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关于我的都在我的文字里了,有兴趣的,就到那些文字里去找寻关于楚桥的点滴吧.
朋友说我的文字是有毒的,会让人畏惧,偶或尝试,就有上瘾的可能。
我或将是我听得对我的文字最美的恭维了。
《奢侈的寓言》做完了,我说,这是中国少年的百年孤独。
我的一位老师遇见我时曾问我,听说你新近做了件东西,不知道你写的什么。
我沉吟了片刻,也实在说不清我写的是什么。
老师就问,可有瑟晴的。
我说没有。
老师又问,那有暴力么?
我说没有。
老师笑说,你太固执了,东西难得卖的。
我要做的,是干干净净的文字。
哦,是的。我出生在1983年,听多了关于八十年代后少年的评介,或许通过这件作品各位可以看到,排开上海滩写意的少年作家和北京城无病申吟的孩子们,八十年代后出生的,还有的,是像这样来看待世界的。
选择性失忆和符号性死亡。
这是我主要想要表达的东西。
失忆,在我们的时代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时髦病,长着眼睛的,你们不会不知,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的这症候群,健忘于是能够成为一种美德。
这是为什么?我们急于要去忘却的是什么?忘却之后的狂欢,将把我们引向何方?
在这件作品中,我想为自己找到答案,但是不幸的,除了描述,以我浅短不过20年的成长阅历,或许我并不能再给出更多的答案。
但我努力去做了,即便我所做的只是盲目的刻薄、刻薄的残酷。
我想描述这样一些人的生活:他们依靠自许的信念活着,顶着虚假的尊严和空虚的信心呼吸。我们的生活是真实的么?如果你说是,故事的主人公白残他就不是一个疯子。
这样活着并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聪明些的看明白了,也都各个心照不宣。
然而一个傻子来了,要向那些不聪明的,宣讲真实的虚空是怎样的,迷梦醒来,我们一无所有。
这就是我想做的。
写完《奢侈的寓言》,我发现我已经不会说话,憋在地下室的几个月,每天我都在和自己脆弱的神经作战,如果你有耐心看完这洋洋二十余万字的作品,你自然会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
当然如果你没有耐心看,这没有关系,少知道这么一点,对你算不上是损失。
早在高中时就想要写这样一个题材的作品,腹稿打了很多年,如果不是缺钱我可能三年后也不会把它写下来。但当我真正去写的时候,我发现写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我原先都未曾料到的,在和文字的斗争中我失败了,那些故事原本就在冥冥中*,那些精神迫不及待地要借一张嘴说话。
我被抓住了。
然后有了你们看见的,奢侈的寓言。
奢侈的寓言得名于16世纪意大利画家布隆其诺的同名画作,作品里那暧昧不明的
色彩和调性是我喜欢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分裂的时代,我很怀疑现实主义生存的空间还有多大——如果我们对于他人的兴趣原是出于猎奇的心里,或仅仅是希望看见他人的跟深的苦难以为自卫——那便用寓言来陈述的我荒诞追求吧,是的,这其实是省力的做法。
把这些写在前面,算个引子,其他的,有兴趣的话各位就接着往下看吧!
共六章
2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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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浴缸里,关于水的片断和记忆,如果你有耐心去读完第一章关于水的描述,亲爱的朋友,你会爱上我的故事,对此我充满信心。
新鲜的刺激总是那么短暂的,对于谁都是如此,他们如果自己并学不会去找寻,也就不要想着其他人能长久地为他们带来些什么。毕竟对于那些有胆量去舍弃又有刁钻的眼光去发现的人来说,他们也不过是这些冒险家猎奇途中的一道风景。
故事讲得多了,有时候自己也会忘掉自己是如何一路走来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你每日忙于计划即将要走的路而应接不暇,那么如果有人问及你过来的路,随便指一条给他看就可以了――他可能只是随便问问而已,对那路实际的样子,其实未必感兴趣的。
然后他们就会露出惊疑的神采来,聚集目光往这个地方仔细再看,如果他恰巧有这样的运气看见了我,我以我空无一物的目光和他对视,我要保证我的目光里不透露出半点的消息,渴望抑或躲闪,只有空无一物的眼光才足以*他们的好奇心――我不会错过这对视的机会.
我想就这样抱着她一直走,一直走,走到阳光充沛的海边,用橄榄枝和长春藤为她搭建一方小巢,守护在她的身边,每天给送来清凉的泉水,用各种各样的小花装点她的长发。
我转身,那幅《奢侈的寓言》赫然在目,愤怒的伏尔甘的眼睛在那鹅黄色的光下也显得慵懒起来,像夜里的猫头鹰,不时打一个盹,又立刻机警地竖起羽翅。
到那一天
哑巴说话
瞎子看见
——《新约.启示录》
我记不得我后来是怎么处理那小小的水仙的了,好像是扔掉了。她在书架的那个角落待的时间长了,凋枯到最后只剩下那块茎还在小碗里,也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再看不出还能萌芽的迹象来,协同她曾经负载的回忆一并被遗忘在那个角落,也就在某次收拾屋子的时候裹在其他的垃圾里一并扔掉了。
这样的机会不多,错过了一次你就得再等很长的时间。
这样的机会不多,错过了,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梦做得太真,就变成了真的。
是这样么?
无论如何我来到了这个城。
如果这只是一个梦,那我将把这个长梦做完。
将那死掉的心抠下来是件痛苦的事情,每次这样去做,它们原先
在的地方都会留下一道疤,流一些血,长出一道痂,或结出茧来,那就成了我心里再无法被感动的部位,我对于这世界的一种原来应该具有的感情就缺失了。
遇见嘎儿是个意外,他是个奇怪的朋友,有时候显得很刻薄,我总觉得他是上苍赐予我的一件奇怪的礼物,或是老天给我开的玩笑的一部分,嘎儿是很会说笑话的人。如果那个时候不遇见他的话我可能将要遭遇很大的麻烦,但是上苍保佑,那个穿着拖鞋的家伙出现了。
我试图去补缀起那一切,像我曾经无数次去做的,在每一次记忆破碎之后。但我发现这很难,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还要难。那些我曾经谙熟于胸的面孔不断地在变化着,波诡云谲难以捉摸。男人用女人的声音在说话,女人操持着男人的嗓音;老人像孩子般蹒跚学步,孩子像老人一样步履蹒跚;瞎子睁开的眼睛,两口深不见底的黑窟窿;哑巴张嘴后不是赞美,而是漫无止休的诅咒,直到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看着嘎儿,他的嘴唇颤抖着,手也在颤抖,那眼里恳切的光芒是何其熟悉,我无从作答,眼前的嘎儿看上去是如此脆弱,似乎只要脸上露出一个为难的神色都足以伤害他的心,我只得点头,伪装出一副坚定的嘴脸。
嘎儿一面摆着手,一面扭转头去,再不说话。
“我可能来过,”我低语着,“这儿……我想说的……就是这个……”
天色慢慢地暗下来,路边已经有霓虹灯迫不及待地早早招摇,我看着窗外间或闪过的灯火……
喋喋不休……
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些凉意在,或是要下雨了,空气中有种潮湿的气味在游动。天色显得很阴暗,就让我怀疑我已经睡过了一次白天,正在走向一个夜晚。但我觉得我睡的时间也并不长,因为这一夜的梦很少。
我将要开始一番新的生活,这愿望是如此的强烈。
即便我看见那些披着黑色斗篷的人围着我跳舞,他们每一个人眼睛里都透露着贪婪的光,他们每一个都冲是伸出一只手来,摇晃着手腕上银子做的铃铛,摇着一只安魂的曲子,想要我早点睡着。
直到我离开,那高尚社区里发生了一些离奇的事儿。
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哪里来?”
撒但回答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
――《旧约.约伯记》
是啊,好心的朋友,你看见么,如果最终你识破这是一场表演,那么我的演技真足以使你瞠目结舌。
上帝在哪儿,若是找得到,我还有好多事情想问他呢。”秦秦说....
美丽的荡妇是上天赐予男人的危险的礼物,每一个无法有效地克抑自己的*的男人都将面临危险的*,这*即便不是致命的,但起码,也足以摧毁一个男人可笑的尊严――这,却是他们赖以立身处世的资本。
她柔情脉脉地看着她曾深爱的男人爬在她的身体上闭着眼睛蠕动着、大声地喘息着,欲死欲生……这是一种怎样的目光啊,像哺育自己的孩子一样,看着那男人贪婪地*她的乳房,又像*的少女那般惊惶无措。
“这两个人在他的心里,或许已经成为一个人了,”秦秦说,“若是我,搞不好还真会喜欢上那个患了疯病的女人,搞不好得了疯病,还更有味道呢。”
但是爸爸毕竟没有来,我想我再也等不来他了,我就坐在那里,想有个人把我拣起来,只要有个人把我拣起来带走就好了,我的肚子很饿了,还冷……
躲藏到地下的理由就是那么简单。那段时间好像到处都很流行失踪游戏,路上张贴着很多寻人启示,我用心去看过一些,有七十岁的老头,有八岁的小孩子,有得了精神病的,又离家出走的……反正很多就是了。
我没有再多想,只是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双手支撑着身体跪在地上,慢慢地俯下身去,啜食着那浓稠而苦涩的浆液,与死神,共进这劫后的盛宴
她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好笑,像是一场恶作剧的得逞,虽然这之前我自己都被吓得够呛。她没有答我,从我身边匆匆地下楼去了。她接下去的脚步声清脆了许多,我上楼的速度也快多了――终于和一个活人遭遇了,那恐惧消失起来也就很快了。
那天我站在门外等了很久,一直耐心地等着。等到后来,期待的目的竟不是为了能够晚上有个落脚的地方,而是为了弄清楚“秦秦”那两个字背后该是张怎样的面孔。
这么说吧朋友们,亲爱的朋友。其实我一向不是个狂妄的人,事实上如果你觉得我谦卑,那么请相信你的眼睛好吗?如果因为我的谦卑你得到这样的理解:自感卑微是我骨子里的气质。那么请你相信,这就是事实。
我盯着他看了一阵,想离他再近些,这时发觉腿有些发麻,低下头去挪了挪脚,不小心险些跌倒在他不断抖擞的脚跟前。我抬起头时,老人正看着我,眼睛里充满好奇,没有牙齿的嘴里喷出一股腐坏的气息,脸上,挂着一种诡谲的笑意。
他说完,把画朝大衣里一塞,扭头冲蒙蒙的雨里去了。走出好远,又回头叫我有空去烂人走走,说那些小姐们儿很想我了。我挥手叫他快走,嘎儿笑了笑又扭头去了,走了两步小跑起来。
若不是他一颠一颠的小跑,我本来觉得他离去的背影还有些悲壮的味道在。
她的手渐渐松开了,刀子树叶一样飘落到地上,发出铿锵有力的一声,那余响,像一根钢丝弹进深杳的夜里,以为寻不见时,却又能看见它点点地,泛着银白色的光。
我不知道她这句话什么意思,算了,我不善于猜谜语的。躺在*也并没有睡着,肚子是有点饿了,想出去买东西吃,又不愿意在经过客厅的时候遇见秦秦。我忽然后悔刚才那么鲁莽地离开客厅了,固执毫无理由且有些好笑。
我想七七了,奇怪的,这个时候我是如此想她。然后我开始想秦秦。想到她们我觉得我又有了些气力。她们对于我的彻夜不归已是习以为常,何况一定意义上我们实在是不相干的人。她们一定不会知道我现在骑着单车疾驰在荒郊野外是多么的惦念她们。想到这一点我又有点沮丧。
她的说法忽然让我觉得有些害怕了,她的样子让我想起来小时候那些走丢了魂的小孩。那时候大人总吓唬贪玩的孩子说,不要玩得魂都丢了。我贪玩的时候妈妈也这样吓唬过我。我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然后一次就见着了一个丢了魂的小伙伴,是妈妈,拉着我去看他的,好像是要给她的言辞举一个明证。好多大人围着他,他眼神茫然地看着前方,脑袋无力地耷拉着。
我当时看着秦秦的样子一定很像个傻子,好像是在听一个与我不相干的人讲一段与我不相干的事。我也很想知道谜底,因为,我也实在想不起来我到底说了什么,我倒是记得我站在门边花了很长时间才把钥匙插进了钥匙孔,终于打开了门。
“你说,七七,我回来了。”
秦秦一怔,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她大大地睁着的眼睛慢慢合下去,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这就是女人,现在你知道她们降温的速度有多快了吧。她愤愤地坐起身来要走,我一把搂住她的腰把她甩翻在沙发上,像原始的*一样的愤怒鼓舞不起乏软的*。
后来有人告诉我说,唱这歌的女人叫韩宝仪,除此之外他没有告诉我关于这女人更多的内容,我也没有看见过这个叫韩宝仪的女人的照片。所以即便如此,后来听到那些甜蜜蜜的曲子,尽管知道唱这歌的人叫韩宝仪,但想到的,仍旧是邓丽君那张珠光宝气的脸。
我咬着她的耳朵讲了不少甜言蜜语,那也不过是催情的手段而已,但凡是用脑袋来思考的人都知道*的蜜语甜言全不可信,这总不需要我为她强调的吧?再或需要在激情退却后,一本正经地问她我方才说过什么,而那一时我脑袋发昏,说的全是假话?
她并不愿意接受我的忏悔,因为似乎她也觉得在我的身上犯下了难以补救的过错,需要我的宽恕。但是现在,但是现在,我不是想要得到她的道歉,因为她那些过错都只是她的自以为,那虽然是有些时候让我觉得不痛快,但并没有对我造成什么伤害,我无所谓。或许我该用同样的眼光来看待我自以为的,我的过错吧,既然这样,我们的这场忏悔表演,也该结束了。
我会把那些画儿放在阳台上,想等七七看见说她喜欢我画的小猫,我就是按她喜欢的那种画的,要白色的,要毛绒绒的,看上去懒洋洋的,要眯着眼睛的,要么就是刚睡醒的,那种小猫,七七就最喜欢了。这些我都是知道的。
“真心话,大冒险!”秦秦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我们玩这个。”
七七的第一个问题让我倏忽想起我一定是在某一篇恶俗小说里看到过有人玩这样的游戏,因为问出来的基本都是同样恶俗的问题,难道是人们一旦掌握要他人讲真心话的机会就都会不约而同地要问这样会令人尴尬的*么?包括七七也会按捺不住这样的好奇心?或许游戏的魅力本来就只是这个吧,日间大家都说真心话的,这也就不能成为一个有趣的游戏了。
“呐,我们接着玩吧,”秦秦终于活转过来了,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一样,好像我刚才说的,她一样都没有听见,“下一个,还是残,你先摸牌。”
呵呵,真的么?那我咬死你好不好呀?……你还没洗澡,我嫌你脏。那就待会儿咯……但我现在就忍不住就想要你死得难看,”秦秦狠辣,忽而风情万种地说着,“我帮你选个大冒险好不好呀,过去,抱起七七的右脚来吻一下,吻给我看,就放过你。”
我知道此刻我的回答可能事关生死。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回想着所有爱的故事的结局:相爱的王子和公主死在了一块儿……爱着王子的公主死了……王子死了因为公主不爱他……一位诗人死了,为了他的爱,他以为她爱他其实她并不爱他……
就在那一刻,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可怕的混沌,我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的呼吸都不由自已,我的心像是在另一人的胸膛跳动,我的脑子像是被某人掏空。
……
我的*萎缩了。
嘎儿离开妮儿就在我走后不久。养着妮儿的那个文化人要在新加坡定居了,想要接妮儿一起过去,这样子会方便些。嘎儿说他终于忍不住试图挽留妮儿,说他会拼命去挣钱养着她,妮儿只是笑,说他养不起她的,终于还是走了。
那天妮儿穿着一身青色的旗袍,我出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客厅里了。她还是那个样子,脸色倒是好看了一些,化妆的原因吧。秦秦问她要喝橙汁还是咖啡,妮儿笑了笑说她早上只喝水,秦秦就给她倒了杯水。
妮儿把我叫到她的跟前,坐她的面前我不停地发抖,妮儿笑着拈起一枚橄榄送到我嘴边,我嚼也没嚼就直接吞了下去。她的手指停在我的唇边,温柔地*着我的嘴唇,如实地说,她让我感到激动而有些害怕。
我问秦秦,要是七七是不是想把孩子生下来带着孩子过活。秦秦说七七做不到的,她只是脑子发晕,她以为她这样做能让那男的感到愧疚。秦秦冷笑了一声:
“男人的心是石头做的!”
疯人院,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艳阳高照的下午,微风。
“不!不!”嘎儿叫喊到,我想那一刻他一定是疯了,大夫应该过来把他捉走,他的声音凄厉得走了形,都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了,“我到底要怎么给你说你才能够明白呀白残?你要我怎么给你说?残……”
七七累了,我知道的,秦秦未必知道。所以我并不阻拦她,当她说想要安静离去时,我欣欣然地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高兴。七七说她在这世上一直活得很孤单,因为没有一个人了解她――其实我觉得我是了解她的,知道她为什么累,纠缠于怎样的矛盾,但我已经不想再多说了。
我是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而且被人看见了,可能我发疯的时候,我还伤害过一些人。好心的人们,他们把我伤害他人的举动归结为我的疯狂,除了将我温柔地软*在这里,没有对我进行其他的惩罚,他们真的好心。
“残,还不快醒醒吗?秦秦在楼下等你呢。
残,还不快醒醒吗?秦秦在楼下等你呢!”
……
是的,我找到了那样的一些人,她们和我一样饥饿。面对她们的饥饿,你的语言永远是乏力的,什么也不多说,要的话,就做吧,这不是一件难事。用淋漓的臭汗和肌体一阵阵的*来使你忘却烦忧,高声地尖叫吧、*吧、喘息吧,这是属于你们的夜晚……
哦,差点忘了说,在他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以前,他好像是得了失忆症。这种病好像很时髦,我只是奇怪为什么白残记性这么好的人居然也会得这种病。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奇怪的事情总在发生,这个家伙衣衫褴缕地找来了,他可真是个倒运的家伙,如果他不出现,我想我不会活得那么麻烦,好在现在,好多了。
支持你,
2005-11-12 15: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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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朋友^_^,
2005-10-26 1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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