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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系着围裙,在厨房为我准备晚餐。
第一次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管他叫“叔”,而他却执意让我叫他“赵哥”。叫着挺别扭,好歹都跟我父亲差不多的年纪了,居然还叫“哥”?!想必他的骨子里也不是个什么老实本分的家伙。那时,他并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我的潜意识里早就开始排斥并且提防这个老男人。
然而现在,我却心安理得地搬进了他给我租的套房里。房子很大,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空空荡荡的,走路时都可以听见自己的脚步声。“踢踏——踢踏——”清脆的回音,让我很害怕。我越害怕,就越是重重地“踢踏”着脚步走路,而越是重重地“踢踏”着脚步走路,我又越害怕。我常常会这样自相矛盾,但这样的矛盾,显然让我无柰。他不在的时候,我就像只小猫,缩在沙发的一角,玩弄摇控板。在这里,我再没有别的可亲近的人。他对我很大方,总是怕我不够吃、不够穿、不够用。事实上,我并不缺钱。从小的教养,也让我养成了不跟人索取钱财的习惯。所以,住在这里,纯粹出于自愿,因为没有人,可以强迫我干我不情愿的事情。他好像是有很多钱的,不过我从来没问。我是个知趣的女人,明白我们不可能白头偕老,自然也不会去强求什么。他告诉我的,我就听着,他不说的,我也就不问了。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没什么前嫌,也不想什么未来。只是模模糊糊知道,他是个经理,所属的公司是他们的家族企业,总部在美国。而我所在的F城,有他新成立的一家子公司,这也是他驻留在F城的原因。
很多事情,是我自己一辈子都想不到的。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明白,跟他在一起,我要的是什么,等的又是什么。
“亲爱的小艾同志,来吃饭了。”他笑语盈盈地端上最后一道菜,上桌。 这是我们第一次,也很可能是最后一次在家里吃饭了。以前,都是他带我下馆子。因为明天,他要飞回M城,去见他的妻子和儿子了。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说好的,都不出门。 “哇,好多好吃的。嗯,我喜欢吃这个。”我说话,这样让我觉得不那么尴尬。在这种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了。说舍不得他走吧,人家是有家庭的人,说叫他走吧,又真的有点舍不得。总之,我说什么都不合适。 他不断地给我夹菜,我就不停吃菜,假装吃得很开心。 ……
这是我们最后的一个晚上,我躺在他的杯里,抚摸着他的大肚腩。 几个月的时间,我竟然对他产生了这么重的依恋。 我喜欢他身上的香水味,淡淡地,绿茶和玫瑰花粉的味道。闻久了,不觉已上瘾。 他告诉我,这就是好的香水和裂质香水的差别。裂质香水,刚喷出来的时候,味道很重,近闻时,很刺鼻,而过不了多久,香味就会散去,很难保留。高档的香水,味道持久,近闻,也让人觉得很舒适,闻过一次,就会让人难以忘记。还告诉我,喷香水的时候,要对着发根,女人最好在胸部喷一少许,这样会让香味保留得更加久。风吹过时,香味便会若有若无地飘散出来……
那晚之后,那瓶香水,就落到了我手上。他说,那是他喜欢的香水味,希望下次见到我时,可以让他闻到这股香味。这是一瓶法国原装进口的香水,透明的玻璃瓶,印着纤丽的字体——“5th”。我想应该就是“第五大道”吧。瓶子的背面印着的是法文,除了“made in pairs”,其它的单词,我基本没看懂。
下次?他说的,我就信!我想,他留下香水的目的,也许是想留住他给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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