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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咖啡的氤氲中平静地看着第六度男友离开的背影,叶小晴轻轻地叹了口气,安静地喝完了杯中的咖啡。 二十八年,她一共来了六次咖啡馆,每次都是在咖啡的苦涩中告别曾经相爱的男友,而每次分手的理由大体相同,就因为她的工作是一个时间不固定,又要倒班的工作。 其实每次开始恋爱,她都很坦白地告诉男友:她是一名护士,工作不定时,即使是节假日,如果情况紧急,也必须加班加点,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约会,而男友每次都抱以理解的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理解渐渐变成一种不耐烦,渐渐变成了吵架的理由,最后成为了分手的关键——“我能理解你身为护士的职责,但是你也要设身处地地为我着想,我不能每次都和空气去看电影、去逛街。这种有女朋友等于没女朋友的日子已经让我无法忍受,我们分手吧。” 叹了口气,她从旁边的椅子上拾起手提袋,离开了咖啡馆。 也许是经历得太多,让她变得有些麻木,虽然心很痛,但她已经学会去释怀。抬头看看有些阴沉的天空,似乎快要下雨了。 正当她看着天空发呆,突然有人猛地撞她一下,在她措手不及之间,抢走了她的手提袋。 她愣了一下,拔腿就追。一边追一边大叫:“抓小偷啊。” 话一出口,她又是一愣——究竟是小偷还是抢匪呢?说他偷,他明明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她的包;说他是抢,他又没有像电视里面那样拿着刀或者枪之类的利器进行抢劫。 这个时候她都在想些什么?她不由拍拍自己的脑袋,再一看前方,哪里还有那个不知是小偷还是抢匪的身影? 她不由停下脚步,在原地大口大口的喘气。原本郁闷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她不由深深地叹了口气。 身上没有分文,她只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就在这时,突然下起大雨。她觉得她今天的运气实在欠佳,无奈之下,她只好躲在一间杂货店门口避雨。 她身后传来很好听的男声:“今天的运气糟透了。” 她身有同感。她没有回头,只是静静地听着身后的对话。 另一个声音显得有些苍老:“阿轩,你身上怎么脏兮兮的?到底出什么事了?” “刚才追小偷弄的。东西是追到了,人却跑了。” 她是东西也没追到,人也不知所踪。她不禁叹了口气。 她的叹气似乎引起房子里面对话的两个人的注意力。 “小姐,要不要进来避避雨?看这雨一时半刻也停不了。”那个声音有些苍老的长者亲切地招呼她。 她回过头来,看到一老一少两个人正坐在火炉旁烤火。那年纪较大的样子十分慈祥,头发稍显苍白,但很精神,穿着一件很厚的深蓝色大衣,时不时地搓着冻红了的有些发皱的双手。 那年纪轻的,约莫二十出头,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在光线晦暗的杂货店里,映着火光,显得格外明亮。他脸上显得有些脏,右脸颊还划了一道血痕,裤腿上尽是灰尘,看上去有些邋遢和狼狈。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衣,手上抓着一个女式的手提袋。 她不禁一愣,她觉得他的衣服和那个抓着的手提袋十分眼熟。 “小偷!——不,抢匪?不对,快把包还给我。”她觉得她有些语无伦次。 那年轻的小伙子笑起来:“这位姐姐,你是不是小学还没毕业啊?拜托你先去学几年语文,我都不知道你说什么。” 这个不知是小偷还是抢匪的家伙居然语带讥讽?这世道真是反了,做贼的居然理直气壮地教训起受害人? “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拿了我的手提袋,就必须要还给我。”她壮起胆子向他伸出手。 那年轻人斜着头,看她一眼:“谁能证明这个包是你的?在我手上,这包就是我的,你没权力要它。” 她不禁气结。他拿了她的包,居然说她没权力要回它? “这手提袋里有一个紫色的荷包,里面有四百块钱和一张银行存卡。另外,手提袋里还有一串钥匙,共有九片,还有一本小笔记本。” 她说得够详细了吧。 那小伙子偷瞄了一下手提袋里的东西,摇摇头:“没有九片,只有八片。” 对了,她昨天取了一片钥匙去配,还没拿回来。 “不管怎么样,这手提袋的确是我的,你马上把它还给我。”她有些生气了。 “你又没有说对,我凭什么还给你?”他似乎存心和她过不去,拿着“八”和“九”做文章,就是不还给她。 两个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铆上劲了。 一旁的长者似乎看不下去了,不由开口说道:“阿轩,如果这手提袋是她的,你就还给她嘛。你追小偷追得那么辛苦,不就是为了把这手提袋物归原主吗?” 什么?他不是小偷? 叶小晴不禁愣住了,是她弄错了?可是她记得那个小偷也穿了一件这样的衣服啊。 那年轻人看着她:“是不是觉得我的衣服很眼熟啊?” 小晴点点头。 “那是因为你一开始就追错了人。别人抢了你的手提袋,我正好在旁边,所以马上帮你追他,结果你拼了命地在我后面追,还扯破噪子叫我‘小偷’,害我被人当成小偷打了一顿,那个真正的小偷却跑掉了。”他提起这件事就来火。今天也不知走什么狗屎运,居然会遇到这么迷糊的女人,帮她追回手提袋,却被诬陷成小偷和抢匪? 小晴觉得有些尴尬:“对不起啊,我只看到你在前面跑,所以理所当然地把你当成了贼。” “理所当然?”他眯着眼睛看着她:“我的样子像贼吗?” 她把他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打量了一遍,只得出一个结论——像!而且是像极了。长相虽然斯文,但不是有一句话叫作“斯文败类”吗?再加上他一身邋遢,有些轻浮的举止,难怪别人会相信她的话,把他当成小偷毒打一顿。 她当然不会笨到把心里想的这些说出来,可也不想撒谎,只好默不作声地站着。 用猜的也知道她的结论是什么,他不由苦笑,把手提袋扔给她:“算我今天倒霉。” 她接住手提袋,立即翻出笔记本:“还好这本子没丢。” “你还真是奇怪,不先看看钱包里的钱有没有丢,反面这么关心这本本子。”他觉得他今天真是长见识了,活了二十三岁,见了那么多女人,就数这个女人最奇怪。 “这个本子里记录了很多工作上需要用的东西,所以不能丢。”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本子放进手提袋里,顺便看了一下其它的东西。 “旺叔,我走了。”懒得再理这个女人,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出杂货店。 叶小晴立即追出来:“等等,为了表示歉意和谢意,我请你吃饭。” 他回头看她一眼,眯着眼睛打量着她。 她觉得心里发毛,突然为刚才所说的话感到后悔了。 “饭就不用了。” 她不禁吁了口气。 “请我吃红豆冰淇淋吧。” 呃?冰淇淋? 她看看四周,如果没记错,现在应该是寒冷的冬季吧,今天更是冷到快要结冰,他居然还想吃冰淇淋? 看他拿着一大杯红豆冰淇淋吃得津津有味,她不禁打了个哆嗦。 “要不要吃?” 她摇摇头,她怕她吃了之后,牙齿就不能用了。她还不想这么年轻就要装假牙。 “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联系电话?”就这么一支冰淇淋似乎太简单了,不足以表达她的歉意和谢意,她想如果有时间,再请他吃一顿饭。 “怎么?想和我交往啊?” “什么?”她快要被吓住了,这个人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我只是因为要谢谢你,要……”她又开始语无伦次。 “即使要谢谢我,也不用以身相许,我这种人不适合恋爱。” “呃?”对于他最后一句话,她反而感到好奇。经历了六次失败的恋爱,她也觉得自己似乎并不适合恋爱,可这个人居然和她有相同的感受。 “我是个摄影记者,经常要在外面作采访,时间不固定。女人和我在一起会觉得寂寞,觉得没有安全感,恋爱也不会长久。”他的话让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 她不禁苦笑:“真好,终于遇到了‘同是天涯沦落人’。” “咦?你这么快就小学毕业了?语文大有进步啊。” 他的话让她哭笑不得。 “既然是‘同命人’,那我们应该交个朋友。我叫莫子轩。”他伸出右手,示意跟她握个手。 她也伸出右手:“叶小晴。” 因为是朋友,留下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似乎就成了很“正当”的事情。 “你这么迷糊的人居然能成为护士?我真替你的病人感到担心。” “我哪里有迷糊?虽然脑子有时候不是特别灵光,可我想了一个好办法,而且工作起来,我也不觉得哪里比别人逊色。”她不禁为自己申辩,同时拿出手提袋里的笔记本。 “哦。”莫子轩了解地点点头:“难怪你会这么紧张这本小本子,原来它是你的脑子啊。也是,一个人如果丢了脑子,那就真是无药可救了。” 因为工作忙、事情多的关系,她总喜欢把要做的事记在本子上,方便提醒自己,久而久之形成了依赖,这小本子似乎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以前她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可今天被他这么一说,她觉得她似乎过份依赖这本子了,如果今天没有追回手提袋,她是不是就无法工作了?想到这,她突然觉得有些可怕。 “我该走了。谢谢你的红豆冰淇淋。”说着,他很潇洒地把外套甩在肩上,往他自己锁定的方向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她突然有种很奇特的感觉。她觉得她平凡无奇的二十八年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一个很不一样、很不平凡的人物,这让她感到十分惊喜,同时,也有一种她无法说清楚的异样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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