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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不该去看雪儿,因为雪儿说“我想见她”才“可以”的,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指的是什么。我问了若剑,若剑也只是用了一句当时很时尚,现在土得掉渣的一句话来回答我,只求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很多事,苛求结果留给你的一定是失望。 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去看她,因为做什么事也好,都应该有个结果,半途而废不是我的性格。我匆匆地卖了张车票,同样匆匆地挤上火车,经过寂寞的十几个小时,我终于在一个城市边缘地带的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了雪儿。 雪儿同四五个女孩儿合租着一间面积不大的民房,上班的地点距这儿竟有六七公里路远,她们每天上班都需要提前半个小时去挤公汽。雪儿上班的地点是当地小名气的一家歌舞厅,在这家歌舞厅里,所有的歌手在白天都是不需要上班的,日出而息,日落而作,晚上六点过后就要准备了,一般的要上到第二天清晨。 我一住下,因为要面对那么多的女孩子,和她们同住一室,心里就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总觉得有一种空前的别扭。她们却不以为然,一幅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样子。后来,我也渐渐习惯了。 因为都是在歌厅里唱歌的女孩子,本来不大的屋子倒是摆满了各种的乐器,吉它、二胡、笛子、手风琴等,不过这些女孩子却是很少动它们,因为她们工作太忙,偶尔还要到街上逛逛,每天在家里活动的时间是少而又少了。相反的是,平日在家里没事了,我倒常这个摸摸,那个看看,这样地打发着寂寞而又无聊的时间。一来二去,我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点儿皮毛功夫。 这些女孩子们都是夜行的动物,回来后,她们脸不洗、发不梳,倒床就睡。然而到了晚上,每个女孩儿总能对着镜子忙乎好大一个时光,那时是她们最精心的时刻。尽管同处一室,我们也极少说话,因为她们每次回来都是深夜到凌晨的时段,我也只能是睡眼朦胧间隐隐看见她们中的一个或几个回来,也是一幅慵懒的样子,提桶水冲个澡,然后就睡觉,即使想找个时间和她们说话,见她们这个样子也只作罢了。 就这样住了三四天,有一个女孩子比较熟悉了,那女孩儿名叫红云,平常大家都管她叫云儿,我也便这样的叫她。她来自陕西的一个农村家庭。云儿虽然今年还不足十六岁,却出来打工已两年,是她们几个女孩子中在这个歌厅里呆的时间最长的。云儿没读过几年书,甚至连初中也没有读过,两年前也是只身一人来广州打工,后来在这家歌厅当了一名歌手。在这几个女孩儿中,云儿是最随和的,很活泼,也很爱说话,不像其他女孩儿总有或多或少的心事,云儿给人一种纯净而透明的印象。虽然读书不多,但云儿很聪明,什么歌一听两遍就会了,唱起来也像模像样的。听云儿说,她在陕西的乡下,有一个娃娃亲,与同父异母哥哥订的换亲,可她压根不喜欢那个大她近十岁的男人。她出来就是为了躲避这个娃娃亲,既然出来了,也就横竖不回去了,云儿仿佛下定决心似的说。 提起陕西,云儿只是对秦腔稍微熟悉点儿,提起兵马佣、大雁塔之类的,她也是一脸的茫然,对贾平凹、陈忠实一类的作家也说不上半句来,或许她压根儿都没读过他们的书。这些自然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在我想像里,陕西,尤其是西安,是个充满着无尽幻想和无限神秘的地方。那秦砖汉瓦的故乡、诗词的繁衍地、六朝古都的辉煌……这些都不能从云儿这儿了解到一鳞或半爪…… 不过,我仍然很有兴趣地和她聊,听她聊娃娃亲什么的,也听她说她生长的那小山沟里的人和事。后来,我曾有想听她唱秦腔的想法,她笑笑说,反正一个吼呗,把每个字一字一顿地吼出来就完事了。那是男人们唱得才好,女孩儿家一般都不喜欢,她自是执意不肯唱给我们听。让她唱歌,她也肯唱,就是那些流行的曲子,如《爱拼才会赢》、《一封家书》、《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什么的,她那带点方言味道的唱法,竟有一种独到的妙处。后来,每到闲处,我就喜欢逗云儿说话,或听云儿唱歌。 起初只有云儿和我说话,后来都熟悉了,大家也倒显得无拘无束。真正地溶入她们中间,每天也很快乐。不过,我倒是一个不喜欢在女孩儿堆里混的主儿,事事都显得有些拘束和不适。我又想起了若剑,假若是他,到了我这样一个地步,不知又是啥样,他肯定相比我又是游刃有余了。 不过,我们最终还是搬了出来,另外找了一处房子住下。搬走时,云儿和几个姐妹一直送我们到新的住处,看我们安顿好了,她们才走。临走时,一个女孩儿打趣儿说:“艾维,以后再没有那么多的女孩儿陪你睡觉了。”我笑笑说,光有形式,没有内容,不陪也罢,相反还能睡安稳些。女孩子们一阵哄笑,然后和我们道了别。不过对于她们的突然离去,我的心里有一种不舍,竟对她们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当然,我也并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主儿,细想来,更多的缘于她们那种纯真的善良。这也或许是女孩儿的一种本性,是更能打动每一个人的地方。 出来后,我便找了一份事做,也好应付我们每日的开支。雪儿,依然在那家歌厅里上班,我在一家报社做了发行员。那家报社出版的一种报纸叫《都市花絮》,刊发的是一些娱乐性的东西,大多是一些花边新闻,甚至有一些荤秽的内容,但在那个小城里发行量还是很大的。从上班之后,雪儿每天是昼伏夜出,而我却是昼出夜伏,尽管在同一个屋檐下进出,而我们相遇的日子却是少得很。每次,我下班回来,雪儿却早已上班了,而我上班的时候雪儿却依然没有回来。我们就成了太阳和月亮,运行在不同的轨道里。不过,这样倒可以提高房屋的使用率,不必因为同时在家而发生氧气蓄存不足的危机。 房子很小,又矮,而且广州又多雨,一到雨季就成了我们的受难日。四处的雨水都直往屋里涌,小屋里积水足有盈尺,盆儿、鞋子之类东西常常漂浮起来,在屋子的四周一漾一漾的,像在风雨里飘摇的小船。董永说,寒窑虽破能避风雨,而我们居住的小屋却不足以做到这一点儿。雨一下大时,就像一支支的箭,横射过来,又像强盗般的四处乱窜。雨后晴时,四屋的角里都会透出油油的绿意,竟把整个小屋点缀得春意盎然。 歌舞厅本来是一个充满暧昧的地方,我心里不乐意让雪儿在哪儿干下去。我想让雪儿去找个玩具厂、电子厂之类的地方上班,然而雪儿却执意不肯。雪儿说,自已也不舍放弃现的一切。我们为这事还争吵过,但每次看到雪儿赌气出走的样子,我心里就会有一份后悔,一种难过。其实,我是一个恋家的人,在这儿,雪儿是我生活里的一丝暖色,也是我愿意留在这儿的理由。 雪儿最喜欢的歌手是杨钰莹,杨钰莹当年也是从乡下到广州的,而那时她也是从幼师毕业。论学历,雪儿和她自是旗鼓相当,但歌厅又是全国唯一一个不讲学历的地方。更何况,并不是每个女孩儿都能成为杨钰莹,都可以像她一样风风光光。雪儿现在的境遇,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歌手和舞女罢了,这也是傲强的雪儿所不甘心的。雪儿仍然沉缅在刚从学校里出来的那种意气风发之中,虽说在专业上,与过去那些住在一个屋子的女孩儿相比,雪儿受过专门训练,也要良好的理论基础。然而即使从一个学校里出来的,能风风光光而又能出人头地的也只是几个人而已。雪儿想必是傲强地要做那金字塔的顶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自然也没有理由让雪儿放弃她的梦想。 在歌厅里呆的时间长了,雪儿的歌也有了一些掌声和喝彩声,但这一切对于雪儿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雪儿也常常因此而烦恼,也常忧心忡忡,心情烦闷而痛苦。 有一次我上班回来,雪儿还没走,她对我说,要我在《都市娱乐》里给她发一份稿子,宣传宣传她。我不是不想帮她,但靠我这等无名小卒的炒作,只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根本不可能达到大红大紫的境地。 更何况对这事,我本身就不情愿,虽然应承过雪儿,但一篇也没有真正写过,在我心里总希望雪儿离开歌舞厅越远越好。也因为这事,雪儿一直很恼我,几天也不和我说话,甚至一连几天都看不到她的踪影,偶尔看到了,她也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匆匆而去,一点也不想搭理我。我最欣赏的是雪儿清纯时的样子,对花枝招展的雪儿自是难以接受,心里也痛苦万分,也就常常赌气着不去理她,更谈不上哄她了。我们就像匆匆错开的两列火车。 有一次下班后,遇到一个同事说找个小酒馆喝两盅,我便欣然同往。同事是最近才失恋的,找的女友偏巧了,在市文工团的,是一名专业歌手,在这儿小有名气。后来,不知为什么分手了,同事曾经把全部的感情放在她的身上,分手后,一直陷于一种不能自拨的低迷状态。我们找了一家僻静的小酒馆,两个人就喝起酒来。 本来,我是想来开导开导他,然而,三杯酒下肚,却唤起了我的伤心事。虽说是两个人,两个满腹心事的人,却显得更加孤单,说不出谁该安慰谁,谁更需要安慰。开始喝酒了,也就只剩下一个字——干。一杯一杯又一杯,频频举杯的时候,酒在一点点减少,我们都成了与酒拼命的人。直到最后,两人都喝得脖子发粗,舌头转不过弯来。 正说着话,同事的手机响了,他连忙把掏出来看,一看就“哈哈”大笑起来,忙把手机递过来,我就翻看着那段子: “一百元。” “俺不是那样的人。” “二百元。” “俺今晚是你的人。” “五百元。” “不管你来几个人。” …… 看了忍不住笑,那同事一把把手机扔在桌子上,大叫:“爽、爽、爽,真是赤裸得可爱!” “多了一个下酒菜。” 我们猛地碰了杯子,便仰头一饮而尽。 …… 看到雪儿现在的样子,我心里着实很难受,但我不会改变我的想法,当然也不会去做什么刻意解释。因而雪儿也就恼我越来越深,也不大和我说话,甚至见面的机会也是少而又少了。其实,雪儿曾对我说过一句话,你爱的是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我没有摇头表示反对,于我心中雪儿最美丽的时光,也确是还停留在没有走出艺校的时候,实话说,现在我已不知道是爱她,还是不爱她,心中一片迷茫 我没有在《都市娱乐》上给雪儿写稿子,但雪儿的名字还是出现在《都市娱乐》上,后来出现的次数也逐渐多了起来。那家歌厅也很会造势,把登有雪儿的文章,和雪儿的照片制作成巨幅展板,放在歌厅门口招徕顾客…… 从此,雪儿就变得更加没有了踪迹,仿佛成了这个城市里的一只猫头鹰,夜晚是这个城市的哨兵,白天冬眠的懒蛇。我想找雪儿好好谈谈,雪儿虽说不愿意,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我好不容易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了,雪儿却不屑一顾地说:“我可是有底线的,底线就是不和他们上床,让他永远感觉到有希望,但永远也不会有希望。”我不由想起西方的在驴鼻子上拴胡萝卜的故事:聪明的赶驴人总在驴的鼻子上拴一个胡萝卜,让驴觉得只要前进一步就能吃到,然而却总也吃不到,这样却诱惑着驴不停地往前走。在雪儿看来,每一个走进歌舞厅的人都是一只不断往前走的驴。 下班回来,我心里烦透了,就翻出了许多过去写的情书,也有不少写给雪儿时留的底稿,还有雪儿的照片。一看到这些东西,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什么样的滋味都有,就象打翻了五味瓶,苦如黄连,酸如汾醋,心里像开了一个调料铺子,一层层禁不住往上涌,想按捺也按不住。头脑乱烘烘的,如开了一个杂货铺,有大鼓的喧嚣,有沙铃的散乱,有喇叭的幸灾乐祸,有长号的凄切,觉得头脑不是自己的了,属于一个遥远的地方,甚至在天堂,也甚至在地狱。 说不清为什么,也或许根本不想说为什么,我一点点儿地撕了那一封封信,把信撕成了点点纷末,然后把那些信一点点地烧了。呆呆地坐在床前,看所有曾被自己珍爱过的信,曾珍爱过如眼睛一般的信,化成了一缕缕轻烟,此时的心里有一种绝望的感受。那些信烧了,疼的却是自己。不过,自己心伤心疼也不是单单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那些信。我觉得自己是为过去作祭奠,为过去的一切,也为过去的感情,过去的一切已经彻底地死了,连同自己曾千般万般珍藏过的那份感情。自己就像个守财奴一般,猛然发现自己一生所珍爱的满屋子的珍宝,倾刻间化作了一堆垃圾,此时却无奈也无助。 做完这一切,我就狠命地关了门,走了出去。外面下起了雨,街道上,情歌飘飞,大街上走动的都是红男绿女,我就找了一把伞走了出去。雨季本是个寂静的世界,然而城里的雨季仍然喧闹如常,一把把撑开的伞成了一道道流动的风景。我撑着一把小伞走在滚滚的人流中,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就这样走着,漫无边际。 走上一个小山头,向四周看去,到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绿色给了我一种久违了的亲近,心里也有了一种过滤了般的纯净,有一股说不出的亲切与激动,就象在滚滚人流中遇到了久违的故人。雨,点点滴滴敲在伞沿上,那是一曲舒耳的乐章,有古筝的轻盈,有扬琴的悠扬,我不由想起“一生好为名山游”李白,想起了清逸达四海的谢灵运。此时,我心里升起一种心净如洗的感受,一种说不清的情怀升腾在心头,也在心底里荡漾。 广州是一个充满梦想,但又极为现实的地方。雪儿的人生带有太多具体的目标,在现实面前,爱情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爱情终究是敌不过现实生活的。因为爱而停留,因为不爱而离开,我们的爱情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八年了,一个足以赶跑鬼子的时光,但我用来结束了我的生命里第一次爱情。 我走时也没有对雪儿打招呼,简单地收拾几件衣物后,我走出了那间让我难以忘怀的小屋。我自己也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见到雪儿了。或许雪儿说的对,现在的雪儿早已在我心中渐行渐远了。在广州这么长时间,我几乎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如果真的想起来,要算才开始来的那些日子,包括云儿的那些女孩儿。但我并不想和她们去道别,也不想去打扰她们,保留着这份好感就已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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