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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狗也不能去干的事 作为名牌重点大学的高才毕业生,所以弄到没有固定工作,甚至不得不睡在公园里、海滩上,这怨不得任何人。 我早想通了。真的,这跟我的性格有极大关系。 其实,那一年刚到深圳不久,大概两个多月不到仨月吧,一位好心的大叔曾经介绍我去一家服装作坊打工。 那时,我和林峰、晓兵与另外几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打工仔,合伙在小渔村里租了一间小屋。 好心的大叔就住在我们小屋的对门。 有一天半夜1点多,拖着已疲乏得失去知觉的身体,从打零工的建筑工地回来,我看见小屋门前黑乎乎躺着个人。 当时吓我一跳。 蹲下身一看,发现是对门的本地大叔。他浑身酒气,大概认错了门,躺在地下睡着了。 说实话,我们的出租屋白天晚上根本不上锁。里面也就几张床,没啥可偷的。所以,大叔半夜三更为我们值班,纯属浪费年华。 于是我就想叫醒他,让他回自己屋里睡吧。不料,怎么叫他也不醒。我急了,动手推他。 他还是毫无反应。 搬动他的肩头一看,吓我一跳:老伙计口吐白沫,两眼直翻! 一准儿酒喝得太多、极有可能已经酒精中毒了。 看我惹得这事儿! 可要是不管他,没准儿会出人命案啊! 无奈,我进屋叫了林峰和晓兵,把他抬到了出租车上,送进了医院。 大夫说:幸亏及时送医院,否则他不死也得中风。 大叔后来还我出租车钱时,叽哩哇啦讲了一大堆,我愣是一个字也没听懂。 最后他加上比比划划又叫了半天,我总算弄懂了他的意思:他要介绍我去渔村里的一家服装作坊打工。我说,能不能叫我另外俩兄弟一起去?他又比划半天,意思是:让我先去,他们以后再找机会吧。 现在东南沿海一带不少名牌大服装公司,当年都是从这种小服装作坊开始的。 我这人没志气,根本熬不到小作坊弄成世界大品牌。我干了三天就不干了。 其实苦和累我都没问题。 问题出在我的脑子里。 我在服装作坊的工作,就是监督一百多号踩缝纫机的女人,做各种不同批量的衣服。每天早上8:00上班,厂里管饭,晚上10:00下班。愿意加班,干一通宵也行,按件计酬。 被当成厂房的房间很低,没有通风设备,百多号人挤在一间房里。东西两面墙上,只有两个加一起也不到一平方米的小窗。我去是7月份,是深圳最热的时候,气象台发布的气温在35、36度。可想而知,那屋里的室内温度有多高。 别误会,也不是因为热。 问题是百多号人除我之外,全是女性! 包括老板。 老板每天只穿到最后的防线点坐在一个角落里。她吸着煙、喝着茶、看着租来的录像带、吹着唯一的那台小电扇…… 就她一个已经够我受的了。可是工厂规定:女工一上班必须全脱,只能留最后防线! 可能是女老板对人性的优点已经失望到了极点,而对人性的弱点又明察秋毫,才规定了这种让男青年每天必须咬紧牙关面对的制度。 女老板说,多次发生偷布料、偷扣子等等一系列偷盗事件,她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制度,必须严明。再说,天太热了,这样也可以降温防暑,云云。 她的制度严明得如何,暑气防得怎样?我根本无所谓。关键是,第一天我就差点虚脱。因为一天当中,我必须时时警惕自己的二哥。它动辄就抖机灵、伸头探脑、时时硬起!这还了的? 每天下班之前,面对嘻嘻哈哈穿着极少的姐妹姨婶们,我还必须和女老板一起,对其进行全身检查,直到确认没有任何夹带后才能放行! 唉,我真希望自己就是清朝的李莲英。那样,我不但能干下去,还一准能干得很好、甚至干出点儿名堂来! 正当我为自己的生理反应如此激烈,考虑着是否为了生存,对我那不争气的二哥采取点儿什么措施时,更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上班的第三天晚上,一位刚来的四川小妹,被老板搜出内裤里藏了一小管儿缝纫机线!之后,老板竟然把她脱光,让我揍她! 看我装模作样怜香惜玉地不肯用力,老板吼道:你想像前一个保安嘛?他被我卖去做鸭啦!—— 我不想做鸭,我的理想是做条狗。 可我发自内心地珍惜青春玉体:怎么能忍心用皮鞭去抽她呢?! “你听到没有!——”老板在吼,我的手三次举向空中,三次蛇一般地从空中软软地落下来. 终于老板火了,抢过了我手中的皮鞭沾满冷水…… 那可爱美丽让人动心的青春玉体啊,顷刻间,变成了在尖叫声和鞭打声中扭曲着的痛苦的蛇…… “啊!妈呀!啊!——” 没人敢阻止老板。 等她打累了,那四川小妹已经没了知觉。 奇怪!老板坐在那里吸着烟、喝着茶、吹着唯一的那台小电扇,脸上居然还挂满了泪水! 后来,大伙再三求情,女孩子才没被拉去金沙湾。那里每晚都有偷渡到泰国的私船。据说,几年了,去过金沙湾的女孩儿,包括男孩儿,很少有回来的。 那晚,我本来想像前两晚那样,自摸了二哥后再浑然入睡。可不知为什么,居然就一点点兴趣都没有。迷迷糊糊中,耳朵里总是响着四川小妹的尖叫声。后来,我索性瞪大眼珠子看天花上的旧报纸,一直看到天亮。 一夜没合眼倒是常事儿。可我忧心忡忡地估计:我的生理本能大概已经全被都废了! 干下去吧?反正,我真成李莲英了。 第二天一早,我求对门的大叔替我求个情,我干不了啦。 大叔睁着半醒半睡的泡泡眼,看了好一阵子我的脸,轻轻拍拍我的头,用极蹩脚的广东普通话说,没事啦——,我去说。 大叔回来时还捎给我一百元钱,说那是女老板给的三天工钱。 拿着钱,想起了女老板满脸是泪的样子。 我试着认真想清楚:女老板到底是什么人?可我没想清楚。 操,到了这祖国南海边上,我这生在北方长在北方的大脑一定是出了问题啦。学院里学的那些东西,竟然没一点儿能用上的;书上的名人名言,更是根本不好使。我悲哀地想过不止一回:自己是不是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分析判断能力了? 可怜的老父亲,他如果知道我成了这样,哪怕倾家荡产,他一准儿得想尽一切办法立马拽我回去。 用女老板给的工钱买了一箱啤酒和不少吃食,晚上和大叔畅饮了一夜。 酒喝大了才明白:女老板原来是大叔的女儿。大叔还有个大儿子在跑船走私。女儿下面还有个小儿子,跑去越南了,快10年没有音信。 大叔说我,傻仔,你还是没有饿到时候呀——,饿到了时候呀你就什么都会干的啦——。 我说,饿到了时候呀我也不干啦——像你儿子、女儿干的那么缺德的事,我绝对不会干的啦—— 干不干? 不干! 不干? 不干! 哈哈哈哈—— 酒醒后我真有点后怕:大叔那个走私的儿子,不会听了我酒后的真言找我麻烦吧? 好在大叔几乎天天喝得烂醉,根本顾不上报告他儿子。 每当我应聘又一次失败时,我都会问自己:干不干?不干?干? 有时我想:连狗都想当了,干啥不一样啊?有那种就是当狗也不能去干的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