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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衣服的事平息不久,我就接到了夏羽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变着词语咒骂我,说我是个王八蛋,趁她不在的时候,居然调戏了她的表妹。这份莫须有的罪名,让我气得发懵。刚想分辩什么,电话已经被她挂断。当时我就想,一定是赵小妖,偷偷跟她表姐说了我什么。这件事情到现在还是一桩悬案,我已经问过小妖无数次。我问她,是不是你向你表姐说我调戏了你?可她从来就没有正面回答过我。后来可能是我问的次数太多了,她有时候烦了就发火,她火了就骂我是三八。 夏羽摔电话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和她的爱情算是彻底完蛋了。我最恨人家凭自己印象将我定义成什么什么,夏羽简直是个大草包,跟我好了那么长时间,居然不知道我有这个毛病。后来我每次在街上碰到夏羽,她总是凶巴巴的样子好像要把我吃了似的。说来也真奇怪,望着她愤怒的脸,我以前那份曾有的委屈忽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隐隐的得意:夏羽,是你让我背着沉重的社会舆论的压力,向你表妹靠近的,还让我顺利地甩掉一个你。就算我和小妖之间,是一场尚未开始的战争,但我也不寒唬她。 跟夏羽分手之后,我开始在大白天做梦。我常常梦见美艳如花的赵小妖,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最后精疲力尽地输在我的手下。可是胜利者的代价又是什么?除了会失去很多的朋友和爱人,还要承受小镇上许许多多蔑视的目光。仿佛迎面走来的许许多多的人,那些长着皱纹的、鲜嫩如玉的、独眼龙的、蹋鼻梁的,秃头的扎辫子的,熟悉的或是不熟悉的面孔竟有着同样的眼神。我,这个曾经在大人眼中循规蹈矩的聪明孩子,竟然做出如此让人失望的事情----姐姐泡完泡妹妹,典型的陈世美,浪荡子。 背着陈世美的大好名声,我独自一人郁郁寡欢地去了趟上海。上海是个相当繁华的现代化城市,我在上海同样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上海的许多地下网吧是我的温柔之乡,通过QQ我找到了小妖,然后我们热烈的交谈,所谈内容包罗万象,恒久古今。假如仅仅按我以上所述:赵小妖的手被我试探性地捏着,设想这样就能捏出了我们之间灿烂的爱情的话,那么,恕我冒昧,我不会那么愚蠢的写。我认为,那不叫小说。 有次深夜,外面下着瓢泼的大雨,我躺在床上,正在翻阅着一本叫着《大泽乡》的小说。小妖在电话里面对我说,你过来,我怕。进到小妖家里,看见她正痴痴地坐在电脑前面,看着我以前写的一篇小说。没开灯。黑暗里,我湿淋淋地搂着小妖就要进行一些污七八糟的非法活动。我对小妖说,快让我这样,否则以后我成为作家你就晚了。小妖坚决不允。还差点把我的脸都抓烂。我很是生气地对她说,那我回家。小妖便不再抓我,抵抗力逐渐下降,最终被我抱离已经出现频保的电脑...... 就在那天晚上,我把胸脯拍的轰轰响。我异常牛逼地对着小妖说,我要写作!要赚钱。要买一幢很大很大的房子,让你过上像仙女一样的生活,让其他的人都见鬼去吧!小妖听着,脸上还有狐疑的神色。她一遍遍地问我,写小说真的能赚到很多钱吗?真的吗?当时我感觉到,其实,我怀里那妖媚而漂亮的小妖,每天被我的那些狗屁小说搅得寝食不安的小妖,她早已被我的描述打动了。 这次,我投身写作的决定并没有遭到父亲的反对,也许他和小妖一样,被我的夸夸其谈蒙蔽了。他以为,这年代的所有写作者,笔都会变成印钞机,钱更就会滚滚而来似的。在他充满信任和憧憬的目光当中,连我自己也相信,这必将是一个令人激动的事实离我门父子,绝不会还有多么的遥远。 可是没过多久,我刚开始的踌躇满志很快就化为了泡影。寄出去的很多稿件杳无音讯,更不要说什么稿费了。而且,写作的时光是那么难以置信的飞快。一眨眼,大半年过去了。这大半年来,我和小妖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每次见面,小妖总追问我赚钱没赚钱,问得我趣味索然,很是尴尬。 那段日子,另外一些小资小味的青年作家,犹如小鱼上水一般,把出版业弄的异常风火:今天张三飞到北京签名售书,明天李四逛去上海开创作座谈会,后天王二麻子去......而小妖也总是通过QQ,问我,你的书出版了吗?出了吗出了吗?也许是心灰意冷,又或许是我冷热病重犯,总之我对出书的兴趣已经不是很大。正好网上那段时间内,小社区多的象粪缸里的蛆,我每天纵横于那些小山头小社区之上,撒谎吹牛冒充名人吓唬人家小站长小区长。累了就灌灌水,火了就轮几块现成的砖头拍拍人家,逮谁都敢开牙,乐此而不彼. 正是那段日子里,在网上,我成功地结识了一大批时尚杂志的编辑。我帮他们写的一些酸不拉鸡的爱情故事,他们付我一些激动人心的真金白银。那段日子,父亲很开心,老是请我出去吃饭,还给我配置了一身很是光鲜的行头,并濒濒关心起了我的日常生活和饮食起居。他还这样规劝我,说,一平,你别老是闷在家里好不好?出去走走,兴许能写出更好的文章。 在父亲的提议下,我跑去上海,约小妖去了次云南。可是困为囊中羞涩,很快就灰溜溜地打道回府。在回家的卧铺汽车上,我抽着烟唉声叹气,喃喃地唠叨着,他妈的为什么总是穷光蛋!当时小妖两眼望着窗外,她小巧玲珑的鼻子,令人怜爱的侧影,在烟雾中慢慢地变得朦胧……忽然她回过头来,微笑地望着我,令我猜不透她要说的内容。 一平,我是真的,喜欢你。我都这么喜欢你了,还不够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感到鼻子里酸酸的,而一种从末经历过的悲伤已在慢慢地将我淹没. 2 那次携同小妖去云南,其实是一次实际意义上的私奔。小妖的父母跟天下所有的官宦父母一样,从头到脚的看我不起。好在我这人天生皮厚,故而对他们的蛮横无理,基本上采取了表面上唯唯喏喏,实际上不理不睬的对策。我那时曾一度天真地想:我将来娶的是赵小妖,又不是娶你们!当我成功地导演了一场完美的私奔之后,那种天真,愈发而不可收。 在云南丽江,我带小妖走进一家小商品市场。通过一条肮脏而凌乱的水泥路,错落有致的摊位上,陈列着一些五颜六色的新潮服饰。尽管炸弹乱飞,真品也还偶有一二的。跟那些算盘顶在头顶上拨弄的小商贩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我给小妖买了一条草绿色的连衣裙。她穿起来很合身。只是颜色,似乎略显沉闷了一些。那颜色和我郁郁不得志的表情倒是极为般配。后来小妖告诉我,那是她成年以来最大的快乐。“一种很幸福很感动的体验,象是在飞。”望着神采奕奕青春无邪的赵小妖,那一刻,我自己也为自己感动. 从云南回来之后,我继续埋头写作,拉开了一副未来文豪的架势。一日三餐,基本上错落无致,写完一篇又一篇。以至于江洪每次见到我,都要提醒我,问我过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脏得简直象头猪。 那就是我的2001。整个夏天,显得炎热而且漫长。日子一天天过去,枯燥,重复,热浪翻滚,暴雨阵阵,没有丝毫新异,却莫名其妙地让我充满了创作的激情。好象就在这个夏天,无意中,我和自己的上司费小兰产生了一些不应有的故事。 说起她,其实我很早就认识。因为她以前和我小叔是同学,而且一直和我们家住在一幢楼里。她和我小叔一样,比我大几岁,总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个无知而且酷爱张扬的小少女似的,常常成为小镇上人们飞短流长的对象。 中国公众的口水,历来只喷两种类型的人:一,天才;二,白痴。费小兰显然隶属前者。我小时候的观点与品位好象就与众不同,常常不理会那些男女三八们的狗屁。屁颠屁颠地,跟在小叔的漂亮女同学费小兰后面,讨教一些杂七杂八子午寅丑的所谓学问。她总是循循善诱地对我进行一些类似于人生启蒙性质的教导。以至于后来,我到了可以光明正大地吊马子的年龄,总是毫无理由地威逼利诱马子们,把她们往费小兰年轻时候的框框里面赶。弄得那些个性十足的小姑娘们,一个个地向我纷纷倒戈,拂袖而去。 2001年夏天,21岁的周一平同志漫步在大街上。见到自己的顶头上司费小兰。那天,费小兰很是火爆地叫我狗蛋,并非常自然地跟我东扯西拉。那天的费小兰,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很紧身的那种,裙摆及膝,活生生地将她的身段衬托得很是婀娜. 在言谈中,我说到我现在业余写作。费一听就来了兴趣,并一个劲地说要看我的写的小说。那天,我们俩见面前后的事情,发生的比较蹊跷:我当时正从一家复印店出来,手里拿的也恰恰就是那份一直没有发表过的中篇,题目是”一个青年流氓的2001”。有序言,有副标题,有后记,总之花里胡哨的,什么都有。于是,我就把我刚打印好的那份打印稿递给了她。她把我的打印稿小心翼翼地放到坤包里。望着她那一丝不苟的样子,使我骤然间对她又产生了几分好感。 费小兰走后,我马上打电话给我在夜市摆夜宵摊的小叔。我问他,你的那个同学,她懂小说吗?小叔问我是哪个同学。我说靠,就是以前差点让你成为一名伟大诗人的那位啊。 听我这么一说,我小叔终于笑了起来。小叔念大学的时候,常常写些让我似懂非懂的长短句,然后用些小恩小惠打发我去给他干邮递员的工作。那些诗,基本上都是送给费小兰的。有时候,我发懒劲不想跑路,小叔就原形匕露,给我一些或重或轻的锤子吃。有次,我被小叔修理狠了,一委屈,我就向我爸作了个简短的汇报。我爸听完汇报二话没说,提了根翰面杖,就从家冲了出去。据说,小叔一开始还跟我爸嬉皮笑脸,后来被我爸轮面杖的风声吓懵了,从此不敢随便在我头上动土. 听我说起费小兰,小叔在电话那边长叹一声。间隔了很长时间,才对我说,你可别小看她,她以前有不少散文在正规杂志上发表过的呢!那时候发表文章,哪象你们现在这般瞎折腾呀...... ****** ****** 3 我小叔的话语里面依旧充满着对费小兰的赞叹。我知道我小叔从来不轻易夸奖别人。因为他自己也写得出一手的好文章。只不过是怀才不遇之辈罢了。尽管如此,他的骨子里也还有着一股子过去文人的傲气。所以被小叔夸奖过的人,应该是寥寥无几的。 两天后我家的电话玲响了。竟然是费小兰打来的。她说我的小说让她很是感动。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高评价。那一刻,我相信真正感动的人是我而不应该是她。就在这时,我听见费小兰说,明天下午你有空吗?我想请你喝茶。 我很想听听费小兰对我小说的看法。可是她只是反复地告诉我,说她很感动。除此之外,她不愿意跟我谈论任何有关小说的细节。我暗自猜想,她可能还是没有真正理解我的小说。这多少让我有点儿失望。不过不知不觉的,她还是成了我的好朋友。我也常常接受着她的邀请,陪她一起喝茶、唱歌或者跳舞...... 最后我渐渐明白,她说我的小说写得好,无非是想让我成为她的一名听众。或者她希望我们成为一种无话不谈的朋友。然后把她的经历全部灌输进入我的大脑里。最终让我帮她写传记而已。用她自己的话说,那应该就是小说。 后来那个夏天,一到上班的时间,我几乎天天都要被迫倾听着她的故事。她甚至像个怀春的少女一样,双眼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之中。不可否认的是,她的故事基本上都很精彩,缠绵悱恻惊心动魄。有很多的情节甚至和正在播放的电视连续剧不谋而合。 她说她13岁就开始恋爱。15岁就曾经为爱情割腕自杀。21岁结婚。婚后却又疯狂地爱上了三个有妇之夫。其中一个男人是她从网上认识的,为了见他,她孤身一人去了云南边陲的一个小镇。在一条水流急促的小河边等他,有条突如其来的毒蛇,把她吓昏过去。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那个男人的怀里...... 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尝试着把她的故事写下来。可是往往写完了开头我又忘记了结尾。初步判断了一下,我觉得我以前的写作激情,在她的故事面前总显得无所适从。直到我的确写不下去了,我就火气毛糙地责问她,你的这些故事都是真的吗?费小兰瞪大了无辜的双眼说,千真万确!我在心里开始这样想,既然是真的,那为什么我总是写不下去?于是我就嘟囔着说,既然是真的,那为什么你不自己写?可她却说,现在想当作家的人是你,不是我! 我怎么觉得那个伟大的作家梦已经离我遥远了?还是我从来就不是一块写作的料?那些日子里我终于厌倦了写作。整日在外面晃荡。费小兰不请我喝茶的时候,我就找朱大同斗嘴。总之除了睡觉的时间之外,我怎么都闲不下来。朱大同那阵子谈了个朋友,是个大龄女青年。看着朱大同天天搂着那个相貌平凡的女人,一脸的傲气。我忽然觉得爱情也就那么回事。而我自己,却像是一片飘落的树叶,乘着风的翅膀,漫无方向的,轻飘飘地飞。 而费小兰也终于厌倦了自己的讲述。她说她想立即投入到崭新的轰轰烈烈的感情里去。然后终于第一次把话题转向了我。她说,说说你自己的故事吧。我说我没故事,只有一个女朋友,叫小妖。说完小妖,我莫名其妙地补充了一句:“不过她很漂亮。” 费小兰皱了皱眉毛,说,那你和她不合适。像你这样的文学青年,你应该三十岁之后才结婚,“不对不对,是三十岁以后再谈恋爱!” 可我是认真的。 那就更应该了结啦。 那我现在怎么办? 你应该继续写作。 可没她我就写不好小说。所以我还是要和小妖好! 但那是两回事。两回事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我还是保持住了我的沉默。因为许多事情,我觉得我跟她无法有着同等的感触。再说我的辩解也将徒劳无功。我连我自己都不怎么了解自己,更何况她这个外人? 4 “姓周的,你真应该现实点。”我的朋友江洪、包括同事朱大同和费小兰都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他们俩觉得我身上的理想主义成分,妨碍了我今后人生的发展趋向。可我到底哪点不现实呢?和赵小妖好了那么长时间,还没彻底解决掉她?把她当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妹妹,相对纯洁了点就不现实? “我操!你敢发誓永远不带她上床?你只是一时之间没有下手的机会罢了。”朱大同说。看见费小兰在一旁低头窃笑,我只好故做轻松地反驳着他:“你知道个屁!我们早就上过床,但上床不见得千篇一律都干那事。我昨天没干,今天没干,但也不代表我明天后天也不干吧?现代社会一切都是暂时的,你今天就能知道你明天会怎样?” 而江洪则建议我停薪保职,跟着我的那些洋亲戚们去捞世界。他觉得我可能被赵小妖这个女人给困住了。他说:“你不能因为区区一个小女人而越活越差。你自己想想看,第一个女友抛弃你,飞到了日本,现在的女友抛弃你,跑去了上海。再说赖在国家编制的事业单位里,每个月领几个小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让我们发愁。”我执拗地说,我哪都不想去!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我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我闻到这个城市厕所里飘出来的臭味都会觉得香!江洪被我气得直咬牙齿。 可天下没有不散的鸟群。止不住内心的躁动,我最终还是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出国。--当周家的亲戚从海外归来,邀请我去本市最为豪华的饭店去吃饭时,因为小妖已经去了上海,不得已,我只好拉上了夏羽。临行前我这样嘱咐她:“到时候,我会说你就是我的未婚妻。北大毕业,学高分子化学的。他们可能不懂这些,他们除掉懂钱,还能懂个屁?”其实,我也怕自己和小妖之间的事,夏羽会一直耿耿于怀。不过非常时刻,她还是盛装陪我去了那家饭店。 许多亲戚我事先也没见过。幸亏我爸临死前,留下来几张周家爷爷辈的照片,我们凭此相认。我没敢提我爸已经改姓的事,怕洋亲戚们不高兴。我的堂兄周一伟小时侯曾经来过我家。但他现在的名字叫大卫。他的新婚妻子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女人。喝酒时,大卫.周替我引见她之后,那个美国大洋马非常热情地拥抱住我,用生硬的汉语对我说:“很高兴见到你,弟弟,亲爱的。” 伯父拉住我的手,几乎要掉下几滴思乡的热泪。他神情凄切地说:“我们是回来寻根的。可惜你父亲却英年早逝。假如你想去美国,我们一定会鼎力帮助你!”席间,我发现桌上那些菜,只是名字叫得好听,价格昂贵而已,甚至没有小妖做的土豆沙拉好吃。可夏羽却连连叫好。忍不住我就想,夏羽可能比我还没见过什么世面。几道花里胡哨的国产菜就打败了她。但不管怎样,爸妈死了,我还有这些洋亲戚。现在,他们主动要求帮助我,那么说,我运气还真不错?至少已经有了这些不算太坏的海外亲戚。 当天夜里,伯父和堂兄,又异常大方地给我和夏羽也开了个房。关上房门后,夏羽问我:“这也是生活?”我从第31层窗户看下去,一些流沙似的车灯在我脚下流淌,却总是无法给我真实的感觉。于是我反问夏羽,假如我们俩终生都住这里的话,你会不会因此而感到实在或者幸福? 夏羽对我和小妖的事好象还一直难以忘怀似的,小嘴一咧,骂道:算了吧!我承受不起。你还是带着你的小妖精一起去享受吧。说完,她赌气似的,从桌上拿起一瓶架在一个小铁架上的洋酒,正准备就此打开,我大喝一声:“住手!”想了想又叹了口气,说,喝吧喝吧,你想喝就喝,你看你看,没白跟我睡吧? 夏羽气得脸色发白,她扔掉手里那瓶酒,冲过来狠狠地煽了我一巴掌。咬牙切齿地说:“好你个白眼狼,你没上班前,住我的吃我的花我的,我什么时候说过像你今天这样的话?在你眼里,难道我夏羽还抵不上这瓶酒?” 下半夜我一觉醒来,发现夏羽还坐在床沿叹气流泪,浑身凉得像个女尸一样。吓得我一把抱住她,一个劲地向她陪不是。我一边轻轻地咬着她的耳垂,一边懦懦地说:“羽姐羽姐,对不起。那句话是我信口胡扯的,你别当真。” 那晚,夏羽在我的怀里扭来扭去。最后她要我向她宣誓,以后不再和任何女人来往,包括赵小妖也不行。其实,我当初之所以迷恋上夏羽,是因为我觉得,她身上的确有种特殊的魅力,甚至很像是我少年时代暗恋过的那个小护士。于是我说:“我宣誓!等我以后有了钱,马上就娶你当老婆!当不了大的就当小的!”尽管那个誓宣得不伦不类,夏羽却也破涕而笑。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忙于办理各种各样的琐碎手续。只上了一年又两个月的班就辞职,许多领导级别的老家伙,对我的媚洋宠外显得非常不满。马处长忿忿地说:“你把我们这里当啥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不行!我们要把你当成开除公职来处理,还要在晚报上刊登启事!我们这里,至少也算是国家的一个重要部门。培养红色接班人,未来的局长厅长和部长很可能就出于本处!绝不是一块类似你这种人出国求荣的跳板!” 他还想对我继续训斥下去,可一抬头,才发现我已经像只听不懂人话的小鸟一样,飞了出去。事已至此,我恨不得即刻就飞到美国去。哪怕被马处长他们说成是卖国贼,我想我也会在所不惜。我的堂兄大卫.周以为夏羽真的是我未婚妻。他对夏羽说:“你们俩一起来吧,你们会喜欢我们美国的。”大卫一边说,还一边色迷迷地看着夏羽高耸的胸脯。忍不住我就骄傲地想:妈的,老子钱没你多,难道女人也不如你的好? ****** ****** 6 出国前,我处于一种既怀念过去,又向往未来的情绪纠缠里。正是那段可笑的日子,生活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同学老扁,我朋友江洪的“叉螃蟹”老师,一不小心,居然成了个见义勇为的人民英雄。“善恶往往只是一念之间,不是有首歌这样唱吗?‘天仙恶魔,相隔惟一线’!但我现在总觉得,人生几乎就是一场简单的赌博,结果只有两个,不是输就是赢。”英雄老扁说话还和以前一个腔调,玩世不恭的味道。不过,他现在是个独眼龙,为了不影响市容,一年四季他都戴着一副墨镜。 就是我和江洪离开他不久的一个夜晚,老扁在街道闲逛。看见几个流氓堵住一个女人,在强行扒她的裙子。“咱们毕竟是这个社会的主流青年,接受过正规系统的道德理论教育。所以,就不能便宜了那帮坏小子是不是?再说,咱们当初好象也没那么霸道过吧?” “可现在的流氓真是神通广大无法无天!他们居然还配备了枪支弹药,早知道他们那么先进,我可能不会插手这件事情。反正社会混乱又不是我个人的责任。叭!他们的土枪一响,血光四溅,我就成了现在的这副鬼相。不过,广大市民们看到我见义勇为后的惨状,纷纷向我捐款捐物。这不,我这辈子可能真的要衣食无忧了。” “我还分出一部分寄给了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我觉得其实这也叫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不是吹牛,真金白银的,拿出来的时候,还真他妈有些心疼。”那次,老扁作为见义勇为的青年楷模,在全省各市来回做演讲报告,终点站将是我们的母校。 “以前,我们一起在学校大礼堂里听别的英雄做报告,许多女生都被感动得鼻涕眼泪一起流,我那时还挺嫉妒他们的。没想到现在居然轮到我自己唱主角,真是三十年河东转河西,世事难料啊。” “他妈的!五个记者,三天三夜都在帮我赶写英雄事迹,嘿嘿,材料真真假假的厚厚一大摞。你们俩再帮我回忆回忆?我在T大读书那会儿,还做过什么其他的好人好事?上街扫雪滑倒摔断过一根手指?给生病的女同学一汤瓢一汤瓢地喂饭?制止其他男生因为泡妞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手把手教詹妮丝老师练习中国书法?替退休老师搬液化气罐?这些都算不算?算得话我准备讲得再长一些,真实一些。” 那次老扁来我市非要自己做东,也请我们去了一家星级饭店,猛搓了一顿。席间,英雄也喝了不少洋酒,跟拼命似的。“我这人到底是怎么了?太奇怪了,人生总是无法按自己预定的轨道发展!我明明想这样,他妈的命运偏偏要我那样。”说到这里,英雄取下墨镜让我们看他的伤口,那只陡然瘪下去的眼睛里,似乎还埋伏了点薄薄的泪花。 “就说这眼睛吧,到现在还有一些铁砂潜伏在里面。一到阴雨天气,疼得我想直接挖掉它!或许这就是当英雄的下场吧,哈哈哈,英雄嘛,当然不可以和平常人一样。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做完所有的演讲报告,英雄将回到他自己的城市。也即将升任为原来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级别将是正科。多么美好的仕途啊。毕业时,可能他连想都没敢这样想过吧? 老扁走后,我处于一种焦躁的等待之中,那段时间,我的签证并没得到有关部门的正式审批。一天下午,同事朱大同旋风一样冲进我家。惊慌失措地告诉我,说费小兰在马处长的授意之下,已经决定拖住我,无论如何也要让我出不成国。“妈的,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事从头到尾的,就是个阴谋!”听完朱大同的急报,我恨恨地说。 费小兰和夏羽一样,也是有夫之妇。我毕业后,和她在一个办公室上班,互相之间的关系,也纯属正常。不过,出格的事情倒还真的有过一些:那时候好象我刚上班没多久,喜欢长时间地对着她发愣。就因为这个,导致李副主任产生了一些错误的想法。她常常就对着我拨弄着自己的长发,心理书上称女人的那个姿势是:“你看我多漂亮啊。” 此后,我们单独在一起看过几次电影,吃过几回便饭,还躲在计程车里偷偷亲过几嘴。但每次我要求尽兴时,她却推三阻四。分别以“我不喜欢男女之间把关系搞得那么赤裸裸”、“今天不行,我不凑巧”和“等我老公出差后怎样?”婉言拒绝。而我在心里则已经骂了她起码一千次假正经。同时,我也觉得,这样做,很对不起我小叔。 那天江洪也闻讯赶来,和朱大同一起帮我出谋划策。我们三个在房间里拼命抽烟。江洪问我:“你和夏羽的同时又和她?”既然已经东窗事发,我也只好点头承认。朱大同又说,对了,她还准备联合夏羽一起,要把你告上法庭。我冷笑不已,暗暗想,妈的,她们俩可都是自愿的。我要是流氓的话,那她们又是什么呢?可中国到底不是美国,流氓事小,等我把一切都解释清楚时,我的护照肯定已经过期!这分明就是一个圈套,一定是那个姓马的老流氓耍的花招。“真的不行,咱们买个黑社会杀手把她干掉?”江洪的提议,倒把朱大同吓了一跳。 为这事,我约到费小兰单独谈了一回。那天我们在一家叫着“粉红色的回忆”咖啡厅里见面。“这地方除了名字土得掉渣之外,别的还算凑合。”费小兰坐下来,撇了撇她的小嘴说。不自觉的,我又动用起自己刚接触她时的那招,长时间地盯着她的脸蛋发愣。我发现,其实费小兰除了胸部有些平坦之外,别的地方长得还真不赖。尤其是那张脸蛋,白嫩、吹弹可破的皮肤,两只大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两坛可以醉人的美酒。假如她真的和我有过那回事,我想,等去了美国,我肯定会常常想起她。 没谈几句我又发现,原来费小兰自己也是个出国迷。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年头,出国的人小鱼上水一般多。她想出国,应该算是情理之中。谁让电影电视现在都宣扬着美好的外国生活呢?直到费小兰被我盯视得有些老毛病重犯了。我才问她,怎么回事,到底? “你小子想出国就出国?没那么便宜!”我觉得,费小兰说话的口气倒像是我妈。于是我就吃吃地傻笑,嬉皮笑脸地望着她说:“咱们俩好象没做成过什么吧?”不想她听后却勃然大怒,把一根纤细白嫩的手指,在我鼻梁上又戳又点,“你这混蛋,亏你好意思说得出口。难道非要做成什么,才算是爱情吗?”说完后可能觉得“爱情”俩字有些不妥,又说:“幸亏没跟你做成过那事,否则我后悔都来不及!” 我一边笑一边还想趁机揩她最后一笔油水,我伸出手,准备掐掐她的漂亮脸蛋。却被她一调羹打在手背上,疼得我龇牙咧嘴。一生气我就这样问她:“听说你准备告我流氓?”她却反问我:“那你自己说说看,你是不是流氓?”我说我不是,“我要是流氓的话,那最起码你自己也是。姓马的更是!我曾经看见过你们俩在‘四方宾馆’里开过房,别跟我说是巧合,连日期、时间和你们俩的化名我都可以查得出来。” 费小兰被我一军将得整个人都怔在那里,几秒钟内,变了好几种脸色。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么斤斤计较地说她,有些流氓地痞作风。可签证的事情刻不容缓,我也是被逼上梁山的。“其实马处长对你挺好的,你只要对他也好些,将来他的位置肯定非你莫属。到时候我从国外归来,不还是你的属下嘛。再说咱们俩毕竟也不是一般的关系,当真我出国了就永远不回来?我还指望着自己回来时,你已经比吴仪混得还要好,到时候,我才不怕你摆什么臭架子,反正我喜欢看大场面。”看着她的表情那么难受,我只好这么五迷三道地劝慰她。 最后她只好背离了马处长的意思,擅自决定,与我和好如初。而我则一再许诺:出国后多长几个心眼,看能否帮她也联系联系。这事就这样草草收场。那天出了咖啡厅,我们还肩并肩地走了大约一万米的长街。临别时,她忽然问我,你,真的一点儿也不想跟我把那事做成?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那些云,酝酿了很长时间,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 ****** 7 这事被夏羽知道后,禁不住在我家里气得暴跳如雷。“想不到你还真是狡兔三窟,老少娘们一个也不想放过?”我说,那里是那么回事?我跟她的关系简直比纯净水还纯净。之所以闹出这样的风波,完全是有人在幕后指使。“我才不会相信你的这些鬼话,江洪说,那个臭女人都准备告你啦!妈的你今天是不是去向她卖笑又卖身?跟我说起话来头头是道的,倒像是个大人物。再说你不就是出个国吗?有啥了不起?这也值得她告的?” 听夏羽这么一说,我在心里不禁狠狠地骂了江洪一万句操他妈。他干的这事哪像是我朋友,简直是个落井下石的小人。我苦笑着向夏羽解释,我说:“姑奶奶,你别跳啦,我头都已经大啦。签证还没下来,你们这些三八就四处收集着所有的马路消息。那等签下来之后,岂不是要把我五马分尸?再说我还真想把你也带过去哩。你老公因为一个黑妞就抛弃你,我可舍不得。” 夏羽作势要啐我,索性我把整个脸往她嘴边凑。心想,为了出国,被她啐点吐沫又有什么关系?等我上了飞机,咱们之间的一切也就可以彻底的一笔购销了。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才不想跟你出去呢!跟在你后面,不明不白的我算个啥?免费保姆还是洗衣机?我只是普通技校毕业的。不是真的北大!你带我去美国能干啥?去唐人街拉客?跟美国佬干?再说我还不会用外语拉客!” 我一糊涂,居然脱口就说,不会你可以学嘛。夏羽被我这句话气得脸色铁青,在房间里挺着她高耸的胸脯,走来走去:“学你妈的头!我可不是那种惟钱是图的女人。别以为跟你睡了几个月,我就是你的女人!这年头,谁玩谁谁知道啊?你这条可怜虫”夏羽说完,扭屁股就走。离开我家时,还一脚踢倒掉一张拦路的靠背椅。 几天后,我和江洪逛街。走到平湖西路的“红雨迪厅”门前,果真看见一大帮臭小子,都围在夏羽的面前,其中一个就是我差点拿刀砍他的“驼子”。江洪当时就准备冲上去,叫夏羽陪我们一起去“五谷香”吃饭,被我一把拉住。我说:“妈的!别去!她这叫自甘堕落!”可后来,我又觉得,夏羽这样做,很可能是故意气我。不过这女人的确很有骨气。我很佩服她。别的女人一听见我要出国,恨不得时刻都围绕在我身边。以便将来我衣锦还乡时,得些鸡零狗碎的洋玩意。 想到这里,我对江洪说:“只是她骗过我,她说她老公每个月都给她寄钱。但事实上,她老公一年前就已经终止了与她的一切联系。她现在花的钱,全是旅馆的那点收入。我怕就怕在像‘驼子’他们那号人,会连财带色一起骗走她,我走后,你要帮我照顾照顾她。” 签证下来那天,我对江洪说,看来我要正式向你托孤了。不过你小子蛮骚包,是不是早就看上我的夏羽了?他却把头摇得像只货郎的拨浪鼓,口气坚挺异常地否认。其实,对于夏羽,我真的有些愧疚。毕竟承受过她太多的照顾。而很多时候,我却没把她当成过自己的什么人,尤其是住在“夏羽旅馆”的那段日子。潜意识里,我甚至把她当成是一个纯粹的鸡。 江洪那天问我借手机打电话,那手机也是当初夏羽替我买的。我拿给他,想了想又说,反正我以后也用不着这个了,就转送给你吧。算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个象征物。“不过江洪,你真的要对夏羽好一些。就当她是我亲姐那样行吗?”江洪说,行,你放心,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就什么把她完整无缺地交还与你。 临行前的那天晚上,在简单的啤酒宴会结束后,我趁江洪醉得像头死猪,用我刚送给他的手机,跟赵小妖进行了一次长谈。我对小妖说,以前我讨厌钱,视钱财为粪土。我妈可能就是因为钱才嫁给我爸的,否则凭他一个反革命分子,一个黑五类,谁愿意跟他?可现在我却沦为金钱的手下败将,要老婆跑出去打天下。 小妖在电话里刻薄地问我:哦,那谁是你老婆? 于是我敏捷地绕开这个话题,继续说:现在我也决定拜钱为师啦。我明天就直飞钱山钱海。我要把钱当成我的新老婆,为了钱而奋斗终身。 小妖不满地说:其实你根本就没有为我而奋斗过。对了,你的小说写得怎样了?电话里,我感觉到她是一边在嗑瓜子,一边在跟我说话。好象我就站在她的面前,而她不过是在陪我闲聊。 “小说值个屁钱!”我发觉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用钱来衡量着一切事物。“再说,我们俩并没有那个过,或许我们真的那个过了,我就不会离开祖国,我的小说也会写得朝气蓬勃。” 电话里面,赵小妖假装听不懂我说的话,还一个劲地在电话里挑衅我:我们俩并没有哪个那个过?那你现在来上海,看看还来不来得及? 我说我现在还不想那样做。我要为自己的未来,保留住人生宴会里,味道最为鲜美的一道大菜!这样的安排让我觉得,自己或多或少的,还有一些艺术细胞,可以接近浪漫,接近理想。在后来灵魂和身体都遭磨难的艰苦岁月里,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为自己保留的那道大菜,在转眼之间,就会变成了别人的残汤剩饭。关于这一点,当时我的确没有估计出来。 当飞机飞进高高的云端之上,我终于触摸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单。傻傻地坐在机舱里,我的沙眼病似乎又犯了,泪水像蛆一样,纷纷从我的眼眶里爬出来。那一刻,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在我的人生里,有很多很多重要的东西,正离我迅速地远去:我的小说,我的爱情,以及一些残留在我体内的所谓纯洁。而它们,在飞机没有起飞之前,比我的生命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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