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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那年夏天,在我和天一认识整一年的时候,我们搬到了一起。
每天晚上天一都会将我紧紧拥在怀里,然后,吻吻我的唇,向我道晚安;早上醒来时,睁开眼,我就可以看见天一躺在我身边,这让我觉得踏实。我想就算天塌下来也没关系,因为天一在我身边。
我做饭时,天一会从背后抱住我,轻吻我的耳朵。我会做的菜有限,有时甚至会做得很难吃,天一却吃得很开心。他总是狼吞虎咽的吃光所有的饭菜,然后摸摸肚子说,真幸福。我在旁边看着他,那样幸福的感觉总是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要为这个男人做一辈子的饭。
我和天一常常在家里看碟片,或是租或是借或是买,那几年的大片都被我们看光了。但我却总是看到一半时就躺在天一的怀里睡着了。为此,天一总是责怪我又不忍心叫醒我,所以,和天一看过的影片我都不知道结局。
那年夏天杂志社发生了巨大转变,因为经济效益不好,老板降了所有人的工资,包括主编和吴琼。于是,大家在主编的怂恿下和老板谈判,要求加薪。但没有成功,然后,主编带着杂志社的大部分人离开了。留下来的只有我、何灵和天一。
因为我是那么珍惜在这里工作的机会,那么渴望做一名杂志编辑;何灵则心态平和,从来不会过多的计较金钱的事;而天一,对工作更是随遇而安。
主编走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吴琼会和他一起离开,但我们错了。吴琼无限风光的留了下来。在新主编上任不久,她就重新做了主编助理。后来,我才知道她出卖了原来的主编。
我不得不佩服她见风使舵的本领,这一点,我想,我永远也学不会的。
“算盘”临走的时候顺便拿走了几本杂志,这些都算在了我的头上。但我没有怪他,反而觉得他那种人很可悲。“楚留香”走之前还没忘深
的看我两眼,然后悄声说,将来天一不要你了就来找我,我一定要你!我一拳捶过去,那小子闪得快,我没打到他,却差点闪了腰。
何灵刚好在这时走进来,她笑着说“楚留香”真是死
不改,临走还想留
。我说是啊,他这人就这个德兴。何灵说小心吴琼,这个女人太不简单了。
我说有什么好怕的,我又不得罪她,她会把我怎么样?何灵说你这个人太单纯,太直率,哪天被人家卖了还不知道呢。
何灵是对的,我想,说不定哪天我真的被人家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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