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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晗秋住在学校旁侧的家属小区,不多时,我便站在他居所的房前,刚想敲门,就听见里面的锅碗瓢盆“叮当”作响,心里美滋滋的,心想他虽然值得讨厌,可待客之礼还是有的,知道我要来,现在正忙着做饭呢。没料到此时门忽然打开,就看见一个黑东西“嗖”一声飞了出来,下意识一缩头,电饭煲便从耳边呼啸而过,从楼梯滚了下去,一路的欢歌。还没回过神,又飞出几只碟子,破碎的瓷片到处播扬,我心知胡晗秋又出了问题,忙把门关上,怕下一个出来的是菜刀。 一个衣衫破烂的中年人从屋内闪身而出,半块指甲大的肉皮在脸上晃呀晃,眼圈也变了颜色,大熊猫看见也觉得自卑。我没来的及走,装作没看见他的样子,低头说,胡教授,下午好呀。他一怔,嗫嚅地回答,好好,好的很。话音未落,内里屋内又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音,显而易见,女主人并没有因为胡晗秋的出走,放过其他东西。他脸黑一阵,白一阵,好几次面皮僵硬、目露凶光,一副杀人越货的样子,不知想到什么,搓了下手,默认对方对自己“好的很”无言的反驳。 姓胡的,有种就永远的走,别回来,我不怕你走,日子都过够了。里面传来怒骂声,听那气愤让我想到凌家村发情的驴子,一定是一样的面红耳赤。 你拍拍良心说,我哪里对你不起?当年你最落魄的时候,谁可怜你?谁照顾你?你个王八蛋娶我的时候连婚纱都没有,路人看了都落泪。我不怪你,我知道你当时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人家说你是没本事的勺子,混口饭都没本事,我不在意,我知道是金子总要发光的道理;外边传言说你和一个女学生有奸情,我也不怪你,世间有几个男人不是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可你体谅我过吗?家里这副烂摊子,你不管不问,外边种种的烂事还要为你打点,你躲在书房里写东西出去老实地教课倒也罢了,你还有事没事的发脾气,不就把你那幅祖传的画送给了副校长吗?你还不乐意?那份申请都交上去半年了,他都压着不办,还不是想要我们有个表示?没有自己的房子那叫一个家吗?接着屋子里就传出放肆地哭声,我可以想到过了警戒线的泪水是怎样的滂沱。 整栋楼接二连三亮起了各式各样的灯,楼上楼下都有脚步的响动,有人探头探脑地窥伺,把别人的苦难,收为茶余饭后的笑料和谈资,留待明天咀嚼。 我看不能再呆下去了,说胡教授,咱们以后喝吧,我先走一步。他才从若有所思中醒悟过来,皱眉一展,说别忙,咱们一块走撒。我说,你不会让我和你去喝酒吧?他说,你不愿意吗?我说愿意愿意。心里却想,鬼才愿意。要愿意的话,我还会在下午来吗?就知道你晚上有教学会议要开,才在这个时间赶来的。 我说胡教授你会议不开了?他没说话,扯着我就走。还没走多远,只听背后“嗖”的一声,想来胡师母出身镖客,丢过来的东西特别有准头,胡晗秋摸着脑袋,苦笑了一下,说看,这就是女人。 这就是女人!我低头看地下自言自语的重复。易拉罐哗啦啦滚下楼梯,我一点都没听清声音。 我很恐惧,因为那一刻我有想杀了胡师母的冲动,觉得这种女人存在世上是对男人的煎熬,死不足惜。最让我难受的是,这种想法存在大脑不是那一刻,也不是仅仅针对她,九岁以后我就像讨厌这泼辣的师母一样讨厌除了老妈以外所有年轻的女性。这几天好了一些,可以修正其范围是:除了老妈和欧阳静雯的一切年轻女人。
胡晗秋理所当然把我拉到酒吧,每次吵完架,他都要去喝酒,这和老爸是一个脾气,和凌沧头的爸干过仗他就去喝酒,喝了酒就跟老妈吹他怎么为儿子报仇,惩罚那个常常打儿子的孩子凌沧头,怎么把他爸骂了一顿的,说的是惊心动魄,其实是酒精作用,打架时我当时就站在他旁边,看着人家的脚在他脸上踩踏。酒像曼陀罗花既是杀人的利器,也可作救心的良药,救的是心的难过。 小区附近就有一处酒吧,我们去的时候华灯已上,门侧的广告箱闪出璀璨如虹的灯光,一圈圈地流动,晕色在空气里氤氲,看上去越变越大,与其他地方的晕色连为一体,充斥着整个街道,充斥整个城市。城市里有许多难过的人,正如有许多这样的酒吧。 我刻意将衣服理了一下,想给他理一下,人已经走到在酒吧门口,站在门侧的侍者笑容可掬,迎了他进去。我也冲着光亮处走过去,没想到却撞在一个坚硬的固体上,旁边的顾客打开玻璃门进了去,转身冲我一笑,满脸的鄙薄。 诸如酒吧咖啡屋之类的娱乐场所,只有耳闻,没有见识过其实际内容,用韩武弛的话说,我是一个土人。这是没办法,如果我老爸不是捡破烂的,而是国家公务员,估计连IBM都清楚是什么东西。老子有思想,儿子未必就能成为思想家,但老子土,儿子必定也是土的。至少年轻时是符合这个逻辑的。 我因此坐立不安,看着胡晗秋那破了一个洞的皮鞋,光光的脚趾在桌子底下动来动去,更加坐立不安,估算着如果此时被赶出去,究竟有几多丢人。 胡晗秋不在意,新疆老窖喝的那叫一个爽快,酒杯在面前逐渐增多,侍者屡召屡来,看来没有要赶人的意思,我又怕他像凌沧头的老爸,喝点酒就发酒疯,据说凌沧头的老爸年轻时喝了酒,一巴掌能打死一头牛,我看看自己的身体,心里惴惴又是忐忑,向自己最爱的武侠小说和文言文起誓,说只要他不喝醉,我宁愿少活十年。 好在他酒德还是有的,喝醉了只是满嘴胡说,一会说后悔先前犯的两个错误,一是冷落了前妻。二是有了现在的妻子还在他处留情。一会又说不后悔,因为知道了什么叫做真爱。后来说话就没了逻辑,估计此时写诗,比海子还海子。 说的好多,我记得最清楚只有一句,他说我真的想死。我吓了一跳,说胡教授,没什么过不去的门槛,千万不要走那条路!其实他死不死和我没关系,但是今天必须得宽解他,因为我这几天穷的很,如果他死了,肯定班级里要送花圈,凑份子的时候我要是拿不出钱来,那也忒丢人了。 结账时我从醉意沉沉的他口袋里掏出几张人民币,怎么看怎么不够,正愁着,胡晗秋动了动身子,眼睛微睁,说鞋底里还有几张,别忘了给门口的侍者二十元小费。说完又躺下,按呼噜闪电雷鸣似的,骇人魂魄。 我摸着他的脚时,微微一怔,他没有穿袜子,粗糙的皮磨我手掌,那是老人才会有的皮,而他还才过不惑之年。我看过他曾经的照片,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可现在已经老了,老的只会追忆,也瘦了,瘦的只剩下后悔可以做骨架支持着肉体。 那一刻莫名其妙地我忽然产生了可怜他的意思。我很惊讶这个念头,因为一直以来我都很讨厌他,像讨厌胡师母一样讨厌他。我虽然被他很看重,可思想里他的形象依然龌龊,因为传说中他的种种行径实在卑劣,可以挂在绞架上曝尸,或者直接弃市。 有句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我觉得是最值得伤感的诗句,可胡晗秋却不是百年身了,他成了沧海桑田,回首时已经过了一万年。
我是在出了旅馆回宿舍时遇到韩武弛的。当时夜已经降临。玉清市面临着戈壁滩,黑暗自然来的迟,已经有晚上九点钟,地平线的边缘还有破碎的光亮,一点一滴,被一带雾霭串出一串镶在穹庐边缘的珠链,缓缓不停地旋转,转一次就变一个模样,空气里有冷的气息,江南的冷是种湿冷,细若丝线,由体外袭入内里,不经意间就把寒意留进膝盖。而西北的冷是干冷,带着汹汹的气势,挤着身子里的水分,挤的彻底,不留余地,所以新疆有干尸而其他地方却少见。我怕冷,却又不禁留恋此刻的景象,脚步也走的慢,直至踩到另一个人的脚才停下。 那人满身酒气,缓慢前行。如果我是武林盟主,定然推荐他做醉拳门派的掌门人,因为走起路来比武林高手更像高手,必定可以发扬光大醉中的真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差点拿棍子打昏韩武弛,送到旅馆去。因为他执意要回宿舍,说别怕,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几个护卫队的人吗?然后就晃呀晃的往前走,我心一横,想谁怕谁,老子我也不怕他们说我喝酒,不就是抓到记个警告么?——反正我也没喝。跟着他就回了宿舍楼。 护卫队的人对看了几次,说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说没有。还说没有,我都嗅到酒气了。我说我要是喝就是王八蛋。说着想去看韩武弛怎么对付。可转身才发现他已经从护卫队的人旁边走过,消失在黑暗的宿舍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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