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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到邮局寄了些工资回家后,琼珍便兴奋地说:“今晚我们都不必上夜班,带你认识几个同乡吧。”在这个陌生的大城市里,同乡这两个字是令人亲切,多几个同乡朋友,感觉就不再轻飘飘的。 下午刚下班,那边就有个男孩打电话来,豪气地说:“今晚八点,先到金龙酒家,吃完了饭再去红房子。”琼珍说,这男孩是同乡中最大的,比她和小蒙都长三岁,叫桂隆,最爽快了。 琼珍和小蒙刚到金龙酒家时,就有个胖乎乎的、烫着金色卷发的女孩大声招呼着迎出来,拉住琼珍:“你们两只蜗牛,再过一会,我们就要先开动嘴巴了。” 琼珍笑着拉过小蒙:“艳婷,这是小蒙,我初中那五姐妹之一。” 艳婷夸张地笑起来:“哟,还提你们那五燕子。”又转过头直盯着小蒙,“好可爱的小妹子。” 里面的同乡早已等在那儿了,除了艳婷还有三个男孩。其中,最高大的一个男孩,迈着隐健的步子为琼珍和小蒙拉好了椅子,然后打着手势让服务员过来,要大家点菜。接着又凑到小蒙跟前:“你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别客气。”那笑容让小蒙突然想到明凯。 琼珍在一边笑着:“好了,桂隆,我跟小蒙绝对不会客气的。这次又是你出血啦。” “别担心,我们的桂隆老板这个月又发啦。哎,这是我最爱吃的蒸饺,还有这排骨。”旁边一个娃娃脸的男孩一手端着一盘点心,边毫不客气地说,接着就举起筷子高叫一声,“开动啦。” 琼珍对小蒙说:“这是超级自私自利、好吃懒做的安弟。” “安弟!”小蒙清清脆脆地招呼了声,觉得这男孩蛮好玩的,让人轻松愉快。 安弟忙大大咧咧地摆摆手,嘴里还不停地嚼着饺子,坐在他身边一直沉默着的瘦瘦的男孩就把茶递给安弟。安弟咽下口里的东西说:“小蒙,别听琼珍胡扯,我这人谁敢二话。你说是不是,桂隆。” 桂隆只是摇摇头笑了笑,把新上桌的菜挪到小蒙面前。 艳婷啃着凤爪,瞪了安弟一眼:“你消停点行不行。”又转过头对着那沉默的男孩,“阿顺,你就别装酷了,又在做你那发财梦?” 瘦男孩有些笨拙地动了动脑袋,不知是摇头还是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没有的事,我在想一个问题呢。”说得艳婷和琼珍同时扑哧一声笑了。 吃完饭,一行人又上“红房子”跳迪斯科闹了半宿。果然,都是桂隆在安排、付钱。安弟在大吃大喝、狂舞乱跳时是毫无愧色,显得理所当然。阿顺有时笨拙地客气几句,要抢着付款,桂隆一把把他推得远远的。琼珍和艳婷只是笑,拿他开心。回来时,小蒙说,很久没有这么痛快地玩过了。 小蒙了解到,那几个同乡中,桂隆最有出息,在菜市场买断了两个卖鱼的档位,雇人卖鱼,收入很可观。琼珍佩服地说,桂隆挺有本事的,自个儿出来打拼了这几年,就有了这些成绩。安弟这个浪荡子在帮他有钱的舅舅卖菜,只知道泡妞、搓麻将。阿顺最笨,现在帮人家打工。安弟最缺德,平日就爱使唤他。问到艳婷时,琼珍忽然住了口不说了,把话题扯向别处,小蒙也不好再问。她见艳婷浓妆艳抹的,与她的年龄很不相符,也猜不透她是干什么的。 认识了这几个同乡后,小蒙就经常和他们一起逛公园、上酒巴、聚餐、烧烤……下班后的空闲时间,小蒙和琼珍都是靠这些解闷的。在这城市里,像她们这样的打工妹、打工仔,除了上班,工作之余如果没有这些朋友来往,还真难找出别的解闷方法了。要不就是睡,昏天暗地地睡。小蒙身边其它的人也大多数是这样过的。她早已习惯了,迪斯科、网巴已是小蒙的常去之地,之前的惊奇与不理解荡然无存。如果现在回家,小蒙还真不知在那个沉闷、安静的小镇该干些什么,该如何过日子。不知觉中,小蒙已融入了城市的生活,并连自己也未察觉地依赖起这种生活。 只是,小蒙更喜欢睡觉了。每天都要琼珍三拉四扯、半打半骂才肯爬出被窝,仿佛以后没机会再睡了。自从前段时间的流浪后,她经常梦见自己困得要命却找不到床,老睡不成觉。没有床睡成了她最恐惧的事。 因为附近又新开了两家商场,超市的生意大不如前。但由于琼珍和小蒙勤快,也还过得去,不过工作比以前吃力多了,奖金却还不如从前。琼珍安慰小蒙:“只要干过我们这一行的,又不会太次,到别的超市找工作并不难。”小蒙心里却似乎另有打算。 这段时间,下班后,小蒙总爱坐在超市门口的椅子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深思。“小蒙,你过来。”是刘嫂子在喊她。 “哎,刘嫂,今天生意还好吧。”小蒙笑着赶过去。 自小蒙在这家超市上班以来,刘嫂就一直在这超市对面摆地摊,专门卖皮箱、棉被、枕头、皮包、帽子……小蒙是在买毛巾时跟她认识的。她还挺年轻的,却有三个孩子,做生意时,背上总要背着一个,其他两个半大的孩子傻愣愣地在她身边绕来绕去,从未见她的丈夫。小蒙见她卖的东西虽上不了什么档次,但质量还说得过去,价钱也实在,又拖家带子的,帮她促成了不少生意。她主要介绍超市的员工来——小蒙在短短的时间内,几乎识遍了超市的员工。她平日爱搞点小恶习作剧捉弄人,但大家就是喜欢跟她开玩笑——刘嫂有事没事常邀小蒙到地摊上坐坐,聊聊天。有时,小蒙兴致来了,还帮刘嫂吆喝吆喝,招揽生意。刘嫂更喜欢邀小蒙上她家做客,然而小蒙一听就一迭声地推辞。 小蒙到刘嫂家去过一次。那次刘嫂热情得不得了,硬拉着小蒙跟她走,说是要亲自做拿手的点心请她。小蒙馋虫一来,帮她收拾了摊子,拉了刘嫂两个孩子就跟去了。 七拐八弯地绕过湿漉漉、脏兮兮的巷子。终于到了刘嫂家。窄窄的一个房间挤在巷子深处,在大白天也昏暗得很。等小蒙适应了屋里的光线,才发现里面杂乱不堪。地上堆着旧桌破椅、瓶瓶罐罐等杂物。半空中牵着绳子,晾满了孩子的衣物。最里面一角挤着两张小床,一个肮脏的男人躺在床上。两个半大的孩子跳上床去,使劲摇那男人,爸爸、爸爸地叫着。那男人只是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刘嫂抱歉地笑笑,拉过一把矮凳子:“准是又喝醉了。你坐,我到厨房做点心。”说着,转身进了另一个格子似的房间忙起来。原来,那格子便是刘嫂家的厨房兼浴室。 那一次,小蒙如坐针毡,等刘嫂出来后,吞了一块点心,就逃也似的走了。从那以后,她一想到刘嫂的家,既感可怜,又感可怕。 据刘嫂自己讲,她当年也是独自一人来这个城市闯荡。虽然没像想象中的成为小富婆,但努力工作得来的,却也够自己做一个时髦而消遥的城市女孩。后来,他出现了。他,就是刘嫂现在的男人。他也是来打工的,人挺机灵,对年轻的刘嫂展开了攻势。一天一朵玫瑰加上一堆甜言蜜语。说到这,刘嫂的脸还微微红了。于是,刘嫂和他匆匆成立了小家庭,并以极快的速度有了孩子。谁知,那死鬼男人——刘嫂咬牙骂着——露出了真面目,好吃懒做,只知道喝酒、搓麻将,把这些小冤家都扔给我。 小蒙看看已十足成为黄脸婆的刘嫂和她几个邋邋遢遢的孩子,觉得没有比刘嫂更悲惨的人了。刘嫂自己却似乎已听天由命了。 这会儿,刘嫂招呼着小蒙,手里扬着一个精致的小包,兴冲冲地告诉小蒙,是拿货时无意发现的,很特别,价钱却不贵,要送给小蒙。正是冬天的下午,没有太阳,风干冷干冷的,刘嫂的头发有些乱,背上孩子鼻子冻红了,拉着鼻涕。刘嫂边跟小蒙说话,一只手极熟练地绕到后面,以极快的速度在孩子的鼻子上一抹,又一甩,那鼻涕就沾在不远处的路面上。小蒙打了个寒噤,心里暗暗叹着,老天,可千万别像刘嫂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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