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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了,我的灵魂终于被释放。时光飞驰,一晃就是四年,思绪飞啊飞,飞到相识的那一夜。那是一个小小的,温馨的像个家的酒吧“BLUEMOON”,年少家庭破碎的我,在心底深处对于家的渴望是任何一个在我这样年纪的女孩无法体会的。很早我就开始独立了,我所指的是独自一人立在瑟瑟风中,冷眼旁观世间的冷暖,嘲笑别人,也嘲笑自己。看着别人对爱情的盲目,对着爱情的追逐,也看别人甜蜜,也看别人伤心,落泪。而我总是独自一人躲在角落,看着俗世间,男男女女的分分合合,不以为然。 记得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一位老师曾经对我说,你怎么老是这么玩世不恭?年少轻狂的我,对他的话嗤之以鼻,其实,回想那时的我连什么叫做“玩世不恭”都弄不是很清楚,以为自己已经将人世的人情冷暖看的清清楚楚,孰不知自己其实只不过是一个不禁人事的黄毛丫头罢了。 而今,我想自己只是将玩世不恭作为伪装,不想轻易的让人看出我的脆弱,也不想让人看出,我对家的渴望,内心深处对于家庭的渴望。这样的玩世不恭,其实,也是一种生命的对待方式,无愧于自己,亦无妨于人,谁能批判我的是非?一次的失败恋情,已经足够令我收起热情,不再为谁释放。也更让自己看清,自己原本就是那种一旦爱就很投入的傻女人。我把自己藏起来了,甚至连真实的名字也不愿意向人透露。我给自己起了个名字“萧雪”,在这个我有点依恋的酒吧,大家都叫我小雪。喜欢唱歌,父母给了我好的条件,在那个可以唱歌的小酒吧,老板见我天天都来捧场,歌又唱的不错,于是就让我在那里兼职当歌手,每月一千的工资,又可以玩,又可以赚钱,我没什么拒绝的理由。也许,在别人的眼里,酒吧是那种灯红酒绿的风月场所,而在那里工作的人,特别是女人,会是什么正经的女人呢?特别是在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多男人都喜欢在这样的场合,找乐子。管他被人如何看?我不在乎,因为我就只是我而已。我从来就不去管别人会怎么想,也不介意别人异样的目光。 很喜欢在台上唱着自己喜欢的歌,也很喜欢台下的人认真的倾听。我只把自己当成一个表演者,喜欢这个酒吧浅蓝色的灯光,柔柔的照在自己的脸上,那化着淡淡妆的脸上。每夜我都会根据自己的心情唱一些情歌。每夜酒吧的人都会习惯的问我,“小雪,今晚要唱什么?”每次我只是浅浅一笑,“等会不就知道了。”久而久之,她们也就不问了,因为我总是让她们在心里猜测。我喜欢制造悬念。 那时,我唱的歌很杂,没有固定唱哪个歌星的歌曲,对于我喜欢的歌,只要觉得它触动了我的心弦,哪怕一盘带子里只有那么一首我喜欢的歌,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将它带回家,带回我独居的小小的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反复复的听着,直到自己会唱,常常听的泪流满面,也只有在那小小的天地,那不被人打扰的小小空间,我才敢放任自己的情绪波动,才敢将脆弱的一面在深夜呈现,赤裸裸的呈现。 每晚的九点,我都准时到酒吧报到,在9点半准时在台上带给那些在酒吧,孤独的、落寞的男女们或许会触动心弦的歌。在现在看来,那些歌可能会让人觉得,晕哦,怎么还有人唱那么老土的歌哇?不过,当时是4年前,2000年10月的那天,我遇见了他,一个我怎么也想不到,会在后来的4年里,让我付出承重代价的男人。 我是一个很后知后觉的人,但在他长达2个星期连续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不想注意他也很难。而且,我想没有一个男人像他那样,每每他鼓掌的时候,都是我唱歌才唱头两句,就开始“哗哗”的响起掌声,常常弄的我忘记歌词。而每次我用眼角瞟他一眼,都看见他的脸红,让我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怎么会有这么个傻楞子,连鼓个掌都不会?笑的是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被女人飞个媚眼就会脸红的男人啊?这样的日子维持了2个星期以后,他在酒吧吧女的怂恿下,跑上台敬我酒,靠,我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男人了,以为我是什么?我对他印象一落千丈。他以为我唱完歌会下去和他喝杯酒,没有料到我像从前那样连正眼都不瞧他,拎包走了。哼,他以为他是谁啊?大家又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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