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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枪。我跑得很快,风在耳边刷刷地响,但四九跑得更快,这种惊人的速度一般来说只能被警察叔叔追捕的小偷身上看到。等我气喘吁吁赶上他时,“小偷”已靠在一台自动售货机边柜喝完了一盒牛奶,并且还在美滋滋地擦着嘴巴。我脸色煞白,连诅咒他的力气也没有了,弯下腰,想想还是不对劲,干脆一屁股在旁边的石阶上坐下来,对着四九怒目相向。四九哈哈大笑,从售货机里弄出一瓶可乐扔给我:庄枪,你丫的连跑起来像蜗牛。不过,倒还真是可以去一起狩猎的好伙伴。万一撞上一只大狗熊,只要跑得过你就行了。
四九笑眯眯地在我身边坐下。汗水爬出我们的身体,很痒。青天白日下,我伸手捻死石阶上一只蚂蚁,我情愿看着它意图不轨,也不愿看着它老老实实,生命若只是毫无意义的整日东奔西走忙忙碌碌,那么还不如干脆死了拉倒。如果说我这个刽子手让它超脱了肉身的苦海,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仁慈的上帝。我拍拍手,笑起来。我身后是一排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女贞木,可能刚被园林工人用水冲洗过,没多少灰尘,椭圆的树叶像一只只好看的眼睛,并不时随着清风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与四九的影子在水泥地面上下扑腾。这年头真邪门,树听话,人却不听话。那些原本是祖国的花朵们的个性未免太张牙舞爪。我叹一口气,想起刚才的狼狈,眉头一皱:四九,那帮小屁孩儿是你仇家?
四九敞开衣襟,伸出舌头:哥们儿,不是你仇家?你刚才在街头大义凛然滔滔不绝,口水比长江还长热血比黄河还黄的时候…… 四九在我大腿上重重一拍继续说道:一个小兔崽子出现了,他不停地朝你吐舌头扮鬼脸。你没看见?哎,你就是太死心眼,想要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那也先得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政见不合者从你身后挥来一刀,脑袋都没了,还谈个屁。 四九脸上的笑容更多了:我作为你的保镖,当然要小示惩诫,让他们注意一下,于是便轻轻地拔了那个小兔崽子头上那几撮黄毛中的几根。你没看见? 四九猛地搂住我,深情无限地说道:可怜的孩子,你的热血已经成为鸦片,你却毫不知晓,仍在疯狂的吸食中。看看你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的激情越澎湃,你就越晕头转向。最后在礁石上撞的粉碎的不会有别人,只能是你自己。 四九嘿嘿笑着:不过,这些小屁孩儿真他妈的富有组织性、战斗性。一下子就聚集起这么多人,还带来这么多先进的武器。比我们当年确实要强太多了。对了,庄枪。当年你是如何打架斗殴的?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没躺在板凳上故意装睡实际上是在偷眼觑看女同学的小腿,又或是用砖头砸破胆敢勾引你同桌的男生的脑袋哦。
我笑了。是的,这些龌龊活我都干过。那是一个让人遐思无限的青铜年代,泛着幽幽质光,只要把它从记忆里拎起,心脏都会悸动不已。我打过很多次架,用铁锹打、砖头敲,当然最顺手的还是抄起教室里那种货真价实的板凳劈头盖脸一家伙抡过去。有时劲用大了,人没砸着,自己的胳膊却脱臼了,哎哟一声,龇牙咧嘴,疼得想哭爹喊娘,却又硬生生憋住,像一只没头苍蝇在地上嗡嗡直兜圈。那个没挨着板凳的同学立刻喊起来——妈的,真没见过这样的熊包——转过脸,向身边围观的同学喝道,还不抬人去医院?当然,这种事件只在我的打架生涯中出现过一次,却让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敢抬头看身边的同学。路上遇见那位同学,便迅速勾下头,像一只郁闷的老鼠。而他也会适时地爆发出一阵讽笑。慑于我的身高与比一般同学更发达一点儿的胸肌,他没敢轻易靠近我身边来捏我的脸蛋。我一直想报仇血恨,再与他打一架,还特意在黄色军用书包里装上一把恫吓专用的旧菜刀,可还等我找到机会,他转校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我的打架生涯便以那场不光彩的一幕忽然宣告结束。
四九忽然自说自话起来。他的声音充满一种奇异的韵律。我竖起了耳朵。四九说:前天我在旅游区买了一把刀。卖刀的是一个胖大婶,脸上的肉随着身子的晃动肥嘟嘟地颤,一说话,唾沫四溅。我尽量把脸别过去,可那些唾沫还是飞到了我脸上。很快,我就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耐心,付了钱,握紧刀,转身走开。我听见胖大婶快活的吆喝声,也听见旁边另一个小贩咬牙切齿骂了一句傻逼。 初秋的阳光像一只鸟儿扑腾腾落下。一些尘土发出呛人的味道。我眯起眼,咳嗽起来,忽然觉察到一种静寂的现象,它们从泥土里钻出,眨眼间,就已长成参天大树。清风从远处吹来,所有的喧哗声经过一层层时间与空间的过滤,变得纯净无比,非常悦耳。我仿若置身于一个宏大的音乐殿堂,身边的每一种客观实在都是一个个黑白琴键,只需按下手指,就有琴声叮咚。我几乎哆嗦着拔出钢刀。呼啦啦地一声响,我分明听见了钢铁在血液里发出的呼啸声。刀长一尺半,厚背,惜未开刃,没有寒光逼人的锐气,却更见冰凉质地的坚硬,手指往上面轻轻一触,立刻感受到一种灼热的烫。木柄刀把,贴有粗糙的金色鱼鳞花纹。护手为铜皮所包裹,黄灿灿,直晃人眼。头皮隐隐发麻,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扼紧了心脏。大丈夫当如是也?我深吸一口气,随手挥刀朝一个土墩劈下。刀应声而折。我差点儿摔了一个狗吃屎。那个小贩说得没错,我确确实实是一个傻逼。我把刀柄扔下,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土墩上,拔起一根枯草,塞入嘴里,用力咀嚼。一些泪水突然溢出眼眶。 小时候,很想有一把刀,可以拎在手上,在大街上威风凛凛地走。可一直没有,为此绞尽了脑汁。每每从铁匠铺边走过,都会蹲下来看上许久。铁匠铺里的铁是要被打造成各种农具的,看着一块通红的铁慢慢弯成一把锄头,而不是一把刀,真恨不得一把从铁匠手里抢过大铁锤,可终究是不敢。铁匠们的汗水能把黝黑的泥土砸得叭叭直响。 有一天,街上忽然出现了一种武器——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天才发明的——将一根锯条,一端用布条包好,另一端则拿去砂轮上磨,磨出刀形,磨得锋利无比。锯条刀的钢火极好,闪着蓝幽幽的光,轻而易举俘虏了每一个男生的心。一个父亲在钣金厂工作的同学一下子牛逼哄哄了,走起路来,眼睛朝天,膀子晃得比螃蟹那两只大钳还更凶猛。 我找到那位同学。我说,我想要一把刀。他说,行,不过得陪他去打一场架。我说,行。说是去打架,其实是去凑个人数。架打得没半点儿激情,很像是一场闹哄哄滑稽的仪式。几十号人将一个倒霉鬼团团围住,大伙儿冲上去,你一拳、我一腿、他再扇上一记巴掌。挨打的人决计不敢还手,两手抱头一个劲儿地求饶,可打人的人却兴奋得不行,一个个急吼吼,眼睛里似乎都要瞪出火。痛打落水狗的勇气,大家一向是有的,虽然明天的倒霉鬼极有可能是自己,但今天打人的瘾还是要过的。 说来惭愧,没等下课铃响,大伙就开始交头接耳,并从这间教室窜入另一间教室。这也难怪,同学许了诺,每一个去打架的人都将获得一把锯条刀。几十个混帐小子浩浩荡荡走出校门,仿佛全成了某种高高在上的力量的化身,黑压压一片。有人开始高唱一条大河波浪宽,有人将手里的书包挥舞得呼呼作响,有人捡起路上的石块朝女生扔去,还有人顺手牵羊在路边小摊贩那抢过几根甘蔗…… 架打完了,人三三两两散去。我也回了家,兴高采烈,一晚没睡好,那把锯条刀在梦里不断地发出呻吟。第二天,我早早地赶去学校。但我还是没有拿到锯条刀。那位同学夜里溜进钣金厂,在合上电闸一刹那,被一道蓝色光弧高高抛起。听人说,他的身体蜷缩得就像一只在沸水里煮熟的虾米。
23
我叫庄枪。四九说完后,我们一起陷入长时间的沉默。阳光慢慢挪动,像一只垂头丧气的松鼠,从一株树上跳到另一株树上,越跳越远。一些从树叶里漏下来的光线围绕着我们的身体上下飞舞。它们不是天使,我和四九现在都不想这么早就跑去天堂安息,天使若违背我们的意愿那还佩得上称之为天使吗?它们也不像蝴蝶,蝴蝶可为我们捕捉并用来装饰我们的手指,但它们却能轻易从我们的指缝间滑出。它们的翅膀忽明忽暗、忽大忽小,泛出一抹冰凉的懒懒洋洋的气息。这是一种非常矛盾的感觉,我的指尖竟然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风飒飒地吹,人行道上这排高大的绿化树依然沉默。它们的身躯应该算得上伟岸不群,可从树干到树梢却布满一个个菱形的小口子,黑色的,又像一只只无可奈何的眼睛,干涩枯燥,没有泪水,整整齐齐排列着,似乎从身体里迸发出来的那种难言的悲怆已彻底摧毁了它们的意志。它们狐疑地打量着我。我漫不经心打量着它们。我不是李白,它们也不是敬亭山。我们不会相看两不厌。很快,我就把视线投到不远处。
不远处,一个大一点儿的孩子正把一个小孩儿按在地上,用拳头使劲砸,边砸边大声嚷嚷一些不堪入耳的粗口。这些粗口似乎还真是灵丹妙药,力气越大的人说出来,身体就越倍儿有劲;当然,力气相对小的人说出来,只会更加倒霉。 四九笑了:这些孩子真牛逼,全都晓得要操人家姐姐了,一点儿亏都不肯吃。哎,咱们的国粹“他妈的”看来得扔入历史的垃圾堆。 我也笑:施琅上钓鱼岛被韦小宝气得直拍桌子骂操你奶奶的。小宝听后,便想,你想操我奶奶,心里肯定还想做我老子,那你岂不是和自己老娘搞得一塌糊涂……呵呵,现在的孩子个个比韦小宝还韦小宝,当然要与时俱进了。
我的判断出了一个小小错误。这时,那个挨揍的小孩儿忽然干嚎几声,试图反抗。不过,没关系,身单力薄的抵抗果然激起大一点儿孩子更猛烈的怒火,小孩儿脸上又被扇了几记耳光,他愣了几秒钟,抽抽咽咽哭起来。他应该明白了一些东西,他不得不用泪水表示臣服。也许不用多久,他连泪水都不会流了,就像我们身边这种叫不上名字来的树。
大一点儿的孩子心满意足舔着嘴唇,伸手在小孩儿的上衣口袋里搜索着,没过一会儿,发出一声欢呼。他从小孩儿身上找到了他想要的钞票。小孩儿发出更加凄婉的哀鸣。大一点儿的孩子不耐烦了,抄起一本砖头厚的书朝小孩儿头上拍去。书朝我和四九这个方向滚来。小孩儿顿时老实下来,不再叫唤。估计是被拍晕了,在越来越冷的阳光中,像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他似乎看了我们一眼,也似乎没看。一些行人大踏步从他身边走过,发出轰轰的响声。这响声是有颜色的,红橙黄绿蓝靛紫。我的目光落在已滚到身边的这本书上。这是一本古典名著。书面那几个柳体“水浒传”应该出于名家手笔,遒劲有力得很。现在的孩子还有人看这种书,这可真难得。估计这书是小孩儿的,而这小孩儿显然是属于一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小白鼠”。
我说:我像他们这般大的时候也打架,多半手舞一根树枝,嘴里发出嘘嘘声,顶多趁人不注意,从地上摸一块石头偷偷扔出去,鲜血偶尔冒出一点儿,人立刻慌了,顿作鸟兽散。不敢回家,一个人呜咽在河边草色里,怕挨父母打。可不回家又上哪儿找粮食来填饱精瘦的肚皮?磨磨蹭蹭回了家,心里越有鬼,鬼十有八九已进家门告完状。结果越怕,挨的打越凶。被打得满地乱滚,忽然想起书包里塞着的那本《水浒传》,说良心话,真觉得那些好汉们特牛逼,一句话不合,操起明晃晃的家伙照头砍来,鲜血四溅,生死立判,何等爽快!有哪一条好汉会像自己这样被打得学乌龟爬?说来惭愧,那时,字没认多少个,水泊梁山这一百单八将的座次与绰号倒背得滚瓜烂熟。一帮小屁孩儿凑在一起,你说林冲,我说豹子头,我说杨春,你说白花蛇,谁接不上,谁就趴地上学狗叫。若有谁不能按次序数出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不要说别人嘲笑,自己都恨不得抹脖子上吊。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没有怀疑,只有信仰,单纯的信仰,可怕的信仰。谁若胆敢怀疑和呼延灼对着打个平手的扈三娘,为什么座位屈居诸多手下败将之下(包括被她生擒活捉过的王英),他多半皮痒欠揍。年轻的心痴迷于水浒梦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准星辰为弟兄,指天地作父母。一百零八,合为一心。乐必同乐,忧必同忧;生不同生,死必同死。煽情的口号可以轻而易举让人们以为它便是真理的化身。当感性被催眠,理性只会成为一把更为残忍的凶器。所以从孩提开始,我们便一边高喊着替天行道,一边理直气壮殴打、辱骂、唾弃身边一些碍眼的人。哎,真惭愧,我们那时若有现在这些孩子们一半清醒的物质意识,想必也已经春风得意马蹄轻了。
四九哈哈大笑:不管人们想说什么,所说出来的,永远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主观臆想,但若把它们用黑字印刷到纸上,便成了战无不胜的真理。真理的实质就是欺人或是自欺欺人。每一个了解真理实质的人,只要他们肯,也有能力去行动,他们就能指挥一大帮人。人作为个体是清醒的,作为群体是无知的。当智慧的人为人流所裹胁,也只能脚步踉跄随波逐流。噪音会让群体盲目失去判断,噪音里的口号会让他们迅速聚集在一面旗帜之下。思想的姿态远远比思想的内容更吸引眼球,并让绝大数人迷恋。这种事实的存在有着惊人的魅力。它让人五体投地心甘情愿地献祭上自己的五脏六腑。对于他们而言,事实的真相一点儿也不重要。若有谁想告知他们事实的真相,倒还不如一刀杀了他们。何况,我们所能得知的只会是我们所被告知的,在被告知的事实中我们还会有意无意去筛选自己需要的讯息。我很喜欢乐百氏的一条广告语——这滴水经过了二十七层的过滤。我想,这滴水也就是最后留在人们心底的那些东西吧。事实的存在永不完整。集合是有限的集合。残缺的维纳斯在美学上留下了终极的审美意义,那双遗失的手臂是要提起裙子还是想褪下裙子?对事实的判断,其实是一个猜谜的过程,或者说是让这个谜底尽可能地接近自己心底早已确定那个标准的过程。我并不渴望说出事实真相。因为我清楚自己无知。我更愿意用游戏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我喜欢游戏,如水流行走在天地间,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声色犬马,繁华散尽,也见楼起了,也见楼塌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若能在某处暂时留下一个叙述的过程也就很令我心满易足。
我说:叙述并不容易。这些日子来,我总是陷入一个不可救药的悖论里。我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疑虑的人。这个病症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愈发变得严重。我喝过加了天麻的鸡汤,吃过活过几十年的王八,还烤过几只用黄泥裹着的麻雀。老人急于向我传授各种安心的法子,喋喋不休,声音挤出干瘪的嘴,发出一种奇怪的呜呜的响声。他们的唾沫溅了我一脸。我的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绿一会儿青一会儿白,觉得自己这么多的疑虑,简直就是对他们的大不敬。这种想法令人害臊。它让我觉得自己禽兽不如。我很想跑掉,但我跑不掉。老人的声音在所有的空间里激荡回旋,抹掉了时间的一个个支点。历史成了一张平面。下一刻杀人的技巧并不会比上一刻高明到哪里去。没有人躲得开,这便是现实世界,长宽高所构成的三维空间是一只巨大的野兽,不是吃人就是被人吃,吃的法子,各自巧妙不同。我们栖身其中,互相打量,冷眼观看,用心学习这些吃人以及被人吃的技巧,手里那些泛黄的纸慢慢碎裂。我们知道要想吃人最次是开一家黑店,再次是找一些哥们儿啸聚梁山,当然最好是披上一件黄袍。我们还知道要打一把镔铁雪花戒刀在身边,这样即使自己被剁成包子馅,这把刀也会在某时替自己发出清啸。空间是三维的,时间是第四维的。但人们都说,从四维处走出来的不是人,叫妖怪。我不知道这些蛾冠高鬓长袖的老人是从哪里走出来的,他们或笑或哭或恼或嗔或呆若泥偶或动如脱兔,神情古怪得紧。我想,妖怪与人或只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叫法罢了。譬如,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总之都是他妈的。这句话有点儿拗口,不妨多说几次,这样不管我们是妖还是人,我们就会习惯,并且开始学会享受它了。
我想了想,咽了一口口水继续往下说:我常呆呆地看着那些老人边说话边用手揉着那玩意儿。我呆呆地想。那玩意儿的形状与坟包前竖着的墓牌差不多。我呆呆的样子也与一根那玩意儿差不多。很惭愧,过去,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现在,我才知道了不起的只是那玩意儿。我是一个无业游民。我还是一个白痴,而且毫无疑问我这个白痴在许多方面还出了连其他白痴也无法忍受的问题。这有一些搞笑。所以我非常羡慕那些能将身体某个部件批发或零售出去的女人。她们只需在墓牌后面默默看着、想着、承受着、忍受着。她们并不渴望发出声音,阴阜上长满野草。这种失语的姿态让我迷恋。我渴望用手指触摸着这些光滑的坟包,我想我心底应该会涌出一阵颤栗。一只蜻蜓飞过来了,两只蝴蝶飞过去了。我喜欢她们,她们与我的哥们儿是两种概念,两个不同的东西。我那些哥们儿的那玩意儿或坚硬或疲软或粗大或细小或三角,但不管那玩意儿的形状多么富有几何美,它们都将被那些失语的阴阜埋葬。
四九笑得更大声了:一人为大,二人为夫,三人成众。“众”是一个危险的字眼,要么骑在别人头上,要么被人骑在头上。骑过马的朋友都有经验,骑在马背上,两腿夹紧,快感倒不少,稍不留神,马撅撅蹄子,人飞出去,胸口多半得出现几个血窟窿。至于被人骑在头上的,滚滚臭屁从天而降,嘴里还得三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滋味不提也罢,更令人提心吊胆的是头上的鞭子。跑快了,上面不安,鞭子抽下;缓下来,上面嫌慢,鞭子抽得更猛。简单说,只要被人骑在头上,屁股蛋上迟早会开满鲜花。“众”是危险的,如果谁有足够好的耐心,可以从里面找出一些有趣的东西。如:他人即地狱;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群体的愚昧必然扼杀个体的智慧;没有什么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便是镇压与反抗——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大家的那玩意儿不是一样大,又考虑到上面的人可以很方便地挥起鞭子抽下面的人的那玩意儿,大家喜欢喊将相王侯宁有种乎,也是应该理解的。那玩意儿既然一样大,所以上面的会成为下面的,下面的会成为上面的。我们今天所镇压的也许是昨天我们所做过的,我们今天所反抗的也许就是明天我们将坚决维护的。马蹄下溅起一片片尘土,这个绕口令读起来可真不舒服。当然这些都属于废话,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别人的那玩意儿并不比自己大。所以说我们得感谢这一部分人,他们给了我们一个叙述的空间。
四九咳嗽了一声继续说道:“众”从字形上来看,是一个三角形。书上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几何图形。这意味着什么?这确实是一个麻烦的问题。我可以举出胡夫金字塔来阐述某种含义,也可以做出一个社会模型来论证一点儿东西。但我们知道,问题越愚蠢、越无知、越幼稚,就越讨人喜欢,越会有更多人急不可待大声回答。而根据个人经验,问题往往又与长相有着密切关系。譬如,美眉经过身边,人们大声赞美;老妪经过身边,人们大力吐痰。虽然美眉一定会变成惨不忍睹的老妪,但常识经常会被故意忽略。所以,我喜欢忽略问题,只讲述生活本身。若实在避不开,那便装腔作势给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我并不相信答案会有多深刻、多精美。一把锁匙能打开一把锁,这话理论上似乎还行得通。但锁有着无数,锁匙也有着无数,两个无数叠加起来,答案就显得非常可笑了。基于此,我想说一句——我们刚才全都是在胡说八道。噢。胡说八道太恭维我们自己了。得是胡说一百零八道。
四九脸上的笑容更多了:道理让人头疼。说到这里我都很不耐烦了。我想你或早就更不耐烦了。虽然你是一个有着旺盛求知欲望的白痴加天才,但事实总是这般琐碎令白痴加天才也不耐烦。而我又不是上帝,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现在打算往你脑袋上敲一棒就啥问题全解决了。 四九忽然跳起来,脸色苍白:妈啊。我在与你瞎胡闹个啥?咱们是去取钱的啊。银行要关门了。快跑。
空气中多出许多灰尘。它们像水流一般一下子就淌满整个时空。风微微地飘。细小的灰尘几乎令人觉察不到,但我和四九却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嗽着的不仅是我们两个,在路上行走的匆匆行人多半拉起一个个白色口罩。他们比我们更有生活的经验。我与四九相视一笑。天色迅速冥暗,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愤怒地把天与地抛向人群的背后。一些人开始在灰尘中奔跑,一些人开始在灰尘中呐喊,还有一些人也开始在灰尘中泪流满脸。城市是不喜欢泪水的,要想找到一个可以肆无忌惮痛哭流涕的地方并不容易。那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已经不见了。那个被揍的小孩儿忽然不知从哪里钻出,从我与四九身边跑过,忿懑地吐出一口浓痰,仰起脸,眼神里充满着恶毒,就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响尾蛇,随时准备把毒液喷溅出去。我与小孩儿互视一眼。小孩儿嘟囔一声,操你姐姐。他的声音清澈无比,并不因为刚才的哭泣而有更多改变。小孩儿一弯腰从地上捡起《水浒传》迅速跑远了。我笑了,没吭声。四九乐了,停下脚步,转过身,挥着手,对着小孩儿的背影喊:孩子,总有一天,你会老的,会操不动的,哪怕有一颗鲜嫩的草莓摆在你面前,你也将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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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枪。四九是我的哥们儿。他应该是一个极不平凡的人。他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其中一只极度近视,他不得不经常拿一只眼睛看人,这只眼睛又因为白多黑少,就让他愈发有魏晋名士的那种倜傥风度。不过遗憾的是他不服五石散或者与之差不多的玩意儿,天啊,他甚至不抽烟不喝酒,每天早晚必须喝一杯牛奶。更糟糕的是他居然不跑去裁衣铺要求那些干瘦的师傅们把西装的袖子改宽一点儿,所以他在街头行走经常会当作盲流被扔进收容所。他脸上本来没有疤,不过从收容所出来后,他脸上就有了。当然,这是我道听途说的,并不足信。也许他是失恋受了什么刺激像一只小猫躲起来自个儿把脸挠破了。他经常把袜子穿反了又或是一只裤脚高一只裤脚低。他说话的声音很大,称得上声嘶力竭,身体还会一摇一摆,极富肢体语言。我总觉得若在战争年代,他一定会成长为一位出色的将军。不过,当将军就不一定能够天天喝牛奶了,但也说不准,若将军不喝牛奶谁还有资格喝呢?他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噢,真惭愧,这八十个字在梁实秋先生描写那个编词典的怪人约翰孙那篇文章里出现过。但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存心想抄袭,这只能怪四九在这一点儿上与那个可敬的约翰孙先生太相似了。还好,这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约翰孙就算投胎转世来到了中国,也会具有中国特色的。譬如四九在与女人同席吃饭时,从来也没有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剥落一只女人鞋。不过,四九吃起东西来倒还真是狼吞虎咽很有秦王扫六合舍我其谁的气魄。
我愣愣地看着四九像恶鬼投胎两眼发光专心致志消灭着餐桌上的那几盘菜肴。这孩子真可怜,敢情饿了十生十世。我伸手按紧他的胳膊,然后往每一个菜盘子里轻轻呸了一口。四九推开我的手,腮帮子鼓鼓囊囊。他瞪我一眼,奋力扒拉开我的手,继续大嚼起来。我大喝一声,伸出筷子,开始与四九逐鹿菜盘。我终于抢到了最后一块红烧肉,惬意地把它挟入嘴里,牙齿轻咬,咯吱一声。我脸上露出幸福无比的光彩。这肉真他妈的香。神啊,请原谅我的粗鄙吧。我实在找不出更富有力量的词汇来赞美这块红烧肉了。四九放下筷子,目光里尽是忿恨。接着,他不小心地打了一个饱嗝,顿时满脸通红。四九像一个孩子般难为情地笑了。我哈哈大笑。
这是一家路边大排档。昏黄的灯光下人影幢幢。几块廉价的塑料膜将东、西、北三个方面从头到脚紧紧包裹好,只在南边向街处留下一个并不算很大的口子。风从那边涌来,经过熊熊炉火,再被一大锅热气腾腾卤肉汤一熏,不仅温暖,而且美味,让人食指大动。面目黝黑的女老板正向顾客陪着笑脸——这位大哥,再挤挤行不?女人的声音虽然粗糙,但那一桌客人都笑呵呵挪开了屁股。我与四九坐在排档最里面最小的一张桌子上,没有人来打扰我们。我们也乐得暂不离席。这是一群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们,这从排档外面停着的板车、三轮车、人力车就能看出来。他们兴高采烈地啃着猪蹄、牛筋、羊肉馍,额头冒汗。有的人把脚架在椅子上一边吃一边抠脚丫子,有些人吃着吃着或是忽然觉得某处痒,便再用这啃过食物抠过脚丫手再在脸上乱抠一气。奇怪的是他们劳累了一天,笑声却很爽朗,精力似乎更加旺盛。他们放肆地说着各种荤话,并有人不时做出各种暖味的手势。
四九微笑起来:这就是生活。由不得我们抱怨。这就是幸福。身居幸福之中的人永不晓得自己正享受着幸福的滋味。从这一点儿上来说,每一个人都是白痴。幸福永远是旁观者给出来的定义。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钞票,觉得幸福无比。这是我和四九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为了用那张皱巴巴的支票换出这四百元钞票,我估计自己喷洒了大约一吨重的口水,一直到那个极不耐烦的女职员舒舒服服飘入云眼里这才罢休。四九也没闲着,不时在我耳边小声嘀咕——凡在垄断行业工作的职业女性“更年期综合症”多半会提前二十年,甚至乎三十年。有时,一些刚迈出校门的小女孩儿还没闹明白活着是啥味道,就令人遗憾地患上了此症。所以为了这些女人,打破垄断也势在必行。
四九的话让我笑得肠子打结。我脸上的笑容也因此更为殷勤。虽然我极想抽四九一大嘴巴——这世上的女人若全都花枝招展柔情似水了,那么上帝交付夏娃监管亚当的重责又让谁来承担?又换句话来说,女人不凶悍,那岂不成了摆设用的花瓶?女人若全是花瓶了,那男人又用什么来暖被窝?我为自己严密的论证得意起来。我知道,所谓科学的论证也大抵如是。四九是无知的,他不知道为何一个从韩国泊来的《我的野蛮女友》能在中国大行其道其深刻内涵所在。我把四九这个笑话的高度不停地往上拔,一直拔到当我们点好钞票走出冰凉的营业大厅后,不得不立刻瘫软在黑色的大理石墙壁上。
我把钞票掏出来,分给四九一半。四九没客气,接过来揣入口袋。 我说:芋头他们为何不给现金,只开支票? 四九笑了:这是为了以后方便开空头支票打发我们。 我说:他是我的哥们儿。 四九仍笑:我相信。虽然今天你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们真他妈的臭味相投啊。哎,哥们儿,有一句话得提醒你,哥们儿归哥们儿,钱归钱,以后与芋头合作得多长点儿心眼。呵呵,不过,看你这个傻样,准得被他卖了还满心欢喜帮他数钱。 我说:那就卖呗。能被人卖,那是我们的荣幸。学好十八般手艺,售于帝王家。活着,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卖,一个如何卖的过程。 四九嘻嘻地笑:你丫的还真是一个幸福的白痴。
我乐了。我忽然真真切切触摸到幸福的实质。我是江西人,江西很多地方比江西还有名,其中一个是庐山。这与人们常常记不住你的名字,却总能想起你何时露出过笑脸或伸腿绊他一跤的道理并无两样。我没有去过庐山,但从书本上知道,那里有一种云雾茶,沾满晨露,幽幽生香,阳光吹来,云蒸雾蔚,气象万千。这种想象很让人愉悦,因为想象力可以无穷无尽把一个光晕放大。这种活只要是人都干过,只不过一些会码字的人便因此写下一篇篇洛神赋之类的玩意儿。但根据我不多的旅行经验,想象与现实差距太大,为了避免自己心脏受伤太重,所以我决定,若非情不得已,决不上庐山,我情愿它就永远停留在自己脑海里。
书上还有一个故事,郁郁葱葱的云雾下,曾有一幢别墅群。当初有个设计大师听到主家不拟采纳自己熬成熊猫眼才做好的方案,激动起来,手一哆嗦,把自个的那玩意儿给切了下来。主家一看,得了,过去有以身相殉的铸剑大师,今个儿有了以那玩意儿相殉的建筑大师,那还不赶紧照大师的意思做?房子做完,确实很好,不过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师是当他的没那玩意儿大师好还是另谋出路的好?据说那天云多雾重,大师来到云雾茶下望着漫山遍野的烦恼,终于想起了那株菩提树。一悟,百悟,然后大彻大悟,大师剃了个光头,三千烦恼丝撒入泥土里与草木同朽,大师在人们嘴里成了一位得道高僧。高僧是不会生气的,所谓的“有”在他们眼里皆是“无”,所以当主家儿子从海外归来把他用那玩意儿捍卫的房子炸了个稀巴烂,大师并没有再去找一根那玩意儿来切下。他只是微微笑,听着轰隆隆的拆房声,麻衣裼鞋去找另一位得道高僧一起欣赏茶花去了。
我一直在想,大师切下的那玩意儿最后派了什么用处?估计那时还没有敢把它视同虎鞭泡酒里喝的人,那么那玩意儿最大的可能是发臭后被扔入山间最后成了土,不过,不管它成为什么东西,它都与大师毫无关系。大师已融化为清风明月。这个故事把许多人弄出了神经病,也让不少人疯狂学习。譬如前不久的报纸上便出现一则新闻。有个男人,从小就想当女人,几十年因为自己的那玩意儿而痛不欲生。令人欣慰的是,现代医学水平帮他切掉了那玩意儿。他成了她。从此她可以光明正大地穿超短裙,戴胸围,涂口红,当然也包括使用另外一个男人的那玩意儿。 我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明悟。
四九白了我一眼,喃喃自语:君度方式,各有其适,参差百态,才是幸福起源。但这是从社会这个高度来看的,这不是幸福的本质。话一经说出,这种客观存在就必然有局限。谁也没法子让一根棍子忽扁忽圆忽长忽短。毕竟人不是孙猴子呐。哲人的话在某种程度上说,也应该是偏见或有意无意的欺骗。悖论让这个宇宙荒唐可笑而不可解。
我白了四九一眼:南海有帝,名儵;北海有帝,名忽。常去混沌处瞎逛。混沌对他们好得一塌糊涂。为报答混沌老哥,两位老兄苦思冥想。儵说,人有七窍,用来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混沌老兄却什么都没有,活得再久也等于白搭啊,让我们帮他凿开这七窍吧。忽说,好吧!于是,这世上多了一个结果——混沌凿七窍而死。
四九愤怒了,拍案而起:这是神话。所有的神话都是对现实的歪曲,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分子为蛊惑人心散布的谣言。这也是一帮子软皮骨的家伙们说出来的话。他们最经常挂在口上的便是——若这世上没有一个上帝,那也得重新创造出来一个。
我站起身冷冷地笑:神话是人类信仰的共相;这种心灵的活动是思想的具象体现;它一定是客观永恒;是超自然的意象;是严肃的;是虔敬的。现代弗洛伊德以神话解说他的性心理学。史学家吉朋和汤恩比创造了一套历史的神话。吉朋的罗马兴亡史为什么出名?基本上他是以神话的架构写的。容格认为神话是人类集体的潜意识。社会学家孔德用神话开创社会学…… 一只碟子掉在地上,当的一声脆响,竟然没有碎,像一名绝世的舞者以碗底某一点儿为圆心飞速旋转起来。 我闭上嘴,与四九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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