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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杨梅的酒吧成了我常去的地方。有时候是杨梅叫我去,有时候是我自己去。 我在他们眼里怎么看都是闲人,任何名堂的,超过两个人的,称之为聚会的情况,我都得随叫随到,不然的话就会有似曾相识却又说不出姓名的男士,把电话打倒我的手机上来。这当然是杨梅一手策划的,为了不让她把我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泄露出去,我只得违心的作了她的合伙人。 其实我挺喜欢泡酒吧这样的地方,昏暗和迷离加上酒精的催化,让任何人看上去都很美。和一些不认得的人聊些分不清真假的心事,也不是一件坏事。那些有思想有信仰,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会视此为堕落,最低级的无聊。但热忠此道的人数之众,足以令这项事业,风风火火的蓬勃发展好一阵子,因此从前星星点点,散落城中的酒吧,如今已聚集一处,在相连的几条街上首尾呼应,密集经营,大有燎原之势。所以沉醉其中并不是某一个人的堕落,也不是某一群人的过错,大可不必费心劳神的去想投入其中的各色人物的目的与原因。只要别碰上惹人讨厌的人就行。 如我所料杨梅不止一次的安排了我和而平见面。断断续续的交谈中知道了他的近况。与其说是去了解,还不如说是他故意告诉我的。我对他的兴趣只停留在过去。当初是什么地方吸引我来着?我居然也说不出来了。他接手了他爸的生意,据说做的巨成功,目前正在办离婚。一触及到这个问题,我就去上厕所,管他有何感受。 “你千万不要把我的电话告诉他,不然我砸了你的店!”我警告杨梅。 “为什么恼羞成怒?他怎么着你了?” “你希望他怎么着我呀?” “痛说婚姻的不幸,生活的郁闷,然后,”杨梅半眯眼睛,竖起食指指指点点,一副参透天机的嘴脸,“怀念过去,唏嘘从前,最后,拉住你的小手,要求重续旧情,对不对?” “操!腻味透了!” “玩玩儿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要玩儿你玩儿!我没工夫。”我很不客气的打断了她。“过了期的东西,你还有吃的兴趣吗?” “至于吗?还跟真事儿似的生气啦?”杨梅眨巴着眼,故意逗我,“不就是个前情郎吗?不要拉倒。” “你最好把他弄走,别让我看到他。”我再次警告她。 “他来送钱,我干嘛不挣?”杨梅不吃这一套,“你要是把我的财神爷都弄走了,我可跟你急。” “去他妈的财神爷。我还是呢,你就不怕得罪我?” “你的财还是糊弄来得呢,我有指望吗?”杨梅可能也觉得自己的话说过了,很生硬的转了话题。 没有关系,我早习惯了。比你直接,比你刻薄,比你还伪同情的人多了去了,你这话才到哪儿啊?我早就听的没脾气了,如果我还能生气,绝对不会是因为有人拿这件事情说事儿,而是我那一会儿没想开。 这些话当然没有必要告诉杨梅,于是我平静的笑了。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的疑惑,但是多年的默契,还是能够起到让自己不越雷池一步的作用。 “你请的那个歌手怎么没来?”我问。 “他在别处还有一场,晚一会儿才来。” “他好象只会唱那几首啊?不过还挺好听的,你从哪儿找的?” “朋友介绍的,他在大学里挺出名的,唱的都是些老歌。现在不是流行怀旧吗?” “大学生也卖怀旧的帐?不都标榜自己是什么新新人类吗?” “那是17、8岁的小毛孩儿,现在的傻叉年龄提前了。” 杨梅所说的提前了我没有感觉,但是,那些30好几一脸纵欲过度,还拿捏着没断奶的腔调,恬不知耻的自称男孩、女孩的大龄家伙们,在浩浩荡荡的不断扩充着傻叉队伍,却是不争的事实。 23 发现杨梅的新恋情,实在是最后悔的事情。 我一直都有杨梅那套房子的钥匙,是林立搬出来后给我的,当时我正和杨梅赌气,不爱搭理她,就丢在了我的杂乱东西里,前几天才找到,正打算还给她来着。她回来后收拾出来好多我以前的东西,一直让我去拿,我都懒得去。那天,我回父母家,我爸非要以前他给我的那套《隋唐演义》,说现在买的都不如他那套版本好,我搪塞说丢了,他就跟我怄起了气,说我败家,没有情操,连他的藏书都扔,一点不重视他的爱好,弄的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去找。想来想去在杨梅那里的可能性最大,给她打电话,关机。为了让我爸快点消气,正好又有钥匙,我就只好自己去了。 我在楼下没看到杨梅的车,就直接开门进了屋。屋里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多了几件家具,卧室的门都关着,我径自来到我以前住的那间卧室,里面已经收拾成了书房的样子,一切都是新的。书桌上的电脑显示器还开着,好象刚刚有人用过一样。书柜里码着挺多书,应该有我要找的。 “你怎么又回来了?!”有人在说话,不是杨梅。是个男的。 我转过头看到了一张年轻的,英俊的,男性十足的脸,这张脸的表情由迷离转为惊恐的一瞬间,我也“啊呀”!一声大叫,因为此人此时正一丝不挂的站在门口。我的叫声让他下意识的用双手捂住了下身。 “是你啊!对——不——起,我以为是杨梅呢。”说着他把身子藏到了墙后面,只留了个脑袋在外面。 原来是在酒吧唱歌的那个年轻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他,而且是没穿衣服的,我当然不能立刻认出他来,当然也不能跟他表示友好的亲切打招呼。因此我愣了好几秒才想起来转开头,“没关系,我来找东西。” “杨梅去交电话费了,她上不了网,急了。”声音是从另一个房间传过来的。他再出现时已穿上了衣服,“你可以等她。” 一件黑色高领衫和一条旧牛仔裤,让我的心跳放慢了速度。 “不用,我马上就走。”我没有去直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紧张。 “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我抬起头,一脸假笑的望着他,“我找本以前落这儿的书。” “没事就好。倒真把我吓了一跳。”他也笑了。 他的脸棱角分明,线条流畅的很是舒服,特别是嘴角旁那个深深的酒窝点缀的更是恰倒好处。他的身材也很棒,虽然刚才只是匆匆一瞥,但明显的肌肉感还是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必须承认,他是个有着迷人长相,笑容讨人喜欢的小伙子。他的话也让我好笑,我吓了他一跳?大白天,他赤条精光的堵在门口,被一个女人吓了一跳,这事听着也有点儿新鲜。 终于还是没有找到那本该死的书。我可不想让杨梅知道,我私闯她的家并且还吓了她的小情郎一跳。 “找不着,以后再说吧。”我搓着手用力挺直了背,要用若无其事的姿态离开这里,“我先走了。” “是不是不要告诉她,你——来过这里?”他问,靠在墙上的样子,在我看来有些故意的挑衅。 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还是想打探什么,或是要戏弄我一下?我明显的感到,他不是个单纯可爱的人,起码没有看起来那么可爱,“聪明——的想法,但是——要不要——那样做,你自己看着办。”我在客厅的门口停下脚步,严肃至极的看着他说。 也许是我的表情让他感到了意外,他瞪大了眼睛,没有说出话来。我从容不迫的打开门,离开了杨梅的家。 跟我玩儿心理优势,你还欠点火候。我很得意自己能够化尴尬脸红为趾高气昂,不过也就只能在他这样的不相干的人跟前玩儿一下罢了。因此上一定要快快离开,碰上了杨梅那才叫难堪。 如果一开始杨梅就把那个人介绍给我,告诉我她的新恋情,而不是我先见到了那个人之后,才知道他是杨梅的情人,该有多好。其实杨梅和谁恋爱,跟谁睡觉,我又是不是知道,说来都是很无所谓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我们习惯了漠然,知道了就装装糊涂,或半真半假的调侃几句,不知道也就不用知道,可这次我却偏偏隐瞒了。而且还画蛇添足的让人不得不产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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