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故事,有不得不说的话,所以发个公告,不知道多久不更新后,还有多少人愿意来看我的唠叼。
一直很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李龙剑的冷漠与忧伤,喜欢龙子榭的霸气与热情,喜欢一连串无厘头的搞笑青春……只是不知道,我的想法,有多少是真实且全部或部分地传达到了读者的心中。
我有一个奇怪的毛病,就是写完文章之后绝对不能回看。即使现在再读高中时代在全省获奖的作文也只能有一种结果,那就是鸡皮疙瘩如黄河之水气势汹汹一泻千里!
所以,当现在再重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汗得无颜以对天下了!
这么烂的文章,漏洞百出,情节跳得太快!虽然有搞笑的精彩之处,却又总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看来,是真的到了大修之时了。
关于结局,我想这个结局肯定是让不少人失望了滴。童话故事里,王子一定要娶了公主才会人让人觉得心满意足。不过我并不认为李龙剑娶了龙子榭是值得庆幸的事,大概从此以后全国都会鸡飞狗跳日无宁日了。
在修改的同时,我想我还是会另出一个让人比较放心的结局吧,例如把龙子榭流放到澳大利亚之类的……汗!
另外,修改之后的文章会另发文吧。
这个笔名已经厌倦了,所以以后请在静海修烨的文章里查找此文吧。
如果大家喜欢这种肚子笑到爆的感觉的话,欢迎来看偶新挖的坑:《救命!我老公是和尚!》当然现在只传了一万多字,收视率也不高,不过期待你的光临和指正。
最后,在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见谅!
鞠躬三百六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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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个新文章节凑字数好了,貌似字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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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全中国穿黑色马靴配红色苏格兰裙还大摇大摆招摇过市而面无愧色的男生就是——
“老妹——”
我猜得果然没错,那个人就是东方十!
东方十,东方家族的终极武器,色诱指数五颗星,曾经只用一个简简单单的微笑就骗取了罗马尼亚一座城池!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穿黑色马靴配红色苏格兰裙招摇过市,以吸引所有雌性动物的目光。现在他已经成功吸引到了校门口那排女生的注意,使之个个捧着蛋糕争先恐后地大叫他的名字。
“老妹——我想死你了!”东方十伸手在我脸上狠狠捏了两下,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不是昨天才分开嘛。”我艰难地蠕动嘴角,含糊不清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讨厌,人家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啦。哎呀,你今天这个烟熏妆化得真自然,黑眼圈恰到好处。”
“才不是什么烟熏妆咧。是我昨晚没睡好……”
“啊!”他瞪大眼睛捂着嘴,半天才小心翼翼地说,“莫非你和修吾爱意绵绵到天亮?!”
“呵呵……”我估计我的眼睛都要眯成三角形了。我这个哥哥的思维还真是……奇特!
这时候——
“咕噜咕噜……”是我肚子在叫。
他宠爱地摸了摸我的头,凌空打个响指,转头对着那群女生说:“哪位美女愿意把手中的蛋糕给我呢?”
“东方同学……”一位身材娇小的女生在与众人血拼胜出之后,衣衫褴褛地冲到东方十面前,单膝跪下,虔诚地双手奉上那华丽的蛋糕。而血拼失败的众人则面露愠色,气极败坏地直跺脚。
东方十把蛋糕递给我,说:“吃吧。”然后慷慨地抬手赏了娇小女生一巴掌。
那女生应声滚到一边,手捂着脸,而脸上却闪现出幸福喜悦的光芒。“啊——东方同学真的好温柔哦——”
我张大嘴巴,正要感叹,却听见身后响起一个粗暴的声音:“TNND,老十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下车就下车,干嘛把门关上。害我撞个大包在头上!”
我一回头就看见东方九提着把大砍刀气呼呼地走过来。而他身后那辆与他的头相撞的车已经全线崩溃了。
额滴神啊,这整个一花岗岩脑袋嘛!
东方九,东方家族的头号杀人武器,暴力指数五颗星。小时候的教科书是和月伸宏的漫画《浪客剑心》,于是长大后弄把砍刀也跟剑心的逆刃刀一样是背面开封。不幸的是,他老喜欢把刀反扛在背上,害得站在他背后的人统统遭秧。
东方九走过来,一看到我就两眼放光:“老妹——我想死你了!”
“不是昨天才分开嘛。”
——这个对白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讨厌,人家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啦。哎呀,你今天这个烟熏妆化得真自然,黑眼圈恰到好处。”
有时候,我这几个哥哥的思维还真是很相似。
于是我不厌其烦地解释:“不是烟熏妆,是昨晚没睡好……”
“啊!”他和东方十一样尖叫一声,小心翼翼地说道:“莫非你和修吾爱意绵绵到天亮?!”
唔,现在我要说,我这几个哥哥的思维果然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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