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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在这一章的开头部分,我想请我的读者先来读一篇一个孩子的作文。作文的题目是《妈妈,给我爱爸爸的权利》。是一个叫雨菲的初中学生写的。 “我上初中时,爸爸和妈妈离婚了,好强的妈妈不顾一切地争取到对我的抚养权。 离婚后,爸爸搬到单身宿舍里,他把厂里分的住房留给我和妈妈住。由于妈妈没有工作,爸爸还坚持每个月拿出工资的一大半给妈妈,作为我们母女的生活费。倔强的妈妈不但不收这些钱,还将爸爸狠狠骂了一顿。爸爸曾不止一次地说过,由他负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被妈妈坚决地拒绝了。妈妈还不断地警告我,今后不准再叫他“爸爸”,更不能接受他的任何东西。其实我知道,爸爸一直都很疼我,特别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而我也很爱爸爸,但迫于妈妈的威严,我只能违心地向她作了保证。好几次,我和妈妈外出时碰见爸爸,我好想停下脚步叫他一声“爸爸”,和他说说话,却被妈妈拽着飞快地走开了。 然而,爸爸依然象从前那样关心我,疼爱我。他不能回家看我,就常常利用空闲时间到学校来看我。每次,他都给我带来了好多我最爱吃的零食,临走还硬塞给我一些零花钱。而我也只能在这个妈妈不在的时候,才能够叫他一声爸爸,才能和他在一起说说话。每学期开学时,爸爸总是早早地到学校来,找到我的班主任老师,抢先为我交学费。我却不敢把这一切告诉妈妈,只能把妈妈好不容易才凑齐的学费悄悄存入银行,等到我能够独立生活的那天,再把这些钱还给妈妈。 几年来,我一直这样夹在爸爸和妈妈之间,过着痛苦不堪的生活,常常在睡梦中也会掉眼泪。我多么盼望能象其他同龄人一样,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能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陪在我身边啊!可是,我却连爱自己的爸爸的权利也没有! 妈妈,请你把爱爸爸的权利还给我吧。”(《华西都市报》,雨菲) 我不知道读者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感想。这是我父亲前不久从成都的《华西都市报》上看到的。他特意拿给我看,说他很为文章里写到的事情而震动:一个小孩子,过早地尝到了人世的沧桑,也过早地懂事了,而这一切都是她的父母带给她的。他说现在的年轻人还不知道该如何去生活,更没有学会如何做父母,就让一个小生命来到这个世界,让他们承受上一辈的恩怨结出的苦果,真是造孽啊。我父亲的话虽然有些激烈,但也反映出他们那一代人对生活的理解和对现实的不满。我相信这样的一篇小小的文章,在每一个读者的心中,都会激起不同寻常的感叹,但感叹之余,我们又能说些什么?谁能告诉她,这一切又是因为什么?我不知道,如果我的面前就站着这样的一个孩子,睁着一双疑惑的眼睛痛苦地望着我,我能对她说什么?我真的感到无话可说。 今年春节,我的二姑姑带着她的外孙女来玩,这个叫琴琴的五岁小姑娘,是她的三女儿的孩子。我很喜欢小孩,他们也都愿意我带他们玩,我一位小侄儿每一次跟我玩得高兴时,就会叫我姐姐而不再叫我小姨,可见我是真的有一颗童心。琴琴和我也是老交情了。小姑娘人长得很漂亮,聪明伶俐,就是染了不少独生子女的毛病,性子太倔,脾气太怪,被父母娇宠坏了,现在的孩子差不多都这样儿。琴琴也是那种耍门槛厚的小孩子,只会在父母面前耍威风,一出门倒还是很守规矩。她一来就要我给她画画,画什么,如何布局,她都有特定的要求,实在是叫我大吃一惊。她说,要画一条河,河的两岸分别有两座房子,河里有一条船,河边有几棵树,水面上要有荷花和荷叶,荷叶上要有两只青蛙,有一只还要正在往水里跳。她边说边给我示范,青蛙是怎样往水里跳的,她那天真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我一边画,一边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些东西,这样子个画法又是为什么。她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可以不告诉你吗?这是我的秘密。我说可以啊,但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呢?她说,有些事情你现在还不懂,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我一下子笑了起来,说,那琴琴已经长大了是吗?琴琴说,当然,我知道好多事情了,他们大人的事,所以我已经长大了。我笑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了,觉得十分有趣。这个小家伙,人小鬼大,去年她父母离婚,她讲出的一些话来,当时便震惊四座。她对别人说,从此以后,我就很难见上我爸爸一面了(她被判给母亲抚养),等我长大了,我和他肯定两个人都认不出来了。唉,我的命好苦啊。谁让我的爸爸不争气呢(是他父亲另寻新欢才导致离婚的)?他真是瞎了眼,我妈妈比他的新老婆漂亮多了,又勤快又温柔,他将来不后悔才怪呢。她的话把所有的人都逗乐了。此刻她又要讲出什么惊人之语来,我是一点也不会感到奇怪的。 我画完了,要琴琴给我唱支歌作为回报。小姑娘一边跳,一边唱了起来。听完她的歌,我却立刻想笑也笑不出来了。它好像是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她是这样唱的:美丽的西双版纳,留不住我的爸爸;上海那么大,没有我的家;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个五岁的小姑娘,怎么会把这首歌的歌词记得那么清楚那么完整。她为什么单单记住这首歌又偏偏要唱这首歌,我想其中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了。看来,父母的离异在她幼小心灵上刻下的印迹,是很深很深的。 后来,我的二姑姑给我讲了小琴琴在父母再婚一事上闹的不少笑话。她首先是极力阻止父亲和他的情人去办结婚证。她父亲与一个女人同居了半年,还没有去登记。琴琴有时也住在他们那里,总是惹事生非。尤其是在他们商量好去办结婚手续时,她就会无顾生出事端来,让他们只顾得上解决她的问题,而忘了自己的大事。最后她父亲也不知何顾,打消了去登记的念头。那个女人与他争执,甚至和他打了起来,他的脸都被抓破了。琴琴于是迫不及待地跑回去,向母亲报告这一个“好消息”。她的愿望其实很单纯,就是希望父母和好。此时,她父亲倒是真的回心转意了,跑到琴琴的小舅舅那里,求他去向他前妻说情。他说,老弟啊,老哥现在才真的惨啊!那个女人把我的钱也用光了,对我那么凶,还敢打我。还是你姐姐好,是我对不起她,求她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我这一回吧。他正式提出了复婚的请求。 琴琴知道后,高兴极了,央求母亲原谅父亲。但母亲此时已经和一个爱她的男人,在考虑结婚的事了。琴琴很伤心,又哭又闹,把母亲的男朋友轰了出去,还对母亲说,你被人家骗了,他现对在你好,人是会变的啊,他以后不一定会对你好。你现在天天跟他出去耍,我看你是疯了。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讲出这些话来,实在是非夷所思,琴琴的母亲从来没有打过她,这一次也被气怀了,把她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琴琴仍然不肯罢休,她又开始在母亲面前说那个男子的坏话。其实那是个很不错的人,前妻患皮肤癌死了,他还是借钱给她治的病。琴琴的母亲也是看重他心地善良,为人忠厚老实。琴琴挑不出人家的毛病,便说他长得不漂亮,配不上她妈妈,她对母亲说,和你走在一起,他象一个老大爷一样,好难看啊。又说,他的老婆是得皮肤病死的,以后会传染给你,你还是跟他吹了算了。一席话弄得她母亲哭笑不得。 现在,象雨菲、琴琴这样,因为父母离异而早熟的孩子是越来越多了。一个家庭的解体,直接的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孩子往往是一场离婚大战的投鼠忌器的器物。面对一个感情破裂的婚姻,不离,是为了孩子;离,是为了孩子;离了以后再复合,也是为了孩子。为什么孩子在父母的离婚事件中,会感到那么多的恐惧和压力,他们的痛苦和忧伤远远超过了因爱情失落而分手的父母;也许,这是因为孩子只是一只羽毛未丰的小鸟,他们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更需要一个充满欢乐和幸福的,有爸爸也有妈妈的小窝吧。屠格涅夫在他的散文诗《没有个窝儿》中,写了一只找不到家的小鸟的遭遇,表面上,他写的是一只鸟儿,但实际上,他写的是所有失去家园的人们,共同的悲哀和不幸。 “我上哪儿去安身呢?去干点什么?我就像一只没有个窝儿的小鸟。它竖起羽毛,坐在一根光秃的、干枯的树枝上。留下吧,觉得厌烦。。但又往哪儿飞呢? 于是,它展开翅膀----箭一般射向远方,好像一只被鹞鹰惊起的小鸽子似的。它难道不能发现个绿色的、可以栖身的小角落吗?难道不能在哪儿筑起一只哪怕是暂时待一待的小窝儿吗? 鸟儿飞呀,飞,一边留意地注视着下方。 它身下是黄色的沙漠,无声息的、无动静的、死一样的沙漠…… 鸟儿急急地飞着,飞越沙漠,仍然不停地注视着下方,仔细,满怀忧伤地注视着。 在它身下是大海,黄色的、死一样的大海,像沙漠似的大海。不错,大海在喧嚷,在运动,然而在那永无休止的轰鸣中,在波涛单调的翻滚中,仍然没有生命,也仍然没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可怜的鸟儿飞累了……它的翅膀扇动得渐渐无力了;它飞得时高时低。它哪怕是一直飞上青天……而它不可能在这个无边无际的空虚中筑一个窝儿哟! 终于,它合上了翅膀……长哼一声坠入了大海。 海浪吞没了它……又向前翻滚,依旧毫无意义地喧嚷着。 我上哪儿去安身呢?难道不也该是我坠入大海的时候了吗?” 屠格涅夫的这篇散文诗,使我想起了一首某部电视剧的片尾曲,歌词是这样的: “想住云霞深处,云霞飘零天涯;想住花丛之间,花朵凋零屋檐下;想住你的身边感受幸福,有一个小木屋和你轻轻对话----不如住在你的心里有心就有我,不如住在你的爱里,有爱就有家。” 住在爱里就是住在了家里,没有爱就没有家,就只能生活在沙漠中,或者葬身于茫茫的大海。失爱的后果就是家园的毁灭和丧失。为什么说人类的命运就象多米诺骨牌呢,一个悲剧的结束,常常是另一个悲剧的开始。婚姻与爱情这一对连体儿,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生活的舞台上,两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有时是情人,有时是仇敌,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后者的情况居多,属于前者的居少;但不管它们之间的战争打到怎样的白热化程度,它们要想彼此分离,都还是不可能的。婚姻的意思是什么呢?如果只是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纸片片,那一切也就单纯多了。没有那张纸而在一起生活的男女,其实也是进入了婚姻,只不过加了“事实”两字而已。所以说,婚姻的问题远远不是像一张纸那么简单明了的。 人类在结束群居生活以后,开始建立了家庭。一夫一妻制的正式确立,是在公元568年的西罗马帝国。在我国,应该算是在1950年5月1日。当时,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民法就是《婚姻法》。它解体了买卖、包办婚姻,废除了纳妾制,是一部结婚自由法。在1981年经修改后的《婚姻法》,强调了离婚自由的原则,可以说是一部离婚自由法。自此,人们开始感受到了一点思想解放的自由空气。在对历史错误的否定和对未来道路的寻求中,中国人的理性有了初步的觉醒,并第一次对人自身的意义提出疑问和质询。中国出现了类似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文艺复兴”。当时的理论界展开了人性问题的讨论,同时,在文学作品中,也出现了表现爱以及爱情的主题和内容。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率先指出了其时国内普遍存在的,婚姻与爱情分离的悲剧事实。这在被“极左”思想禁锢已久的中国人中,无疑是扔了一块炸弹,炸得很多人的灵魂都颤栗了。 当时,还有一部前苏联的电视剧《安娜-卡列尼娜》,也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动。全国上下的人都对这个托尔斯泰笔下的,叫安娜的有婚外情的女人,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她是不是道德的,她是不是勇敢的,她是不是值得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而更有一些勇于吃螃蟹的人,随着《婚姻法》的修改,开始悄悄地行动起来。不久,中国出现了建国以来的第一个离婚高潮。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这样的高潮断断续续地出现了好几次。到后来,人们对离婚率的统计数字再也不会感到大惊小怪了。 如果说,第一次离婚高潮,人们结束的多数是当初就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的婚姻----中国人过去结婚还大多是为了找一个一起生活的伴儿,婚姻中的物质成分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择偶时才更注重精神的因素,所以,后来的离异,便只能说更多的是因为爱情本身患了病,是源于爱情的夭折。至今,人们见面都不再问,你吃了吗?而是问,你离了吗?而且,离婚是正常的,不离倒反而不正常了。人们会问你,哎呀,你怎么还没离?还有一些谬论就更加离奇古怪了。说的是:恋爱是迷误,结婚是失误;离婚是醒悟,独身是觉悟;再婚是执迷误,没有两个情人是误上加误。面对此种情形,我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来一句时髦的口头禅:有没有搞错? 是啊,有没有搞错?可到底是谁搞错了,是婚姻,还是爱情?是丈夫,还是妻子?从某个角度说,离婚是人类的进步,因为人们对婚姻的要求不再是物质的,形式的,而是精神的,情感的。既然爱情不是永恒的,那么人人都有权利为了新的爱情,结束一个爱情已经消亡的婚姻。但既然婚姻中的爱情必然会消亡,人又何必再重蹈覆辙呢,天下乌鸦一般黑,换了谁还不是一样,人从本质上来说没有什么不同。既然人连自己能否“曾经拥有”都靠不住,又怎么能要求别人“天长地久”呢。“History repeats itself。”既然历史总是重复,那么,连爱情本身存在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人又何必要结第一次婚呢。或者,干脆一点说,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到这世上来走一遭。因为,如果连爱都成了永恒的错误,一个永运也没有爱的世界该是多么可怕,那真是人吃人的地狱。所以萨特说,他人乃地狱,这就是他一辈子只谈恋爱不结婚的原因。只是他忘了,法律上还有“事实婚姻”一说,因此,这位一辈子不结婚的存在主义大师,这位现代派中的现代派倒恐怕是一生结婚次数最多的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人是被生活团团围困的,你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只要是人,就需要爱情;只要是人的爱情,就会有春夏秋冬,潮涨潮落。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只是愿望,是但是,是难愿啊。
(中)
既然提起了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就不能不谈到他和波伏娃之间标新立异的“爱情关系”,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吧,看看它的内容和实质究竟是什么,值不值得我们为它讴歌一曲,再献上一首赞美诗。 1929年,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萨特在巴黎师范学院,与青春活泼,聪颖好学的西蒙-波伏娃相识,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我们在早晨会面,直到很晚才会分手。我们穿过巴黎散步,一直在继续我们的话题----我们的事、我们的关系、我们的生活和我们即将写的书……”两人在毕业时,分别取得了第一和第二的好成绩,可谓比翼齐飞。但后来,两个人在爱情的观念上出现了很大的分歧。萨特说,“我不会结婚,永远单身,我要所有的女人----只要能搞到手。”不知道坚持女权主义的波伏娃怎么会同意这种无耻的“爱情宣言”,而且真的与这位现代派文学家兼哲学家,保持了一生之久的“爱情关系”。“在我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爱情,同时我也认识到,需要偶然的爱情。” 看来,人这种会思想的动物最大的优势,就是会给自己找借口,不但要说服自己,还总是想说服别人。而理论和逻辑是一个娼妓,所谓辩证法辩证法,意思就是只要把它变正确,它就是法,就看你会不会变了。“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其实,东方的佛教思想中就有西方的辩证法。所以萨特和波伏娃的似是而非的爱情也能为我们中国人所认同,并且已经说服了我们,有人把它当着本世纪的一大爱情传奇,甚至有人加以效仿实践。前两年一位诗人在新西兰杀妻自杀一案,就有几分萨特存在主义爱情的味道。据说,那位诗人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情人,而且,这三个人居然相安无事地在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也算一出中国的现代派爱情喜剧了吧,可惜的是它最后演成了悲剧。这位双手沾满鲜血的诗人还在他的小说中,借人物之口发表了他对婚姻问题的高见。他说,“一夫一妻制是天主教闹出来的,把中国害苦了。我们中国人可不能忘了祖宗。”(顾城《英儿》) 我的一位朋友在看了顾城的《英儿》后,曾经发出这样的疑问,他说,为什么现在中国有“二奶”现象,这会不会是因为一夫一妻制的革命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太早太超前了一点?如果人还真的没有进化到只需要一夫一妻的地步,或者说,人已经进化到不仅仅需要一夫一妻的地步了,是不是该来一点新鲜的东西,理论总不能脱离实际嘛。我不知道他是在正话反说,还是反话正说,这种愤世嫉俗之词人们也早都习以为常,还不一定能听出来这是在讽刺而绝不是赞美。所以最好是保持沉默。但“不是在沉默中灭亡,就是在沉默中爆发”。真正的沉默是不可能的。有言道:不平则鸣。《英儿》中的两位中国现代女性,最终还是起来反抗了那个想永远坐享齐人之福的中国大男子主义者,管他是什么湿人干人呢,谁让他根本就不把人当人。但她们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有一个甚至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至于那位勇敢前卫的西方女人波伏娃,也不是生来的贱命,她早就在她的作品中,对自己与萨君的爱情提出了质疑。 《女客》是波伏娃1949年出版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使女作家一举成名。小说写的是波伏娃、萨特和另一个女人的一段特殊的恋爱经历,一个被称为“三人行”的故事。1934年,波伏娃和萨特先后结识了一个叫奥尔嘉的女孩子。这是一个从俄国流亡到法国来的工程师的女儿。这一年才十七岁(其时萨特二十九岁,波伏娃二十六岁)。她性格独特,且有些放浪形骸。后来,在他们三个人之间,出现了一种古怪的关系。萨特爱上了奥尔嘉,而波伏娃对此表示理解。到1936年,他们三人便建立起“三重奏”的生活。波伏娃在回忆此事时写道:“今后,我们不再只是一对情侣两个人,我们将成为三人行‘三重奏’。我们认为,人与人的关系需要不断地加以创造发展,没有一种人际关系形式应享有天赋特权,也没有一种人际关系形式是不可能的,无权存在的,而我们的三人形式就这样产生出来,成为了现实。” 事实上,这种新奇的三人行只维持了短短的几个月,就宣告彻底破产。除了外界的舆论压力,连实践者本人都逐渐有些吃不消并沉不住气了。在这个荒唐的“三重奏”中,萨特是总指挥,奥尔嘉是首席小提琴手,而波伏娃则担任钢琴伴奏。波伏娃首先感到了不协调,“我试图在这种关系中得到满足,但我白费了力气,我在其中从未感到过自在。”同时,她又开始受到嫉妒的煎熬。“他们之间总有一种旖旎的气氛,我则舍己投效,玉成其好,但我一想到这种三重奏将长年累月持续下去,我就不寒而栗”。到后来,奥尔嘉开始“红杏出墙”,三人的关系终于恶化:“我们三人都发现,我们已被一驾由我们自己组装起来的恶魔般的机器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奥尔嘉和萨特的一位朋友波斯特结了婚。萨特和波伏娃做了他们的证婚人。三人行终于画上了一个永运的句号。 爱情始终是排他的。萨特对波伏娃的情感带有男人沙文主义的自私性和虚伪性,而误入歧途的波伏娃,把她在思想上精神上对萨特的崇拜和依恋,与爱情混为一谈。如果她是一个对哲学对文学根本不感兴趣的女人,萨特的要求她是不会同意的。她恐怕不会像《废都》里的那些女人那样十三点,因为自己识不了几个字,便把一个写了两本书,叫庄之蝶的所谓作家式人物崇拜得五体投地,以能向他投怀送抱为荣。不过,这也说明男性对文化和知识的垄断由来已久,女人一不小心就被他们的什么哲学、文学之类吓人的玩艺儿给蒙了。反正他们也是蒙住一个算一个。 萨特是聪明的,他相信存在就是合理的,所以,他不会强求奥尔嘉也没有强求波伏娃,既然存在都是合理的,那么人家的来来去去又有什么不对呢。可见他的占有欲与我们中国的那位顾诗人以及庄作家比起来,还是薄弱得多了。所以他没有成为一个刽子手,也没有引起女人的公愤而落个无家可归的下场。而波伏娃与我们中国类似故事中的女性相比,却有些逊色。这不是反话。这是事实。我们的姐妹是最后觉醒了的,是勇敢地起来反抗了的。离婚的离婚,出走的出走,甚至不惜以死相拚,把中国诗人、作家所谓的光环和浪漫一起扔到爪哇国里去了。而那个主张女权的波伏娃却甘愿做一个爱情浪子的附庸,可见西方所谓的女权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真要落实到行动上来,女人是一个弱者的天性就暴露无疑了。看来,真正的女权主义的胜利,对东西方的女性来说,都还是任重而道远。 中国的女性解放始于本世纪初,本世纪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一代职业妇女。那时的中国女性面临的现实困境,是西方任何一个时代的女性都难以想象的。只有极少数非常坚强的女人才能把两性平等、婚姻自由的旗帜高举下去。很多人不得不放弃婚姻,但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多少真正的爱情。幸运的女人微乎其微。象张爱玲、萧红这一类功成名就的知识女性,在与男人的情感纠葛中,在心灵深处留下的,更多的还是伤痕,而幸福只是昙花一现。不过,比起中国古代的女人来,她们还是幸运多了。 川剧《情探》中的焦桂英,自缢而死,化为冤魂,到地府和鬼卒一起去捉拿薄幸郎王魁,本是该报仇雪恨的时候,她却一见到她的这位冤家后便于心不忍了。“犹恐他从前恩爱依然在”,于是拦住鬼卒,自己来了一番以情试探。先是希望能“鱼水旧和谐”,破镜重圆;再是退后一步天地宽,“可容奴偏房自在”;最后居然道,“容为奴作婢,以免饥寒”。说起来也太给中国女人丢脸,也太让人感到辛酸了。但她忍辱含酸讨来的,却是那个负心人的一顿叱骂:“再不走,我要你的命!”她这才如梦方醒,变作厉鬼来报复他。古时的女人也真是够“三从四德”了,那“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都不知到底有多少。 所以,中国几千年出一个潘金莲是不足为奇的。只是这潘金莲一案本来就是再翻也翻不到哪儿去的,谋害亲夫怎么也说不过去吧,而且武大郎那老实巴交的样儿也并不讨人嫌。不知是谁想到要为中国女人翻案的,偏偏挑了这么一个越描越黑的棘手案子,让人总感到有些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若不是这一翻,恐怕很多人都忘了潘金莲是谁(人们当然不会忘记陈世美是谁),翻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个A、B、C、D,也是潘金莲自己不争气。她是吃不上小妾的饭才甘愿被嫁给武大郎的,可《红楼梦》里的鸳鸯,让她去做姨太太,她还宁死不从呢;还有那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愤毁桃花扇的李香君,也都是薄名利,轻生死,重情义的女中丈夫-----这样的女人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早已留下美名。为什么不把她们的故事大写特写一番呢?其实,不管男人、女人中,都是有英雄,就会有败类。而中国女人在封建年代受到的压力是双重的,除了和男人一样的父权君权,她们还得承受夫权的压迫。 因此,若真要给潘金莲翻案,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得从西门庆开刀。他才是悲剧故事的主谋,是教唆犯。而潘金莲只是无知妇女上当受骗罢了。不过,外因得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她若不是贪图荣华富贵,想跟着人家吃香的喝辣的,也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害人又害己,最后做了武松的刀下鬼。这潘金莲和陈世美,都是当斩不当留,只是前者是做了别人的帮凶,死得太糊涂。虽然不能要求她像《巴黎圣母院》里的艾思美娜达,发现卡西莫多那样也能发现武大郎的心灵美,理解他同情他,和他相濡以沫,但至少也不能下毒手嘛。潘金莲是一个弱者,但她一有了靠山(还不知道靠不靠得住),就欺凌起比她更弱的弱者来,这良心也是大大地坏了。所以她的案子,与其翻,倒还不如不翻,她是咎由自取。中国女人几千年竖起了那么多的贞节牌坊,并不需要她来锦上添花,再说她也添不了;中国女人中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反面角色,也算是一个前车之鉴吧,就不要再对她做那些莫明其妙的同情文章了。何况,恃强欺弱,为虎作伥,这本来就是中国人的劣根性之一, 由此可见,人类的进步离了两性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不可能的。中国人为什么强调女人的道德,因为女人乃是一国之母。有人说,世界上民族之间的较量,实际上只是年轻女人之间的较量,是年轻的母亲们之间的较量。为什么男人在择偶时,越来越看重女性的文化素质,这与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分不开的。并且,女人文化素质的高低,也决定了她对生活的看法和生活的艺术。就连人的穿着打扮,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其中的差别也很大。“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一点艺术气质文化素养的女人,打扮起来就是不一样,至少,她不会浓妆艳抹得让男人看了以为是在看京戏。“美女不尚铅华,似疏梅之映淡月;禅师不落空寂,若碧沼之吐青莲”。懂得美的这些真谛的女人,即使不是美女,也有了几分韵味。反之,就算是一个大美人,若是只会赶时髦追明星,其品位也只会低了下去。 虽然,我这本书一直在强调爱的价值,但我并不赞同中国女人一味盲目地爱情至上,赞同她们一恋爱就辍学,一失恋就上吊,那也太没出息了。几千年来,中国女人对男人不是爱得太少,而是爱得太多了。她们应该多去爱一爱艺术,爱一爱知识,爱一爱自然,爱一爱生活中更丰富更复杂的事物。去接触这个世界,了解这个世界,参与这个世界的变革……而且,她们要善于向男人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的工作能力。尤其是在有幸与他们中的皎皎者相遇时,不管做他们的朋友还是恋人,都要趁此机会大捞一把,不是捞钱,而是盗宝。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的意志毅力,以及他们的为人处事。只要是好的就可以学。不要只会做那红袖添香的老掉牙的角色。比如那个波伏娃,其实她对萨特也并非真的那么死心塌地,她不过是想从那位大师那儿偷一点祖传绝活儿才委曲求全的。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只是她还不太聪明,不知道自己还有只做朋友不做情人,这样一条折中的道路。 生命是平等的。世界是大家的。思想的幸福,创造的乐趣,成功的喜悦。。这一切都是既属于男人也是属于女人的。焦桂英们的不幸已经成为历史,今天的女人如果要活出自己的人生,就不要怕吃苦,也不要做男人的附庸。生活的大门是敞开的,就看你有没有勇气,有没有毅力,去奋斗、去拚搏了。 我一位朋友在看了这一章的初稿后,提出了一条意见,他说,这一章是写婚姻问题的,把女性问题写得过多了,是不是有点离题。我说,我不觉得离题了,因为婚姻的问题家庭的问题,说到底还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问题,而两性间的问题首先就是女性的问题。之所以有女权主义的存在,正说明女性的权利还远远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一个弱势阶层才会提出他们的权利问题。比如,在美国,少数民族(黑人、华人等等)在与白人作比较中,发现彼此的不平等时,就会特别要求他们的权利。如果女性的权利都得到实现了,也就不会再有所谓女权主义了。 我的朋友最后同意了我的说法,并向我声明,他提出那个意见,绝对没有反对女权主义的意思,只是希望我的文章能写得更好。其实,不用他说明,我也不会误解他的。实际上,男人中的大多数也都赞同女人的解放和独立。易卜生就写了《玩偶之家》,车尔尼雪夫还提出了女性在时代的变革中“怎么办”的问题,而鲁迅也更关注娜拉出走以后“怎么办”?西方的女权运动始于十九世纪中期,在二十世纪经历了几个高潮,至今仍然气势十足。因为女性的解放也意味着男性的解放,人的解放,所以在女权主义还没有消失的时候,我们面临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诸多问题都是不足为奇的。 相比之下,女人比男人更看重家庭,这或许和女人喜欢安定有关,而男人则习惯了漂泊。婚姻的悲剧对女人尤其是中国女人而言,仍然是人生中的一大挫折。毛泽东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造就了中国的几代职业妇女,但她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工作和家庭的双重担子使她们过早地告别了自己的天空,自己的世界。因为工作并不意味着事业,所以,中国当代女性虽然在经济上基本独立,有了一间伍尔夫所说的,“自己的屋子,”但在精神上还没有真正的独立意识。只有对事业的热爱和追求,才能使女性走入一个广阔的精神世界,发现一个新天地,并在创造和求索中,真正培养出一种独立自主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男人也并非都谈得上是独立自主的。中国人要把解决吃饭穿衣的工作和追求精神创造的事业统一起来,还需要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所以,精神的问题对男人女人来说,还都是一个问题。
(下)
纪伯伦把婚姻比作由一男一女两根柱子支撑的寺庙,这两根柱子靠得太近,或是离得太远,寺庙都会倒塌。所以,婚姻中的男女既要彼此相爱,又要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中国传统的藤树相缠的婚姻,是不能适应现代人发展了的人性,和现代社会要求每个人的独立性的生活了。时代的发展,对男人和女人,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拒说,现在的女研究生的男朋友,为了不落后于自己的爱人,都积极地出国留学。这种现象表明社会盛行的观念还是很传统,要求婚姻中的男性比女性强---女博士只能配洋博士了,不过,这样你追我赶的结果,男人和女人却一起进步了,可见时代的发展,对男人和女人,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但是不是说,只要人的独立性的问题解决了之后,这婚姻就美满幸福,这家庭就太平和睦,而爱情也就能天长地久了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这便有些叫人失去信心了。说了半天,怎么还是没路?但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要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正如帕斯在《诗人的墓志铭》中写的:“他要歌唱,/为了忘却/真正生活的虚伪/为了记住/虚伪生活的真实。”真正的诗人都是勇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关于爱情,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我们看得多的,似乎总是悲剧多于喜剧。而在那些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戏剧性悲剧之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最不为人察觉,却是那种更具本质性的非戏剧性悲剧。它往往是不动声色的,悄悄来悄悄去,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却在无声无息中,偷偷磨灭了我们关于爱情的理想、激情和信念----这便是现代婚姻带给我们的巨大困惑。身在这个现代同居时代(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已经没有太多本质的区别),男男女女的情爱和欲望形态,风起云涌,瞬息万变:一夜情、婚外恋、网恋、同性恋……但万变不离其宗,即使与古老年代相比,我们会发现,在男女情与欲的纠葛中,有些难题,是亘古不变的,它们是人性中不可破解的谜。比如婚姻与爱情,它们的关联和依靠,矛盾和冲突,凡此种种,都是难以说清楚道明白的呵! 如果,这世上的夫妻,真的能象树上的鸳鸯鸟一样,永远的成双成对,欢乐和谐,而不再劳燕纷飞各自西东,那么,关于爱情,我们可能就没有那么多的感叹要诉说了,正因为这只是梦想而不是现实,所以,关于爱情,我们才始终有那么多需要探讨的,它与人性与人生与生命等等相关的重要问题。事实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和自己的爱人白头偕老,让他们的爱情在人生的黄昏之际,还能唱出美妙的歌曲呢?就象爱尔兰诗人叶芝给他的情人莱德-岗写的那样:“当你老了,满头灰白,睡意昏沉,/在炉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篇,/慢慢品味,梦见你往昔温柔的眼神/从双眼中流露出浓重的阴影;//多少人向你表达了欢畅的爱慕,/爱你的美丽青春,假意或是真心,/唯有一个人爱着你朝圣者的灵魂。/爱着你衰老的脸庞上出现的哀怨;//佝偻着身子,在火光灼热的炉旁,/轻声泣诉,一丝凄然,/那逝去的爱,已步上山巅,/在群星中隐藏着羞愧的脸容。”或者,象台湾诗人纪弦那样,在夫人六十岁大寿的时候,为她献上一组《黄金的四行诗》: “1/今天是你的六十大寿,/你新烫的头发看来还很体面。/亲戚朋友赠你以各种名贵的礼物,/而我则献你以半打黄金的四行诗。//2/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从昔日的相恋到今日的相伴,/我总是忘不了你家门口站着玩耍的/那蓝杉黑裙的姑娘最初之印象。//3我们生逢乱世,饱经忧患,/而女子中却少有象你那样的坚强。/我当了一辈子的穷教员;/夫人啊,你也是够辛苦的。//4/每个早晨,老远的看见你/拎着菜篮子缓缓地走回家来,/我一天的工作就无不顺利而快速/---一路上亮着绿灯。//5/我们已不再谈情说爱了。/我们也不再相吵相骂了。/晚餐后,你看你的电视,我抽我的烟斗,/相对无言,一切平安,噢,这便是幸福。//6/几十年的狂风巨浪多可怕!/真不晓得是怎样熬了过来的?/我好比飘洋过海的三桅船,/你是我到达的安全的港口。” 我一位朋友(这位先生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曾经跟我开玩笑,说,“你们女孩子就是太天真,老是希望我们男人爱你们一辈子。其实,我们只是爱你们的少女形象罢了。一旦你们为人妻为人母了,那少女形象也就消失了,又怎么能要求我们的爱情永不褪色呢?”我说,“对啊,因为我们女孩子也是爱你们的少男形象,又怎么能要求我们的爱情永放光芒呢?既然你们的少男形象已经消失,我们单单保留自己的少女形象也是对你们的不敬,何必让你们看着又嫉妒又痛苦呢?时代不同了,现在似乎男人比女人更老得快。”我的朋友笑了,说,“我说不过你了。不过,在我看来,爱情是很难永恒的,它需要保持距离。欣赏一个女孩子的美,只能远远地遥视,一旦做了情侣,如胶似漆了,爱情的美也就完蛋了;更不要说进入婚姻,柴米油盐,坛坛罐罐,鸡毛蒜皮,那时候两个人就都要叫上帝了,My god ! Why did I marry you !所以,我们男人对你们女孩子要求严格一点是有好处的。免得你们结婚以后哭鼻子,动不动就往娘家跑。再说,你们有什么标准和要求,是我们男人达不到的呢?”我笑着说,“我们都没有什么太高的标准和要求,只要你们能做到这几条就不错了。”说着,我找来一本书,翻到其中一页,指给他看。他看了以后便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叹了一口气说,“我服了,我服了。”不知道他究竟是对什么“服”了,那是《呻吟语》中的几句话: “往见泰山乔岳以立身四语,甚爱之,疑有未尽,因扩广为男儿八景云:泰山乔岳之身,海阔天空之腹,和风甘雨之色,日照临月之目,旋乾转坤之手,磐石砥柱之足,临深履薄之心,玉洁冰清之骨。此八景予甚愧之,当与同志者竭力从事焉。” 前几年,中国女人为寻找所谓的男子汉而发愁,不知道她们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我倒是觉得,如果有人具备了泰山八景之中的哪怕是一两景,那他也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可见古人对男人的要求与对女人的要求比起来,其实也低得不是太多,恐怕是因为达到的人太少,大家才将它们忘了。不过,现在提出来也不算太迟,不是说要提倡新儒学,振兴中华吗?如果中国男儿都象泰山一样了,那振兴之时也就只日可待了。巾帼不让须眉,我相信中国的女儿也一样能自立自强,和男同胞一起,为新时代的变革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而男人和女人的这一本生活经爱情经,婚姻经家庭经,都是要男人和女人一起来念的,只要能彼此宽容谅解,能琴瑟和谐,步调一致,这生活之歌,爱情之歌又怎么不能谱写出优美动人的新乐章呢。 与我那位抱独身主义的朋友比起来,对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看法,我是要乐观得多了。我相信爱情可以永恒,并且我不赞同他所说的爱情要保持距离美,我以为只有爱情才能点石成金,使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充满诗意,所以,婚姻是爱情的房子,而家则是爱的窝。如果,人们都能像席慕容的一首诗中写的那样,在与爱人步上红地毯之后,从此相亲相爱,直到两鬓斑白,彼此的爱情还能象海浪一样永不停息,那这个世界也就变成了天堂。那首诗的题目叫《新娘》。它曾经很受欢迎,当时,有不少年轻人在结婚时,还把它作为送给对方的赠礼。诗人在诗中满怀希望地写道:
爱我 但是不要只因为 我今日是你的新娘 不要只因为这熏香的风 这五月欧洲的阳光
请爱我 因为我将与你为侣 共度人世的沧桑
眷恋该如无边的海洋 一次又一次起伏的浪 在白发时重温那起帆的岛 将没有人能记得你的一切 象我能记得的那么多 那么好
爱我 趁青春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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