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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本文标题时,我突然想起发生在法国巴黎的那场骚乱。 去年年底,巴黎郊区的移民后代们,涌上街头,游行示威、焚烧汽车、砸抢商店。骚乱延续时间长,并波及到德国、比利时等国,形势几近失控。法国政府软硬兼施,方使事态得以平息:先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巴黎实施戒严宵禁;又承诺改善“闹事”群体的住房、医疗条件,增加就业和受教育机会,使其尽可能地融入主流社会。 巴黎郊外的移民后代长期生活在贫穷、落后的环境中,住房、医疗条件差,缺乏就业和受教育机会,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法国社会的不和谐最终导致了这场骚乱的大规模爆发。 那时我就在想,要是8亿多中国农民依然被拒斥于工业化、城市化的边缘,无法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巴黎的那一幕会不会在我们身边上演? 我们目前形成的以简单经济发展为惟一考量的发展观,已经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而国内和谐化将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充要条件。经济发展停滞的菲律宾、泰国、印尼、马来西亚以及民进党执政下的台湾已经充分说明,一个社会绝不可能在社会极端不和谐的情况下发展,社会的不和谐将使政府的执政基础迅速坍塌,造成社会的进一步动荡。 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效机制,必须高度关注并切实改善农民的人权状况。建立公正和谐的法律制度框架,彻底废除现行法律法规中歧视农民、限制农民的条款,把农民的地位提升到与城市公民同等的水平。值得庆幸的是,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不久的将来,国家会出台一部法律,专门来保护农民权益。该法律的核心内容包括户籍制度、土地权益、财产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以及医疗、受教育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就业权利等。这部法律将废除城市对农民工的一切不平等收费和待遇,把自由迁移、自主择业的权利真正还给农民。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农民的处境、命运给予高度人文关怀,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应该说,当前是农村政策最好、发展空间最大的时期,农民最有用武之地的时期。主客观因素造成的农民“能力贫困综合症”还严重制约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现阶段农民的弱势与贫困,不是简单的收入低下,而是实现自己意愿的能力的短缺,是他们民主能力、知识能力、信息能力、不受歧视能力的贫乏等方面的综合反应。农民仍然生活在诸多的辛酸与无奈、困惑与冲突中,生存与发展的悖论常常让他们陷入两难选择的尴尬。 国家的过分强大与农民的过分弱小、国家的理性与农民的非理性、国家的全方位责任与农民的依赖性、国家的体制化与农民的涣散性,导致了“三农”问题不可能由农民自己解决,他们已不可能对国家产生某种影响。“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是认识农民,离开了这个前提,任何美好的制度设想都可能适得其反。“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关注农民的衣食住行,知悉农民的喜怒哀乐,破解农民的生存悖论,归还农民的民主自由,需要行动、智慧、勇气、耐心,更需要我们真正读懂农民。 我以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彻底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建立现代一元体制,构建公正和谐社会的长效机制。实现由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一元结构的转变,是中国21世纪的一场革命,漫长而艰难。这场“革命”的实质是彻底解放农民,即为农民立法,给农民赋权,还农民公正,向农民还债,分化农民,富裕农民。“革命”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改革与发展;二是立法与赋权。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制度和体制的改革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体制方面的改革必须从现在开始,否则,我们将永远无法实现城乡平等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公正、平等、非歧视的各项社会制度。依法治国,依法治“农”,赋予农民各项基本权利,全面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对过度倾斜的主体权益、社会资源和改革成果重新分配,统筹城乡、工农业协调发展,将部分“既得权益”市场化,最终取消“特权公民”,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让亿万农民共享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80年代的农村改革是群众主导的,80年代的中央一号文件基本的调子都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敢闯、敢冒、敢试、敢为人先改革精神”,“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改革标准”。90年代的农村改革却是官方主导的,90年代的中央文件基本的调子都是“坚决禁止、一律不许”,“稳定压倒一切”,“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80年代的农村改革鲜明的特点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民为本。90年代的农村改革,走的是精英路线,鲜明的特点是专家设计、以官为本。80年代没有人担心农民会造反,90年代农村改革总有人担心农民会造反。“稳定压倒一切”成了反改革的钟馗,压倒了改革,压倒了发展。所谓的“稳定”,实际上是为了官本位体制的利益固化。 考虑到中国“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我们没法推算,中国的“三农”问题能在多长时间内解决。让我们先考察一下世界历史上的有关案例:一个大众化的说法是,日本用了50年,美国花了70年,英国拖了近百年。从2600年前中国开始征缴农业税起,历朝历代均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过这一问题。仅就当代“三农”问题而言,其本质成因至少涉及农地制度设置、乡村治理结构困惑、城乡二元社会矛盾、国家工业化长期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互相脱节、乡村自治民主政治制度发育迟缓等等大问题。这些问题,客观导致中国现阶段已凸现与尚在发展的各种尖锐社会矛盾,都与“三农”问题直接或间接相关联。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急剧转型期,所派生的各种新矛盾或旧矛盾的“变种”又与“三农”问题互相交织,造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 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个很严峻的制度困境:国家的政策、制度设计是好的,是为老百姓着想的,许多时候却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往往有法不依、有规不循,导致政令不畅变味走样。我在拙文《“人造美女”与“中国特色”》里要做专门论述,在此就不多言。毫无疑问,这样的制度困境增加了三农问题的解决难度。 “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性复杂系统工程。“三农”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全局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靠哪一种理论、哪一个人、哪一条战线、哪一级都无法解决。应该说,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新农村运动,其出发点与设想是好的,确实也能在某些方面改变中国农村贫穷落后之状况,但其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三农”在中国社会转型中,是受动者,是被改变、被转型的对象。其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决定了它在与周围环境交换活动时,必然处于被动与劣势。“三农”难题的产生和解决,极大程度上不取决于自身,而有赖于国家宏观全局改革的成功推进。 必须以“三农”为中心,协调各方面关系,调动各种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上下联动,全面稳妥,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我们目前缺少的不是法规、制度,而是保证其有效运行、发挥作用的法规、制度。现有的法规、制度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落到实处,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若能顺利解决此痼疾,诸多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破解三农,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注定了的崎岖坎坷挫折,需要我们义无返顾地去跨越征服。破解三农,我们还在路上,只要走着便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