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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面所说,我小时候看《红楼梦》,感受最深的是人与人的生离和死别。先说生离。我的一位女友,给我讲过一件她的小侄儿的事。那是她姐姐的孩子,那时只有三岁。小家伙聪明伶俐,十分可爱。我的女友很喜欢他,一次春节回来,每天带着他到处玩,尽量满足他的一切心愿。这孩子越来越离不开他的小姨了。小姨要回北京了,他死活不让她走。最后大人们只得骗了他一次,说小姨去给他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我的女友这才脱了身。她说,小孩子等了她很久,发现自己上当了,便嚎啕大哭,哭得昏天黑地,怎么哄也哄不住,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真是伤心欲绝。 我的女友讲起此事时感叹道:才这么小的孩子,就这么敏感地尝到了离别的痛苦,人的一生,要经历多少别离、分手,以及更深重的感情创伤呢。象这种多愁善感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比那些没心没肺的人不知道要多多少艰辛和磨难。人最怕的就是这一个“情”字呵。 我小的时候,与这个小孩子比起来,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两岁时才从带我的婆婆那儿回到母亲身边,母亲对我自然是疼爱有加。除了让母亲上班,我简直离不开她半步。遇到她出差,我若是不能跟了去,就会哭得肝肠寸断,谁也劝不了。有时候,母亲晚上去学校开会,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也要跟着去,宁愿一个人在会议室外面的空地上玩泥巴,也不愿呆在家里等母亲回来。有时我还会乖乖地坐在母亲身边,和她一起开会,不吵也不闹,比那些叔叔阿姨认真多了,俨然是一个模范会员。长大后,父母提起我儿时“撵路”的事儿(四川话,指小孩见大人去哪儿也要跟着一起去),都说那时他们就看出我将来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但他们宁愿我没出息也不愿我太有出息,却成了一个薄情寡义的人。重情的人在这世间,总会有太多牵挂太多依恋,不是那么适应生存竞争的法则的。 多情自古伤离别。那是从古人的古人就开始了的。连几岁的小孩子,都能感受到亲情的份量和亲人离别的痛苦,更何况那些山盟海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情侣呢。查一查中国古诗古词古文,抒写离愁别恨的绝句佳作不知道有多少。中国文学中的爱情之歌几乎就是别离的骊歌。那时候交通不便,没有传真、电话,也没有什么特快专递,以及电台点歌、送花之类的情人节服务。一封情书送出去,也不知猴年马月才到得了那一位的手中。那时的通信叫鱼雁传书。一条鱼一只雁要送一封信得花多长时间啊? 欧阳修有一首《玉楼春》这样写道:“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故欹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尽。”这一位思念亲人的闺中怨妇,显然是很久都没有收到那一位远行郎的书信了。她私下里想道:因为水路太宽太远,送信的那条鱼儿该不会游到半途就沉到水底再也起不来了吧,早知如此,还不如让一只雁子捎信呢(词中的水阔是远的象征,鱼沉是无书的象征)。这秋夜真是独自难耐呵,那沙沙的风吹竹叶声吹的莫不是我心头的恨。想一个人靠着枕头做一个梦吧,或许在梦中能见一见那狠心短命的呢,可惜“愁极梦难成”,最后,连做伴儿的一盏灯都熄灭了。可叹我自己的命运,也就像那残烛,摇摇欲坠…… 事实上,人与人之间,地理距离的遥远并不可怕。有歌云:“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彼此情无限,共饮一江水;我吸川上流,君喝川下水,川水流不尽,彼此共甘美。”这情之深重是即使一个在天边,一个在地角,只要一江流水就能把彼此的心灵紧紧相联的。所以,真正可怕的是无缘对面不相识,话不投机半句多,是同床异梦,是两人面对面,两心山重山。中国人不是无情的,要命的是这情愈深,还愈是落不到实处。只有憋在心里,憋久了就成了恶性肿瘤,不准爱不能爱了,人还不会恨吗?《玉楼春》词中的怨妇不是盼人人不归,而把竹叶秋风都一块儿恨了吗?“万叶千声皆是恨”。不是说中国人就没有爱不懂爱不会爱了,但就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一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这“爱”之一字要播下种子、开出花朵、结出果实,可就真如古时蜀道一样“难于上青天”了。 就说《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吧。他不是贾家的掌上明珠,是一大家子光宗耀祖的第一号“接班人”吗,他不是贾母的心头肉贾政的口中玉吗,可他见到他的父亲就像耗子见到猫一样。父亲甚至不惜把他往死里打,仅仅因为他不爱读那些假斯文的“圣贤书”。宝玉对父亲更多的是怕而不是爱。这是父子之情;再看探春对她的母亲赵姨娘,左看右看都不顺眼,动不动便挖苦讽刺,不就因为母亲是姨太太,自己也跟着降了身分吗?整一个势利眼儿。这是母女之情;又说宝玉挨打时,王夫人呼天抢地道:我的儿,你死了,让我将来靠谁去?好像她根本就没有贾政这个丈夫。古时的男人三妻四妾,人老珠黄的女人就算是原配,要靠丈夫也是靠不了的。这是夫妻之情。其他的兄弟之情、主仆之情、君臣之情、邻里之情、朋友之情,要有一点货真价实的,确属稀珍异宝。至于宫廷的腐朽、官场的黑暗、战争的残酷(哪个统治者不是为了自己坐江山而让老百姓当炮灰呢),人与人之间的倾扎、背叛、陷害,这一切不知道够写多少本《中国厚黑学》。鲁迅先生说得好,总结中国封建社会,只需要两个字,那就是“吃人”。难怪俞伯牙会失子期而断琴弦,贾宝玉会失黛玉而遁空门。在一个连亲情都难留的“吃人”的世界里,那友情、爱情和相知,岂不更是天外来物,值得为之生也为之死吗?因此中国人才有那么多的感时伤怀,那么多的离愁别怨。因为生命是要歌唱要欢舞的,生命的歌唱和欢舞也只有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才能实现。皇帝老爷一个人说了算,谁还敢歌谁还敢舞?不能歌唱不能欢舞,生命就只剩下了呜咽和挣扎。这才是中国文化中人的悲剧、爱的悲剧的真正根源。在一个悲剧的土壤中,爱情这棵柔弱的小树又如何能长成参天大树,开出硕壮的花朵? 谈到中国文化,说空灵也怪空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空灵得只见一座山,连一个人影儿都见不到。说颓废也够颓废,“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说无奈也真无奈,“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我至今都很不明白,在“五四”时期、抗战时期的文学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闲适文学”,那可是民族存亡,国家兴衰的非常时期。闲适文学当然有它自身的文学价值和美学价值,也不是不能有。我只是很佩服写那些文字的人,他们还真能面对满目疮痍、遍野哀鸿悠哉游哉得起来。台湾当代诗人周梦蝶曾说,“举世皆笑,我不妨独哭;举世皆哭,我何忍独笑?”从某个意义上说,钱钟书的《围城》在当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不过,又不能将它与那些闲适文学相提并论。它属于另外一个范畴。可以说在当时它所涉及的命题太超前了一点。它非但不闲适,还有几分沉重,它也的确是在“笑”,但笑得无奈、辛辣,不是“傻笑”,而是“嘲笑”、“苦笑”。这一部中国现代的“儒林外史”所具有的价值如今已得到了公论,在此不议。我只想提一提书中写到的爱情。 留过洋镀过金的方鸿渐有过一次真正的恋爱,是他和唐晓芙的相遇和相恋,可惜才进行了不到一半,就被他自己搅了局。苏小姐趁火打劫固然可恨,但你方鸿渐若是立场坚定,她也不会阴谋得逞。到后来就只有选择比她好不了多少的孙柔嘉的份儿了。《围城》不是写爱情的,却又写了爱情,说它写了爱情吧,又似乎什么都没写。其实,它是写了一种似是而非的爱情。比起那些假模假式的鸳鸯蝴蝶派来,它所写到的爱情是深刻多了。正因为方鸿渐之流的“滥竽充数”的爱情泛滥成灾,人们才总是与真正的爱情擦肩而过。所以“围城”才永远是“围城”。可以说,这样的“围城”一天不倒,真正的爱情一刻也不会从天国降临人间。钱老先生可谓高瞻远瞩,他预先把中国人的现代派后现代派面临的困窘和尴尬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围城》为什么会在今天大受欢迎,其原因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中国不正在走向“现代”、“后现代”吗?只是,一个民族,还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时期,就超前进入了爱情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时期,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是可喜还是可悲? 爱默生说,“世人皆爱有情人”。为什么?因为有情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人。或许,那方先生、苏小姐、孙小姐都算不上真正的“有情人”,不然为什么他们都不怎么可爱呢。不可爱有不可爱的文章可做,所以才有了《围城》,先把不可爱的不可爱搞清楚了,那才会有可爱的到来。其实,可爱的是早就来了,早就有了,只是人们都瞎了眼,不知被什么东西蒙了心。那蒙住了心的东西可就太多了,数不胜数。从前,是功名,如今,是利禄,说来说去,表现形式不同,其实质却一样,都是被油蒙了心。为此,人要变得可爱也就难了。人们都知道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但人又有什么可爱的呢,不过是一副臭皮囊,装了一肚子还不知是红是黑的心肝肺肠,翻一翻中国成语辞典,就知道这人可以坏到哪根骨头里去。中国成语是研究中国人人性的最具说服力的材料。什么狼心狗肺,口蜜腹剑,单是人身上的器官就需要消毒。人真是没有什么可爱的,不可恨也就谢天谢地了。但人又的确能变得可爱甚至是无比可爱。那就是当一个人被神圣的光辉照耀的时候。这光辉会从人的整个生命中焕发出来,照亮周围的世界。而爱情正是那诸多神性的光辉中,最亮丽最耀眼的一道生命之光。 爱默生在他的《论爱》中,又理智又激情地写道:“灵魂的每一项许诺,都有无数的履行手段;它的每一种欢乐都成为一种新的需求。无法抑制、随意流动、永向前看的天性,在最初的善意中已经提前表现出一种在其普遍的光照中必将失去特殊关注的仁慈。这种幸福的引进存在于人与人的一种隐秘而温柔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正是人生的魅力;它像一种神圣的狂热,一个时期突然把人抓住,在他的身心掀起一场革命;把他和他的同类联合在一起,使他维护家庭和社会关系,怀着新的同情心把他领进自然,增强官能,开拓想象,给他的性格增添英勇、神圣的品质,缔结婚姻,使人类社会永世长存。”我想,这应该算是对爱情的最科学最理性的定义了,但它同时又充满感情和敬畏。 我在上大学一年级时曾写过一首诗《初恋》:
一听到你的名字我的脸就红了 一看到你的身影我的心就乱了
青春 第一次飞进我红红的笑颜 第一次飞进我闪闪的双眼 第一次让我那样地渴望着美丽 第一次让我那样地美丽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我的连衣裙 每天都是新的
《古兰经》中这样描述爱:我像一颗隐藏的宝石,我的强光把我暴露无遗。我相信很多人读了我的这一首写初恋情怀的诗,都会深有同感。爱情是什么?它是一道灵魂的强光,足以驱散整个世界的黑暗。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爱就是宇宙中的第一道光芒。那是宇宙间最伟大的爱情。那是非凡的创造,是灵魂的飞越,是生命的诞生。生命诞生于爱,成长于爱,也必将回归于爱。爱的呼唤正是生命的呼唤。司各特在他的诗中热情洋溢地写道:“爱统治着法庭、监狱,乃至坟墓,/下至平民百姓,上至圣人名流。/爱就是上帝,上帝就是爱。”而爱情则是人类通向神性之爱的一座桥梁,是天国的一扇门。爱情,正因为它体现了人性与神性交织的丰富内涵,又时刻面临着人的欲望和人生现实的严峻考验,才成为人类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亚当和夏娃自从走出伊甸园,就开始了向曾经拥有又失落的神性之爱回归和升华的漫漫征程。“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正是爱情之光第一次在两个个体的生命之间穿过,灵魂才第一次发现了对方也发现了自身。文学作品中,常把情侣一见钟情的情形写得惊心动魄,地转天旋,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因为那是人的灵魂的撞击和燃烧。它的威力不亚于原子弹的爆发。所以“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罗密欧与朱丽叶,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都在初次相遇时,就为对方所倾倒,仅仅用一个眼神,就向彼此传递了生死与共的爱情誓言,这不是生命的奇迹、爱的奇迹又是什么呢。 世人皆爱有情人。此话不假。我的一位法语系毕业的女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那时,她还在一家国际旅行社工作。有一次,她负责接待了一个法国旅行团。由于她工作出色,全团的男女老少都很钦佩她。有一个法国小伙子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她,对她展开了猛烈的爱情攻势。早在外语学院读书时就见惯了老外的多情浪漫,我的女友对此很不以为然,客气而礼貌地拒绝了他。谁知这个法国小伙子越被拒绝还越是穷追不舍,对她又是赞美又是殷勤,好像真是罗密欧遇见了他的朱丽叶。颇有一点精诚所至,精石为开的样子。一次,在旅行车上,他坐到了女孩子的身边,对她再一次说了被无数情人重复了无数遍的那句话:“我爱你”。他是用法语说的。我的女友很聪明,用英语回答道:“我知道你喜欢我,谢谢你。”---法语的“爱”Amour一词,皆有英语的“爱”Love和“喜欢”Like两个意思。我的女友企图在语言的多义上蒙混过去,应付一下。但这个法国小伙子也很机灵,他立刻不依不饶地用英语大声说道:No,I love you!(“不!我爱你!”)他这一声吼不打紧,全车的人都听见了,一齐把目光投向他们两个。我的女友很难为情,赶紧换了一个座位,坐到后面去了。 一路上,小伙子不时回过头来,痛苦而又深情地一次次地朝女孩子行注目礼,他的眼睛里竟然已经充满了晶莹的泪水。车上的人都很为他感动,纷纷向这一对遭遇爱情的青年男女报以友好而会心的微笑。后来甚至一起为他们鼓起掌来。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的法国老头儿、老太太,喜滋滋的,乐得合不拢嘴,满是皱纹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因为年轻人的爱情唤醒了他们曾有过的青春和欢乐。这样的爱情是掩饰不住的光芒,灿烂而美好,可以照亮整个大地,仿佛让巴黎春天的浪漫爱情之光,也同样在那些两鬓斑白的生命中重现。我的女友说,当时,最让她感动的,还不是那个法国小伙子的热情,而是周围的那些人,尤其是那些老人,他们那善意的眼神和祝福的微笑。 所以,爱默生会在他的《论爱》中写下这样一段话:“私人关系这一话题在社交谈话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天性的强烈爱好由此可见一斑。关于一个名人,有什么能像他在情史中的表现那样引人注目呢?巡回图书馆里流通的是什么书呢?如果讲故事时闪烁出真情与天性的火花,我们读这些爱情小说是怎样喜形于色啊!在生活交际中,什么能像流露两情缱绻的段落那样引人入胜呢?也许我们和他们素昧平生,将来也无缘相见。然而我们看见他们互送秋波,或者流露出一往情深,于是我们就不再是陌路人。我们理解他们,对这段恋爱情节的发展倾注了最大的热情。世人皆爱有情人。”这段话简直就像是针对上面的故事而说的。两者尽管相隔遥远的时空,却是殊途同归了。看来,人类的爱情真是可以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呵。 “爱配给我们的那个人身,像吗哪一样滋味充分。”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也能感受到那来自一对情人的,爱情的幸福之光的照耀,至于那陷入情网爱河中的人儿,他们所体验到的幸福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因为幸福有多浓,痛苦就有多深。“其它的一切欢乐都比不上它的痛苦。”爱默生就认为这样评说爱情的人可算深得个中三昧。而爱情最深的痛苦莫过于分离。“相见时难别也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爱情带来的种种离别都会在人的心灵上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迹,有时甚至会刻下终生不能泯灭的伤痕。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恋人之间短暂的分离也会使双方的爱情更深厚更牢固(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形),并且给恋爱本身增添几分诗情画意。所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只是在情侣离别时才能感受到的,如中秋的明月一样皎洁、悠远的相思之美了。 恋人们在彼此的思念中,会感觉到真正永恒的情感是属于心灵的;而心灵的相知相息是时空所不能阻挡的,相爱至深的人都会有心灵的真切感应。我的一位女友有一次午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起来了,迷迷糊糊地下了楼,迎面就碰到不远千里来看她的男朋友。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心电感应了吧。所以,古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想,这绝不是古人因为当时交通不便,一分别就很难见面,才出于无奈而自欺,相信他们是确有所感。可见真正的爱情都具有超越时空的非凡力量。恋人之间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誓言,也并非都是一时冲动的“发高烧说胡话”,在这世间,还是有着一种可以真正称得上是永恒的爱情。而分离则是对爱情是否能永恒的一个巨大考验。只有用离别的泪水浇灌过的爱情之花才会开得更美更娇艳。 尽管恋人之间的分离可以考验爱情的坚贞,也能为恋爱本身平添那么一些特别的色彩和浪漫,但有情人通常还是希望“人生长聚少离分”。毕竟相思之苦也不是人人都愿意去品尝领略的,尤其是在这人心动荡不安的年月,有时候,人连自己都把握不了,连自己靠不靠得住都还要打一个问号,谁又不担心“夜长梦多”呢?外面的世界总是很精彩,难免会有人乐不思蜀,那岂不是酿成悲剧的祸因?所以,对一对情侣来说,分离始终是一件不受欢迎的事,不仅有痛苦,还有忧虑,担心,牵挂,不一而足。王实甫的《西厢记》中最为脍炙人口的一个片段,便是第四本第三折的“长亭送别”,这是一场写男女主角分离告别的重戏,十分精彩动人,可以说是全剧的高潮。 伶牙俐齿的红娘,舌战老夫人,把一出“拷红”演成了“保崔举张”,硬是让她默认了莺莺和张生的婚事。但顽固不化的老夫人又提出要求,要张生“上朝取应”,考取功名之后,方能回来迎娶。于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一对有情人在十里长亭挥泪作别。 满腹离愁别恨的女主角,在送别的十九支曲文中,真是把天下情人分离的痛苦和哀伤都唱尽唱绝了。 她先是借景抒情:“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后直抒胸臆:“恨相见得迟,怨归去得疾”;“但得一个并蒂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倾泪如雨:“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杉更湿”;“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华岳低”。然后是千叮咛万嘱咐:“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 直到张君瑞打马而去的身影,在夕阳古道上渐行渐远,这柔肠寸断的崔莺莺,却还在归家的马车里独自叹息:“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能载得起!”恰是: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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