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段时间我陆续收到多位书友的来信,他们不约而同地都谈到了李曼之死,也不约而同地说:我就是李曼,我在李曼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我看了这些来信后,也是深受感动,其实李曼也是我最为钟爱的一个人物,她虽然死了,但她却一直是这部小说真正的主角,只不过她只是躲在了幕后,她一直左右着主人公的生活,左右着小说情节的发展。
当初我的小说名是叫<<我的嫖妓经历>>的,但当写到李曼之死时,我知道,我已经不能再按照原来的思路写下去了,大家从中可以看出她的死当时对我的感触是如何之深了。
对于李曼之死这一章,我会作更为细致的修改的,这样才对得起大家,对得起自己。
在征得这几位书友的同意后,我决定在这里公开他们的来信,希望能引起各位的共鸣。(备注:以下文字经过作者的删改和润色。)
第一位朋友的来信是这么写的:
我十八岁那年,辍了学去广州打工。当我出了广州火车站,踏上这片我不熟悉的土地时,心头很是茫然。这个时候,有一个小伙子过来和我搭讪。我们聊了很久,聊得很投机。经过闲聊,我才知道他也是我们那个县的人,我突然觉得有了安全感。
他说,他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叫我到他那里坐坐。我便很放心地跟了他去。到了他住的出租屋,他把门一关,突然变了脸色,恶狠狠地坐我把衣服脱了,我当然不肯,他就给了我一巴掌,说:你不听话我就杀了你!但我怎肯就这么屈服,便大声地喊救命。他上前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我便人事不省了。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衣服被剥光,下身隐隐作痛,还有鲜红的血渗出。我知道我已经丧失了处女之身了。
不久,我的那个“老乡”回来了,还带来了三个男的,他们四人又对我进行了轮奸。就这样过了半个月,“老乡”就让我出去找“活”干,我不肯,“老乡”又是对我一番拳打脚踢,说:你都是一个贱货了,还有什么在乎的?我能怎么样呀?只能答应他了。
我接了一个多月的客后,终于找了一个机会,逃离魔爪,用自己偷偷攒的钱,买了张火车票回到了老家。家人得知我的悲惨遭遇后,叫我不要把此事声张出去,然后便给了说了门亲事,把我嫁了出去。
我的对象是一个老实巴脚的乡下汉,他对我很好。但是我很怕他和我做那事,每次我都觉得都是一次痛不欲生的过程。后来,我干脆拒绝了他的要求。为此,他很伤心。为了不让他再这样痛苦下去,也为了不让自己痛苦下去,我离家出走了,并给他留了一封信,叫他另外找一个好老婆。
后来,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对我一往情深。但我们关系打得火热的时候,他提出要和我做那事,我马上拒绝了他。他问我:“你为什么不肯?难道你不爱我吗?”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他很气恼地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经过这段感情后,我知道,我要找的其实是一段没有性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但这种爱情到那里去寻找呀!这以后,我对男人既想亲近,但却远离着他们,我再也不敢恋爱了。
现在,我喜欢着我的一个同事,一个青春帅气的小伙子,我看得出他很喜欢我,但我一直不敢接受他的爱。我不知道,我接受了他后,我会不会经不起打击,也像李曼那样,从楼上一跃而下,结束自己的生命。我真的很痛苦。我想,就算我不接受他,迟早有一天,我也会用一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的。
石内人,请你帮帮我吧!我怕我支撑不了几天了!
(题后话:我在收到这封信后,马上和这位女书友取得了联系,现在她的情绪很稳定,请大家放心。她说:她现在正在试图克服心理障碍,开始一个全新的生活。我祝福她一路走好。)
第二个朋友必须说明的是,他是一个男的。他的来信是这样写的:
当我看到你写得李曼的故事后,心头除了震惊,还是震惊,这个人分明就是我呀!
在多年前,我卖过一次血,就这一次,却让我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自己已经给判了一个死缓,觉得生活没有希望了。但我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我也有男人的正常生理需求,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一个女孩,并和她同居了。当然,我不会告诉她我得了艾滋病。在我和她过性生活时,我都带上了安全套,但我依然很怕一不小心也让她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我心头一直有很浓(重?)的负罪感,但我却舍不得离开她,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有一天,她提出要和我结婚,我找了个借口推辞了。后来,她又提出了几次,但我都搪塞了过去。她开始怀疑我不爱她了,曾多次问我是不是不爱她了。有好几次,我真的想告诉她真相,但我知道我这样做,我肯定会失去她,没了她,我会彻底丧失活下去的勇气。我一次次地对自己说:不要说,不要说!但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失去她的。但我想,我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这种生活能维持多久就维持多久。那天,我看了你的小说后,我更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我把事实说出来后,我一定会像李曼一样自杀的。所以,我一定不说。
(对于这个朋友,我不知道怎么说他。我觉得,如果你真的爱她,你就应该离开她!而不是继续这种生活。你这样做,真的很自私。)
第三个朋友的故事是这样的:
那天,看了你写的“李曼之死”这个章节时,我哭了。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那个李曼不就是我么?
我是一个女同性恋者。小时候,我是家里的长女,家人一直把我当男孩子使唤,也给我男孩子穿的衣服。渐渐地,我也把我当作一个男孩子了。在我二十一岁那年,在家人的安排下,我和一个男人结婚了。婚后,我才知道,我其实并不喜欢男人,我更喜欢女人!我讨厌男人,我讨厌男人身上的那股气味。后来,我老公也发现了我的不正常,开始疏远我,后来他和别村的一个女人好上了。我们经过商议,便离了婚。
离婚后,我便出门打工了。我凭着自己在家里掌握的纺织技术,进了一个纺织厂。这个纺织厂清一色的都是女工。这其实正合我意。和我同住一个宿舍的一个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那天她冲澡时,我在门缝里偷偷地看,发现她的身材真的很好,皮肤也是迷人的白,当时我都看呆了,这正是我喜欢的女孩呀!于是,我便开始常常和她玩,希望和她有多点的身体接触。她也很快和我好上了,但她只是把我当作她的好姐妹。这其实我已经很知足了。但后来她居然和一个男的好上了,再也不和我好了。我当时真的好想把那个男的杀了。在这同时,也有一个男的追求我,我严辞拒绝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常常找机会向我献殷勤。我的处境真的好为难。我受到了错位性别的煎熬。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抱住她说:我喜欢你!吓得她逃了出来后,连宿舍也不敢回了,第二天,她便和那个男人离开了工厂。那几天,我真的也有了死的念头,但我终于还是没做傻事。
当我看了你写的“李曼之死”后,我明白,一个秘密暴露在众人面前时,正是这个秘密的拥有者死期到的时候。所以,我明白我应该怎么做了,我要做的就是,默默地祝福她,而我,只能就这么远离着男人。
呵,一个是妓女,一个是同性恋,都是生活在黑暗角落里的人,难道她们就不能得到爱情吗?
还有一个朋友的来信讲述了他的故事,但由于还没有和他联系上,我就不在这里登出来了。这几个故事的共通之处在于,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不敢走进婚姻的殿堂。我个人觉得婚姻,爱情并非人生的全部,生活中有更多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
哎,人生苦多乐少,世上李曼何其多矣,不要老是纠缠在“苦”字上,多想想快乐的事,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让自己活得那么累呢?我个人觉得,李曼告诉“我”真相是对的,如果她不告诉我,会活得多累呀!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就应该活得这么洒脱,毫无羁绊。当然,死能解决一些问题,但也会留下一大堆难题。
※※※
对于第一个故事的真实性,我是深信不疑的。我就生活在广州,对于广州火车站的“乱”,我是深有体会的,它一直是当地政府的工作重心。据广州的一家报纸说:每年,有据可查,被骗去卖淫的女人有一百多人。谁也不知道,当事人不说的又有多少。所以,我在这里要对所有的女孩说,出门在外,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千万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