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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添香 > 小说 > 都市小说 > 夜鸟 > 第三章 
第三章    文 / 蓝刺猬

    天近正午时分,我们的话愈发的少了。李桦也没要什么,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纸和笔,把茹琳留下的东西工工整整地抄下来。连格式都没变。而我又要了份简单的套餐和两杯红茶。这回她倒不再介意,津津有味地边品茶边认真地默读着抄下来的文字。等我把套餐吃完,我们收拾了下东西,起身离开了快餐店。她问我下午有什么事,如果没事,希望能去她的那个音乐工作室看看。其实我也确实没什么事,找不出理由拒绝她。
    ——
    在从羽田机场外打车朝东京市区疾驰时,我想起了和李桦的那次碰面,从国贸到她工作室的一路,直到现在我仍然想不通,她是怎样得到的那种解释,简直就不是人类的理解速度。即使说她是个职业音乐人,善于捕捉一瞬间的灵感,若是这样来衡量,她几乎是个天才。我说的一点都不过分,她把夜鸟称作catcher,即夜的守护者。她说它不同于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它有它自己的希望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是啊,夜的守护者为什么那么地向往光明呢?即便从始至终地无法理解这样的向往,可我仍相信它是有道理,也就是说,它一定存在!李桦的形容,说明她几乎比我的理解深刻一百倍,实际也是这样。
    ——
    她的音乐工作室在方庄小区的一座单元楼内,这座楼不很高,也就七八层,看外观,在南城算是不错的房子。我在楼下往上看,不觉间发现天上多了不少大朵的云彩,太阳也随着时隐时现,阴晴不定。
    “你现在在这个地方住?”
    “是我们几个哥们合租的,有时候偶尔在这儿住,大多时间在里面忙工作。主要在意这里有能莫名让我编凑音符的冲动,捣古出不少挺有意思的曲子。”
    我们一起上了楼。
    “你们一共几个人?”
    “我们呀,三男两女,关系都不错。尤其是那三个男的,都比我大,而且心眼好的不得了呢。”
    “是吗?每天和你们俩小姑娘在一起能不有歪心?真难得!”
    “切,谁像你啊!那个女孩是主唱老大女朋友。老大嗓子亮的没话说,但总对老三不冷不热的,有时候我真想抽他一巴掌。”
    “那你是老几?甭问,肯定是老疙瘩。喂,走过了吧?怎么都到顶层了?”
    “本来就在顶层,顶层租金便宜。”
    废了半天劲,她打开了房门,把外套脱下来,搭在门厅的衣架上。我也随她这么做了。
    “你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她走到厨房,看样子冰箱在那里。
    “冰的咖啡吗?来一杯吧。你的哥们儿都没在吗?”
    “他们啊,作息时间都特固定。该去休息放松有天大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的。大礼拜天的也就我没事闲得难受回来这儿。”她拿了瓶绿茶和一杯咖啡,放在玻璃茶几上。“来看看吧,我们的工作室——”她所说的工作室指的就是这里,是个复式结构的套间,木板楼梯上包括一间卧室,下面是一个特大号客厅和另一间卧室,她带我上下走了走,客厅很大,当中却很简洁地摆着一高一矮两张玻璃茶几,长条沙发臃懒地靠在墙边,放着一台二十一英寸康佳电视的高茶几后还有三四把高脚椅,墙角还有一台很大的音响,倒是没看到任何乐器。旁边是厨房,卫生间。
    “怎么样?有什么感觉?”她喝了口绿茶,但没坐下,慢慢走到阳台边靠在那儿。
    “感觉?啧——怎么看不像个做音乐的地方,更像个老夫老妻退休以后打理的港台肥皂剧式家庭,女主人是你?”
    “不对,更像个开方桌会议的礼堂,不是吗?”
    我点点头,认同了。把咖啡杯拿起来,摇了两摇,喝了一小口。
    “哎呀,好像要下雨了……”顺她注视的方向,穿过她身后的那扇窗子,果然看到外面瞬间便乌云密布。“看来你是来不及走了,要不今天就住这儿吧。”
    “真是的,中午还好好的,也只能这样了。”
    “好像还委屈你了似的。不过今天你可以安心在这儿睡,我那几个哥们明天才来呢。刚才你是不是说这儿的女主人是我,是不是?”
    “哎,只是个比方啊,房产证恐怕也不可能属于你,我猜。”
    “我可没在意啊。哦,只是个比方而已,我明白。不像的话我们还需要什么吗?你是说没有乐器吧?其实有,像楼上那屋的电脑里有MIDI软件,外设公放插件,足可以放些唱片来听,电子琴键也有,吉他之类的他们都会背在身上,随来随拿,还缺什么吗?再有就是打拍子的小鼓、纸笔什么的了。”
    “不错不错,看来你的工作确实挺理想的……”
    “工作?我可不把这些单纯地当作什么工作。”她走回那个高茶几旁,放下手里的绿茶瓶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
    “那……你说叫什么?”
    “我说,哎……你知道的写音乐的人都会心甘情愿地为了赚钱吗?差不多碰到的都是吧?真是混账想法!”
    “那么是要表达出某种东西吗?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些说辞呢。”
    “胡说八道!我讨厌‘说辞’这个字眼。”
    “说辞”?她很讨厌?细想来这个词隐约也有不良借口之类的意思,但我绝非此意。如同外面下得正欢的春雨——今年的第一场雨,“春雨贵如油”,本来是好事,却偏偏把我困在这儿。那么我也应该生气才是,按她的逻辑。我可以原谅她,她确实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女孩。我需要在此说明一下,我也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而不含有任何偏见,可是,在我一成不变的混沌的脑海里,仍然认为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北京年轻人,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她们)做什么都是能让我所理解和宽慰的。最甚不过用一些不痛不氧的打岔性质的建议来调节一下。
    “你这里有什么CD可以来听听?”我这么建议。
    “CD呀,我得看看他们带没带走,如果能剩下两张就好了。”说着,她走到那台大音响前,蹲下身,在边上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书呀盒呀什么的里面翻来翻去。终于找出五张花花绿绿的CD盒,“咱们运气不错,这几张怎么样?喜欢吗?”说着,她一股脑都扔到沙发上。
    我一张张地看了看,种类还不少,有轻音乐的——舒伯特的《小夜曲》十首,摇滚的——迈克•杰克逊《Invincible》专辑,民族的——包括唢呐曲《百鸟朝凤》在内的十三支民乐曲的精选辑,流行的——刘若英的《Love And The City》,甚至还有高雅的——卡雷拉斯的歌剧《李尔王》的经典唱段选辑。在此,我想在若干时间之后,当对某些人说起现在看到的这些,我会说——喏,这就是所谓的职业精神。
    “这些……都是你们在音响店买到的吗?好多我连见都没见过。”
    “有的是,有的不是,是老二收藏的,捐出来的。那张歌剧的和舒伯特的都是。”
    “你们那个老二真不得了,这种东西都收藏……那就放放刘若英的吧,希望气氛轻松一些。”我递给她。她把CD拿出来,放到音响里开始播放——《一辈子的孤单》、《说你永远都不离开我》、《她的温柔》……一首首地放下去。我听音乐向来有个感觉,凡是听喜欢的歌,就会很轻易地忘掉自己,倒不是说感染于其中,而是种说不清的愧疚情绪,但是为何愧疚就不知道了。
    “你说,‘守望者’究竟在守望着什么?”
    “什么?什么‘守望者’?她愣了下神,“你说的是那只鸟?”
    “你说这个城市里真的会有那只鸟吗?或者说,有夜的城市都会有这只鸟?”
    “哼,这个城市那个城市?我对城市这个概念模糊得几乎快忘掉了。至于那只鸟,我从你的认识上说,只要她——我是指孟茹琳——永存于你心中,那只鸟就会欢快而健康地生活在她曾经驻足过和目前居住的城市之中。北京也好,东京也好,都没什么区别。”
    “那么……你上海的十年呢?”
    她没回答我,看看窗外,雨还下着,但依旧不大。
    “现在几点了?”
    “嗯,三点多了。”
    “我有些饿了,你呢?”
    “我无所谓啊,你要想去吃饭我奉陪。”
    “那去吃烤肉吧,这儿有一家烧烤店很不错。”
    她出我意料地自愿请客,为什么呢?我猜想刚才她没理会我的问题,在饭桌上她一定会跟我说一些和这有关的而且更有意思的事情。
    我们俩冒着毛毛春雨找到方庄桥边的一家烧烤店,落座以后她一下子要了很多很多东西。
    “那么……这样,我们来赌一赌,如果最后上的是肉,我就回答你的问题,而且还会说一些我上海十年经历的其他的事;如果最后上的是素菜,我们就什么也不说,一口气吃完抹嘴走人。”
    “我猜你很想说是吧?”
    “你怎么知道?那要看老天给不给我机会说了。”
    最先上的是土豆片,火还没有生上来,我们俩不约而同地摆弄着用来穿土豆片的铁签。
    “哎,你找到称心的工作了吗?如果是什么报社之类的话……我倒觉得没什么意思。”
    “报社有什么不好吗?我本身就是学这个的,你希望什么?”
    “不清楚,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在我们这些做音乐的人看来,记者、撰稿人之流都是些道德败坏的家伙。”
    “唔,也太偏激点吧。不说这个了好吗?我还没怎么找过呢,什么称心不称心的。”
    之后上的是水果沙拉,素烧串和啤酒。
    “好好,不说就不说,”她倒了两杯啤酒,给了我一杯,自己拿起另一杯呷了一小口,然后用塑料叉叉起一块水果放在嘴里,“我有些关系可以让你去干我觉得没意思的工作,你有兴趣听听吗?”
    “说说看。”
    又上了些,差不多都是肉类:羊心,牛羊肉串,鸡翅,腰子串……
    “是上海的,一个我很好的朋友,他是上海一个很有名的报纸副刊主编的儿子。你可以先考虑一下,关于和他认识的事……复杂得很。”
    “是一个传奇吧?我猜一定是。”
    “‘传奇’?这词儿我喜欢。”
    随着要的东西一盘盘地上来,我见她脸上的表情也逐渐眉飞色舞起来。最后的那盘,是鹌鹑蛋串。
    “这怎么算?是算荤,是算素?”
    “这……”她犹豫了下,“算了,其实我想说想得厉害!”
    她开始边吃边讲起在上海那几年发生的“传奇”故事。
    “你说哈,上海那地方有什么好?你在北京,看电视上什么黄浦江、明珠塔、南京路……花花绿绿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当初我高中时做的事,相信你根本想都想不到。那时外婆管我管得厉害,可还是看不住我,老说我不是个‘好囡囡’,我那时就是个疯丫头。疯到个什么样子呢?这么说吧,我住在宁武路是紧靠黄浦江的杨浦区一条不宽的街道,上学却在江对面浦东的张桥中学。在我看来,那所学校让我无法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但也不是完全叫我失望,因为性格始然,我结交了不少上海的哥们儿姐们儿。大概由于是北京人的缘故,他们对我很好奇,并且也喜欢和我一起打打闹闹。起初和他们在一块儿总觉得别别扭扭的,因为他们的当地口音实在很浓,每次听他们说话,我都会起浑身鸡皮疙瘩。不过,你知道我的,别人能改变我?根本不可能,怎么说我也在北京长大,生活了十几年了嘛。我妈还活着的时候,可能就是个很自我的小家伙吧。你猜最后怎么着?我居然把他们差不多都教会了北京话,自己还是一句上海话也不会说。也是奇怪,你说上海人的接受能力怎么那么强?不管怎么说,因为我和那些上海同学混得关系都不错,所以基本上在那边没受过什么欺负。
    “说起写音乐,我唱歌其实很难听的,你想听听吗?——我想你也忍受不了。当初在张桥中学的时候,我的那个高个子同桌唱歌好听得不得了,真的,我绝对不是吹捧他,嗓音特有齐秦的味道。他经常唱歌给我听,听着听着,我总会陶醉其中。呵呵,那时的我想起来就好笑,单纯得没话说。久而久之,我逐渐萌生了把想象中动听的东西写出来的愿望。你看,就这么简单,从我以前对几种乐谱的大概认识,自己开始研究怎么个表达方式,居然还真能写出些像样的东西来。别看我这么说,你知道我可不是个喜欢夸夸其谈的女孩儿,我和你有血缘嘛。话又说回来,对上海这个城市,我也不是觉得特乏味,一般无聊而已,你没去过当然不知道,那里有许多地方都隐隐约约弥漫着让人陶醉的气息,也就是所谓浪漫。比如雁荡路、中山北路的酒吧,都会很容易感觉得到的。对,就是我高中毕业前,我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人,也算触到我的心理末梢吧。
    “上海人不知怎么特喜欢聚会,而且是在酒吧里。高中毕业时,我们那帮同学找了那家酒吧,那次自然也包括我。估计你不信,我在那里对酒吧、迪厅这种地方去得次数几乎麻木不仁了,比如常去哪些迪厅,和那些迪厅的DJ、坐台小姐都熟得不能再熟。不过不能回家太晚,太晚了肯定得遭外婆的一顿上海式痛骂,其实她也知道我的性格,对我没什么办法。酒吧当然也一样,那次碰上的是蓝月酒吧的小常在值班,对,那里应该叫酒保。我们叫了不少吃的喝的,纯果汁、果盘、薯片、半凉不热的爆米花、啤酒,还叫了从没叫过的、贵死了的鸡尾酒、红酒……这么说吧,我们放肆得不能再放肆地狂欢,但事后想起来却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兴奋。我们是从晚上八点钟开始的,按往常,最多十点半就得散了,可那天我们每个人都忘了时间,真的,忘了所有事情,从这一点上来说,没有比上海的夜更疯狂的了!一直疯到了凌晨,大家挨个结伴散去,可我根本不想走,直到最后剩下我和另外和我很好的姐们儿,因为她就住在酒吧边,回家就几分钟的路。我问她为什么不走,她说也和我一样,还要和我做伴在这里呆着。实话说,我和她的关系不是一般,铁得不能再铁了。我们俩在那间不大的酒吧里边听着吧台前一个男孩的吉他曲子,她那时也有些喝多了,特想找把吉他弹弹。那个男孩弹完一首曲子,她就走过去和他说了几句,便把吉他要了过来。‘你想听哪首曲子?我可不怕你点哟。’她这么说,确实她也会很多。‘那我在这里临时写一支曲子,你来弹弹怎么样?’我说。我只是想难为难为她,叫来纸笔,用简谱写了个简单的。你想听听那只曲子吗?
    “噔噔哒噔噔哒……噔哒噔哒噔……噔噔哒噔噔噔哒噔哒……”她小声哼起来,说真的,即使是哼着曲点,都觉得节奏很优美,可以称是完全的杰作。杰作——你懂得什么叫杰作吧,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凡高的《向日葵》,或者也有贾平凹的《废都》和村上春树的《掐脖子鸟和星期二的女人们》,指的是用某些心灵读出来有悲愤慨叹和可以制造出极端感情的作品。不只是优秀而言,我指不仅仅限于在同类作品中的比较。可能你还不明白,怎么说呢?这样,比方说吧,弗雷德里克•尼采知道吧?唯心主义哲学的顽固分子,当然不能算是优秀人物,但他本身用西方人的表达方式来说绝对是上帝的杰作,即便送进疯人医院之后,他仍然是。这就是杰作与优秀作品之间的区别。——李桦的音乐就是这个样子。
    我没有打断她,她之后继续往下说。
    “我从哪里来的这种才能呢?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培养?没有人会培养我去做这些虚无的事情吧。看来是老天的恩赐,我只有这么理解了。不过,老天不只会制造才能,别忘了,它还会制造邂逅、制造奇遇、制造无法预知的悲惨经历。那个弹吉他的男孩,就是我刚才说的主编的儿子,这种事发生在上海这个城市也不稀奇。我们俩自然而然与他搭上了话,说真的,现在想来,和他说话惬意得很呢,就是那种感觉。那个自我介绍叫付宇的男孩,吉他弹得真不错。和他见面的次数么……想想啊……哦,是三次。那天是第一次。等等,等等,我重新说吧。晚上九点多,我们十几个人在那个酒吧,要了果汁、薯片、半凉不热的爆米花……开始狂欢。那时谁也没有注意吧台边的他,或许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我只是瞟了他一眼,见他把吉他放在桌下,右手摆弄着一个盛着半杯有颜色酒的杯子,左手夹着烟,在和吧台后的酒保小常聊着什么,他有一个动作:左手托着下巴,食指竖起,不管是否拿着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他那个习惯,磨灭不去。直到午夜他们陆续离开,只剩下我和我的死党的时候,才注意到他开始弹那把木吉他。当我把我写的那首曲子递给他并拜托他弹出来时,他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接过去,没有立即弹,而是掐灭手上的烟,仔仔细细地看了那谱子一遍。我还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个东西是你写的吗?我当时没察觉到什么,只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之后他就弹了一遍,不夸张地说,他弹得很深情。——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不好意思啊,说起他,我就好像有表达不完的思绪似的,即便只和他见过三次。那年……我记得毕业那年是两千年,他那时说自己二十一岁,比你大一岁。第一次就是那个样子,他那天要了我的电话号码,我很干脆地给了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时的我根本什么都不懂,以后我渐渐懂事后,才明白——我很幸运啊。命中注定一般,他会左右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夸张。那天他从冷峻到微笑,从傲慢到热情,我猜是见到我以后瞬间就转变过来的。第一次给我的印象,他就是个如同青春剧里的男主角一样的忧郁男孩,不食人间烟火,多愁善感,只会用吉他谈恋爱。很虚幻,但又富于浪漫。其实,现在的我一点也看不上这种男孩,他们只会摆泡丝,什么实际的都不会。唉,不说讨厌的话了,再说,我当时单纯得很嘛,丢人啊!”
    说到这儿,她忽然停住了。看看表,又看看我:“喂,我说了很长时间吧?你是不是听累了?”
    “嗯?没有啊,我听入迷了而已。”
    “是吗?那我先不说了,咱们把东西吃光,然后回去再说,你没听累我也说累了。”
    确实,她滔滔不绝了很久,我其间是一边吃一边听,大概是她看着馋了吧。但我能感觉到,她说那些东西要比吃任何美味都有情绪,中断只是有意暂时地掩饰心情罢了。
    回到住处,大概是晚上将近九点钟,刚坐下,她的手机响起来。只拿出来看了一眼,便挂掉了。
    “是谁啊?这么干脆就挂了?”
    “我爸——懒得和他说话。”
    她走到高茶几前,打开了电视机。
    “怎么了?你的事情还只说了一半啊!不想说了吗?”
    “暂时没心情,喂,你很感兴趣吗?”
    “我么?一般感兴趣而已。”
    电视里正在播一个清朝的电视剧,了无趣味。
    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响了起来,她看看,这回选择了接通。
    “喂?……哦,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喂,你烦不烦啊?知道啦!……我呀,和几个哥们儿在东直门的酒吧里闹呢……什么啊,你少管啦!行,行啦,就这样。”她瞬间挂掉电话,然后嘟囔了一句:“真他妈烦!”
    我在一边没再提这个电话的事,假装认真地看着那个无聊的电视剧。
    就是格格也不行,皇上有话谁也不许进去。——太监说。
    你个奴才这么大胆,我今天一定要见皇阿玛。——格格说。
    是谁呀?朕说话都不管用了吗?——皇上说。
    皇阿玛,十五阿哥出事了,您快去看看吧!——格格说。
    你没看见朕脱不开身吗?小春子,你带格格去找太后,我把南书房的事情料理完了就去。——皇上说。
    喳!格格,跟我走吧。——太监说。
    “你说哈,皇上连自己亲儿子出事都不管,那他还有什么更急的事?”我对李桦说。
    “谁知道,估计他内急,编得荒唐透顶!”
    我起身,走过去把电视关掉了。
    “哎?怎么关了?我看得好好的……”
    “你别急啊,我能猜出之后会有什么情节。肯定是格格见到太后,太后和格格都被那个阿哥利用,等皇上再管时,阿哥就把皇上软禁起来了。没错,就是这样。”
    “唉,真没意思。”她懒懒地卧在沙发上,眼睛半睁半闭着,“那个倒霉的‘朕’,我想也差不多。”
    “那么……继续说吧,我确实不一般地感兴趣。”
    “好吧,现在是——九点,我就说下去吧。”
    “你说到摆泡丝了。”我提醒她。
    “我记得,用不着你提醒。什么摆泡丝啊,付宇那个绝对是他的习惯,绝对是!自然的很。他那天临走时问我可不可以拿走我这张谱子,我只认为他是个偶像剧式的大男孩,糊里糊涂地就答应了。我的死党对我说,那没准是个好东西,就这么轻易就给他了吗?我说他还算是个帅哥,给他就给他了呗。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话就是这么少……”
    “喂,我插句嘴,难道你真爱上他了?我是说当时。”
    “你少废话啊,什么爱上他了?只是有点特别的感觉而已。好啦,不说这些啊。那是第一次,第二次呢,是在我毕业一个月以后,总而言之,我考上了上海交大的管理学院,那个学校其实我根本不想去,只因为我不想再呆在上海了,简单点说,我烦透了这个城市。——后来,我发现,这个想法完全是冲动的、不冷静的,当时我只想离开那里,不管是否回北京,去哪里也好,就是不要在那里再呆下去了!如果能弄到飞碟,我宁愿到土星上去!就是那时,他来了电话,问我考上了哪所大学?是否称心?我说糟糕透顶,甚至根本没心情去上大学了。我记得他是这么说的:‘哦,是这样啊,那么如果我支持你的决定,你会信任我吗?’多么突然的一个承诺,我懵了,真不知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呢?他支持我决定什么?未来吗?我的判断告诉我,别无选择,未来就是这个样子了。
    “此后,我接到他的另外一个电话,是介绍我到一个搞音乐的老编曲家那里,要我学会那个人所会的一切。真是个疯狂的想法,且不说我和他认识时间不很长,就我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呢?但他斩钉截铁地告诉我完全可以,而且用不了多久,那个老编曲就会把我轰回家,或许因为我难以置信的天赋。那天是他领我去的那个老头那里,是第二次见他。不管他怎么评价我,我觉得他才是真正的天才,一个男孩里的天的杰作。果然像他说的,也就半年吧,老头就叫我以后不要再找他来了,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发现他真正是个了不起的人!”
    “为什么不细细说说在老编曲那里的事?”
    “那个老头?我才不想再提起来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可是付宇啊!希望你能记住这个名字,他叫付宇,和他那个当副刊主编的爸爸格格不入的付宇。不过……不过,我不想说再多的了。简而言之吧,从他认识我的那个夜晚开始,他就莫名其妙地百分之百地开始在乎我,有关我的生活、思想、前途……所有的吧,他都在乎。奇怪,怎么像是在说我自己啊?不管它了,最后那次见是我回北京的前一天,他的话像往常一样不多,只是送我了一张他自己录的专辑,俗气的东西,里面有他唱的很老很俗气的歌,自己写的不算太俗气的歌,现在不在这里,在我家。那天他还居然放肆地吻了我一下,我便还了一巴掌给他,对他说,你是什么东西,找死啊,别想再见我。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走了——直到现在,没有他的消息。嚓——故事到此结束,GAME OVER。”
    “以一巴掌结束,令人遗憾。”我笑着说,“你应该还个吻给他,故事才精彩,然后再信心十足地给他一巴掌。”
    “你少说这个,还吻他?我撑的啊!。”
    “好好,知道你脸皮薄,那天一定吃的炸酱面就蒜。”
    “别废话了——哎,对了,这个故事还没有完,我想你应该会需要他的。”
    “嗯?我需要他?”
    “比如,他的那个主编老爸……”
    “这种事情……看来挺有实际意义,不过怎么想都有点丢面子。”我已经明白她的意思。
    “早看出来,你也是这种人。我这里有他的电话,你可以回去考虑考虑,如果想的话,我的电话过去,他随时会接的,还有你的户口档案关系什么杂七杂八的事都可以给你解决。听明白啊,我和他联系,只是为了你的事!”
    我是应该想想,或者是个好时机,把脑子好好清理清理——如果是重要但毫无价值的,我尽力把它除去;如果是有价值但可有可无的,我会打包、装箱,然后封存起来,贴上封条。就这么办。

    这个晚上,我开始梳缕实际意义与丢面子之间的利害关系,叫它们经渭分明,衍生出更多问题扰乱我,例如“鸟”。但是,我发现并不是那么如意,除去和封存都很简单,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区分开重要的和有价值的?这是个致命的失误,侵蚀了应该解决的事情,侵蚀我本来已经破损不堪的脑子,没有痛楚地侵蚀,我对“鸟”无可奈何。没办法,我不干了,收工,睡觉。
    恍惚间,仍然睡不着,又一个午夜来临。我看着客厅尽头那扇半开的窗子,外面的雨不知还在不在下。没有声音,没有潮湿的感觉,可能已经停了吧?我从沙发上起身走到窗前,阳台悬在空中,似乎晃晃悠悠的。那上面好像有个影子,模模糊糊,看不清楚。“那是只鸟!”有个声音告诉我。鸟吗?我仔细看去,确实是只鸟,有双迟钝的翅膀,嘴短短的,眼睛里有黄色的光,可身子的颜色、具体的体形我都看不清楚。“去抓住它!”那个声音又对我说。我立刻迈过窗子,几乎是一瞬之间,到了另外的空间,仍然是午夜,仍然是个房间,沙发上坐着的那个人竟是茹琳,她对我说:“嗨,你累吗?为什么到这边来?是找一只鸟吗?”我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身体里有虫子,让你说不出话来!因为你想念我,那虫子才会存在。”她继续说道,“其实何苦呢,看那里——”她指向某个方向,我顺着指的方向看去,是个门。“鸟就在那里,找到了鸟,你就能说出话了。”两个空间——这个梦真是复杂。那个空间里却没有鸟,却有个女孩儿,不认识,一个轮廓而已。“找那个鸟吗?”又是那个声音,是个女孩儿,很清脆,“很遗憾,你是找不到的,回去吧。不过你不必担心,虫子已经消失了,鸟依然存在。”是那个女孩儿,望了我一眼,似乎要说什么,不过仅仅是个轮廓——和茹琳一点也不同的女孩儿,但不知道她究竟是谁?是卢玲,还是卢俐,或者来自未来?难道这就是所谓夜鸟的预言?
    我睁开了眼睛,但睁开的真不是时候。天已然亮了,我再把眼睛闭上,但看不到任何东西了,这理所当然。我从新睁开,望着天花板发呆了将近半个小时。随后一翻身起来,见卫生间亮着灯。
    “李桦,你起了?”我朝卫生间那里说。
    “是啊,早起了。”里面确实是李桦。
    “告诉你一声啊,帮我联系一下那个叫付宇的,就说我想去上海。”
  “呵,想了一夜吧?真够快的,没什么问题。今天你先回去,等有消息了马上就通知你。”她洗完脸走出来说,“看来这个疯狂世界又要多个狗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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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4 发表 | 本章责编:秦潮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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