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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大学在我们那代人的心目中是一座圣殿,神圣不可侵犯,屹立不倒历时12年之久。在那些被操纵的岁月里,大学是我们唯一向往的圣地。我们所受的一切苦难、压力、说教、强迫都将在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停止。这对我那一代人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填的志愿,清一色是外地的,而且越远越好。我急于逃脱父母的控制,因为另一个城市一定有我要的自由和狂欢。父母在这件事上倒是十分尊重我的意见,虽然不遗余力地提点我外地的生活肯定过不惯。 终于盼来了录取通知书,很好,在另一个城市。虽然不够远,但它带来了可以让我和身边腻透了的一切说拜拜的福音。 我欢乐地收拾东西,我准备把我有的一切搬进即将是我“私人”的地盘,那里不再有干涉,不再是寄人篱下。我甚至已经想好了,床边的墙壁上要贴两张黎明的画报,就用我一直舍不得贴出来的那两张好了,书桌上要摆上和最要好的朋友菲比的合影,带上我最喜欢的裙子用衣架挂起来,我习惯一回家就换上软底拖鞋和睡衣的,这两样一定不要忘记带,还有我最爱看的《鲁滨逊飘流记》和《简爱》。 可是,一切兴奋在踏进新校园的那一刻凝固了。 眼前这个破旧的小园子就是我追求了多年的梦想吗?这就是十几年顶礼膜拜,本该得到新生的一天吗? 圣殿轰塌焚毁。一切都在这天被颠覆。 站在灰秃秃的校门口,一眼能看到头。空旷的道路两旁的建筑像医院一样阴阳怪气,毫无特色。土黄色砖砌起来的图书馆看上去像是一座土地庙。科学馆是那种最普通的方正建筑,没一点气魄,后来知道里面有个电影院,可惜经常被用来放教育片。不远处有一座不高的山,我刚觉得至少有点山青草秀,立刻闻到一股烧垃圾的味道,害我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最兴奋的竟然是我的父母,在他们的眼神中,我看到了羡慕和自豪。他们没有机会上大学了,可是自己的下一代为自己弥补了一个最大的遗憾,至少他们可以亲手为我办理一切入学手续,感受一下大学吹来的拂面春风。 可惜事物总是保存于并不珍惜它们的主人手中。酝酿了12年的归属感一下化为对周遭一切事物的警惕。皱着眉头走进潮湿阴暗的宿舍,迎面而来的是第一个报到的小思,她张开热情的双手。 “你来啦!”小思笑得那么甜美,仿佛我们是早已熟识的老友。 我疏远地笑着,敏捷地躲开她看似要扑过来的拥抱。我明显感觉到她的双手在空气中尴尬地停滞了两秒钟。但她还是心无城府地笑着,对应着我微微牵动着的僵硬的面姿。 没有私人的写字台,没有私人的书柜,甚至没有私人的床底,一切都是共用的,还好除了床。我拿出最喜欢的裙子,压在箱子里有一点皱了,用衣架挂起来,转了一个圈发现,这里没有储物柜,更别说挂衣服了。铺开画报把它们贴在床边,起身再看,光线太暗,根本看不清黎明俊美的脸。 我带来那么多东西都该放哪儿?这里看上去拥挤得连走路都不太顺畅。我颓然坐下,一屁股陷下去,我的弹簧床显然不适合发育中的青少年。我不安地站起来,“嘭”!一头撞到了上铺的床沿。噢!我要在这里呆四年!不过十分钟,我对这个新鲜的大学已经失望了一个透心凉。 11、 白天我装得冷冰冰的样子,成功地阻挡了一切分不清的善意和恶意。只有帐子围起来才有安全感,我经常一个人躲在帐子里自言自语或者哭泣,并不在乎自己在说什么或着为什么哭,很高兴自己或许有些轻微的自闭症,那时候,这是一种很时髦的病症。 有时也会期待这里的陌生人过来关心一下,哭泣不过是为了引人注意。似乎整天在所有人面前扮演坚强,偶尔也想让她们看看其实我如花蕾般脆弱。不过我哭得很小心,从没被她们发现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哀愁,或许更大,我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你别装出一副很坚强的样子,有几天晚上我都听见你在哭。”小思某天躺在床上对着黑夜突然爆出这么一句晴天霹雳的话。我百口莫辩,有些欣喜又有些失望。原来还有人注意到我,只是仅此一人而已。 这里毫无隐私,却到处是秘密。 有时候我也会不小心撞见别人在哭泣,生怕她认为我没有同情心,只好假惺惺的上前求她别哭。我知道那根本不关我的事。 我要装作迫切想为她分担痛苦的样子,求着她告诉我为什么要哭,演到高潮的时候,还必须蹲下来,搂住她,让她的脸埋进我刚刚换上的新衣服里。 “其实你很脆弱,总是偷偷躲起来哭,昨天你又哭了!”一个月后小思又坚定地下了结论。 “不是我!我没有什么事好哭的啊!”这回得为自己澄清一下了,我开始有些烦她为什么老这么注意我。 “你不用狡辩,我都听见了。”小思的口气不容置疑。 为什么非要是我?难道不能是一乐或者姚念念或者别人吗? 寂寞的人渴望别人主动关怀。我猜,大家跟我一样。 离开了家才发现,自己是多么需要被人关怀。即使自己装得很有爱心,那也是期待未来对方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很多时候,会将自己对别人的好意牢牢记在心头,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一句。付出是为了得到回报,即使是关怀也被我们附加了太多的功利性。 人人都有生气的理由,就我没有,因为我改不了大大咧咧的生活习惯。我害怕自己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生活得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每个人都把生活的界限划得很清楚,却又很模糊,踏着平地了,那么友谊万岁,踩着地雷了,一定是粉身碎骨。 每天我在小本子上记下自己的新发现,以供参照执行:姚念念的床不能坐,她不开心你安慰她的时候例外,特级;和一乐共用的写字台上不能把我的东西放到她的那部分去,抹桌子整理的时候例外,二级;不要挪动小思的床头柜(写字台),即使是为了方便走路,替她打扫卫生的时候除外,一级;在自己的床上不要翻身动作太大,以免影响一乐休息,一乐在上头折腾床铺的时候例外,一级;不要在姚念念听耳机的时候跟她说话,告诉她张信哲最新消息的话除外,二级;不要抱怨小思晚上打呼大声,她抱怨别人打呼的话例外,三级;不要在大家午睡的时候一个人醒着,除非大家都没睡着,特级;不要在宿舍有人的时候扫地,除非马上要检查卫生,一级;不要用一乐的镜子,除非她不在,二级;不要爬上一乐的床,绝对,除非她请你上去,特特级…… 这样的状态下,我开始了大学里的第一次恋爱,不出两个月我就发现,这样的爱情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人可以软弱,但是不能期待别人来帮你坚强。 12、 那时候,我生活在1栋306的宿舍里,万分的嫌恶。这是个不到20平米的房间,却住着8个人,要和其他人共用一个经常堵塞的厕所,蟑螂、蜈蚣是这里的常客,它们比我们更适应空气中散发的异样的味道。 我从小没吃过食堂,所以食堂对于我总有些隐约的神秘。这里飘满了令人食欲大动的香味,可是我在终于领略到神秘背后的真相后,吃了就拉,严重的时候上吐下泻。仔细端详了我的脸以后,她们吓了一跳:“你的脸色怎么暗得像停电呀。” 我的业余爱好除了睡觉就是逛学校附近的超市,过得极度奢侈,不吃饭光吃零食,就连手纸也要四块钱一盒的精装抽纸。后来连超市都懒得逛,每天靠吃饼干、泡面过日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切活动基本都在床这个平台上操作完成。我开始发胖,我也懒得去称。 我看完上百本言情小说。也就是在那时,我看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开始对网络有了些许幻想。我认为网络热,有痞子蔡不可磨灭的贡献。世界网络协会该给他颁发“网络终生成就奖”和“网恋最真实的谎言奖”。不过最喜欢看的课外书还是《中国性文化史》和《笑林广记》。 如果学校评比最爱惜教科书的学生,这个头衔非我莫属。我喜欢看书,但不包括教科书。枯燥的理论知识和满口谎言的说教五十年不变。教科书在我眼里已经不是普通的书的范畴了,它更接近于学生的标签和文化摆设。既然是摆设就要爱惜,不能多碰多翻。所以教科书在我这里还象刚发下来的那么崭新,我为此感到骄傲。 身临苦难,想要解脱,只有三条路,第一信佛,第二堕落,第三回忆。信佛不能吃肉,我不能这样残忍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堕落,通常是糟蹋自己的身体和名誉,我觉得代价太大;只剩下回忆了,我只能回忆,回忆曾经令我腻透了的一切。我给以前的同学写信,诉说我的苦闷和失落,怀念过去的开怀与同心,连考试的日子都被想象成幸福的了。可是他们似乎都找到了更快乐的生活,为着成片的森林兴奋不已,很少有时间搭理我。 有段时间,我甚至怀疑自己爱上了那个高中坐我后面常常说黄色笑话捉弄我的男生。有天我梦到他吸毒,吓出一身冷汗。醒来后给他打电话,问候他过得怎么样,是否考虑我做他女朋友。可是,他扔下一句:“等我三年,不,四年”之后,又混到女人堆里去杳无音讯了。我为受伤的心灵哀悼了几天,告诉自己,这样的男人是不靠不住的。 在他迎来大学中第一个生日的时候,我从小思那儿要了个避孕套装在贺卡里寄给他,并祝他“生活性福”。
13 不过生活还是得继续,何况也并没有不堪到无法忍受,至少对于前两年的306来说后两年的204算是一个小小的飞跃。把一切都抱怨完了,就用大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来劝慰自己:“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渐渐地,一乐就成了我无趣的大学生活唯一可取之处,如同晦暗的天空折射出的仅有的一缕光线。 刚认识一乐的时候,她对每个人都疏而有礼,孤僻并且冷淡。她穿的每一件衣服都像她的表情一样平板毫无生气,或是素色的或是黑色的。宿舍里要是来了些外人,一乐从不搭理。偶尔抬起眼皮冷冷的扫一下,又低头做自己的事情了,没过多久就背上背包上图书馆去了。 一乐一下子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小思更是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小思从来不怕问同一个问题几百遍,直到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刚认识一乐时,她总是不厌其烦地问她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下课的时候,如果下雨你会给我们送伞吗?” 一乐通常冷冷地反问:“你们为什么不带伞?” 小思解释:“只是假设,只有你一个人带了,我们都没有带。” 想了一下,一乐回答:“如果太远就不送了。” 被小思问多了,一乐就懒得回答了,以一句“你烦死了”堵回去。 这样的假设真的被我们遇到过一回。下午上课前,天阴沉着。大家都偷懒,侥幸着不会下雨,即使下也不会大,用书盖在头顶上,一路跑几步也就回去了。老天爷显然不会轻易遂人心愿。下课后,大家只能站在门口,傻傻的看着地上积起的水潭和溅起的水花。一乐已经不知去向。 十分钟后,小思尖叫起来:“看!看!一乐来了,她给我们送伞来了!”只见一乐晃晃悠悠从远处走来,踩着水塘,手上挂着好几把伞。“一乐还是很关心我们的。”小思看着一乐渐渐走近,表情是惊喜加了然。雨中送伞,雪中送炭,都快被演滥了的戏码,发生在一乐身上,着实让大家吃了一惊。 “下次自己带伞,不要再让我送了!”一到我们面前一乐就开始抱怨。我接过她分配的伞,心中暗自好笑,一乐这样别出心裁的人,终不肯按样板戏表演一幕感人至深的大团圆结局的。 “原来一乐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啊!”只有小思每回都说出大伙儿心里最真实的想法。那一刻我觉得,一乐和我有某些相像之处,不轻易对人示好,却又狠不下心来做绝情的事。
大一刚进来,我就知道一乐看过很多书,毛姆、弗洛伊德、尼采、杜拉斯、罗素,还有很多我叫不上名字的,多厚多枯燥的都能看完。她还喜欢庄子,喜欢超然物外,自在逍遥。所以大家都对她肃然起敬。一乐立志成为一个诗人,文风晦涩,崛曲聱牙。每次有作品新鲜出炉在宿舍里传阅,我从不敢透露半点看不懂的意思,否则一定会被批评缺乏艺术的高度。我常常想,没准一乐是古墓派的传人。 一乐对身边的一切都无兴趣,除自己关心和重视的。心理学的课上,我们做过气质测试。一乐的测试结果一点也没有悬念,她是抑郁质的。刚开始大伙儿都奇怪她的厌世情绪,怒放的花季是不该提前哀悼凋谢的,暗地里却羡慕那种遗世独立的气质,所有人都挖空心思讲一些玄乎的话,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更加深沉而有内涵。 一乐有一种神秘的特质,让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我常常想,什么样的人可以让她关心眷恋让她开怀大笑让她欣赏敬佩呢?一乐的友谊是我最想得到的。所以一乐的床渐渐在我心中行成某种抽象的东西,我相信,谁能爬上一乐的床,谁就是一乐真正想交的朋友。一乐的真心傲然地悬在我的头顶,夜夜被我觊觎着,而我,很久以后才被获准爬上她的床。
一乐在大二的时候为了矫正牙齿戴上了牙套。我从没见过那玩意儿,刚开始一乐冲我笑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种新时尚,就像装饰指甲一样装饰牙齿,觉得自己有点老土。 我有个不锈钢的水杯,一乐也有一个,不过比我的小一号,乍一眼很容易搞错。好几次我拿起杯子刚想喝水,就被吓一大跳,杯子里漂浮着一张肉皮!后来才知道是一乐的牙套拿下来洗的。 几次以后我忍不住了:“一乐你能不能不要把牙套放杯子里?太恶心了,感觉有人在杯子里被分尸了。” 一乐回答:“又不是放你的杯子里。” 没办法,我只好换了个玻璃杯。 也不知道是什么习惯,一乐喝水喜欢用小勺子从杯子里舀来喝,总是喝得呼哧呼哧的,像是在喝鲜汤。那时候刚上大一,一到晚上我就饿得慌,但是为了保持身材坚决不在睡前吃东西。可是一乐呼哧呼哧喝水的声音总是勾起我的食欲,我疯狂地想从一乐的嘴下抢一口。 我说:“一乐,你在喝什么好喝的?喝得那么鲜美?”一乐说,白开水。 我不信:“一乐你也太小气了吧,有好东西自己一个人喝,还喝得那么香喷喷,勾引人家。”真的是白开水。一乐说。 “骗人!”我还是不信。不信你闻闻。一乐说着拿了杯子凑过来给我闻。我闻了一下,确实没味道。 我很气愤:“一乐,有水就好好喝,好像怕人家不知道你有白开水喝似的,别老让人以为你在喝神仙水!”“你管我,我就要这么喝。”说着,一乐又从杯子里舀上一勺,用更大声更诱惑的声音呼哧呼哧喝起来。 我拿起自己的杯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说:“稀罕!我也有白开水!不过真的没什么好喝的。”一乐嘿嘿笑了笑,继续美美地喝她的白开水。 我被她闹腾得不行,又细细品了好几遍自己的白开水,还是没有任何感觉。我差点就想从她手里抢过杯子尝一下她的白开水是不是特别甜一点。但是一想到她的杯中放过牙套,让我联想到装着福尔马林浸泡过尸体的瓶子,我就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了。 那天夜里,我频频被尿憋醒,在一乐快乐地轻鼾声中,起来上了五趟厕所。
1999年,一乐终于在我们认识两年后彻底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深深被我的人格魅力所吸引。 事实上,排除一乐体内抑郁的特质,她是很能搞笑的。混熟了以后才知道,只有在朋友面前,她某些活泼三八的个性才彻底暴露出来。我很欣喜自己有这样的发现。 一天下课,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一乐优雅地夹着笔记,伸长脖子吃她的早饭--一个咸饼。咬了几口,她用塑料袋将没吃完的饼装好,自言自语地说:“吃饱了,这些留着下次饿了再吃。” 小思正巧从身边走过,夸张得惊叫:“啊?一乐你要把剩下的1/2个饼留着当明天的早饭?” 我在一旁一本正经地纠正她:“错了,是剩下的1/3个饼。” 一乐迷惑地看了看手中的饼,像是在确定到底是剩了1/2还是1/3。然后突然回过神来,羞愤地笑着追着小思打,嘴里说:“讨厌!我说的是留着饿了以后吃,不是当明天的早饭。”顿了顿,她小心地捏着饼故作认真地说:“我想我马上就会饿了。” 矫情和多事从来不会出现在一乐的身上,即使她的外在被冷淡和疏离包围着,但这不能阻止我看见一颗真实单纯的心,她不过是在享受孤独而已。青春是任何东西都掩饰不了的。更别说,大家都有一颗渴爱的心。我喜欢一乐,就像喜欢自己一样。因为在自己面前是不需要带面具的。面具一旦摘下,剩下的就是无条件地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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