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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世代风光领美浓 一度强盛霸东海 累世的发展 美浓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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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岐氏家徽(土岐桔梗)(清和源氏赖光流)
美浓源氏的由来是因为清和天皇的皇孙源经基补任美浓守,自其子源满仲后,源赖光、源赖信、赖光的嫡子源赖国及赖国之子源国房相继受任美浓守。至此美浓源氏成为了支配美浓国内各地土豪的一大家族。
美浓源氏主流的一系派,是被称为“美浓七郎”的土岐氏。平安末期、镰仓初期,源国房之孙源光信叙任美浓守的同时,还兼任从五位上出羽守,并在土岐郡土岐乡[1]建造居馆,始称土岐氏[2],永居美浓一国。至平安末期的天喜五年(1057年),土岐氏已是土岐郡本土,以及中浓、东浓一带的强大势力拥有者。
从此,美浓源氏土岐一族迈入了一个辉煌的发展历程:光信之子光基受任伊贺守;光基之子光衡在镰仓初期的永万元年(1165年)受任镰仓幕府的美浓国守护役职,同时得“土岐氏惣领”称号;光衡之子光行受任土岐判官代、浅野判官,还是从五位下出羽守,承久之变(1221年)以后光行成为在野人士;光行之子国衡(又称土岐太郎),与光行共同居住于浅野,后改称浅野氏,这就是清和源氏土岐氏流浅野氏的由来;国衡之弟光定(光行的五男)受“土岐氏惣领”称号,并任从五位下隐岐守之职;而日后成为土岐氏中兴人物的土岐赖贞则是光定的四男(另一说为六男)。
土岐氏的子孙代代出任美浓国守护之职,以东美浓为本拠发展,后来成为支持繁荣室町幕府的一支强大力量。并且,其影响力也超越了当地的另一强族——远山一族。
早在1221年爆发的承久之乱中,这是衰落的朝廷公家试图从新兴的镰仓幕府手中夺回权力的斗争。美浓的在地武士多站在朝廷一方,与从关东来的幕府军对战,美浓成为了决战之地。当时的土岐氏当主是光衡之子光行。在这场关系美浓各豪族生死存亡的战斗中,他适时地选择站在幕府一方作战,作为御家人在美浓战场上活跃。当时也有一些美浓的武士持观望的态度,但光行却积极的加入幕府一方,从而扩大了土岐氏在美浓国的势力,为日后对美浓的支配奠定了基础。
到了光行子孙的时代,土岐氏就从土岐郡飞快地扩散到美浓各地。光行有三个出名的儿子,光俊,国衡,光定。光俊移居到本巢郡,而国衡之子则移居到了郡上郡和方县郡。而继承光行成为土岐氏当主的是五男光定。光定之所以能成为当主,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关东有力武士千叶氏的女儿。这当然是典型的政治婚姻,中世的武士经常靠这种方式提高自己的地位。就这样,有着高贵身份的母亲,并被认为有能力带领土岐一族的光定,成为了当主。
为了土岐氏的昌盛和巩固,光定自己也结了一门政治婚姻。新娘是镰仓幕府九代执权北条贞时之女,这是一场加强与幕府联系的婚姻。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幕府方面对土岐氏实力的一种承认,毕竟北条氏不会随便地把女儿嫁到普通豪族家。
从幕府执权北条氏迎来的妻子所生的赖贞继承了光定的家督位置。赖贞时代土岐氏在美浓的势力进一步得到发展。但当时的社会形势却很不稳定。在元弘之变(1333年)中,后醍醐天皇号召各地,讨伐镰仓幕府。赖贞和二子赖清、赖远响应天皇的旨令,随足利尊氏共同讨伐六波罗探题——北条高时,在灭亡镰仓幕府的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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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岐氏世系图
在足利尊氏和后醍醐天皇争战的南北朝乱世中,土岐赖贞因为追随尊氏转战各地,为建立新的武家政权立下功勋,而于尊氏开设幕府时被任命为美浓守护。这是土岐氏成为守护大名[3]的开始。
当时土岐氏在足利幕府中的地位可用两句话来描述:“土岐绝则足利亡”和“诸家之头、笔头之将”,可见其受室町幕府的信任程度。土岐赖贞的武艺高强,是足利尊氏得力的作战武将。同时这位一代名将还是一位学文渊博之士,擅长和歌等技。赖贞分别在今天的岐阜县瑞浪市土岐町和土岐市泉町建造了“一日市场馆”和“大富馆”两座寓所,如今它们已成为土岐一族历史的馆迹。赖贞在晩年时将美浓国守护之职让于其子赖远。历应二年(1339年)土岐赖贞逝世,享年六十九岁。
赖贞的儿子中:赖清为从五位下伊予守;赖远为二代目美浓国守护;赖兼于正中之变(1324年)时死于京都;赖基一脉中则分离出土岐明智氏一族。
赖远任守护时,把美浓国的本拠移到了东美浓土岐郡的长森。他是连续六十多年战乱不绝的南北朝时代中一名战功卓著、威名赫赫的武将。1138年,赖远作为北朝方的武将在美浓迎击前来支援南朝方的北畠显家军。赖远军数次拼杀,使人数超过己方的对手陷入苦战,最后仅以数骑退走。象这样以己方的巨大牺牲来消耗敌人的战斗力使北朝的其他武将不得不大为叹服。因此追随尊氏助其建立幕府的土岐氏成为北朝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守护的强大 幕府的钳制
上溯镰仓时代,幕府即军府,是以军事贵族寡头专政的幕府统治。幕府下设政所[4]、问注所[5](法院),侍所[6](统治武士),公文所[7]、地方置守护[8](掌军事)和裁判,庄园设地头[9](负责征税和警务)。守护、地头是镰仓幕府新设置的地方军政长官,都由武士担任。这时的朝廷被称为“公家”,镰仓幕府就相对地称为“武家”,封建制度一度十分牢固。
然而,随着镰仓政权崩溃、建武新政、南北朝战乱这一系列的全国性大动荡,御家人制度逐渐土崩瓦解。中央的混乱波及到了地方,庄园和地头制度被否定。某些大庄园主的地方势力不断壮大,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自行招募武士拥有了自己的军队。弱小势力者在地方混乱争斗中被强大势力所吞并消灭。另一些中等势力,则依附于强大势力的庇护之下。
朝廷在任命国司[10]的同时,幕府将军又任命各地各国的守护役职,镰仓政权的崩溃并没有从事实上消灭这种情况。镰仓时代末期,守护势力不断扩张,这种势力的扩张到后来更是遍布一国,守护们成为了实质上的国主。国领内的御家人势力趋于“本地化”,进而吞并了庄园和公家领地。这种扩张是借着“为天皇和幕府将军分担治国重任,收拾地方混乱”的大义名分而进行的。
有实力的守护们身兼数职(无论官职或是役职),同时还通过对邻近国势力的扶植来达到扩张的目的。伴随着守护权限的逐渐强大化,守护家内部的权力之争也开始时有发生。当时的中央为争夺权力而分为两方:一方称宫方(南朝方)、另一方称武家方(北朝方),对于地方已无暇管治,因此有部分守护职实际上是自立自称的。势力强大者为使这些自称的守护职位能够正当,而不断吞并弱小势力,逐渐步入了守护大名化。那些与足利将军家族关系亲密的守护大名们,是依靠将军的权威为后盾,从而身兼数国守护之职,然后又得到足利尊氏的妥协和追加认可,才成为真正强大的守护大名。
但是这些强大守护大名的出现,却使足利将军家的直辖领地变小,所能豢养的武士也随之减少。由于先天不足,足利幕府开创之初,其在全国的统治威望就遭到了极大的冲击。那些身份低下的豪强们,有朝一日突然获得权力,成为守护大名,便变得洋洋得意起来,更不将室町幕府放在眼里。
南北朝时代,出现了一些被称为“金刚大名[11]”的守护大名。主要代表有:美浓的土岐赖远、近江的佐佐木道誉,还有高师直、高师泰兄弟。幕府政权要趋向安定,只有削弱这些强势大名的权力。而这时,趾高气昂的金刚大名们更开始指手画脚地过问起幕府的事务来,构成了极不安定的因素。
终于,佐佐木道誉火烧妙法院,结果引咎而退,复归近江后隐居;高师直在与足利直义的政治争斗中败下阵来,高师直兄弟被直义派的上杉能宪杀害。同时,其它地方的一些守护大名也一一经历了足利幕府的整改,幕府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
使土岐赖远失势的是“乱暴狼藉”事件。一次,赖远在路上遇见光严上皇的车队。他非但不下马叩拜迎驾,反而箭射上皇的车队,结果因此被幕府处以死刑。
赖远虽然被处刑了,但土岐氏并没有受到影响。美浓守护一职由赖远之侄赖康继承。就在赖康时代,土岐氏迎来了全盛期。
在南北朝争乱的年代里,幕府为了和南朝势力战斗就必须依靠守护的军事力量。于是守护们在幕府与南朝的斗争中,纷纷趁机强化了手中所拥有的权限。因此出现了兼任几国守护、拥有强大实力的守护大名宗族。
土岐氏正是其中一个。由于赖康所率领的土岐军团的强大战斗力,因而被称为“桔梗一揆”。“桔梗”是土岐氏的家纹,而“一揆”则是为了一个共同目的而团结在一起的意思。这个“桔梗一揆”为幕府,也为土岐氏的发展而奋战,最终使得土岐康行成为兼任美浓、尾张、伊势三国守护的强大势力。这东海地方的三国是拥有浓尾平原的农业发达地区,丰富的山林资源以及可以通往东海道、东山道和东国的出海口伊势湾的重要军事要地。土岐氏名副其实地控制着这个地方。
在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的时代,终于实现了南北朝的统一,并在京都营造了室町御所,标志着幕府握有强大权力。
在战乱已经结束,全国都归于室町幕府的统治之下时,占据着具有战略意义的东海地区三国的土岐氏对幕府来说已经由辅翼变成了障碍。最初是幕府对抗南朝的重要力量的土岐氏,此刻成为了“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对象。
为了打击强大守护势力,将军义满的矛头首先对准了土岐氏。他首先利用土岐一族内部的矛盾,对继承赖康的是四代守护康行进行了挑衅。康行果然中计。1338年,土岐一族的内战在尾张黑田发生。义满借机派出了讨伐军,土岐康行不得不与幕府军作战,并背上了叛乱之名,史称美浓之乱。黑田之战十个月后,土岐氏的最后据点小岛城被攻陷,康行投降,土岐氏实力大减。
战败的土岐康行被剥夺了美浓、尾张、伊势三国的守护职位。土岐氏因此险些就要被灭绝。据说解救了土岐氏的是僧人云溪支山。他也是土岐氏出身的,论辈份是康行的叔父,在受幕府庇护的相国寺中当法师。在他的极力劝说下,义满最终同意不灭绝土岐氏,并允许由他提出一个后继人选。
以西美浓的池田町作为本拠的土岐庶流池田氏的赖世被定为继任的美浓守护,而勉强保住了家名。
土岐氏虽然失去了往日的辉煌,但仍保持着美浓守护的势力和权威。而与以前依靠亲族为主不同,土岐氏开始大量从美浓的其他家族起用家臣和守护代。这是由于在康行之乱中,家族的团结被幕府打破了的缘故。
室町时代,守护往往居住在京都的宅邸里,而由留守在领国中的守护代负责国中事务。因此守护代这个职位拥有很大的权力,是领国中的实际权力施行者,后来也不断发生篡夺守护权力的内乱。
当时作为美浓的守护代的是富岛氏和斋藤氏。五代守护赖世和六代守护赖益时,守护代是富岛氏。七代守护持益之后,斋藤氏开始兴起。两者为美浓国的霸权而争斗。最终在一四四四年的战斗中,斋藤氏战胜富岛氏成为唯一的守护代。守护是土岐氏,守护代是斋藤氏的格局形成了,并一直持续到战国前期。
七代守护土岐持益早逝,没有留下子嗣,美浓出现了守护的继承问题。最后年仅十五岁成赖以养子的身份成为了八代守护。守护代斋藤利永负则起了辅佐之职。由于成赖积极参加幕府议政,因此土岐氏与足利将军家的关系又开始日益密切起来。通过对形势的权衡,成赖选择了和山名宗全结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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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今天的岐阜县瑞浪市土岐町。现在的土岐町八幡神社前仍竖立着一座石碑,上刻“美浓源氏发祥之地”。
[2] 土岐明智氏和土岐妻木氏则是从美浓源氏土岐氏中分离出来的庶流。
[3] 守护大名。镰仓时代幕府任命各国守护,具有维持该国治安、统率御家人的权限。南北朝、室町时代,将军足利氏任命足利氏一族和有势力的豪臣为守护,统治各国。守护拥有检断(为追捕罪人行使武力),掌管关所,享有“半济”和征收段钱、栋别钱,催征军队等权限,并以此为基础,把领国内的“国人”阶层组织起来,打倒南朝势力,加强对领国的统治。这种守护也叫守护大名或御馆。细川、畠山、斯波、赤松、山名、大内、上杉等强大的守护大名兼任数国守护。他们参与幕府政务,常住京都(上杉氏住镰仓),领国由“守护代”统治。守护代掌管该国的统治机构国衙而实行统治。应仁之乱后,除边境地区外,多数守护没落,从守护代和国人中出现战国大名。
[4] 政所。平安中期,律令制中的家司制发生变化,亲王家、摄关家和有势力的社寺等权门豪家设政所,作为家政事务机关,主要处理领地和庄园的事务。摄关家的政所规模大,除有许多别当外,还有令、知家事、案主、大从、少从、大书吏、少书吏等。政所下达的命令称政所下文。领地内设庄官的政所,国衙内也设政所。1190年(建久元年)源赖朝任右近卫大将,仿公家的政所,把公文所改为政所,主管一般庶务,特别是幕府财政、镰仓的行政和诉讼,将别当大江广元以下人员任命为令、案主、知家事,办理一般政务。执权统治形成后,别当由北条氏兼任,令(执事)由二阶堂氏、案主和知家事分别由菅野、清原两氏世袭。
[5] 问注所。镰仓、室町幕府的机构。1184年(元历元年)源赖朝因政务繁杂,在设置公文所之同时,另设问注所。问注所设执事(长官)和寄人,掌管诉讼审判事务,逐步拥有三河以东东国一带的审判权。第一任执事,任命京都下级贵族出身的三善康信担任,除寄人外,还配备有问注奉行、御奉行等官员。1249年(建长元年)设引付后,御家人的诉讼移归引付众,问注所限于受理债务关系(称杂务沙汰)和一般诉讼。镰仓末期权限缩小,仅受理杂务沙汰。室町幕府时,负责保管记录,处理有关伪造文件、欺诈等诉讼事件。
[6] 侍所。平安时代指侍候亲王、公卿家的武士办公处及亲王、公卿家的家政机关。源赖朝设镰仓幕府后,才具有“公”的性质,侍所遂成为重要的政治机关。1180年(治承4年)幕府设侍所,长官称“别当”,次官称“所司”,基本任务是统制“御家人”,后权限逐渐扩大,也包括地头、御家人的“检断沙汰”(刑事诉讼)等。第一代侍所的别当是和田义盛,和田氏灭亡后,执权北条氏兼任此职。室町幕府循先例,也设侍所,长官称所司,由山名、赤松、一色、京极四氏轮流担任。
[7] 公文所。平安时代处理国衙文件的官署。1184年(元历元年)源赖朝仿当时摄关家等的家政机关,设置公文所,主管一般政务。从京都招请大江广元任别当(长官),藤原行政、足立远元、中原亲能等为寄人,处理政务。1191年(建久2年)正月扩大规模,改称政所,公文所成为其下的一个部局。
[8] 守护。镰仓、室町幕府的官职名。1185年(文治元年)源赖朝借口搜捕义经和行家,经敕许而设置。任命有势力的御家人担任各国的守护,负责召集守卫宫廷的御家人,侦破和审判谋反者和杀人者(称大犯三条)等,主管掌握军事权和警察权。以元军征日为契机,守护加强对国内地头、御家人的支配权,成为南北朝时期领国制的开端。
[9] 地头。镰仓、室町幕府的官名。平安末期,乡司也称地头。平氏政权时,平氏的家臣也有补任地头的。1185年(文治元年)源赖朝借口维持治安,得到全国庄园、公家领地设置地头的敕许才形成制度。主要继承下司等庄官的权限和收益,管理土地,征收租税,行使警察权等,按土地面积单位“畈”征收附加米。承久之乱后,扩大补任范围,三千多处没收地补任权力比原有的“本补地头”更大的“新补地头”。地头本来具有寄生并腐蚀庄园制的武士权力的性质,他们利用职权扩充势力,通过下地中分和地头请等方式压迫庄园领主。尤其南北朝内乱后,守护领国化日趋发展,地头逐渐成为有势力的守护的家臣。
[10] 国司。九世纪后,律令国家分全国为六十六国二岛,按国的规模分大、上、中、下数种,分别规定守、介、掾、目四等官员和史生的名额,由中央派遣,令其执掌行政、警察和司法。《大宝令》规定其任期为六年,后改为四年。国司广义包括全体四等官员,狭义仅指守,但时代越往后,后者的用语事例越多。国司的办公处称国衙。七世纪后半叶这种国司制遍设于全国。国司拥有广泛的权力,把豪族支配下的私地、私民改为公地公民制,以图贯彻统治体制。但随着律令体制的松弛,渐趋混乱,八世纪已出现兼任国司、暂任国司和定员之外的国司。九世纪制定亲王任国制,又出现遥任国司。与此相对,赴任并从事实际事务的国守称为受领。平安时代遥任国司制、知行国制和庄园制进一步发展,国司权力渐受抑制,各国成立留守所。由在职官员参与实际事务,而在京国司则派出目代以图夺取实权。
[11] “金刚大名”日语中写作“バサラ大名”,“バサラ”来自佛教用语中意味金刚的「ヴアージラ」一词,取其“金刚不坏”之意,寓意着此类大名的地位永远不会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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