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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疯人我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着。 疯人,这是个新的名词,只有在我们这个充满创意的年代才会出现的词汇。疯人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疯子,疯子是无害的,即使是最具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顶多也就是持刀去伤害他人,而他不会将疯病传染给被他袭击的人,更不会吃掉那些人。疯人就不一样了,那种“生物”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我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小时候在乡下长大,六岁的时候我就敢在田地里捕捉草花蛇,拨去它们的皮。小孩子的心智是不完整的,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用木棒打野狗,几个拖着鼻涕的小伙伴一起,手持木棒,一棒一棒的敲在野狗的头上,直到脑浆都打出来。看着它奄奄一息,痛苦死去,我觉得开心,以为正义得到伸张,大伙合力杀死了鬼怪,实际上那只是一条可怜的无家可归的狗而已。 正义,这个词害了我一辈子。从小就梦想成为警察的我,在25岁的时候考上警员,以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被分配在公安刑侦部。如果我个头可以再高两厘米,22岁的时候就应该是正式警察了,可是考试制度要求严格,身高不足的我被两次淘汰,还好在第三年政策做了一点点的变动,将身高要求降低了一点点,使我终于如愿以偿。 当警察需要铁石心肠,哪怕是在深更半夜熟睡的时候被人吵醒,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好自己的状态。2010年11月14号凌晨两点四十五分,一阵激烈的电话铃声将正在酣睡的我吵醒的时候。 电话那头的人声音紧张,充满恐慌,“老七!别睡了!出事了!” “喂……” “是凶杀……太残忍了,你不会相信的,太恶心了……” “你娘的,现在几点钟啊?警察也是人啊,能不能让我睡个好觉?明天再去欣赏你的凶杀?” “别开玩笑了,赶快来,来了你就晓得了,这辈子不会再遇到第二次的大案件,这是真正的变态……不说了,我在独秀园小区等你,快他妈的来,你一定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操……” 对方挂上了电话。 不得已,我穿起衣服,随手揣了一包红塔山就急急忙忙赶去犯罪现场。 骑在摩托车上,回忆着刚才电话的内容,那是小老二打来的,我的同事,狐朋狗友,我和他的关系好到可以在一个房间里嫖娼。他是条汉子,曾经在与嫌疑犯肉搏的时候被砍伤肩膀,刀刃切断了他的锁骨,我去医院看望他的时候,一边骂他怎么不死掉一边冒冷汗,如果那把刀再锋利一些,可以将他连着肩膀头砍成两半。大难不死的他,居然在病床上跟我开起了有关漂亮小护士的黄色玩笑。我时常暗想,如果小老二是个罪犯,将是最变态的那一种。 小老二和我一样,都热衷于重大刑事案件,所谓“重大”就是杀人分尸,奸尸,食尸等等。对于年轻的充满好奇心的我们,追求刺激成为一种时尚。 从我进入刑侦部门至今,案件一个接着一个,罪犯们逐渐猖獗起来,各种各样的杀人手段层出不穷。久而久之,我们开始麻木了,一些普通的杀人案件根本不能提起我的兴趣。只有两年前的3?11杀人分尸案,是变态中的变态。一位姓李的小老板和他姘头有着特殊的爱好,李老板利用他的姘头有几分姿色,诱拐在酒吧碰见的好色男人,带回家中,再一刀砍死,然后分尸,将尸体冷藏在冰箱中,没事拿出来烧着吃,当下酒菜。给这家伙录口供的时候,他居然还说,这是为了治病,他有腿疾,只有吃人腿才能医治的好他病。不得不承认他的的确是病了,唯一能医好他的良药就是子弹,喂他一颗,使他永远停止这些荒唐、恐怖的想法。这个案件可能是我自从当警察到现在为止,最令人惊悚的一个。小老二今天是怎么了?这么激动。难道这个案件会比两年前的3?11还犀利吗? 来到独秀园小区,门口停着一大串的警车,围观的群众将路堵的水泄不通。挤过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罪案现场。小老二站在不远处。 “二子,什么情况?” “你小子终于来了,我带你去看看,别把尿吓出来哦。” “去你妈的。我有这么软吗?” “看看才知道,先给你介绍一下,这栋别墅,独门独院,自成一格,前院有松树、榆树、栀子花,后院有小桥、假山、凉亭,可谓世外桃园,据说是合肥数一数二的别墅。里面住的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 “看出来了……尸体在哪?” “马上就带你去看,先把塑料鞋套穿上,这里还有手套。” 我们走进了别墅中,站在水磨石地板的大厅中,头顶的水晶大吊灯十分华贵,看得出来这里住着富贵人。突然,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刺激着我神经,是尸臭。 “很难闻吧?” “人死了多久了?” “两天,跟我去看看尸体。” 我们沿着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的走廊地板上满是血迹,还有一些肉沫状的东西伏在地上,我走上前去,俯身观察了一下,又用手撵起一些闻了闻,这东西的味道就跟垃圾堆里的腐肉一个样。 “那是尸体的碎片,别动,你在毁灭犯罪证据。”小老二不经意地说。 我蹦了起来,赶紧将手套摘掉,扔在地上,心里一阵恶心。 “操!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哈哈,爽吧?这不算什么,跟我来。” 小老二将我引到卧室。 “It is show time!” “我日!” 床上有一堆烂肉,是胳膊,大腿,还有人头组成的金字塔。苍蝇在肉堆旁飞来飞去,一个死人头张着嘴,他嘴里涌动着白色的蛆。 “恶……”我想吐。 “哈哈,好爽吧!我就说你会喜欢的。” “喜欢?你有神经病是不是?我怎么可能喜欢这种场面,真变态,凶手在哪?我要踢他两脚。” “凶手还没抓到。” “没抓到?” “尸体混杂在一起,还没有分类,听邻居说这里住着一家四口人,爸爸,妈妈,儿子,还有一个佣人。” “那一堆东西里面有几个人?” “我观察了一下,好象只有三个人,我只发现了三个头,也许还有多的,藏在烂肉里面吧?” “哦……你别说了……” 这时,外面传来了枪声,我和小老二赶紧跑下楼去。 楼梯口那里,一个警员被袭击了,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趴在他的身上,正在猛烈地啃噬着他的脖子,鲜血如喷泉般涌出来,可怜的警员正胡乱的开着枪。 我和小老二冲了过去,小老二拔出枪来,对着那怪物开了一枪,怪物停止了“进食”,转过脸来看着我们。 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张脸,那是一张人脸,男性,二十来岁,头上悉悉数数有几根杂毛,,面目噱头模糊,只能看清楚两只冒着绿光的眼睛,他龇牙咧嘴,血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滴在地板上。被他攻击的警员已经奄奄一息。 “举起手来!” 这怪物对我的威胁没有什么反映,他的头向左右偏转了两下,转过身趴在地上,那姿势就像一只正准备攻击猎物的狮子。 那怪物猛的扑了过来,小老二和我都本能向后撤了几步,那怪物抓住了小老二的腿,狠狠的咬了下去,小老二大声的叫嚷了起来,声音颤抖,恐怖至极。 门外闯进了几名警察,他们都是听到枪声赶来的,所有人都举起了枪,但是谁也没有扣动扳机,也许是被怪物给吓住了,也许是怕开枪伤到小老二。 “开枪啊!开枪啊!”小老二疯狂的喊着,他用手上的枪对着怪物的脑门扣了几枪,鲜血混杂着脑浆溅射到我的脸上。 怪物松开了手,倒在地上,狂乱的挣扎着。我拖着小老二退到了一楼的大厅,其余的警员一齐向怪物射击,那怪物在地板上疯狂的扭动着身躯,枪声停了,怪物慢慢的停止了抽搐,这时候,我听到了怪物嘴里发出的类似人声的叹息。 “啊……” 那声音十分听得我毛骨悚然,这究竟是什么,如果是人,怎么会发疯到这种程度,连他的行为模式都和动物无异。可是他的确是个人,那眼睛,五官,还有他的声音,都证明他是个人,或者说曾经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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