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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初一黎明,无日有风。 龙缨昨天就收到天狼帮送来的棺材,可他丝毫没有生气。为这种事生气,就无疑让对方达到了目的,损己利人。 高手相争,胜负的因素有很多。他绝不会因为小小的差池令自己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龙缨很早起床,用冷水擦洗后,换上一套崭新华丽的衣服。新衣服总能令人有好心情。一尘不染的短枪就插在背后的鹿皮套子里。 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杆千磨万炼的利枪,更像一尊威武光鲜的战神。 他的形象映在罗修眼中,罗修的眼睛更亮。 关东的冷风低啸,一队人马从飞龙堡正门冲出,冲过飞龙镇的长街,带着镇民震耳的欢呼冲进风中…… 欢呼高亢狂热,为了希望,为了胜利,为了出征的英雄。龙缨已感到自己沉重的责任,每个飞龙堡的战士也都已感到。 一路上没有话语,只有狂舞的北风、纷杂的马蹄和猛烈的心跳。每个人都抱着必死的信念,为了荣誉,为了生存,为了为自己欢呼的人。 罗修的衣襟被吹得猎猎作响,皮肤毛发仿佛要被这闪电般的速度撕碎。他心里有一团火,灼得全身每寸肌肤都要急遽膨胀爆裂。 他紧跟着龙缨。龙缨宽阔厚实的背像一块坚定的磐石,无论什么都不能将他击倒。罗修心中轻叹,挥鞭打马。他相信迟早有一天,自己会超过他的马头。
飞龙堡南三十里的伏风亭只是一座相当小相当简陋的亭子,其实是附近的村民合伙搭建的供行人歇脚的小木棚,若是外乡人也许根本找不到。 没人想到,这里将会有两个名动江湖的人物举行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 决战往往是解决江湖纷争和个人恩怨最后的办法,也是最果断的办法。只可惜事情的解决往往是以一方的死亡为代价的。 武林世代称颂的剑神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于紫禁之巅一战,虽威震天下,却过去得太久了,他们之后似已没有象样的剑客了;江湖盛传却没人见过的大盗萧十一郎同天宗宗主逍遥侯于玩偶山庄一战,也过去了三十几年,他们之后似已没有真正的英雄和枭雄了。 江湖依旧,武林依旧,却没人来叱咤,岂不可惜? 天狼帮已来了,来得很早。 天狼黑巾蒙面,定定地立在伏风亭中。极目远眺,四周一草一木都在他眼中,但他的目光还是空洞无物。他身着黑衣,连手中的刀鞘也是黑的。旁人的目光看过去,就立刻被吸住。 何少杰和小赵率领十八名天狼帮战士垂手侍立在伏风亭外。 天地间一片肃杀,黑色大地上的一切生命都被这肃杀之意震慑。风从北方吹来,带来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卯时刚过,龙缨也到了。 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迟到,也绝不会早到。他要看看对手的耐心。 天狼似乎很有耐心,就看着他慢慢勒缰,慢慢下马,慢慢抬头。 龙缨抬头看看他,严肃的脸上忽然笑了。 他向手下摆摆手,独自径直向天狼踱过去。他眼里只有天狼,根本不屑去看天狼帮其他人。 “你来了。”天狼眼底的肌肉在收缩,“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可你比我来得早。”龙缨微笑道,“我等了那么久,你怎么好意思让我再等?” “你知道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龙缨点头。“以你的心狠手辣,又怎会放过你的敌人?” 天狼忽然轻笑:“你好像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龙缨叹息道:“我们多年未见,怎么一见面就唇枪舌剑呢?不如坐下来喝杯酒,叙叙旧。” “叙旧?”天狼冷笑,“我倒真想跟你叙一叙。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向你约战。” “你的战书上写得很清楚。” “那么你把东西带来了?” “没有。”龙缨说。“那东西根本不是你的,所以我绝不能把它交给你。” “那么只有等我杀了你,踏平飞龙堡之后,再去取了。” “欢迎,不过只怕你没这个命。十八年前你得不到它,十八年后你一样得不到。” “那我只好试一试。”天狼的眼光尖锐如刀。 “好。” 话已说绝,话的尽头是生死相搏。 天狼缓缓走出伏风亭,走向亭外一片开阔地。他的步伐很稳,每走一步,坚硬的大地上就留下一个深深的足迹。 龙缨瞳孔微微收缩。他看得出,对手的内力比昔日增长了数倍,身手无疑已排在天下三大绝顶高手之内。这样的对手确实是个可怕的对手。 龙缨没有直接跟随天狼,而是走到飞龙堡一队二十人面前。 他没有说话,只用一种静穆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目光在罗修和龙文娇脸上停留得最久。 龙文娇刚想握住父亲的手,龙缨却毫无留恋地转过身去。 罗修知道,他不愿让天狼帮的人认出这女扮男装的人就是他女儿。他本不愿让她来,但又不忍强硬拒绝她的担忧和牵挂。 龙缨的步伐越来越远,越来越走近天狼,走近灾难。龙文娇的手又湿又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就要同强大的敌人对决生死,她心中是什么滋味?此时,罗修突然有种同她一样的痛,一种旧伤复发的痛。 立在十几步之外的何少杰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眼中忽然泛起一丝光亮,因为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扮男装的姑娘。“看来我们又见面了……”他心中默念,嘴角微微上扬。 龙缨站定,面对天狼。对视之中,两双眼睛都露出杀意。 天狼横刀当胸,以极慢的速度抽刀出鞘。刀鞘化作一道黑虹闪入风中。 雁翎刀,亮如秋水,刀身凝碧。刀锋薄如生死一线,随时都可以撕开狂风咆哮着的咽喉。已不知有多少大人物作了这刀下之鬼。 天狼杀人的快刀一向不会轻易给人看,但龙缨是例外。因为他要用他的人和刀震慑对方,并热切期望看到对方恐惧的眼神。 可惜龙缨眼中没有恐惧。他探臂抽枪,将鹿皮套远远抛入荒野。 浑铁短枪横在风中,风撩得枪缨纷纷飘舞,十分好看。可龙缨的枪也不是用来观赏的。 天狼冷冷盯着他的枪,道:“你不该用枪。” “哦?” “以你武功的路数和造诣,用枪太可惜了。”天狼惋惜道,“你该用剑。” 龙缨微笑:“要杀你,枪就够了。” “好,我一定要你为自己的话付出代价。” 天狼握刀的手关节发白,全身肌肉绷紧,准备出手。 “慢着!”龙缨突然大叫。 “怎么?你的遗言还没说完?” “这不公平。”龙缨道,“我龙缨做事一向光明正大,绝不能跟一个藏头露尾的人生死决战。” “你要怎样?” “我要看看你的脸。” “你难道不知天狼是不会被人看见真面目的吗?” “我又不是没看见过。” “既然见过,又何必……” “就因为见过,我才要看看你是不是个冒牌货。”龙缨轻声道,“你敢吗?” 天狼闭上嘴,沉默一会儿,然后看了看对方,淡淡道:“可以。” 他背对飞龙堡和天狼帮众人而立。风从正面扑来,拂得蒙面黑巾飘飘欲飞。他的目光没有离开对方的脸半寸,只缓缓抬手,摘下黑巾。 黑巾下一张苍白冷峻的脸,脸上有一道鲜明的暗红疤痕。 孟万山! 是人是鬼?难道他并没有被砸死在江家庄院的废墟中?! 龙缨冷冷盯着他,心湖不禁泛起波纹。但他只淡淡道:“你老了。” 孟万山的确老了,比起纵横黑道的中原第一寨总瓢把子来已老了许多。眼角嘴角有了明显的皱纹,眼袋有些臃肿,但眼中的残酷杀意不减当年。 苦心经营半生的中原第一寨和跟他出生入死的七十二名最忠心的下属,就在几个时辰中被湮没在见鬼的江家庄院,这一切仿佛并没令他倒下,而是让他更强。天狼帮绝非中原第一寨可比拟的,如今的他也绝非昔日的他。 他重新蒙好黑巾,重新握紧刀柄。 这时,天地间没有了温度,没有了声音,只有风的冷酷和兵刃的无情;两人之间没有了交情,没有了感觉,只有目光的淡漠和内心的渴望。 渴望一件决生死、断荣辱、论成败的事!无论这件事的结果如何,过程无疑是相当残忍的。 只有经历残忍磨练,才能生存发展。这是江湖中无可非议的准则,是世上千古不变的规律。 龙缨经历过,孟万山也经历过,所以他们能以一种强者的姿态站在这里。但不知明日的现在,谁还能安稳地享受生的情趣。是谁? 他们两人的眼中心中只剩下两样东西── 敌与我。 敌死,我生;敌寸,我亡。绝没有第三种可能。 弹指间,刀已动。孟万山是挑战者,毕竟还是先动了,因为他已等不起。 没有任何一方愿意长时间在这种高压气氛下等,也许多等一刹那,人就会被压碎。 枪也动了,迎着饿狼扑兔般的刀锋,游龙般斜斜刺出。 雪亮的刀、青黑的枪缠在一起,冷冷的苍穹下晃动着一团刺眼的光。寂寞的大地上只有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和有力的呼吸心跳声。 所有观战者都忘了一切,用尽全力想去看清他们招数身法的变化,可没人能看清。他们的身影如奔雷,出手如疾电。这场战斗本就不是让人看的。 龙缨奋战。他感觉得出,孟万山身上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这劲力背后是极度膨胀的自信。罗修猜得不错,他果然只使出六七成功力。面对龙缨,他是只猫,猫是不会用尽全力去对付已在它爪下的老鼠的。 可惜龙缨不是老鼠。他的龙形无极枪上下翻飞,却也只用了八成威力。他假装气息沉重,体内的元气却未减半分。 雁翎刀阴毒凶狠,短枪诡异轻灵。刀枪双飞,摄人心魄。 刀为兵器之首。从小李探花的飞刀到萧十一郎的割鹿刀,再到昔日魔教教主的弯刀“小楼一夜听春雨”,无不是江湖人狂热追寻的目标。多少腥风血雨、武林动荡因它们而起,也因它们而落。李寻欢仙逝令小李飞刀成为绝响;萧十一郎放弃了割鹿刀而赢得生死一战;如今既无“小楼”也无“春雨”,弯刀更是下落不明。或许天下根本就没有一柄光照千古的刀。 枪为兵器之帅。从银枪公子的银枪到王家的霸王枪,再到龙四的大铁枪,无不陪着它们的主人走过一段血火恩仇,留下一篇惊世传奇。无数江湖混战、风云色变中都闪现它们的光彩。银枪公子毁灭于自己的阴谋之下,银枪已被碧血浸得生锈;王家惨变,霸王枪又能剩下几个后人?龙四也倒在了自己的血泊之中。或许世上根本就没有一杆流传万代的枪。 刀枪不能永恒,永恒的唯有江湖人的精神。 但在每个人眼中,这一战已接近永恒。 孟万山如一团迷云,在风中翻腾;刀光如白虹饮涧,劈刺拨挑之中,霸气十足。每一刀都搅起阴风尖锐的呼啸,每一刀都充满对鲜血的执着期待。 龙缨则像无孔不入的水银,专门奇袭对方的空门破绽,并不急于同对方硬碰。敌退我进,敌进我闪。单手短枪同剑一般擅走偏锋,刀花变化时,枪尖便悄然刺到。 打斗如山水纠缠,风云搅动,阴阳刚柔并济,好象没有结束之时。 龙文娇攥紧双拳,死死咬着下唇。冷汗自额角滑下。 罗修脸上毫无表情,心中却如涨潮扬波。他的掌心湿润,因为感到深深的后怕。若是当日孟万山不肯放过他,他恐怕早已下了地狱。 小赵的脸色很难看,他从未发觉孟万山的武功竟有这么高,也许自己连他二十招都接不住。他偷眼看了看何少杰,何少杰却是一脸平淡。 他希望他们就这样打下去,最好永远不停。他看得出,孟万山有些躁了。 孟万山眉头微锁,一股躁热流遍全身。没想到对手的功夫竟然精进了这么多。他原本要在三十招之内就将对方逼到山穷水尽,但五十招已过,龙缨仍然全力应战,无半分后退之意。 孟万山刀花加紧,又加上两成功力。刀光细密如急雨,刀刀近逼。 龙缨立刻感到有些吃力。他知道对手的强大,更知道自己剩余的体力有限。若是这样下去,就算不倒在对方刀下,也一定会气竭而死。幸好他察觉出了对方的焦躁。他的机会就要来了。 孟万山的刀虽快虽狠,但由于体力消耗和急怒上升,刀的精准灵活不如方才。刀沉沉刺出,刀尖却在微抖,刀向前攻击的欲望已不顾招式的巧变。急于进攻,疏于防卫,刀招转换的间隙自然露出了破绽。 上天不会让人十全十美,所以别人才能生存。十八年前,他若不孤注一掷,倾巢进攻江家,现在的武林马首无疑就是中原第一寨;此刻,他若不再次看轻了对手,龙缨的脑袋恐怕早已斩于他刀下。 龙缨心中默默感谢上苍。 孟万山一刀劈下,人猛刀快,刀刃直取龙缨左颈。龙缨颈上的寒毛被刀锋尽数扫起。 龙缨如灵猫般左闪,刀锋贴着鼻尖擦下。他身形转动,枪反手递出,赤练蛇般刺对方右肋。 孟万山手腕一翻,下沉的刀头突然挑起,横扫千钧。 “叮”的一声,刀刃与枪杆相击,溅出点点火星。刀身剧烈震动,枪缨飞散如血丝。 刀已滞,招已老,就在孟万山收刀发力的瞬间,龙缨的眼睛亮了! 他的身子忽然擦向刀尖,好象发了疯,想要立刻送死。就在刀尖贴着他的腰刺穿他的衣服时,他的左手如闪电般抓出,稳稳地拈住刀背! 孟万山一惊,立刻翻转刀柄,欲削对方的手指。但一阵短促的钢铁磨擦声之后,龙缨的枪尖竟然贴着刀身送向他握刀的手! 龙缨的动作轻捷流畅,如行云流水,迅猛之中一股强韧的内力电流般由枪尖传至刀柄,由刀柄传至孟万山的手臂。 孟万山的心急剧下沉。他不能松手,放弃刀就等于放弃战斗;他不能不松手,否则对方的内力很可能一直驱入自己的心脏;他可以用自己强大的内力抵住对方的袭击,但这样做必会使动作滞顿,枪尖很可能会挑断他腕上的经脉。 没有时间,没有选择,没有出路。不管怎样,孟万山似乎注定要伤在龙缨手里。 这就是龙缨的机会,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龙缨把握住了它。 龙缨似已看见了自己的胜利,因为他看见孟万山眼中的愤怒。以孟万山的武功和地位,不陷入困境是绝不会让别人看见这种神色的。 龙缨的心脏几乎跳出喉咙,眼睛冒火,脊背冒汗,手却干燥稳定。 孟万山急了,恼了,这是他十八年来第二次动肝火。他没有选择,也不想选择。 一股劲力自他丹田窜出,升腾,流遍全身,骨骼“咔咔”直响,身躯似在瞬间高大了许多。他右手没有松开刀柄,他不能松手,不能放弃。他左手突然伸出,一掌直拍龙缨心口。 龙缨脸色变了。他想不到孟万山竟会用这种险招。他用刀压住了枪,令龙缨无法撤招;他的内力已运足,无疑是想给龙缨致命一击。龙缨清楚,自己若是坐上了天狼帮帮主之位,掌握了对敌的绝对优势,是绝不会以身犯险的。 但事实不由得他不信。 龙缨侧身,却慢了一步。不是因为他大惊之下身法迟钝,而是他源源冲入对方身体的内力似已泻入无底深渊,他的身子已失重。 孟万山将对方的内力在体内乾坤转换,聚为一股极大的能量,用自己的内力一并自左掌送出。这种借力打力的功夫,恐怕天下没有几个高手会用。 龙缨已躲不开,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铁掌击上自己的肩头。同时,他的枪尖插进了对方的右臂。 血喷出,龙缨的前襟被染红,五脏六腑仿佛都在烈焰上灼烧,满眼金星,满喉血腥,他几乎昏过去。孟万山的衣袖浸润湿透,龙缨跌出时撤回的枪尖挑下了他大臂上的一条皮肉,他的牙几乎咬碎,刀也几乎脱手。 决战无情,即使胜利者,也必然付出惨重代价。何况此时是两败俱伤。 龙文娇惊呼,欲冲过去,却被罗修死死抱住,没有人死亡或认输,决战就还未结束,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插手。否则不但决战失去了意义,双方的血也白流了。 天狼帮的战士都抽出兵刃,也被何少杰挡住。他的眼睛同罗修一样充满紧张亢奋,心里同样充满热切期待,期待决战能有个明确的结局。 孟万山不愧是孟万山,他已挺直了腰身,握稳了刀柄。只不过这种情形不知是谁希望的。 他不信,不信自己会重创于这个十八年前江湖二流角色手下。他脸色青白如枯骨,眼白暴起牵牵连连的血丝。 每个人的眼都盯在他的手和刀上,每个人的气息都屏起。 龙缨倒在他脚前五步之内,不停地喘息,不停地咳嗽,胸膛不停地起伏。枪虽在手边,却不能抓起;人虽未断气,却不能站起。全身都笼在对手的阴影下和钢刀的光芒中。 刀高高举起。这一刀砍下,绝无半分阻隔;这一刀砍下,一切都有了决断。这一刀,便是永恒! 孟万山眼中暴出凌厉的杀意,前仇今恨立刻就将化作云烟。 龙缨已没有反抗之力,如一头待宰的羊,连骨髓都冷透了。他怕死,怕得要命。恐怕世上还没有不怕死的人。 地位越高、财富越多的人越怕死,他们比一般人更能体会到名利的快乐,就越舍不得弃它们而死。 何少杰的手按在剑柄上,眼底的肌肉微微抖动。 小赵的眼瞪得如铜铃,浑身的血直顶上脑袋。 龙文娇在罗修的钳制中拼命挣扎,拼命呼叫,脸惨白如纸。 罗修虽然死死制止住她,但全身肌肉已绷紧,只待一刀击下,便会箭一般冲出。 飞龙堡和天狼帮的随从都密切地盯着对方的动静。刀剑出鞘,利箭上弦,只消一声招呼,一场血战在所难免。 一把足以蔓延半个武林的烈焰即将燃起。 风更紧,刀更亮,风割如刀,刀意如血。今朝即成地狱,明朝无处可寻。 刀光击下,带着怨恨,带着愤怒,带着尊严,带着残酷的快意。龙缨注定要被它斩成两半,他的血是它最好的养料。 孟万山的眼圆睁,龙缨的眼已瞌起。 他从未想到自己竟是如此心甘地面对死亡,他的斗志、不屈、狡黠和超出常人的反应在此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对方刀下,他发现自己竟如此弱小,除此之外,已没了思想,他的眼中心中只有这柄刀,只等待痛苦、鲜血和死亡的降临……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刀并没有能劈下来! 一蓬寒星自枯树丛中疾射而出,钉在孟万山握刀的手腕上! 孟万山怒吼,刀已飞出。这七根银针的力道,绝不在昔日令人闻风丧胆的暴雨梨花钉之下。他根本没有想到在双方众多好手的眼皮底下,居然有人胆敢偷袭! 他老了,真的老了…… 人群中一阵骚动。龙缨的脸色又变了,变得比方才引颈待戮时更难看,他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不管胜负成败,飞龙堡都将被推入无尽深渊。 “姓龙的耍诈……飞龙堡没有信用……” “他们根本不敢公正决战!……” “杀了他……杀了姓龙的……” “杀龙缨……踏平飞龙堡!……” 天狼帮人声沸腾,呼喝惊动山谷。刀剑声刺耳,令人的汗毛直竖起来。 “天狼帮的兄弟们,飞龙堡暗箭伤了狼主,打破了决战的公平,我们也不能讲什么江湖道义了!”小赵大叫,“冲上去,活捉龙缨,杀上飞龙堡!” 人马冲上去,当然绝不止双方四十人。山野间、荆丛里、枯林内、沟壑后,无数杀手自四面八方窜出,窜入人丛之内。 兵刃之光亮起,血光迸现,惨叫怒喝之声不绝于耳…… 孟万山就在这混乱之中,拔出腕上的银针,全力扑向龙缨。 他必须亲手杀了龙缨,他必须。否则他今后的日子也就不用过了。 他的身形如饿虎,一扑之中,使出了全部功力。他的人也如受伤的猛兽,只有豁出去一搏,才有出路。 龙缨就地翻滚,眨眼间便滚出一丈开外。但不管他怎样尽力逃命,始终逃不出对方攻击的范围。 孟万山带起的劲风撩动他的须发和衣带,撩动他每一根神经,那种感觉就像一条毒蛇在他的脸和颈上游动。 罗修和龙文娇从枪尖刀锋剑刃丛中闯过来,可惜他们的动作远远比不上孟万山快。 有时,时间就是生命,错过了一时,往往就要后悔一世。 罗修大吼。他不想错过,不想因一瞬的失误而后悔。不过迄今为止,他还从未后悔过。 这次,他同样没有错过,而是孟万山错过了。 孟万山的身体在空中突然一震,硬生生地跌落在龙缨身前,嘴角渗出暗红色的血丝。他痛苦地蜷伏在地上,肩头不停地抽动。 罗修和五六个天狼帮杀手同时赶到。一阵短暂的拼杀后,龙缨和孟万山都被各自的手下抢了回去。 何少杰立于伏风亭中,俊脸上一派王者风范,仿佛他才是这里唯一的首领。“活捉龙缨,赏银千两。”他的声音虽不高,但足以提高天狼帮士气和威慑敌人。 “爹,你怎么样?”龙文娇焦急地问。 “死不了。”龙缨声音低沉,“我们落入了天狼帮的陷阱。” “我们只要回到飞龙堡,就还有转机。”罗修肯定道,“天狼已毒发,其他人不足畏惧。” 龙缨看看罗修刚毅的脸和深邃的眼,用力握了握他的手腕。“杀出去!” 血战在继续,不断有人倒下。飞龙堡当然也在这里埋伏了人手,否则绝熬不到这一刻。 人丛中,一个人杀得最勇,手中的长剑辛辣狠毒,勾断了无数敌人的魂魄。可天狼帮的人似乎多得杀不完,他满脸满身都染成血红色。他边厮杀,边向龙缨靠近。 “堡主!”这人声音焦急嘶哑,匆匆拱手道,“万腾出手慢了,堡主受惊。” 这人正是带领五十死士埋伏在伏风亭外的飞龙堡杀手“快剑”万腾。 龙缨微微颔首。 “堡主和大小姐快走,万腾陪罗兄弟在这里撑着,绝不会让堡主受伤!”他的话语斩钉截铁,铮铮有声,让人听了,一股暖意自胸中涌起。 龙缨拍拍他的肩,什么也没说,但目光中分明有着信任和感动。关键时刻见人心。杀手虽是杀人工具,但他们胸中也有忠诚,也有热血,也有情。 可是情也有很多种,也要分成爱和恨。 当龙缨在龙文娇的搀扶下转过身、罗修拉出刀奔向杀场时,万腾眼角一动,电光火石般跃动的剑骤然刺向龙缨后心! 没人能分辨这一剑的速度,没人能分辨这到底是剑光还是厉鬼怨毒的目光。“快剑”绝非浪得虚名,否则龙缨也不会用他来救命。 龙缨背后空门大开,胸膛深处传出低沉的咳嗽声;龙文娇正全神贯注地察看父亲的伤势,就算立刻回身反击也来不及了。 一剑之下,猎物完全没有逃脱的机会。 万腾浑身汗毛竖起,剑却没有颤动,因为天狼帮三千两白银加两箱红货的酬劳就拴在剑尖。他仿佛已触摸到那如少女皮肤般光滑的夜明珠。 突然,他的剑一顿,就再也刺不出去了,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拽住。 他震惊,低头。一柄刀已悄无声息地插入他后心,刀尖从前胸透出! “你未免太心急了。”罗修冰冷轻蔑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至少应该等我被放倒再出手。” 万腾眼中充满惊诧和恐惧,喉中发出“格格”的响声,一字字道:“你怎么可能比我还快?” “如果我信任你,的确不会比你快。”罗修道,“但天狼帮已然有众多人埋伏在这里,怎么还会留下你做飞龙堡的后路?以天狼阴阳使者中任何一个都足以将你力毙当场,又岂能眼看你杀了他们十几个兄弟?” “你……你……”万腾倒下,眼睛死死瞪着苍白的天空,似乎有诉不尽的不甘…… 人就是这么渺小,眨眼间就要永远永远从世上消失,就算叱咤风云又如何?龙缨和孟万山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此刻又能如何? 龙缨定定地看着万腾的尸体,发出幽幽叹息。 难道他真的没看错?杀手无情,拿钱杀人。他情愿自己看错,可他没有。 “你有办法杀出去?”龙缨问罗修。 “有。” 何少杰冷眼观赏这场搏杀,就像观赏一场还能看得过眼的大戏。这场戏什么时候落幕,还要看这位观众的兴致。 他看见万腾刺杀龙缨,也看见罗修干掉万腾,没有显出丝毫意外的神色。虽然万腾是他亲自收买的,但只是想多开出条路来。他不必把保押在外人身上,天狼帮的兄弟已经够让他骄傲放心了。 天狼帮战士将飞龙堡每个人都已困死,龙缨周围,更是多对一的情形。龙缨父女苦战,却无法突出重围。这样杀下去,他们不被杀死也要累倒。 何少杰微笑:龙缨啊龙缨,你未免太自作聪明、沉不住气了,还配做什么堡主? 忽然,他敛住笑容,因为发现视线中少了一个人── 罗修。 他回头,就看见罗修正提刀立在他背后。刀尖滴血,眼也充血。 “你是怎么上来的?”何少杰压住心中的不安,镇静道。 “走上来的。”罗修说,“一步杀一个,一步一步走上来的。” “你一共走了多少步?” “不多,二十三步。” 罗修身后,留下一条血路,二十三具尸体转眼间就被还在拼杀的同伙湮没。何少杰只偷眼淡淡一瞥,心中便清清楚楚了。 “你要怎样?” “要你停手。” “我若不肯呢?” “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你要杀我?” “可以试试。” 何少杰大笑,笑声清朗,回荡在空谷间。就在这轻快的笑声中,他的剑已削向罗修咽喉。 罗修挥刀封挡,将剑挡在自己面门前。 “我不会停手,除非你击倒我。”何少杰的口气不容置疑。 他已掌握了这里所有人的命运,所以什么也不怕。没有人能威胁他。 只可惜罗修也不怕他。罗修似乎没怕过任何人。 刀沉猛,剑偏激,刀剑相争,必能碰出耀眼的火花。 龙缨远望伏风亭中的激战,心中稍有几丝宽慰和喜悦。擒贼擒王,这一招是罗修十七岁时,他教给他的。 何少杰既然有本事两家统吃,自然是个聪明绝顶的人。而聪明人中没有一个不怕死的。所以聪明人怕拼命,也怕敢拼命的人。 罗修是个敢拼命的人,他每时每刻想的并不是如何让自己活得更长一些,而是如何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今,他的目标无非是想带龙缨逃出去。 人在生死关头,总会勇敢得令自己吃惊。 瞬息间,刀攻出了十一招,每招必是致命杀手;剑反击了十一招,每剑的后招都如短暂人生般纷繁变化。 何少杰的剑法相当不差。灵活多变充斥着巴山顾家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的遗风,凶狠凌厉也不在长安大镖局老总司马超群的铁剑之下;意境虽还略逊于剑神西门吹雪,但杀气足以匹敌无名剑客独孤痴。他对自己的身手充满信心。 只可惜他的对手是罗修。罗修是绝不会让自己的对手舒服的。 罗修的刀虽不快不轻不巧,但刀刀有效,绝无花哨。 何少杰起初觉得对方的刀有些呆滞,甚至死板,后来他发现自己错了。未过二十招,他行云流水般的剑竟然变得跟刀一样呆滞死板了。难道刀剑招式也会相互传染? 当他的手臂也开始感觉不自如时,刀的精神却来了。刀如旋风般扫过,扫散流云,扫开剑光,扫尽一切阻碍之物,哪里还有半分僵滞? 何少杰命令自己必须尽快摆脱这种被动局面。他跃起,剑花一抖,蛇信子般的剑尖朝罗修的脸舐来! 一剑之中,变幻无穷,剑影映得满亭生光,如黑夜苍穹中流星点点,疾坠而下,照得人满脸闪亮。 罗修没有立即发动,而是静静看着眼前的一蓬剑影。就在剑风激起面部的汗毛时,他看出了这一剑的破绽,也就是这一剑的心脉。 他挥刀,一刀就斩断了这一剑的心脉。 人的心脉断了,人死;剑的心脉断了,剑衰。剑的攻势被封死了。 罗修的刀在何少杰的胸前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何少杰大惊,抽剑,翻身,飞掠。凭着“燕子抄水”的轻功,一跃便在亭外几丈远处。 罗修这一刀并不重,也没有追,只远远地瞥了瞥,便投进亭外的混战中…… 何少杰站稳,心魂却未稳。他深深吸气时,小赵赶了过来。 “方才总舵飞报,昨夜子时,飞龙堡二百轻骑杀至山海关,福记四面一片大火。虽然他们很快就被解决了大半,但仍有残余流窜未除,而总舵人马也死伤不轻……” 何少杰转头直逼小赵的眸子,小赵看见他脸色变了,阴晴不定的眼神令人捉摸不透。 “我们怎么办?” 何少杰的拳握紧,咬着牙,恨恨道:“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