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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哥传奇之一 、冷艳孤芳第一香
女生楼前,他已站了很久,有人给他掐表算过:1小时47分56秒…… 老天阴着脸,粗着嗓门,谁都看得出随时都会有倾盆大雨倒下,那样的话,他那件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就要被这城市的酸雨咬得锈迹斑斑,牛皮鞋要变成鳄鱼皮鞋,更不必说酷头变鸡头了。 但他一点也不在乎,瘦削苍白的脸上一双发光的眼睛不停地盯住楼道口,仿佛哪里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令人兴奋的东西。 从一开始,他的姿势就没变过,来来往往的人也不知看了他多少眼了,他却不曾旁观一眼,仿佛是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大方,又如一枝玉树临风伫立,雅然自得,而他的左手也一直举着一束…… 因为套着黑色发光的塑料套,谁也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但谁都似乎认为自己已经猜出了什么了。 女生楼前等的通常是女生,那么他呢? 他当然也不能例外,虽然他的神情是那么孤傲,他的表情是那么冷漠,他的神态是那么清绝,他紧闭的薄唇是那么不可一世,但他的眼睛却是温暖的。 因为里面有一团火,因为他是男生。 男生的心中要是有了女生,他的眼睛就会变得目空一切。 要不怎么说爱情让人盲目。 她来了,终于来了,像小鸟一样飞出来,从楼道口。 光看跑步的姿态,就可以断定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若不是漂亮的女生,只有白痴才愿意等这么长时间。 他眼中的火更旺了,渐渐染红了他的脸颊,倔强的嘴角竟出现一丝诡秘而痛苦的笑容。 为什么他会有如此奇怪的表情? 她果然是个漂亮的女孩,不但漂亮,而且可爱,不但可爱,而且新鲜,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难掩玲珑丰满,青春的气息呼之欲出。 更要命的是她的酒窝,单侧的浅浅的酒窝,会使每个男生的雄心壮志都愿意葬送在里面。 她就站在他面前,同样的兴奋,明亮的大眼睛闪着光芒,但莫名其妙的,她忽然皱了皱眉头——她仿佛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一股她认为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出现的味道,所以她感到奇怪。 但她的视线投到他手上那束东西的瞬间,她已忘记了一切,只觉脑子雾茫茫,心中甜蜜蜜,这种心情不由自主的投射到了表情与行动上。 她朝他粲然一笑,扭着头就迫不及待地一把抓过,掀开了塑料套…… “啊!”她突然惊叫了一声,怔怔地看着他,猛地扔掉手中的东西,丢下一句话:“神经病。”撒腿就跑。 “轰隆”一声,大地颤抖起来,老天终于忍不住发怒了。拳头大的雨团呼呼而至,天灰得像罩了层黑沙,墨云翻滚,一道闪电亮起,照明地上水洼边塑料套里的那束东西。 那竟然是一束大蒜!摔破的蒜瓣裂开了口子,似乎也在嘲笑他的“愚蠢”。 雨越来越密了,他没有跑,因为他知道该发生的总是要发生,她终归要离去,就像雨点终归要玷污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鞋,摧毁他的发型,这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他没说一句话,慢慢转过身,把手插进裤袋,笑视着前方,缓步迈进,仿佛散步在江南春天开满鲜花的阳光大道上。 唯一改变的事,雨中他的身影显得更加瘦削孤单了,但他的神态却是更加的孤傲了。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到底要做什么?他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究竟是来自天堂的神灵,还是来自地狱的使者? 没有人知道! “哈哈……” 当小凡津津有味地演绎完了蒜哥的第N+1次“失恋”过程后,大家禁不住送出了掌声和笑声,有人还拉了口哨以示精彩。虽然类似的故事在小凡口中已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但每次总是能令大家高潮迭起,快感如浪,放下手中的功课臣服在他的“莲花舌”下。 当然有一个人是例外,这个人当然就是蒜哥,他斜躺在床上,棉被虚掩,三维隐约,拿着书指着众人佯怒道: “我说你们怎么就这么空虚无聊,听他在这里瞎掰,没事干吗?锻炼身体总会吧,改善一下体形,也算为整顿校容做贡献了,再不,找小女生打牌聊天吹牛逼也行,干吗非得把黄油般的青春岁月时间糟蹋在这种废人身上,别忘了你们可是早晨七八点钟的太阳啊!” “什么瞎掰,这可是真人真事,而且具有普遍的现实教育意义,比书中的教条马列主义具体百倍,而且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省得我们以后走歪路,落得身败名裂,老哥!你劳苦功高,舍身就义,跟马恩列斯毛和释迦摩尼同一个档次,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大家都很仰慕你噢!”小凡夸了他一句。 “哎,我说你们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这样可不道义,让美国佬看到,又要说‘人权’了。”蒜哥生气了,眼中的笑意却依然不改。 “牺牲你一个,幸福许多人,值,这不,又多了一个宝贵经验,女孩子是喜欢浪漫的,浪漫的人呢大都不会太实际,她说你喜欢什么她也喜欢什么,你还真敢把你那束臭大蒜呈上去,砸了吧,损失虽然惨重,但意义重大,烛炳千古,可喜可贺!”不知谁又插上一段。 “那为什么老是牺牲我,什么时候你们也轮流作作牺牲?”蒜哥不服。 “哎呀,我们哪有你那么典型的事迹,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蒜哥,兄弟不会忘恩负义的,下次等哥几个都有了眷属以后,年年清明都会在你坟头前烧崇祯本《金瓶梅》让你解解闷的!” “哈哈……”众人哄然大笑。 “省省吧,留着自己用好了,看你们晚上辗转反侧的难受样,我蒜哥还需要你们怜悯,老实跟你们说,要不是怕你们自卑,早把女朋友带上门了……”蒜哥看着众人笑说。 “好啊,大不了把房间让于你,省得你开房,我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才不怕你刺激呢。” “哎,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身为名人真是太痛苦了。” “哈哈……”众人笑得更厉害了。 …… …… 蒜哥就这样生活在我们周围,以上只是他丰富多彩的生活中的一个小片断,在这帅哥辣妹肆意泛滥的新世纪,他完全有资格被称为帅哥,而且是超级的那种。但物以多为贱,每个人都是帅哥,还不如不帅,年轻人嘛,总喜欢讲究点个性。加上他刚好有个一般人受不了的习惯:爱吃大蒜,各类都行,大小通吃,所以他索性自号“蒜哥”,其实他人挺随和的,要不然怎会让小凡把他的“故事”汇编成书说给大家听呢?不过人都有多重性格,冷酷孤傲也是他性格的一部分,其实究竟他是个怎样的人,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他并不是个落拓的人,虽然他有点不羁,也较注重个人形象,每次吃完大蒜,他都要仔仔细细的刷一遍牙,口香糖更是不离身,所以若不是他自己四处张扬自己是蒜哥,别人也不会知道他这个嗜好。但自从这一次“失恋”以后,他却是受了一点打击,直接的表现是他当着大家的面发誓以后再也不刷牙了——这就显得有些偏激,也着实让大伙儿担心了好一阵子;但更受不了的是,他居然又取了个网名叫:冷艳孤芳第一香,害得一段时间没人敢上网,跟他讲话更是如避瘟疫。看来,若是找不到他的所爱,大伙可有得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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