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很快,一行人已走出王宫的大门,五个人换上了宫廷侍从的服装,涅捷斯也跟来了。正对着王宫大门的是一条笔直的街道,垂直交叉。东面高大而华丽的是贵族的邸宅,西面是贫民区,密密麻麻挤满了平民矮小的房屋。住在谷地的人因为来水季快到了,都移居高处。穿过住宅区便是集市。食品、日用品、腓尼基的紫红布和椰枣、努比亚的宝石、驴子和骆驼应有尽有,港口十几只大船正准备起航,一部分去努比亚采办巨石;一部分去腓尼基和叙利亚采买黎巴嫩雪松和奴隶。一艘小船正在那儿等待着他们。 船是向西岸驶去的。对于埃及人来说,不管是法老、贵族还是平民,都希望死后能葬在尼罗河的西岸,这是他们的永生之地。人们一般都住在尼罗河的东岸,而一行七人的目的地是属于小王子的一个皇家葡萄园。 “他说的没错,我们在王宫真是够危险,法老的耳目比苍蝇还多。”文欣的手上举着一盏油灯。 “离开了王宫还得让我们躲在密道里。”方妍伸手摸了摸四周有点潮湿的石壁。 无名接过文欣手上的油灯,“没办法,刚才挺险的,他刚送我们进来,法老的使者就来了。” “说道使者,我真没想到那小王子居然是宰相——‘宰相大人——’。” “埃及从第四朝开始就由太子任宰相的职务。我想,他这个‘宰相’大概是他死去的兄弟封的。”这段时间,高轩一直很狼狈,这次倒遇上可以表现的机会了。 “也不知道那些探子走了没有,”文欣没趣的看了看石壁,小王子被法老所谓“清查年”的借口召走,这些家伙就溜进来翻东西了,“反正没事做,我们不如就顺着这条密道走,看看通到哪。” 这个提议得到另三人的响应,柯笠虽然没表示同意,但也没说反对。于是,无名举着油灯走在最前面,柯笠排在其后,接着是文欣和方妍,高轩押阵。他们的话题总是绕在那个埃及小王子身上: “我真是没想到他会从法老养的猫扯到被下毒的水。” “我敢说当法老听到他的侄子向他告状,说他养的猫借助椅子的扶手跳到柜子上时打破了他侄子准备送给他做礼物的珍贵瓷瓶,而证明这一切的居然是那只‘被猫踢翻了’的金杯的时候,一定气出内伤来了。” “只可怜那只猫,无缘无故得被丢进了尼罗河喂鳄鱼。”文欣说道,忽而顿住了,脚在原地得石板上跺了两下,发出了不同于其他的“咚咚”的声音,让她不禁怀疑下面是空的。 “怎么了?”后面的方妍探过头来。 “没什么。”她向渐远的灯光跟过去。 奇怪。方妍盯着文欣刚刚踏过的石板,也学样的跳了两下。 这块石板有什么不对吗?高轩看着前面两个人做出的非常举动。他站在石板上,跳了起来。 “轰——”一声巨响,伴随着一阵呻吟。“出什么事了?”方妍转身想问个究竟,却一脚踩空,黑暗中传来高轩痛苦的声:“哦——你要把我的内脏都压出来了。” 灯光被移近了。“方妍,你没事吧?”文欣紧张的向黑暗的空洞中探听着。如她所料,这块石板的下面的确是空的。 “方妍,你等一等,我们想办法拉你上来。”无名说道。 “喂!你们这些人!先掉下来的是我,被方妍当垫被的还是我——哎哟——你们怎么都不先关心我呢?!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伤员——啊——” “那你知不知道这块石板为什么会掉下去?”柯笠对下方的黑暗说道,“因为超载。” “柯笠你——” “咦?这下面好像是个通道。”方妍的声音传了出来。 *** 这的确是一个通道,在小王子的密道的正下方,正好与它垂直交叉,大约有近两米高,没有经过任何加工,还保留着原始开凿的痕迹。豆大的灯光只能让他们勉强看清身边的同伴,使他们觉得自己像是一条无限延伸的直线上的一点。 “咦,也不知道通到哪里,黑不隆冬的。”高轩手打凉棚眯着眼睛瞧着。 “阿笠,你的打火机呢?”方妍问。 柯笠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我来,我来,”高轩一把夺过,却只听见“啪啪”的声音,不见火光亮起,“完了,完了,柯笠的打火机看来是被尼罗河谋杀了。” “真是的,”文欣向无名要来油灯,移近土壁,像是在寻找什么。然后,她笑着转过身来,说:“我们是出去呢,还是继续向里走。” “文欣——”高轩发出一阵哀叹,“这两边都是漆黑一片又看不到尽头,我们怎么知道走哪边可以出去,哪边是死胡同。” “走这边可以出去。”文欣手指着一边。 “什么?!” “这种通道的工程,单靠短柄的工具是完不成的。而长柄的工具,可以用来凿这种通道的都有一个特点:开始凿下去的时候力量很大,拉起来的时候力量聚减,会形成一个截面呈‘勾’(√)形的小坑。你们看这些凿痕,”她蹲下身子,让灯光照亮通道的边角,“虽然有不少已经被磨平了,但还有一些留有这种特征。” “所以……”他们的目光向着灯光的方向移动。 “对,这个就是通道的入口。” “那另一边又是什么呢?”方妍的眼睛被那神秘的黑暗所吸引。 好奇心像颗神奇的种子,落地的瞬间便长成了大树,结出了果子。 “我们不久便会知道了。”文欣举着灯,走进未知的黑暗中。 *** 五个人走到了通道的尽头——是一个家族的墓葬,横列排着九具牛形的石棺,石棺上的太阳标记吸引了大家的目光,特别因为那太阳只有半个。 “那半个凹槽是不是用来放……” “放这个。”柯笠忽然变魔术似的拿出了原本密盒中的半块“太阳挂饰”,“我忘了放回去。” “你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丢在现代了!”高轩惊喜地叫道。 “你没问过我。” “别说那么多了,”无名说道,“快点把它放进去试试。” “等一下!”文欣忽然叫道,“小心有机关!” “哈哈,你以为是武侠小说吗?”高轩笑了笑,却发现柯笠已停止了动作,转念一想,说不定真的会从哪儿飞出一些长矛或是标枪呢。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高轩忽然叫道:“我忍不住了。‘好人不长命’,我来!”说完就夺过挂饰,放在凹槽内。 “轰——轰——”是众人的心跳声吗?不,声音的来源是—— 希伯莱的神说:“坚持你的信仰就会出现奇迹。”但奇迹之所以被称为奇迹是因为它本来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当一个你早已放弃甚至忘却了的愿望或是目的在毫无预知的情况下忽然变成了现实,你便身处奇迹之中了。 石棺之后的墙壁上石块纷纷掉落,“奇迹”镶嵌在墙壁里上,那光华闪闪的…… “高轩,除了胡夫王,现在还有别的法老的黄金面具遗落民间吗?” 高轩摇了摇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墙壁上的黄金面具。 “咦,墙上好像有字。”不知谁叫了一声。大家仔细一看,果然: “伟大法老的子孙呀,我们依照羽蛇传授之法建造庇里穆斯,思考《无字真经》的秘密。此书只有配合两河流域的‘血玫瑰’方可显出文字。务必找到。”这段文字虽然是用古埃及文字写的,但在“脑电波沟通仪”的帮助下,他们依然看得懂。 墙壁之中还有本书一样东西。这书的质感很光滑,而且真的一个字也没有。 “这就是《无字真经》?”柯笠对书有着更大的兴趣。 高轩手捧黄金面具,声音有些颤抖地说着:“我们……成功了……成功了!” 黑暗中传来了一阵欢呼声。 从墓道得入口爬出来,夜晚已经降临很久了。从四周的物品看来,他们像是到了一间草料仓库。 “我觉得已经走了一个世纪了,”高轩揉着有些发酸的脖子抬起腿要向门外跨,“我得好好享受一下活人的空……”下一刻,他已经被无名捂住了嘴拉到角落里。 一阵奔跑的声音,墙壁上映出高举火把的士兵们的身影。 “天哪!发生暴乱了吗?”高轩在无名把手拿开后惊声说道。没人理他。(真可怜)无名轻移到门口,小心地观察着外面的动静:“他们好像在找什么人。” “我们!一定是我们!”高轩叫道。 “不用担心。”柯笠冷静而坚定的声音响起,“我们只要好好的休息一番,明早便可回去。” 其他人听了他的话都放心了,惟独高轩还在那儿自言自语似的说着:“我真是发了疯才会想到来这鸟不生蛋的古埃及!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墓道里等待天亮吧,——来了一天半,净跟死人打交道,太……”从他身后伸出一只强而有力的胳膊,让他连同他永远也说不完的话一同陷入了黑暗。 *** 当他们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椅子上,在他们面前,那个埃及小王子正悠闲的坐着,手中把玩着胡夫王的黄金面具。 柯笠连忙摸了摸放在怀里的《无字真经》,还在。 “你们终于醒了。”他说着,把黄金面具放在身旁的桌几上。 五个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黄金面具。 “你们放心。”他笑了,“你们找到齐阿普斯法老的另一个面具,是阿蒙神的意思,我说过的话,不会反悔的。”说着,优雅地拿起扶手上的金杯。 “如果你想活着,最好不要喝那杯子里的酒。”柯笠忽然冷冷地开口。 小王子没有回答,眼睛盯着柯笠,脸上带着那令人不解的微笑,食指轻轻一抬,杯中一半的红色液体落到了地上。一阵香气在空气中散开。 香气引来了一条黑色的猎狗,跑到小王子脚边,开始舔食那些被倒落的液体。小王子看了看它,慢慢喝下杯中剩下的液体。 “你——”五个人叫道。猎狗忽然呻吟了一声,倒了下去,痛苦地抽了几下,不动了。 “你——!!”他们紧张的看着喝了同样东西的小王子。 还是那样的笑:“我看起来像个垂死的人吗?” “…………” “埃及能让人立即毙命的烈性毒药有七种,而我对二十种这样的毒药有免疫力。”他把空杯放回扶手上,“我那亲爱的叔叔才只不过用过其中三种而已。” “殿下,有一队卫兵从法老的宫殿里出来,像是要到这里来。” “知道了,涅捷斯。”他脸上没有惊讶的表情,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殿下,要我拦住他们吗?”涅捷斯看了看那五个人 “不用,涅捷斯。让他们来。把这里收拾干净,你就可以去休息了。” “可是,殿下……” “去休息吧,涅捷斯,我不会有事的。” 涅捷斯拎着狗的尸体退了出去。小王子站起身,说道:“你们跟我来。” *** “殿下,恕我们一大清早就来打搅您。只是努比亚的反贼潜进孟斐斯来了,外面的人还没有消息,法老担心他们也许藏在王宫里,所以,为了您的安全,我们可不可以……” “什么?!反贼躲在王宫里!!太可怕了,你们一定要抓住他们,不然我让我叔叔砍你们的头!”小王子的睡意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惊飞了,用稚气的声音命令着。 直到所有搜查的人都退出了宫殿,小王子脸上因为害怕而显得傻乎乎的表情又换成了那熟悉却猜不透的笑。他走进房间,抬头对天花板:“可以下来了。” 没有回应。小王子皱了皱眉,跳上靠墙的桌子,拉开夹层的隔板。 阴影中走出一个身影,晨光照在他手中的权杖上,反射出冷冷的蓝光,“拉美西斯,你在干什么?” “叔叔——” 法老走近了:“那上面有什么,拉美西斯?” 拉美西斯把手伸进夹层,拖出一只白猫,放下它,猫儿从法老的脚边窜了出去。它跳了下来。 “这个夹层太讨厌了。这些小东西总是喜欢躲在里面,吵得我不安宁。”他抱怨道。 “是吗?”法老看了看夹层,“来人——” 两个侍从应声而入。 “拉美西斯王子很讨厌这个夹层,你们怎么都不知道把它拆了呢?快去!” 当最后一块夹板也被卸下来的时候,拉美西斯脸上闪过一个狡黠的笑,然后他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去拉他那个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夹层的叔叔的手,“看他们做工没什么好玩的,叔叔。我们到平台上去吧,今天天狼星和太阳一起升起,哈比要施恩给埃及了,下面会有很多人,一定很热闹的。” 法老被他蹦蹦跳跳的侄子拉走了。侍从也退了出去。早晨的阳光洒满大厅的每一处,一切都恢复了空荡荡的静寂。 阿蒙的光芒照亮了埃及,让尼罗河的美丽绽放,散发处灿灿的金光。与此同时,柯笠那台主电脑的旁边也有一样东西现出金色的诱惑,那是——胡夫王的黄金面具。 《时空任遨游——埃及行》完
(P•S•笔者认为埃及最伟大的法老叫做拉美西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