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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在本书的这一章中,我想向我的读者朋友,再一次比较详细地介绍一下美国人类学家莫尔顿-亨特的,那本长达三十五万言的社会学专著《情爱自然史》。本书的译者在“译后记”中这样写道:“现在在美国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朱约林,一直在致力于阐扬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他认为《情爱自然史》一书有助于透过人类生活的一个侧面----爱情的发展史来看待西方国家的强盛与中国的落后,因此把这本书推荐给我们,并使我们萌生了把它介绍给中国读者的念头。”这也是我在这里再一次提起此书的原因。我将在下面的篇幅中大量引用到此书,因为无法一一说明哪些是直接引用,哪些是间接引用,所以对前者我也没有加引号,读者可以把它看作是对此书概括性、总结性的一次重新的排列组合。 《情爱自然史》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不像帕斯的《双重火焰:情爱与性爱》,着重阐述作者自己对爱情的看法;也不象瓦西列夫的《情爱论》,在归纳他人对爱情的看法的同时,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它实际上是一座西方爱情的档案库,汇集了历史上有关人类爱情的第一手资料。它们不是来源于文学作品,而是出自大量的史料,包括当时的野史、正史,私人的信件、日记以及新闻报道。作者认为,文学作品中的爱情都有太大的虚构成分,从中难以窥见历史的真实面目。所以,读这本书,就如作者所说的,是在人类情爱的丛林中漫步,你尽可以用你的记忆之网,把那些好看的蝴蝶捉住,当作标本保存下来。而这本书其实也就是一部五彩缤纷的爱情蝴蝶大全,它们都是西方的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化身。作者在此书的结尾处无不风趣地写道: ……我们一直努力遵循这一原则:当我们探讨爱情时,不是对它寻根究底,而是让它自己娓婉道来。我们一经看到,爱情是如何使人痛苦不堪;或令人喜极而泣;或像轻松的游戏;或又如肃穆的宗教;或是残酷无情的娱乐;或成为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最重要的是,我们了解了爱情世代相传的奥秘,并且窥见到现代爱情的“真面目”。它是一个蕴含着大量历史成分的混合体,一个集古代与现代、直觉与理性、神圣与世俗为一体的“大杂烩”。最后,如果不带任何神秘主义色彩的话,就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切,我们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资格像维吉尔的牧羊人在幡然醒悟时说的那样说上一句: “现在,我确实知道爱情是什么了。” 比较起来,我写本书的出发点似乎与亨特先生正好相反,其实那不过是殊途同归,说我的这本书是一个大杂烩也是恰如其分的。我是在冒失而坦率地发表自己对爱情的看法,目的只在于抛砖引玉。因为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最直接最具体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关于爱情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言权。天下人皆是有情人,而这个世界才因此变得美丽并令人流连忘返。生命的源头就是爱。那么,就让我们随亨特先生一起,到人类爱情的丛林里,去捕捉蝴蝶、采集标本吧。它将是一次愉快而惬意的旅行。 西方人类学家奥德里-理查兹博士曾经在一个叫本巴人的氏族部落里进行考查。一次,他给那里的人讲了一个古老的英格兰民谣。说的是一个王子为了向一个姑娘求婚,披荆斩棘,降龙伏虎的故事。本巴人听了这个故事后都表示不能理解。一个酋长代表所有在场的人提出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他为什么不再找一个姑娘呢?” 我相信,任何一个文明人都会被这样的问题问得忍俊不禁或是哑然失笑。笑起来还是笑不起来,其实都是一回事儿,它正好说明了爱情的一个实质,那就是人类的爱情就是文明的起源。“我们要涉足的是文明人类的爱情领域,确切地说是过去二千五百年间西方人类的爱情天地……我们以后称之为的爱情,是就其历史时期有着普遍意义、为统治阶级所倡导的爱情。”(《情爱自然史》) 正如我在书评《自古难说是情爱》(见第二章)中介绍的,西方人的爱情发源于古西腊(书中主要指自公元前一千多年的荷马时代到公元一世纪左右),它实际上是一种灵肉分离的半拉子“爱情”。柏拉图在《言论集》中说,对一个美丽的人的爱慕能够使人认识到众多人的美,从而推断出美的多重概念。不要以为他这是在颂扬女性,他指的是那些美少年。他在他的“理想国”中,虽然也为妇女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进行过辩护,但实质上他还是把女性看着一种没有属性的生殖源泉,并没有要为她们提高地位的设想。 古希腊人的婚姻都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没有几天的幸福日子。一个叫阿西比亚德的贵族公子,以风流浪荡而著称。他的妻子西普拉特忍无可忍,决定与他离婚。她刚一进法庭,就被丈夫和一伙男人连捆带绑地抢回家去,不久之后她便被这桩痛苦的婚姻折磨至死。那个公然在法庭上抢妻的男人其实并不爱他的妻子,他只是不想失去她带过来的嫁妆罢了。当时雅典法律规定:夫妻有一方提出离婚,丈夫就要归还女方所有的嫁妆。 有一位叫瑟克诺芬的哲学家写了一本《家政管理学》,全书的内容都是教女人如何做一个贤妻良母。我想,苏格拉底的悍妻辛太普一定是此书的坚决反对者。它记载的是苏格拉底和他的一个学生之间,就日常生活中的家庭问题展开的谈话。据说,有一个年轻人曾请教苏格拉底,自己要不要结婚。苏先生是这样回答他的:要。如果你娶了一个好太太,那么你会幸福;反之,你会成为一个哲学家。看来,如果苏格拉底有了幸福的婚姻和爱情,这个世界上很有可能会失去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但同时也会增加一位优秀的诗人。苏先生的谈话极富有文彩,相信他做起诗来一定也是不同凡响的,那我们还能一瞻其墨宝呢。他是一位没有留下自己著述的伟人,可要是他谈过一回恋爱,就不由他不写点什么了,比如情书之类的。 瓦西列夫说:“一个人在写情书的时候是在学习如何用诗歌表现自己,学习温存,学习从审美的角度深入自己的内心世界。他是在使自己的爱情具有美感。写情书是一个人使自己在精神上变得高尚起来的形式。没有这种形式就未必能说明一个人是真正成熟了。” 如果说古希腊人也曾留下过什么情书的话,那应该首推女诗人萨福的诗歌。她最早是一个同性恋者,她给她的女学生写的情诗,为她在以后的希腊人中赢得了“第十艺术女神”的美称。她在晚年无望地爱上了一个叫佛昂的船夫,被拒绝后从僚卡斯岛的岩壁上跳了下去。可以说,她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个“殉情的情人”。 古希腊人发明了爱,并将它分为“肉体爱”(希腊语Eros)和“精神爱”(希腊语Agape)。但他们没有把它同婚姻相联系,也没有赋予它真正的道德价值。它是身心分裂、并且与爱的对象----整体上的女性相脱离的;或者表现为同性恋,或者在风尘女子中寻找安慰。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发展了有关爱情的理论和实践,并使之成为西方爱情的起源。比如,Agape(爱)的意思在后来的《圣经新约》中,指的是上帝对世人的爱,特别是通过耶酥基督转施于人的爱,又指人对上帝的爱以及人彼此之间的爱。这也说明古希腊人的爱情观念中,已经包含了最初的爱的精神性内涵,而这正是人类的爱情之所以成为人的爱情的,一个最重要的本质性特征。 古罗马帝国时代(公元前一百年左右到公元六世纪的兴盛时期),早期的纵欲与后期的禁欲奇异地交织在一起,让人很难给这个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下定义。在早期,正是过度的纵欲导致了它的衰亡。上流社会的人将离婚视为家常便饭,只要一方通过一个自由人(与奴隶相对而言)给对方写一个声明:“Tnas res tibi”(把你的东西带走吧),从此夫妻俩便各奔东西。人们都热衷于对情欲的追逐,个个喜新厌旧,人人朝三暮四。情侣之间的感情总是爱恨交织,因为变心的人太多了,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他们的爱人所抛弃。一位多情诗人卡图鲁斯就在被情妇抛弃后写下“Odi et amo”(我爱故我恨)这句有名的爱情格言。 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的第一位皇帝(公元前三十年做君主),为了恢复罗马人家庭的安定团结,重建良好的性道德,不惜拿他那风流成性的女儿朱丽娅开刀,以求杀一儆百。朱丽娅被流放到一个荒岛上,她的情人们也被放逐她乡(其中一个还“被赐一死”)。诗人奥维德在卷入小朱丽娅(朱丽娅之女)的堕落事件后,也遭到被流放的处罚。这位诗人因写了《爱的艺术》,被称为罗马人“爱情的导师”。那是一本为人们追逐情欲而出谋划策的,“高雅风趣”的“色情教科书”,书中所指涉的“爱情”离真正的爱情还十分遥远。 尽管大部分人把爱情与色情混淆不情,但还是有些人算得上是真正的情人。比如刺杀凯撒的安东尼和他的情人埃及女王克利奥佩特拉,就演出了一幕爱情加政治的悲剧。安东尼政变失败后,埃及女王也为他殉国殉情而自杀身亡。后人有的把她比做朱丽叶,也有人认为她不过是爱娃-布劳恩(希特勒的情妇,在柏林地下防空洞里自杀而死)。十七世纪诗人德莱顿就此创作的一出戏剧的剧名,就是对他们的故事的最好概括----《一心为了爱情,否则失去一切》。除此之外,一些墓志铭上也记载了一些高尚的持久的婚姻和爱情的故事。一篇题为“多丽娅赞”的墓志铭不愧为少数罗马人善终一生的写照。这是多丽娅的丈夫所作的颂扬妻子的长篇祭文,他在其中回顾了他们一生的夫妻恩爱。战争曾使他们长期分离,在和平时期,由于为妻的没有生育,主动要与丈夫离婚,以便他能有自己的后代,却被为夫的拒绝了。他在葬礼上致悼词时说:“我必须承认,当你向我提出这个建议(离婚另娶)时,我的心都脆了。”他使妻子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夫妇膝下无子,却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许多年,直到妻子去世。如此说来,这位丈夫倒是更应该得到赞美呢。 奥古斯都针对人们的婚恋情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罗马通奸法》,它第一次禁止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女性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她们享有比古希腊妇女更多的自由,并为小到佩戴装饰品大到财产税等问题进行斗争,最后都取得了胜利,在经济和法律上有了一定的独立。虽然她们对自身的价值还没有什么认识,但罗马的已婚妇女并不是奴隶,而是其君主丈夫自爱的臣民。她们勤劳、纯洁,富于献身精神,集意志与力量为一身,被后人称为新英格兰妇女精神的鼻祖。 实际上,早期罗马人所谓的“爱情”是一种十分病态的情欲放纵,它导致的是帝国衰亡的灾难性结果。物极必反,到公元二、三世纪,罗马帝国已经开始趋向衰落。富有历史决定性的时刻戏剧性地到来了。在一个可以尽情享乐的舒适环境中,人们不可思议地被一种谴责人生享乐、摈弃舒适环境的新宗教所吸引。这种宗教便是基督教。正是它使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社会,迈开了重要而巨大的关键性一步。不少贵族厌倦了对权力、财富和功名的追求,开始接受这种强调吃苦负重、崇尚清贫和神秘主义的人生哲学。禁欲主义逐渐成为一种时尚。有一位叫阿蒙的年轻人和他的新婚妻子一起奉行禁欲主义。他们从新婚之夜开始,就象兄妹一样生活在一起,专心侍奉上帝。阿蒙为了抵制肉体欲望的诱惑,甚至不愿看见自己的身体,因此他决定永远不再脱衣服。有一次,他要过一条河,既不想打湿衣服,又不想把它脱掉,为难之时他请上帝帮忙,据说是一个天使来把他送到了对岸。他和他的妻子一时名声大噪,在几年的时间内,就有五千僧侣聚集到他们周围,努力效仿他们的禁欲主义。禁欲婚姻成了后来几个世纪里基督徒的一种理想。 十六世纪的巡回主教格列高里在他的《法兰克人历史》中,讲到了公元四世纪时发生在高卢地区的一个节欲婚姻的传说。一位叫英哲罗萨斯的年轻人,在新婚之夜,先是被新娘的哭泣弄昏了头:新娘子哭哭涕涕地说,她是多么不幸,基督抛弃了她,她就要失去自己的童贞了,还不如是个孩子时就死去;接着,他发现自己竟被妻子的话语打动了,感到一种精神上的升华。于是他们夫妇约法三章,决定过禁欲的生活。据说,此二人的节欲婚姻纯洁而浪漫,十分美满幸福。在他们死后,还发生了一个可以和梁祝化蝶相媲美的奇迹。他们的坟墓分别被造在住宅的两面低墙处,一到午夜,两座坟墓便鬼使神差地合并到了一起。格列高里说,“这件事向我们证明,两人在天上相会之日,便是他们在地上重逢之时。那个地方的人们至今还把这样的合墓称作‘恩爱情侣’呢。” 在教会里,不少修士和修女之间,结成了所谓的精神伴侣,在一起进行彼此保持贞洁的实践,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后来教会根除了修士们的精神姐妹。一位拜占庭基督教隐修士,安提阿的主教莱昂提亚斯对自己实行了宫刑,才留住了自己的女伴。人们采取各种各样的,诸如在沙漠里忍饥挨饿等苦行方式来灭绝自己的各种欲望。教会在七个多世纪的斗争之后,把独身主义强加到牧师们头上。事实上,基督教并没有用任何法律手段使人们禁欲,而是在人的内心给人一种罪恶感,使他们相信性爱就是不敬上帝。这一切导致了消极和积极的双重后果。 从消极方面来看,禁欲主义导致的最大恶果是对女性的无端攻击。首先,禁欲主义者认为,女人“是男人通向地狱的大门”,是“引诱男人堕落的妖精”,是“神的头号敌人”。一位主教在公元五八五年的马肯宗教会议上,提出一项议案,说女人甚至连灵魂也没有。但经过认真讨论以后,会议作出仲裁,女人还是有灵魂的,不过,她们将在耶酥再来时,通过神的感化而成为中性人。禁欲主义者对女人的第二次攻击是将她们遗弃。节欲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半遗弃方式。另外,许多男人为了献身于宗教,要么和妻子离婚,要么干脆不结婚。对女性的第三次攻击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残酷无情。他们说服妇女放弃作为情人、妻子和母亲的一切愿望,亚历山大博物院一位才貌双全的哲学讲师希帕蒂娅因为追求者众多,而被修道士们谋杀,其实她是一个决定终生守身如玉的女人。教士们狂热地鼓励女人保持童贞,他们在以后的两个世纪中,把罗马帝国的所有邪恶都与性的罪孽有理没理地联系在一起。这也算是一种矫枉过正吧。他们认为罗马帝国的衰亡是上帝发怒了,而罪恶的根源正在于他们自己,禁欲则是为了摆脱痛苦和不幸。 但另一方面,基督教以及由它所产生的禁欲主义,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由于宗教的渗入,罗马的婚姻法律(主要针对离婚而言)开始变得严厉起来。民事离婚法有关准予离婚的条例十分苛刻。婚姻逐渐被牧师所控制。到公元五世纪,新人结婚都要去教堂,人们都把婚姻看作是献身于神的圣礼。公元568年,东西罗马帝国分裂后,一夫一妻制终于在罗马这块野蛮的土地上被人们普遍地接受下来了,它被基督教完全修改成了一种置于宗教事业保护下的正式的终身契约,这种契约不能轻易地被废除。它使罗马人长期存在的,视结婚和离异为儿戏的风气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西方的很多权威人士都认为,这是对西方人的性生活和婚姻生活的一大贡献。或许,西方人的契约精神也是从这里萌芽的吧。更进一步说,这种对婚姻的神圣性的强调,同样地为爱情的神圣价值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发展出对于爱情的正确观念。 基督教的思想充满了人类不可避免的自相矛盾。它主张心灵的净化,却使情爱与性爱分离;它注重家庭,却又给人们套上婚姻的枷锁。圣-奥古斯丁这位对基督教思想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神学家,他的经历和思想,就是一个丰富的矛盾综合体。他的爱情生活对后人爱情生活产生的深刻影响持续了一千年之久。他在年轻时最感到快乐的事“一是爱别人,二是被别人爱”。他的婚姻和爱情由于受到母亲的粗暴干涉而充满了不幸。他的内心矛盾重重,既向往爱情又主张禁欲。他认为“女人把我们引向毁灭;女人又使我们获得重生。”他在个人情感和性的表达方式之间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为节欲婚姻和精神恋爱的朦胧理想从神学的角度设计了一个正规的模式。 六世纪后期,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欧洲进入了战乱、分裂的“黑暗时代”。当时女性的地位下降了好几个百分点。她们为婚姻所钳制,武士们不是为了女人而相互厮斗,就是把她们当作礼物送人。教会和日尔曼人的观点决定了妇女的地位。她们在法律上丧失了很多权利,她们甚至再次成为了男人的一笔财产。女人的婚姻必须由父母作主,妻子若与人通奸,会被处死。她们只能听天由命,随遇而安,从前取得的“女权胜利成果”几乎被付之东流。据传,那位勇敢冲破世俗,敬重妇女的查理曼丹在一次集体婚礼上,将西班牙战争中阵亡的贵族们的遗孀全部嫁给了他亲自挑选的青年贵族。这恐怕算是当时人们难得的一次替妇女说话的惊人举动。这和我们的老祖宗强加给女性的贞节牌坊,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十一世纪中期,教皇利奥九世开始对教会实行全面改革。它与当时西方文明中的另外一些著名的改革不谋而合。随之出现的是中世纪文化、骑士精神、封建骑士制度,以及关于爱情的新观念。“人类终于在经历了内心的矛盾冲突,性压抑的痛苦,以及把妇女作为圣母加以盲目崇拜之后,开始推崇一种新的浪漫的爱情观,并从此将这种观点视为珍宝。”(《情爱自然史》) 换句话来说,西方人终于拉开了第一道爱情的真正序幕。人类的爱情开始正式登台亮相了。于是,就有许多生动而有趣,充满欢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的爱情故事值得我们和亨特先生一道来细细地领略和品尝。在此,我们的这次西方爱情之旅,便迎来了它的第一个高潮。就让我们休息片刻,再继续我们的漫游吧。
(中)
公元1227年4月25日这一天,意大利本土靠近威尼斯沿途的每一个交叉路口,聚集了等待观看美神维纳斯北上波希米亚的奇异队伍的人们。这是一个叫尤里克的游侠骑士兼吟游诗人安排的一次特殊行动。他以维纳斯女神的名义,向奥地利和波希米亚的所有骑士发下挑战书,要在他经过的每一处,与当地的骑士进行比武,无论是谁,只要战胜了“女神”,就可以赢得她的随从们的马匹。这位勇士在他为期五周的战斗中,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一共打败了三百零七个骑士。这一举动只是为了得到与一个不知姓名的女子面对面交谈的机会。他的胜利使他在奥地利骑士圈里威名远扬,誉满四方,并使那些贵族绅士和淑女们在餐桌旁,用羡慕的口吻谈论起爱情的伟大魔力。 那位叫尤里克的爱情骑士为了追求他心中暗恋的公主可谓卧心尝胆,百折不挠。他甚至为此做了一个痛苦的外科手术,缝好了自己天生的豁嘴。那位公主最初对他的一切举动都嗤之以鼻,不予理会。听说他为了她还断送了一个手指(这是误传,事实上,它只是受了伤),公主轻蔑地说他是欺诈。骑士听说公主的这句话后,当即用匕首砍下了手指,派人给公主送去。之后公主又用种种恶作剧来考验他:让他装成麻风病人,混在向公主求乞的患麻风病的乞丐中;要他跳河以证明他的忠诚……他都一一照办。他的痴情和忠诚最后打动了公主。他花了十五年的时间终于为自己赢得了爱情。但幸福的日子转瞬而逝。他只与他的心上人相爱两年就分手了。失恋的痛苦并没有使他消沉,后来他又看上了一个女子,又用相同的“远征”方式来追求她。只是这一次不再是维纳斯显灵,而是亚瑟王在世。 在晚年时,这位爱情斗士写了一本书:《效忠女人》,记载了他的罗曼史。据他说,他在五岁时就听大孩子们说,真正的光荣和幸福只能通过为一位高贵而美丽的妇人效忠而获得。从此,他便将它当作自己一生的座右铭并赋之于实践。他在这本传记中洋洋自得地谈到自己当年的爱情传奇,包括为了爱情所受到的种种折磨。他向人们证明了为了爱情他能忍受怎样的痛苦,在考验面前又表现出怎样的自尊和忠诚。他认为爱情是他人生中的最大乐事,而他也被伟大的爱情塑造成了骑士的楷模。 这位骑士所遵从的便是一种被称之为“典雅爱情”的新的爱情观念和原则(见第二章)。“典雅爱情”是十一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兴起的,一种在西方文明史上史无前例的新型爱情方式。它是一个爱情历史上的创举,改善了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使西方世界近两千年来长久地区别于过去的西方和现在的东方。 从十一世纪末到十六、十七世纪,西方人尤其是当时的贵族阶层,都为爱情的魔力所征服,为之迷醉,为之疯狂,几乎到了把爱情当饭吃的地步。中世纪的传奇文学中记载了不少为爱情而受尽折磨的痴情骑士的故事。据说,有人仅仅因为听到心上人的名字就昏死了过去;还有人因爱情而连续昏厥了几个月;有人为爱情而绝望,在森林里披一张狼皮,象野兽一样地生活了很久……贵族绅士淑女们在豪华大厅里朗诵爱情诗歌和爱情传说。当时著名的吟游诗人贝尔纳所写的爱情诗最具有代表性:“见到我的心上人/我会魂不守舍;/走进我的心上人/我会走火入魔;/默默无言地爱她,/孜孜不倦地讨好她。”绅士们因为爱情的沐浴而变得温文尔雅,更加讲究清洁卫生和文明礼貌。十二世纪的绅士学会了作曲、唱歌、跳舞、写诗等各种艺术,以便取悦于他们的心上人。十六世纪,著名的“礼貌书”(吉奥瓦尼的《格拉太书》)告诫人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打哈欠、打喷涕、不要搔痒,不要取笑别人或说不雅的俏皮话(很象我们“不要随地吐痰”之类的城市文明规则)……在几个世纪中,典雅爱情这一来自于法国的异域奇葩开遍了整个欧州。 法国国王威廉九世是吟游诗人的先驱,他首创了讴歌爱情的新抒情诗体和与此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他的孙女埃莱亚诺,这位中世纪最著名、最有影响的女子,则把典雅爱情从普罗旺斯引入法兰西和英格兰的王宫,将它从一种文学中的时尚和男女间的游戏,变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她的女儿玛丽是她的热心辅助者,其任务是教那些没有教养的贵族青年学习艺术和礼貌。她们成立了一个爱情法庭(由法官和陪审团组成),来为那些陷入爱情烦恼中的年轻人处理恋爱事务,和他们一起讨论有关爱情的真谛问题:男女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伦理意义和美学价值。爱情法庭的意义在于使男女彼此学会互相尊重。从此,在欧洲上流社会,两性间的情感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玛丽的宫中诗人在她的要求下写了《云游四方的骑士》这部传奇作品,此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所采用的长篇浪漫叙事手法很快成为当时一种主要的文学体裁,取代了吟游诗人的抒情诗,成为统治阶级若干世纪后借以表达人生理想和情感的主要方式。《云游四方的骑士》讲述的是亚瑟王的重要骑士之一,兰格洛斯和亚瑟王的妻子格尼薇亚的故事。前者为了追求后者历尽千辛万苦,是一位典型的爱情骑士。他一心只想取悦于他的情人,把一个骑士的天职诸如征战四方、扩展领地,伸张正义和效忠教会等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典雅爱情在1100年到1400年期间发展迅猛,人们为爱情经常举行盛大的庆典。“1283年6月,在佛罗伦萨的圣-约翰节期间……一个社会团体成立了。他们全都身穿白衣,自称是爱情的仆人。”他们安排了一系列的娱乐活动,体育竞技、欢宴、舞会……这个爱情法庭持续了将近两个月,是这一地区历史上最隆重、最著名的盛会。 1409年,英勇的斗士、政治家吉恩-马里乔在自传中说,骑士精神和典雅爱情是他一生的指路明灯。一位编年史作者在写到波旁家族路易公爵的生平时,把他优秀品质的根源概括为如下两个:“他是一位多情的骑士,首先爱上帝,然后爱所有的贵妇人和大家闺秀。”一位绅士写了一本充满说教的书,说他的目的是要“指点我的女儿正确恋爱。”至此,典雅爱情已不是少数人的奇想,而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十六世纪的人们又开始崇尚比武,但它不再有政治军事意义,武士们只是为了表现他们的男子汉气概而战,而且多半是希望用比武中的胜利来赢得自己心上人的芳心,如从前的那位尤里克骑士。与此同时,文雅之士又开掘了典雅谈话艺术,他们的谈话内容大都围绕爱情这个永恒的主题。诗人班布曾向人们讲述了一个有关爱情的讨论会,它竟然持续了三天之久。一本叫《宫庭》的书记载了1507年意大利厄比诺宫庭中,一次贵族男女长达四天的关于爱情的谈话。作者对这一类谈话发表评论说:爱情是所有甜蜜生活和纯洁道德的源泉,它引导人去注重美,而美引导人向往神圣的境界。因此,情人要和他的伴侣经常见面谈话。从十四世纪到十七世纪,人们关于爱情的问题和讨论真是五花八门。比如,与心爱的人说话但不去看她,或是只看她而不和她说话,哪一种更合适?如果不占有爱人的肉体是高贵的,那么可以去吻她一下吗?一个男人可以同时爱一个以上的女人吗?不少人用长篇大论探讨诸如此类令人挠首的问题,这种情形在今天的人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但它正反映了那时的人们对待爱情的严肃认真的态度。 当时最为流行的三个伟大爱情理论是:由于上帝的中心地位的确立,爱情被神圣之光照耀,因而是圣洁和高尚的;爱的本能使我们通过对自身的智慧与人性美的认识,进而了解到整个宇宙的智慧与美;性爱的牺牲使爱情得到净化、升华和超越,这是一种新柏拉图思想,它把美与善的理念结合起来,肯定了爱情的精神价值、美学价值和道德价值。一位论述典雅爱情艺术的作家安德列亚斯宣称:“我们是当之无愧的爱情艺术专家”,“没有爱情,人生就毫无价值”,并花了大量的时间去证明牧师要比骑士更有资格做情人。他感叹道:“哦,爱情是多么美妙啊!它像一个美丽的太阳,使人周身沐浴着道德的阳光。它就像一位严历的教师,无论是谁都会从它那里学到优秀的品质。” 同时,安德烈亚斯还在他的《论爱情及其珍治》中,把典雅爱情的三十一条基本规则编辑成典。它是一本健康有益的典雅爱情的教科书,生动而真实地反应了典雅爱情的特征和实质。典雅爱情强调男女平等,主张恋人之间的彼此忠诚、相互尊重、相互爱幕,以及爱情关系中道德良心的发现。诸如此类的观点都是对中世纪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婚姻关系的反叛。它讲究爱情表达方式的艺术性,使男女关系中出现了脉脉温情和优雅的举止,是一次对人的文明的洗礼。 另外,书中还记载了不少爱情法庭中审理过的案例。在一起爱情诉讼案中,一位女子起诉她过去的情人。他原本是一个懦弱的人,在向她求爱时,她要求他成为一个勇武强悍的骑士后,才能得到她的爱情。结果,在他的教诲下,他变成了一个勇敢的魅力十足的男子,以致于她把真挚的爱情献给了他。正是由于她,他才具备了最优秀的品行和最潇洒的风度。但他不久便迷上了另一个女子,抛弃了他的旧爱。于是,他的那位爱情启蒙老师告到爱情法庭,要求索回她对他的爱情占有权。一位女伯爵作出裁决:她有权重新得到她的情人,因为“她曾将这位懦弱无能的人改造成出色的人,因此她对他的要求是合法的。”事实上,很多人都不那么认真遵守这些法律,爱情法庭表达的更多的还是贵妇人们对爱情的理想和憧憬,但她们的行为又具有深远的意义:她们试图使一种反对束缚妇女的僵化封建礼教的行为合法化。从对那些爱情案例的貌似荒谬和滑稽的裁决中,可以看出人们在爱情观念上的创新和革命。 导致这种男人以向女人效忠为荣的爱情事件的首要原因,在于对女性的认识的根本性改变。四世纪时,神学家们开始称玛丽亚为圣母,而不再争论女人是否有灵魂的问题。后来,他们甚至把她奉为神明来崇拜,以此来反对渎神的夏娃。这是男人改变对女人的看法的契机。很多抒情诗人都把他们的心上人称为圣母,宗教改革者伯纳德甚至把上帝本人也描绘成一个游侠骑士。但与此同时,把女人当作夏娃的另一派,却丝毫没有放弃他们对女人的恶毒攻击。到文艺复兴时期,这种中世纪落后思想的坚持者甚至把女人当作女妖来焚烧(这帮家伙是尼采和叔本华的老祖宗)。与此相反,绝大多数男人对女性的赞美也达到一个新的高峰,他们认为正是对女人的爱情使男人的灵魂得到净化和升华,使他们远离一切卑鄙的情感,使他们更道德,更勇敢,更富有男子气概。在他们眼中,女性不再是生育工具和性欲发泄的对象,而成了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女人的社会地位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她们的存在价值也得到了男人的承认。这一切都使上层社会中的婚姻状态最终发生了根本性的巨大改变。 如果读者知道下面的一个事实,一定会大吃一惊:那位为爱情而以维纳斯的名义进行伟大远征的尤里克骑士,曾在他的远征胜利的凯旋声中,花了三天时间去看望他的妻子和儿女,而他的妻子也为他的这一举止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它使他变得更加高贵典雅。实际上,典雅爱情是一种婚外恋的关系,它因此而成为一种几乎完全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只有极少数所谓不懂得爱的艺术的人,才会把它发展成私通的关系,而这是为真正的骑士所不齿的。像《十日谈》这种描写男女通奸故事的书,实际上被大多数人当作下流猥亵的东西而加以摈弃。贵妇人及她们的丈夫、和垂青于她们的绅士,这三者常常可以和平共处:她们的丈夫甚至为此感到得意,因为他们的妻子能赢得他人的爱幕;并且,尽管她们被人追求,由于那只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她们仍然可以保持贞洁。 绅士们赞美女性的精神美和肉体美,但并不想占有它们。尤其是对后者,他们认为任何企图占有的念头都是对爱情的不敬和对美的亵渎。由于当时的婚姻是财产和地位的结合,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情,这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使他们成为人类心灵矛盾的典型代表:一方面,他们可以从妻子和妓女身上寻求性欲的发泄;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内心默默地爱着他们的心上人。他们对自己的心上人一无所求,甚至不企望得到她们的一个亲吻,他们只相信,这样做会使他们自身变得更高尚。最典型的例子当算但丁对贝雅特丽齐的爱情。他在九岁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从此把她当作心中的偶象来崇拜。他的精神由此而得到升华----在《神曲》中,他由贝雅特丽齐指引而步入天堂。他的这一精神恋爱的故事,一直传至维多利亚时代。人们把他对爱情的态度当作男女相爱应该遵循的原则。 典雅爱情是在借鉴和吸收了人类以往爱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超越了以往任何时代的爱情,但它仍然与婚姻相脱离,这也就意味着它还是灵肉分裂的。人不可能永远在这种状态中保持平衡,于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婚姻方式的改变,这是人类两性关系的又一次划时代的革命,它结束了人类爱情中灵肉分离的历史,把情爱与性爱结合在一起,使人第一次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爱情终于从天堂走进了人间。
(下)
西方人的婚姻,在古希腊时代是务实的,在古罗马时代早期是务虚的;到西罗马帝国时确立了一夫一妻制,这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为性欲向爱情的升华奠定了基础。自此直到十二、三世纪,虽然人们拥有结婚的相对自由,并且人的爱情意识已经初步觉醒,但婚姻还是与爱情无关;它是一个终身的契约,离婚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当时的婚姻都只具有物质形式:对上流社会的贵族而言,它具有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对下层的平民而言,它是家庭温暖、生活平安的保障。尤其在下层平民中,许多人在小时候就被父母作主订了娃娃亲。一个人可能还是一个婴儿时,就被人抱去教堂,参加他(她)的终身大事的决定仪式。在一个娃娃亲婚礼上,三岁的男孩约翰在牧师的哄骗下大声重复结婚誓词,刚说了一半就不想说了。牧师说:你必须再说几句,说完你就可以去玩了。所以,从典雅爱情过度到以婚姻为目的的浪漫爱情,还是很费了一番周折。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悲剧的发生,应该是不足为奇的。 不仅如此,一些可以自主婚事的成年人,也把婚姻当作一项财产交易和买卖。一位国王看上了另一国孀居的王后,原本打算娶她,但听说她拥有的可以自行支配的财产并不多,便打消了和她结婚的念头;一位先生在教堂听他的朋友向他提起一桩婚事,等知道女方的嫁妆数目之后,便毫不犹豫地说:不用再讲了,我同意了。另一位先生在给哥哥的信中说:麻烦你向那位绸布店老板的妻子问好,并转告她有人向我提起的一门价值六百马克甚至更高的婚事,但不要提那另一桩婚事(他同时在与另一位小姐的父亲讨价还价),虽然我能从中得到更大的一笔财产。----这位先生的两门婚事都告吹了,因为他自己也没有达到女方要求的财产数额。另外的一批人,则试图把新娘的浪漫价值和经济价值结合起来。事实上,就连这些对婚姻的物质利益精打细算的人,最后,也大都抗拒不了浪漫爱情的诱惑力和冲击力,而做了爱情的奴仆,不再把婚姻当作一笔交易。或许,他们是受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类发生在文学中和生活中的,爱情悲剧的影响和震撼吧。同时,发展缓慢的中产阶级的人虽然羡慕贵族的典雅爱情,但他们没有时间和钱财来实践这种婚外恋,也一样尝试着将爱情带入婚姻。亨特先生在总结此种情形时,替古人和今人喊出了“婚姻爱情万岁”的口号,爱的威力真是不可抗拒。 首先把爱情带入婚姻的革命者,是英格兰的国王亨利八世。他在三十六岁那年爱上了贵族小姐安尼--布琳。为了废除与皇后凯瑟琳的婚姻,他与反对他离婚的罗马教皇和教庭彻底决裂。最后,经过努力,终于获得英国教会的认可,与皇后离婚后和安尼结了婚。1558年,安尼的女儿伊丽莎白继承了王位。这位爱情的产儿得了胜利。她是文艺复兴女神达到最光辉形象的象征。从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女中豪杰的英姿,处女和情人的倩影,人文主义者和专制君主的形象,女王和女人的不同面孔。把她称之为伟大爱情的结晶是恰如其分的,只有爱情才能创造出如此优秀卓绝的生命体。 1560年,一位意大利作家亚列山大-彼克罗米尼在他的一本论述柏拉图爱情的著作中说:柏拉图爱情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而是婚姻的前奏和伴奏曲。爱情能唤醒最高贵的情感,使人们产生把生命和肉体结合在一起的欲望,并且使性行为变得甜蜜而又纯真。他一语道出了人类关系发展的新趋向。与此同时,浪漫的激情最后导致婚姻的事件开始层出不穷。到十七世纪,一位叫肯纽姆的公爵娶一位叫瓦尼莎的当过妓女的女人为妻的故事,虽然被一些保守人士所非议,但还是被大多数人传为佳话。据说,瓦尼莎因为爱情而重新变得纯洁,他们夫妇二人的婚姻也一直十分美满幸福。而这在一、两个世纪之前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从此,男人们不再把情诗献给有夫之妇,而是献给他们的未婚妻,如果那也是他的爱情对象的话。典雅爱情在形式上开始消亡,但它的精神实质却进入了以婚姻为其归宿的新形式----浪漫爱情中。十七世纪清教主义运动的核心人物弥尔顿,在他的宗教生涯中,同时经历了婚姻的痛苦折磨。他的妻子在婚后一个月就跑回了娘家,并对他要她回来的请求置若罔闻。而当时英格兰正教会的保守教堂法中,离婚一事简直比登天还难,几乎就是根本没门儿。于是,弥尔顿发表了《离婚原则及戒律》的论文,把它呈交给议会,呼吁清教会废除教堂法。他在长达四十二页的论文中写道:应该允许以“思想意识不合”为基本理由离婚,从而“一举挥尽人类一生源源不断的痛苦眼泪。”他说,婚姻的最首要目的不是为了发泄性欲,而是为了更高的目标----爱的“对话”(即:爱的伴侣)。“夫妻间的爱情产生对婚姻目的的相互适应:婚姻是男女在宗教信仰、社会生活以及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适应所进行的对话。其次才包括对双方本能欲望的满足和繁衍后代。”他认为这才是上帝给予人类的“婚姻的使命”。具有喜剧意味的是,他的妻子玛丽在三年后,终于回心转意,回到了他的身边,与他一道完成了婚姻爱情的实践,还给他生了四个孩子。 虽然两个世纪以前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宗教改革是一场倒退,它使女性的地位下降。但事实上,清教运动虽有矫枉过正的一面,女性的地位却反而有所提高。受丈夫虐待的妻子可以提出离婚。1670年,马萨诸塞洲一个名叫约翰的男人因离开妻子出逃,天天靠打纸牌度日,地方法庭对此作出的裁决是:抽打三十鞭,罚款十英镑,并命令他回到妻子身边。1682年,赛伦一个名叫丹尼尔的男人因在邻居面前说了一句:“她不是我的妻子,只不过是我的奴仆而已”,也受到了罚款的处罚。 严格说起来,清教徒的婚姻虽然渗入了爱情的因素,但都比较现实和保守。与典雅爱情相比,他们的爱情还是缺少了那么一点浪漫的情调和诗意(一位清教徒甚至劝诫所有的妻子对她们的丈夫不要使用爱称),却也更为牢固。在共同的生活中培育出来的爱情不可避免地注入了亲情的色彩,因而显得较为平静和实在。在这种基础上,到十八世纪理性启蒙时代,人们注重理性而压抑情感的结果便可以理解了。此时的人们崇尚理性和智慧,它使爱情的选择不再那么盲目冲动,避免了许多感情破裂的悲剧性结局。但它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一些人甚至嘲笑起爱情来,说它是荒谬和愚蠢的,只有低智力的人才会成为感情的奴隶。这是欲望对爱情的一次反叛,“爱情”一度走向荒唐,成为两张表皮的接触,它可以称得上是一次含蓄的“性解放”。当时有不少只追逐情欲却冷若冰霜,以喜新厌旧为荣,抛弃他人为乐的“唐璜”式的“魔鬼情人”。与其说他们是“情人”,不如说他们是爱情流氓加骗子。但那种风流放荡带给人的结果却是精神的空虚和心灵的寂寞,毕竟,只有真正的爱情才能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 一位叫德--芳的公爵夫人的爱情传奇,就真实地反应了十八世纪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因为人的灵肉的再度分裂,而带来的情感的悲剧和心灵的创伤。这位夫人在年轻时风流成性,与丈夫离婚后,成为著名的沙龙皇后。她在七十岁的时候,才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爱情。她爱上了一位崇拜她的中年绅士,和他通了近千封书信,她不知道自己遭遇到的这种让她既痛苦又喜悦,既幸福又不安的激情究竟是什么。她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为一生中从未体验过的这份情感而魂牵梦萦,可惜它来得太晚了,这是她为自己早年的玩世不恭而付出的沉重代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即使她还是一位妙龄女子,她爱上的也是一个全欧洲最不可能回报爱情的人----那位叫华尔波尔的绅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性主义者,最善于自欺欺人地掩饰自己的感情,人们都说他是他自己的博物收藏馆中的一具木乃伊。看来,无论对什么时代什么样的人来说,爱情都是一本难念的经啊。 如果把西方人的爱情比做抛物线的话,那么,典雅爱情是第一个高峰,十八世纪是它的一个低谷;而到了十九世纪,浪漫主义的正式确立则是它的另一个高峰,甚至可以说是它的最高峰,这是对理性主义的一次拨乱反正。人们又重新敬仰女性和崇尚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并变得从未有过的多愁善感。浪漫主义的先驱卢梭的爱情理想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卢梭对女性的纯洁和慈母般的美德加以赞颂,强调爱情追求中情欲的自我克制和道德力量。与他相似,歌德、贝多芬、济慈等浪漫主义大师,一生经历了不少刻骨铭心的爱情,却都几乎从未占有过他们所钟爱的任何女子。 自1837年,维多利亚女王戴上王冠起,浪漫主义达到了它的最高峰。浪漫爱情的实践带来了家庭浪漫主义。作为妻子的女人被称为家庭天使,人们开始注重“婚后爱情”的艺术。至今,不少西方人仍然十分怀念那个时代,认为那时的人们既享有爱情的浪漫,又拥有家庭的安宁,过的是一种理想的无比幸福的生活。1860年以后,维多利亚时代的思想框架开始动摇瓦解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女性的处境得到更大的改善,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女人开始自食其力,不再依赖于婚姻甚至男人的爱情。同时,工业化带来的人的异化又使人们落入欲望的陷阱之中。爱情的光芒逐渐暗淡了。 在工业化高度发展的过程中,新生事物随之不断涌现,但正如《情爱自然史》的作者亨特先生所说,闪闪发光的东西并非都是黄金。十九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道德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城市中妓女人数增多,色情文学泛滥,一些作家的作品中出现颓废和堕落的倾向,他们津津乐道于变态的色情描写。英国出现了“性感”和“淫荡”诗人,不少人把法国的巴尔扎克和左拉,美国的惠特曼等人的作品,连同法国的史文朋-戈蒂埃、福楼拜和爱尔兰的王尔德等人的作品,一起归入色情文学之列。法国政府对《包法利夫人》提出了非难,宣判了《恶之花》的作者的罪行(他们认为它令人作呕,并败坏了社会公德)。到后来,《南北回归线》、《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书也一度被禁,这一切都反应了西方社会长期以来,主流文化的传统和保守。其实,他们远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开放,一些西方现代学者在研究中国文化时,对中国历史上的禁书(比如《金瓶梅》等)大为震惊,他们认为自己国家的那些所谓的禁书与之比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说它们才真是黄得吓人,并说中国人其实早就称得上是性学方面的专家和权威了。事实上,即使在当今最开放的美国,性解放者、吸毒者、《花花公子》杂志的读者,三级片的观众,以及光顾红灯区的人只是人群中的极少数。大多数西方人更遵循他们讲究精神追求的悠久历史传统,对感官享乐的迷恋仍然是为中产阶级所不屑一顾的。 本世纪近一百年间,西方经历了性解放和女权运动的新高潮,它们都使爱情的内涵变得更为复杂也使婚姻的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弗罗伊德在心理学上跨世纪的发现,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为深刻和科学。而他的泛性论却是对爱情的致命伤。他虽然提倡性解放,但他本人的私生活相当严谨:在婚前恪守贞洁,在婚后对妻子坚贞如一。因为人有生理、心理的存在,更有精神、心灵的存在,泛性论剥离的是人的真正本质,抹杀了人的存在的精神性,是一种关于人的思想和观念的倒退。 事实上,那些性解放的倡导者,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家伙。一位叫埃利斯的性学家的婚姻就是一个例子。他要求妻子接受他的性解放思想,对他的风流韵事不予过问。他的妻子艾迪丝一次次原谅他的不忠,并因承受不了感情上的痛苦,多次自杀未遂,最后死于寒冷,才结束了这种担惊受怕的地狱般的生活。埃迪斯后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对他的移情别恋使他妒火中烧……可见,爱情革命者的理论只适用于他人,并不适合他们自己。就连为提倡性自由而受尽磨难的D-H劳伦斯,也在他临终的前一年宣称,男人真正需要的并不是性。他在一篇文章中说:“当我们意识到自己需要的只是另外一个人时,这对我们的自尊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并不是指一位情人,不是法国人意义上的那种两性关系……正是因为人和人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人们才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个性和明确的自我……这是一种富有活力的接触,它既有给予也有接受。”这种给予和接受其实也就是情爱,它是性爱的向导、补充和升华,这正是真正的爱情的一个最内在最本质的核心。 西方现代社会典型的爱情方式,当推美国人五十年代兴起的新浪漫主义,充满了美国式的幽默。它有四个基本理论:爱情是命中注定,独一无二的,你的那位“独一无二者”正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你(现实的情况是,你可能用不了一小时就可以走到他(她)那里);一见钟情式的“坠入情网”(其实,很多人在坠入情网前,对未来的一切早有掂量);爱情是盲目的(潜台词是:离婚是不可避免的,搞不清谁是谁非);爱情可以征服一切(不幸的是,有时候,一切都可以征服爱情)。洛克菲勒相中那位从前苏联(那是还是苏联)移民过来的煤矿工人的女儿时(她在一次选美中获胜),全美国人都为他们而兴高采烈(因为它证明了他们关于浪漫爱情的理论);当五年后,她和他离婚,并因此得到五百五十五万美元时,他们又取笑说,他们早就知道那女子存心不良。 至今,包括美国人在内的西方人仍然把爱情当作万能的灵丹妙药,他们认为爱情本身就是目的,它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爱情的美妙就在爱情自身。亨特先生在总结西方人的爱情历史时说:典雅爱情的一个独到贡献就在于它认为爱可以促进人格的进步,提高人们的伦理道德观。这种论点在浪漫爱情的各个方面均有体现:新柏拉图主义者把爱情视为通往精神天堂的阶梯;像弥尔顿这样的清教徒也把婚后爱情视为人生最大的满足;而维多利亚人则把爱情看成是将男人从残酷无情中拯救出来的一种赎罪方式。他认为西方人当代的婚姻理想是浪漫的,因为它索性把爱情和道德目标明显地连为一体了。现代的西方男女都相信,如果婚后没有爱情,生活将会十分无聊,人会变得自私吝啬。对他们来说,所谓的性解放只是一时的误入歧途,很快它就遭到了失败的命运,因为它使爱情非浪漫化,它造就的是孤独的人、麻木的人、病态的人,甚至可以怀疑那还是不是真正的人。因此,他们还是渴望爱情的旗帜,能在他们心灵的天空中永远飘扬。 自十一世纪末起,西方人以婚外精神恋为主的典雅爱情,逐步发展成以婚姻为目的、并在婚后继续发扬光大的浪漫爱情,它代代相传,延续至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西方的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就是西方的情爱史。至此,我们对西方人的浪漫,对西方男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传统,已经有了一个深刻的理性上和感性上的认识。这绝不是西方人吃饱了饭的不务正业,这是人类对生命自身存在价值的真理性认识,有了真理就有了一切;而那句《卡门》中的著名唱词:“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当兵,再不要一整天谈爱情”,除非是为正义为民族存亡而战,对西方男人来说,这句歌词完全是倒过来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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