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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一次往京    文 / 菜篮子

    这时候,母亲主动提到了我想去北京的事情,还说她背地里已经给我借好了路费,300块。我动摇了。母亲是多么的不舍得我出远门啊,因为我是她的宝贝小女儿。可是为了我能活命,她竟然主动给我借好了路费。我忽然觉得,我的不吃不喝好残忍。我就是死,也不该死在这个家里,让母亲来给我收尸。
    离家之前,我又去了一次白果树底下,在那里站了很久,也算是诀别。走时,我特别叫了一声父亲,说我要去县里二姐家住几天。父亲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本不想叫他的,但是怕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叫父亲,一直只叫一个“爸”字,从来不叫两个字:爸爸。不过这次,我叫得很认真。好让父亲将来我不在了有个好念想。
    母亲送我上的车子。一边叮咛我及早往家里来个信。我背着我的所有手稿,出门了。连头都没有给母亲回一下。这个生我养我的村子,竟然真的让我连一点留恋都没有。车子越开越快,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一走,就是死,也决不再回来。”

    第一次坐在北上的火车上,我没有一丝激动与新奇,倒象是走向坟墓。不过,当我拎着行李走出北京站,站在广场上时,满目男女,心里却一下子开阔起来,那么多人,象一只只蚂蚁,都在奔命。而我却在固执地想着死亡,是多么的滑稽啊。
    陌生的城市,往我的体内,注入了一汩昂扬的力量。
    然而我天生有点马虎,在火车站还没把两只脚站热,行李竟然给小偷拿去了。我登时傻了,脑子里空空的,肚子里也空了,肝肺都象给人摘走了。我满广场上转圈,渴望能看到一个场面,那个小偷正在打开我的行李,然后我走上前,恳求着对他说:“来,我把我身上余下的一百多块钱都给你,你把行李还给我。”
    行李都是稿子,于小偷是不值钱的,可是对我来说,它是命根子。我辛辛苦苦写了近两年的稿子,十余万字啊,并非我用笔写成的,而是我用心一个字一个字给呕出来的。为了它,我挨了父亲的多少骂,母亲又受了多少的气啊。

    在广场转了无数个来回之后,我绝望的站下了,两条手臂无力的垂着。我仰起脸,望着夜空,在心里喊了一声:”妈。”喊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眼泪就涌了出来,满脸流淌。第一次感到母亲的那张脸好亲切。
    在广场坐到天明,太阳出来了。望着红彤彤的太阳,我骨子里的倔强和坚硬都被点燃了。我生来是个走逆行道的人,随父亲。命运让我活,我可能偏偏想死;命运要我死时,我反倒死不下去了。
    美丽的北京,尽管先送与我了一个并不漂亮的见面礼,但是我不认输。稿子丢了,还能再写。命运你这个刽子手,你对我还有什么怪招,你就统统使出来好了。我不怕。
    我同时还想到了春儿。在我离家之前,我特意打听了一下,春儿在部队做教官,还没结婚,他也许是在等我。我要活着,活着,好跟我的春儿會合。
    我在车站附近找了个餐馆,给做小工。服务员轻省,但是我做不成。我脾气不好,成天绷着脸,客人光看到我这张脸就够了。只好在后橱给打杂,洗盘子,洗没完没了的盘子。我干活很老实,这个随我母亲,一言不发,就知道干活。但是很累,一天下来,腰都硬了,手也泡得不象样子。后来老板娘给我找了一双橡胶手套,黄色的,很漂亮。

   紧接着,我给母亲写了一封信:“妈,我刚到北京就把行李弄丢了,那么多稿子都找不回来了。我现在给一个餐馆洗盘子,很累,我想回家,可是我没有钱,我连还那300块路费的钱都没有。”
    我现在都不明白,当初我竟然會给母亲写那样的一封信。寥寥几个字,连母亲的身体都没有问候一下。一边写,一边哭泣。不过,当时我真的很苦,不小心弄坏一只盘子,还得看老板的脸色,来例假不舒服时也不敢请假。我需要诉苦。除了母亲,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了。只有母亲不會嘲笑我:一个大学生,把行李弄丢了,还给人洗盘子。
    时间不长,我跟老板娘发生了争执。一天,我洗完盘子去卫生间,顺手把摘下来的手套放在卫生间的洗漱处,等我从卫生间里出来时,手套不见了,不知道被哪个客人顺手给拿走了。我主动去找老板娘,问那双手套值多少钱,我赔,老板娘一听就火了,说手套是她的一个朋友从美国带回来送给她的,贵着呢,我赔得起吗?我一再给认错。我真的知道我错了,那双手套的确很漂亮,而且老板娘反复嘱咐过我的,千万别给弄丢了。可是已经丢了,除了赔,我还能怎样?

    然而老板娘就是不肯放过我,使着劲在那里训斥我,我的眼睛都快要朝外滴血了。所有服务员都在边上看着玩。我觉得我这一辈子的第二个耻辱又来了。第一个耻辱是我的早恋。第二个耻辱是我弄丢了一双高级手套,赔不起,我穷,因为我是从农村来的。我都认错了,还要站在那里,任那么双眼睛刀子般的从我的背上一一剐过。
    当晚我在被窝里哭了很久。第二天却收到了母亲的回信,也很简短,就几行字:“老七,行李丢就丢了,跟人的命比起来,那都算不了什么。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回来吧。那300块钱,你姐们已经替你还了。”
    我知道,这封信肯定是母亲口述,别人帮忙给写的。所以很简短。然而就是这封极其简短的信,勾起了我的一腔思乡之情。看罢信,我满心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现在就回去。母亲的唠叨和父亲的训骂,在那一刻都成了浓汁般的亲切和温暖。
    我当下提出辞职,老板娘不同意,说我临时拆台,辞职也得再等三天,等她找到替手,不然就不给我清算工资。我说不给我清算工资我也要走人。说完挺着胸脯就走了,而且头也没给回一下。一千多块的工资,就那样给我的趾高气扬走掉了。在老板娘与众多服务员的眼里,我可能是个大傻瓜,但是那时对我来说,一千块钱连土不如,我要回家,我要马上见到我的父母,不然我就活不过今天。

    坐在归乡的列车上,喜悦与兴奋满心头鼓胀,第一次知道了归心似箭的感觉。在我们县城下了车,那颗在嗓子眼上撞击了一路的心,猛然间才回到了胸腔里。
    我花掉身上仅有的一点钱,给父亲买了两瓶好酒,和给母亲买了两包高级饼干。那是我第一次给父母买礼品,尽管我囊中很羞涩,但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甚至有点豪迈,身上有多少钱,就给花多少钱。
    当我一脚踏在家乡的那条柏油马路上时,我的心又开始怦跳。路两旁的油菜花上蜜蜂们舞得正欢。这条曾经让我无数次渴望走出去的柏油马路,现在又给我踩在了脚底下,而且它好软。我忽然想起当初我从这里走出去时,对自己发的那个誓:这一走,死也不再回来。我哑然失笑了,什么话,真的不能说得太绝。
    我进家时,母亲在做饭,我冲着母亲的背,很饱满的喊了一声:“妈。”
    母亲显然被吓了一跳,扭过脸来,看看我,接着又抬起头看看房顶,好象我是从天上掉下来似的。
    我走进灶里,一屁股坐下,给烧火。
    母亲这才明白我真的回来了似的,跟进灶里,冲我肩膀上一巴掌,笑着说:“你这死丫头,怎么不说一声就回来了呢?”人在笑,眼睛里却亮起了一层密密的泪花。

    接下来是夏收,我干得比任何时候都买力气。我多干点,父母就能少干一点。出了一次远门,才知道什么叫家乡。家乡,就是有一路,在你心头无限延伸着,不论你走得多远多久,那条路它都象蛇一样缠着你,缠得你心慌,直到你再沿着这条路走回去为止。这条路是由两双眼睛铺成的,一双是母亲的,另一双是父亲的。
    夏收完毕,我回到家里的新鲜感渐渐消退。父亲也许是喝了我的那两好酒的缘故,对我不再骂了,但脸色也没好看过,那张脸还是跟腊肉差不多,又黑又长,一见了我,就“梆梆梆”咂他的烟锅子,恨不得把烟锅子给咂成两截,吃进他肚子里去。
    母亲一直在背地里哄父亲:“别跟老七发脾气,老七才刚回来。”
    我知道,我不工作,不找对象,这两个问题仍然象两块翻不动的大石头,死死地压在父亲的心上,想让父亲高兴也难。母亲也悄悄的问过我一次,问我还写不写书,我说暂时不写了,母亲说那就该考虑个人问题了,说我都老大不小了。
    是的,我老大不小了,都二十六岁了,该考虑个人问题了。同龄的姑娘们孩子都要上学了。三姐夫已经结婚。春儿还是音信杳无。我该考虑谁?农村的我看不上。城里的看不上我。而且城里的男孩子,我也看不上。我喜欢刀架在脖子上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硬汉子,城里的男孩子们早都给霓虹灯软化了,骨头硬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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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9 发表 | 本章责编:雨琪H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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