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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起居步衡此人,亦算得上是京城里大大有名的人物。 别的不说,单凭此人年纪轻轻,就能在京城十三把刀中居首,就知不是一个简单角色。 所谓十三把刀,其实指的乃是京城里各行各业中,十三位以手中之刀谋生,身怀特殊才能的异人。这些人凭着一技之长,各自把持着一门行业,个个财大气粗,势力雄厚,其中不乏武功高强的绝顶高手。 而居步衡能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自然也有其引以为自傲之处。 据传,此人五岁学刀,十四岁刀法大成,一刀下去,可以将一个生鸡蛋硬生生劈成两半,而且保证断口整齐平滑,蛋白蛋清绝不洒出外面半点。 当然,这只是外界的传言而已,至于事实是否如此,只有老天方才晓得。 只不过,别人用刀都是杀人,而此人用刀,所对付的却是鸡鸭鱼鹅,青菜萝卜之类,兼或兴之所至,最多再对付一些菜砧上的猪羊牛肉而已。 因为,他所用的刀,乃是: 菜刀! 亦就是说,与其说此人刀法非凡,还不如干脆说其厨艺了得。 此事说穿了并不奇怪。 因为他祖宗三代,皆是以开酒楼为业,而其祖传的“云隐居”,本就是京城里最大而且最为著名的一家酒楼,其几十家分店,遍布全国各地,到了他手上,更是生意兴旺,日进斗金,可说南北名厨,尽罗其下,各地名菜,应有尽有。 据传连皇帝老子也声闻其名,时不时地乔装改扮,溜至云隐居大快朵颐,甚至连云隐居的招牌,也是前朝的真龙天子一次酒醉后兴之所致亲笔御写。 然而此人真正如此有名,却并非因为云隐居是京城饮食业中的翘楚,而是因为他的老婆—— 京城第一美女胡媚娇。
<三>
说到居大少爷和胡媚娇的风流韵事,还得从他十八岁时,到胡媚娇的父亲,北五省枪王胡不归门下学武时说起。 大凡富贵人家,总担心子女被人绑票勒索,从而有性命之忧,基于这层考虑,总希望其子女能够学身武功,用以防身健体。 所以,就在他十八岁生日刚刚过完,也就是他刀法刚刚练成的第三年,他老爹就四下托人,花了大把银子,费尽周折,终将他塞入胡不归门下。 作为枪王,胡不归平时择徒极严。在他看来,惊艳残血枪作为武林中最著名的一套枪法,其枪招霸道力沉,凌厉凶狠,绝非居步衡这种养尊处优,附弄风雅的公子哥儿所能学得,因此,刚一开始,他想都没想,立刻毫不客气地加以回绝。 不过,他亦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就得休闲娱乐,这些自然都离不开银子。 何况,他还有位平时特别喜爱打扮,花起银子来就如流水一般的宝贝千金——胡媚娇! 所以,就在银子加价到能买到另一座云隐居的时候,居步衡也就名正严顺地成为了他门下的第一百二十八名弟子。 其实,严格说起来,以居步衡的资质,在他的一百多名门人中,也勉强算得上是上乘,不过此人天生身体赢弱,说到做生意赚钱,倒是头头是道;若谈到学武,尤其是学这种以霸道凌厉见长的凶狠枪法,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上不了台盘。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胡不归倒是悉心相授,但两年下来,居步衡却让他大失所望,学来学去,仍是在门外打转。 就在他完全对之失望的时候,这时忽然发生了一件怪事。 他突然注意到他宝贝女儿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大了起来。 这时,他才发觉居步衡平时和他女儿单独呆在一起的时间,远远比和他这个师父学枪的时间多得多。 事已至此,他除了自认倒霉,也只好无可奈何。 于是,居大少爷就顺理成章地摇身一变,变成了他的女婿,兼武林第一名枪惊艳残血枪的唯一传人。 据外界传言,为了让女婿能够成为新一代枪王,胡不归可说是怄心泣血,费尽了心神,为此还专门解散门徒,闭门歇户,特别悉心教授。 据说,在他的刻意瞥促和精心调教之下,居步衡不负众望,经过努力,还终于领悟到了惊艳残血枪的精髓。 然而,就在人人庆幸一代名枪终于又有传人之时,没过多久,武林中就发生了那件令人人侧目,个个震骇的著名奇事。 一代枪王胡不归,在他的六十寿宴上,在众门徒和众多宾客的贺祝声中,见到他女婿花了三年心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所学到的一、两招似模似样的枪法,口中狂吐鲜血,突然一口气上不来,当着众宾客之面,被不成材的女婿活生生当场气死。 据当事人透露,临终前,胡不归瞠目之余,老泪纵横狂叫了一声:“天,老夫愧对祖师!一代名枪,竟此失传……” 而自从此事之后,居步衡也在一夜之间声名远播,变成了武林中家喻户晓的名人。 总之,在落梅风等人的印象中,居步衡就是这是这样一位大大有名的人物。 另外,据他所知,此人家财万贯,一向养尊处优。而且自从老丈人胡不归死后,就自知不是练武的材料,因此除了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做生意之外,从此再不与武林人士来往,虽说手下不乏高手,在京城里极具势力,却与武林人物牵涉不上边。 现在此人居然舍弃如花似玉的老婆,千里迢迢从京城来至洛阳,而且为了一个青楼女子,不惜与鄢谯笪这种狠角色结下怨仇,你说此事奇不奇怪? 不过事不关己,落梅风也懒得去多花脑筋,眼下他最关心的,还是先前飞鹰所言。 “喂,”他不客气对飞鹰道:“就算此人是居步衡吧,你又如何能肯定他不会将针眼之死泄露出去呢?” 飞鹰笑道:“你该记得他的老婆胡媚娇吧?” 落梅风道:“京城第一美女?” 飞鹰点头笑道:“正是。在京城的时候,我听人们谈得最多的就是此女。我曾见过她数面,此人确实是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不过,人们议论得最多的,却并非她的美貌,而是——” 他目中现出一抹揶揄。 落梅风会意道:“听人说,此女最爱吃醋!” “岂止爱吃醋?简直就是天生的醋坛子,兼天底下第一号的母老虎。” 落梅风终于弄懂他的意思了。 既然家有如斯恶妻坐镇,哪个男人还敢到凌烟楼这种地方来?以胡媚娇的性格,若知晓居步衡敢溜到这种地方来沾花惹草,岂不要闹翻了天?只怕到时居步衡只有两条路可走,除了跳河,就是上吊。 “所以,”飞鹰总结:“你根本就不用担心居步衡会将今天这里的事情传出去。老实讲,他除了矢口否认来过凌烟楼这种地方外,也无别的路可走。” 他顿了顿,又道:“更何况,若被胡媚娇知晓他来凌烟楼是找弄晴,恐怕到时他除了自杀外,再亦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世上竟有如斯凶妻。 落梅风对居步衡同情之余,又有些莫名其妙:“他老婆为何要这样嫉恨弄晴呢?” 飞鹰不答,只是嘿了一声。 落梅风更觉纳闷,顿了顿又问:“那鄢谯笪呢?他和弄晴又是何关系?” 飞鹰简洁道:“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落梅风一怔。 “不错,没有关系。”飞鹰加重语气一挥手。 他不愿在这个问题多扯,转开话题:“至于我断定那位姓宁的少女不会将今天之事说出去,原因则更为简单。” 他问道:“你知不知道此女是何人?” 落梅风道:“何人?” 飞鹰正色徐声道:“她就是武林四大家之一,江凌宁家宁老爷子的宝贝千金,宁二小姐,宁真真。” 落梅风和刘七等人这回真的怔住,一个个张大口,表情傻愣愣的,简直比听到先前居公子就是居步衡之事还要更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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