说:“你能证明你爱我吗?” 我想了半天,只能反问她:“你能证明我不爱你吗?” “我能。”她说,“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我恍然大悟,“怪我怪我,我的记忆太差,今天是你的生日。” “胡扯!我的生日下个月才过。” “下个月是阳历的,这个月是阴历的?” …… “不是你的生日难道是我的,也不对呀,我的生日还差大半年呢。” “和生日没关系。” “我想起来了,今天是美国的独立日。” “不是!” “是西班牙的独立日?” “不是!” “那是哪儿的独立日?” 她不再理我,直接走进卧室,我想跟过去的时候,发现她把门反锁上了。 我在门外敲门:“傻丫头,我怎么会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呢?这是我生命中第一个重要的一个日子呀……” 坦白地说,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是没想起来这是什么日子。如果真要细算的话,每天都可以说是特别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例如今天是生日,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二天,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三天…… 卧室里没有声音,但我知道她在听。有些话在外人听来是异常恶心的,但在热恋中的情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恶心这一词。我们正在热恋之中,所以我们说什么都属正常。 “喂,你没事吧?” “你当然希望我有事是不是?呸,崇洋媚外,只知道洋人的情人节,不知道中国的情人节。” 我恍然大悟:“七月七呀,中国的情人节。” “这日子你忘了吧?” “我怎么可能忘?我什么日子也忘不了。我礼物都买好了。我就是为了考验你能不能沉得住气,你呀你呀,怎么就不能长点出息呀!” 门轻轻地打开,铃兰格格轻盈地钻入我的怀中,一脸的委屈,看看我,那一脸委屈立刻就变成了一脸的笑容。 我们在激情中忘我地拥抱,几乎不知身在何处。 她说:“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我永远要和你在一起。” 我说:“Me,too。” 我能感觉到她脸上的泪,她也能感觉到我的,凉凉的……我们在泪水的浇灌中快乐地笑着,就像两个小傻瓜。 我送她的礼物是一块手表,时装表,不值钱,但挺好看,是我用在宿舍征了半个月的捐款买来的。本来想等她生日送她的,现在只好提前送了。她送我的是一个亮晶晶的领带夹,瞅着像白金的,但实际上是不锈钢的。 在选择礼物这一方面,她比我差远了。我送她的手表,她什么时候戴都可以,配什么衣服也都行。可她送我的领带夹…… 唉,我就从来没系过领带,也跟本没有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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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格格是个喜欢浪漫的人,她经常在半夜里把我拉出来,让我和她一起看星星。尽管我们都知道星星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我们看不看它都会继续发光继续闪亮。可铃兰格格就是喜欢看,而且喜欢我坐在她身边看。 她还喜欢和我一起穿梭在雨中,有伞也不打,任由老天来替我们洗衣服,不打肥皂。 她更喜欢我和她一起在海边呆呆地望着海浪翻起再落下,不吃不喝,就那么傻傻愣愣地坐着,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 …… …… 当所有的一切都成为回忆的时候,这些原来不为我所喜欢的往事就变得那么美好,那么缠绵,那么遥不可及。 这一幕幕都已成为水晶般的回忆,被我永久地镶嵌在了记忆之中。
6 和所有庸俗的悲剧电影一样,我和铃兰格格也走到了道路的尽头。当然,这绝不是爱情的尽头,我一直这样充满憧憬地想像着。可是结果…… 和所有庸俗的爱情电影一样,铃兰格格的父母充当了我们短暂的幸福生活的刽子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知道铃兰格格在学校之外和我同居的事后,一气之下就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联系了一所大学,非要她出国去读书,非要她离开我。 她必须去那里。这是父母的命令。 她可以违背我,但绝不能违背自己的父母,这是传统的惯性,这是顶巨大的帽子,她无法更改。 我一直不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是干什么的,直到铃兰格格离开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是一些神通广大的人物。他们能把铃兰格格轻而易举地从我身边拉走。试问:世间还有什么比他们更神通广大的呢? 铃兰格格哭成了一个泪人。 我也一样,几乎要把眼睛哭瞎。 我为此做过不少努力,但都毫无作用。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力量在事实面前居然是这样的渺小,也第一次看到爱情的甜蜜之下所埋藏的种种苦涩。 我自然而然地开始仇视一切,眼睛也不自觉地染上了些许血色,我的视线一团模糊,眼前一团红斑。
7 铃兰格格在青岛的最后一个夜晚,天上下起了雨,不大,但雾气蒙蒙的,惹得整个世界都显得湿淋淋的。 那一个夜晚,我们去海边待了一夜,谁也不说话,就那么相拥着,紧紧的。雨打在我们脸上,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忽然的,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我几乎就想抱着她一起跃入海中,永远不再上来。在幸福中毁灭,就会永远地拥有幸福。我不知道这等式是否能成立,我想去试一下。 但我不能。我没有资格让她陪我一起去试。 此刻,她就活生生地待在我怀里,而我居然感觉到了如此的一种绝望。我长叹一声。 相拥着,相拥着,相拥着…… 我今生今世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这种感觉。对我而言,这种拥抱的滋味便是我爱情的遗迹,我期盼着它的回归。 雾气蒙蒙中,我们的视线一团模糊。 我整夜的拥抱着她,恨不得把她揉碎,然后塞入我的身体,与我的肌体一起成长一起呼吸一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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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她离开了青岛,回到了父母身边。我没去送她。因为我知道,那种送行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种绝望的痛苦。 半个月之后,她发来一封信,是她在机场寄的。她已经去了澳大利亚。 她的信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我永远记着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三年后的七月七,让我们继续相约在青岛的海边。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我等,我会一直等的! 在看信的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那句话说的没错,只有经历过爱情迷失的男人才能算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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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之后的那个夜晚,我害怕极了。一个人住在那所房子里,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我总觉得铃兰格格其实没走,她就待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趁我不注意,她就会突如其来地跳出来吓唬我。 她一直没跳出来,可我的恐惧却在一点点的积累。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压抑,我几乎要崩溃了。 我回到了鹰宅,回到了有王丽萍做邻居的那所房子。 可那一夜,王丽萍却没有出现。我等了一夜,直到天色发白我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她依没有回来。 第三天,她还没有回来。 第四天,她回来了,可我也该回学校了,我已经旷了一个星期的课。她那几天出差去了外地,说是去和兄弟城市的同行交流经验,其实就是公费旅游。 她看到我后两眼闪烁着兴奋的火花,她说:“你回来了呀,是不是想我了?要是知道你在这里,我会早点回来的。” 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我回鹰宅的本意是想见她,可真见了她,我又感到一种强烈的厌倦感。 坦白地说,我见她是想让她来安慰我。 可是,女人能用什么来安慰男人呢? 结果是我退缩了,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就离家而去。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摆脱她的诱惑。我甚至都有些骄傲。 但我始终忘不了她。她的声音她的身体她的一言一行总是在我眼前乱晃。尤其是一个人所处的深夜,她会从寂静中冒出来,让我心痒难耐。 “和女人做爱,一定要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在说这话时表情是那样得灿烂,让我怦然心动。她说:“只有把女人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那女人才会死心踏地永远想着你。” 她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要求我做的。我们每一次做爱她都特疯狂。那是一种常人无法想象的疯狂,隐隐的我都能感觉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 但有一次,我们做完之后她哭了,她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她说:“你这么年青,而我这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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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在转眼之间,我就毕业了。然后就在不由自主中感受到了生活的压抑与社会的残忍。 不对不对,我说错了,我拿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肄业证书,我没能通过毕业考试。老师说我的成绩太过离谱,他想帮忙都帮不上。他说这话非常扯淡,可惜了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 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并不能怪他,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居然过期了。我这是自作自受。 我考了一百分,不是单科一百分,那样我就会成为好学生。我这一百分是所有功课加到一起的总和。 马猴比我多了二十分,但结果没什么改变,他拿的也是肄业证书。 我们就这么惨不忍睹地走上了社会。好在铃兰格格离开之后,我对人生的种种惨淡都有了必要的心理准备。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一切都很普通都很平常,明天的太阳依然还会升起,日子依然还会一天又一天地继续。 这是我生命中最倒霉的一段日子,干什么都不顺。 我先是去了一家船务公司,打杂。三个月也就是试用期后,我就被赶了出来。 然后又去了一家动物饲料加工厂家,还是打杂。还是三个月,还是被赶了出来。 接着又去了手表厂、化工厂、夜总会、市府招待所……行业涉及面极广,但所有的工作对我来说都一样:三个月,然后走人。不是别人炒我鱿鱼,就是我炒别人鱿鱼。 与我相比,宿舍里的其他同学都挺顺,整天有吃有喝,满脸红光。鬼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那么顺。老枪之流甚至还搞了几次同学聚会,来向我炫耀他们的得意。面对他们的挑衅,每次聚会我都很平静,即使酒喝的再多依然清醒异常。 我甚至清醒地跟他们指出:小时候胖是奶胖! 我甚至很不友好地继续指出:不信就等着瞧! 对我的这种反应,他们每次都显得很大度,异口同声地喊着:瞅瞅,瞅瞅,你们瞅瞅!这家伙又喝醉了。 最后一次,他们甚至还用手来摆弄我的头,就像大人玩弄小孩似的,充满了嘲讽:“就你?就你?就你?你要能成,人家铃兰格格能把你蹬了跑国外去?” 我使劲拨拉开他们的手,感到了极大的愤怒,恨不得上前对他们一通臭揍。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知道他们人多,我凭一己之力是打不过他们的。 从此之后,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我都拒绝参加。我很干脆地认为这种白痴般的聚会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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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样,孤独地在这座城市里穿梭,从日暮到清晨,再从清晨到日暮,周而复始。 最初,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给铃兰格格写信上。那几乎成了我日常生活中唯一的一件正经事。开始时我每星期寄三次,后来是每星期寄一次,再后来是半个月寄一次,再再后来是一个月寄一次。 不是不想寄,而是往澳大利亚寄信得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对我这样的穷光蛋来说,更是如此。 铃兰格格只给我回过一次信,信里依然重复着她临走时的承诺,我永远记得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为了她,我得好好地活着。 那个夜晚,我待在青岛海拔最高的一栋楼的楼顶对自己不停地说:为了她,我得好好活着! 这是我生命中唯一一次对自己的承诺。 之后,我不再写信。 之后,我冷冷地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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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经历了无数次变换工种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项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现在的工作是一个讲究斗智斗勇的行当。这项工作既要保持大脑的高度警惕,又要保证体力的极度充沛。换句话说,气氛热烈的时候得极具智慧地跟人讨价还价,情况不妙的时候得像免子一样撒腿飞奔。 我现在跑得飞快,基本没人能追的上我。这是由工作的特性所培养出来的特长。 还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要扣着帽子戴着墨镜。我照过镜子,这种打扮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是谁来。这,也是职业的需要。 我的工作具体点说就是低价购进火车票,然后高价卖出,我这一职业有人称票贩子,有人称黄牛党,比较体面点的说法是投机倒把,倒卖火车票。 和所有城市的火车站一样,青岛的火车站周围也是乱七八糟,有卖假车票的,有卖假发票的,还有拉皮条的,有的妓女不满皮条客抽取她们的利润,便走上前台以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顾客,自己揽生意。 对此,警察也抓过,但没什么没显的效果,大家都懂“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八字方针,碰到来检查的,就躲一躲,风头一过,再继续出来,而且越演越烈。 不仅火车站,就连它周围的西镇、八大峡一带的洗头房也多如牛毛。除此之外,这里的小饭店、小旅店也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无师自通地经营着皮肉生意。 火车站附近一家生意最好的洗头房里养了一只会讲话的鹦鹉,都快成精了,每当有单身男人从这里经过,它就会扯着它的尖嗓子大叫一声:“二百来一下吧!”如果这人停下脚步往里看,它就会再跟上一句:“包夜五百不叨叨!” 开始时我对自己沦落至此感到很不理解,习以为常后也就心理平衡了。怎么活不是活?怎么过不是过? 人活着就得有自己生活的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过程就属多余。
13 这个黄昏,我倒票时碰到两个年青的女人,一个嫌我的票太贵,一个嫌我的票看起来像假的。她们这么说完全是外行的挑剔。我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们:一,票是真的;二,票和铁路卖一个价我就得喝风去。 这两个姑娘就不算完了,说我态度差,不厚道,不讲职业道德。 我也急了,说:我就是一黄牛党一票贩子,难道你们还指望我边倒票边学雷锋? 这话说完的时候,我摘下墨镜,想跟他们横眉冷对,可没想到其中一个姑娘竟然瞅着我叫了起来,边叫连拉着我,喜不自胜的样子。 她在叫我的名字,一脸的开心。她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她。 她是虹静。 我为在这种时候碰到她感到脸红。当然,这感觉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很快我就恢复如初。我说:“算了算了,看你们长得这么漂亮,这票算我义务了。” 虹静赶紧摆手:“别别别,你累半天可不能白忙活,你刚才说多少钱来着?” 我说出了一个数。 虹静说:“不对不对,刚才不是这数,我可不能沾你的便宜,该怎么办怎么办,该铁面无私的时候你就应该铁面无私。人人平等嘛!” 我又说了一个数。 虹静身边的姑娘撅起了嘴:“不对不对,才不是这数呢,比不认识你的时候开价还高,哪有你这样的呀?” 我说:“低也不成高也不行,那就算了,免费了。” 那姑娘一脸的高兴,虹静却一脸的反对,继续跟我争。 就在我们争执到最热闹的时候,周围忽的围上来一群警察。其中一个瞅着我,一脸的开心:“这下你跑不了了吧?再让你跑,有本事你再跑呀,这次我看你往哪儿跑!” 我说:“我不跑,我没干坏事我跑什么?” “没干坏事?明告诉你,我们盯你半天了,抓的就是你这样不长眼的票贩子。” “票贩子?”我两眼翻白,“你们说谁呢?我都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甭废话,跟我们去所里再说。” “你们没事我还有事呢,耽误我事你们给我补贴?” “你还不老实,小刘小宋,把他塞车里,再不老实就给他戴手铐!” 关键时刻虹静的作用显示出来了,她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哪儿来的票贩子,你们抓错人了!他是我朋友,我托他买的火车票,多少钱买的多少钱转给我,怎么就成了票贩子?” “你们认识?”警察看看我再看看她,冲她说,“你得对你说的话负责!” “我当然负责,我说的话我不负责难道还要你负责?你们对工作也太不负责了,不搞清楚就乱抓人。你先把人放了!” 几个警察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然后过来一个警察把我带到一边,边让我掏身份证边问我虹静叫什么家住那儿在哪儿上班,等等。 我知道这是在检验我们是不是真的认识。我知道的就照实说了,不知道的就说是个人隐私,不想说。 另有警察把虹静带到一边,盘问她,估计是相同的问题。 然后两个警察凑到一起,把盘问的结果对了对。接着,刚才主张要抓我的警察冲我点点头,说:“你可以走了。以后没事别跑火车站来乱逛,别在这儿添乱。” 我说:“废话,没事谁愿意往外跑,家里多舒服!” 警察白了我一眼,我也白了他一眼。 这种时候,我觉得自己没必要示弱,大不了以后不干这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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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觉睡到中午,这次是太阳把我晒醒的。昨晚上没拉窗帘,窗也没关。我感到了些许寒冷,风从窗外呼呼地涌进屋内,有很多灰尘在飘。 起床后我站在窗口发了一阵呆,然后到冰箱里找吃的。结果很不巧,冰箱里食物倒是有一堆,但都是昨天的剩饭。我犹豫了一阵,然后盛了一碗剩饭,在里面倒了一些剩菜,放进微波炉里转了转,热乎乎地吃下肚,感觉舒服了很多。 然后,虹静就来了。她敲门的方式很特别,有点像砸门,分贝特高。她边敲门边喊:“卫捷卫捷卫捷……” 我赶紧开门,把她让进来,否则我家的门没开,别人家的门就都要开了。 她说:“你这儿可真难找,我找了半天,热死我了——你给我倒杯水喝!” 我找了一下,没有。只好打开冰箱,给她一桶啤酒。 “我喝水,不喝啤酒。” “没水。我这儿生活困难,只有啤酒。” “你这日子怎么过的呀,连水都没有!算了,啤酒就啤酒吧。” “其实一样,都是液体,啤酒还贵,水三块钱能买两吨,啤酒三块钱只能买这一罐,属于超浓缩的。” “说到钱提醒我了,我来就是还你钱的。上次从你那儿拿了车票,连钱都没给你,让警察一闹,把钱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算了吧,就当我是捐的吧!要不是你,我那票也得没收。捐给你捐给警察都一样,你比警察长得漂亮,捐给你我心甘情愿。” “一码归一码。”虹静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你别跟我争了,你也不容易。” 我没再跟她争执,只是说:“没零钱找你。” 她说:“那算了,你晚上请我吃顿饭咱们就扯平了。” 我还没答应她就开始笑,很痛快的那种笑,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这让我惊奇地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她早已设计好的圈套——她想泡我。她是个很有办法的人,也可以叫做很有心计。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了。 不过她不承认,而我也没证据,至少在目前没有证据。 还有,让她泡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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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我和虹静就像两个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在青岛啤酒厂门口的一家酒店里傻傻地坐着。开始时我喝酒,她喝饮料;后来我喝酒,她也喝酒;再后来我喝饮料,她喝酒。她的态度明显让我害怕。 酒在我们之间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她喝醉了,而我也喝的找不着东南西北。我虽然喝高了,但神智还算清楚,还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要回哪儿去。 她的神智陷入一片混沌,她说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关于她和我的。 她说我本来是应该属于她的而不是属于铃兰格格的:“你最早是我发现的,那时候我就跟铃兰格格说,你看那人,高高的,壮壮的,我喜欢。他是我的,他一定是我的。” 她嘿嘿笑了两声,接着说:“结果,我说话不算话,说到没有做到,你最后成了她的。我特恨她,可还拿她当朋友,我他妈的真虚伪!” 她又嘿嘿地笑:“不过她也没得到你,这一点我挺高兴。她还是让她父母给拎到了国外。哈哈……我告诉你,她家在国外有亲戚,她不会回来了。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跟我说过的,她永远不会来青岛了,因为她不想再看见你。” 她再次嘿嘿地笑:“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怎么知道她跟你在外面同居的吗?” 她还是嘿嘿地笑:“是我告诉他们的,是我打的电话。我看你们在一起我就别扭,我就心烦,我就浑身不舒服,不把你们拆散了我就活得不自在。” “再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知道她为什么永远不回来,为什么不想再见到你吗?呵呵,你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我告诉你,也是因为我。因为我跟她说,你已经成了我的,你是我的人了。我还告诉她,你没脸跟她坦白,所以让我去说的。” 我感了周身的凉意,那一瞬间,我体验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痛。 我的手在抖动,剧烈地抖动。 我的眼睛很痛,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镜子里的那双眼睛红得几乎要流出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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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的录音机开着,一个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吼着什么,音量很大,但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的耳朵里是一片嗡嗡声。 我面前的所有一切都像是流质的,它们沿着各种轨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形成一幅很怪异的画面,色彩单一却极其虚幻。 我在画面里显得很生硬,似乎我根本就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我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就目前这个环境而言,这种说法是成立的。 在这个爱情逝去的秋天,落叶美得像一种经典。 我生平第一次彻底喝醉了,喝醉的原因是我意外地碰到了一个和我一样倒霉的男人。我们在一个肮脏的小酒馆里相逢。这家酒馆只卖一种纯粹的鲜啤酒,从顾客爆满的程度来看,不像兑过水。 第一杯酒他请我喝,第二杯酒我请他喝,第三杯酒他又请我喝,第四杯酒我又请他喝……他没完没了地请我喝酒,我也没完没了地请他喝。 然后,我们开始头晕眼花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说他曾经非常有钱,有房子有车还有女人,很多女人。说到这时,我发现他的眼睛异常明亮,就像白炽灯泡在毁灭前的最后一瞬。 每个人都会有些这样或那样的故事,都会有自己的辉煌期也会有自己的暗淡期。谁这一生也不可能永远快乐,永远走运。同样,谁这一生也不可能一直倒霉。 命运不会没理由地垂青一个人,也不会没理由地陷害一个人。 我找到了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在这个世界上,比我还惨的人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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