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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回了宿舍,时间还早,才上午,我想我写到晚上再去吃饭也不迟,至于中饭吗,就没必要吃了。狂写忘食。写书的就应该有这样的精神。我沿着学校干净的马路往宿舍的方向走。内心却久久无法平静,每次写小说前我都有这种毛病,好象写小说就是刺秦皇一样,有去无回。并且这种毛病我屡克不能改之,直至我看了屈原兄的一句诗,我才终归知道,路漫漫兮其修远兮,慢慢来吧。毛病要是一下就能克服,那这世界早就没有人才了。 马路两旁的白桦高耸入云。白桦的叶子很白,洁白若云。落下来的时候,很像超级雪花。天空里再来点微风,众叶齐落,百叶争舞的情景实在是美不胜收。我被这美所陶醉。我想如果我有来生,那我宁愿做一棵白桦,在镜池里自由的生长。我越想就越感到快活。可后来突然冒出的一个镜头却大煞风景,因为一个手握力斧的老处男将整个白桦林都砍光了。 我回到了寝室,寝室是坐落在西北边境的一座八层大楼,现在西北大开发搞得是火火风风,所以宿舍楼也不幸遇难,被炸了几次,又翻盖了几次,直至我们这一届,才最终定格下来。不过让人痛苦的是,宿舍楼高不胜寒却没有电梯,所以只能连滚带爬,特别是夏日,爬一楼准让你洗一次汗水澡,并且还是百分之百免费的,全自动汗腺服务。这还不算什么,更绝的还是我住在八楼,我虽然一向有一览众山小的凌云壮志,对于如此高的距离却有点消化不良。 我找附属医院的医生开了N次胃药,终归不起半点作用。我也终于知道好的消化系统决不是靠吃药吃出来的。而是靠坐电梯坐出来的。信不信由你。 此时此刻我已经坐在了电脑屏幕前,我的屏幕有点海水的味道。不过遗憾的是有关游戏的潜艇始终不驻我的海港。从开学起学校就禁止任何学生以任何名义玩不该玩的游戏,如果不听学校教导,那么抓到一次,扣一次学分,直至扣完。而学分正和毕业后的学位证挂钩。 我打开了文档,在文档开头的正中央写下了,葬歌爱殇这四个字。我很喜欢这四个字,说不上来为什么。每每空闲的时候,我都会如此坐在电脑前,写我的幻想小说《葬歌爱殇》。 写完之时,天不作美,已经狂黑。我突然间感觉很害怕,因为寝室里除了我之外就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不知道那帮小子又去干吗了,不过以我平时之老道判断,肯定都在全心全意地泡着,至于泡,也大抵又二,一为泡妞,二为泡吧。这便是中国高校生的在校生活全貌,本人冒着被批危险,在此直言不讳。 我记起白日里木头让我晚上八点钟去百姓吃饭的事情,百姓饭馆在学校后门一条街上,那条街是我们课余娱乐的场所,除了饭馆便是网吧,绝佳,每日每到放学之时,人群都纷纷涌向后门,声势浩大,未为壮观。当然本人不才,也是潮流中的一员,每每出去,留恋忘返,于是同学给我一响名,曰,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当之有愧,所以至今未受。 百姓饭馆其实一点都不百姓,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形容它,就是黑店。当然黑店并不是说它宰人,而是它外观实在是太黑,让我找不出好词形容它。里面设施也大抵算得上零级,所谓零级就是只有几张破桌子和一台黑白电视机。如此垃圾装备,想也很少有人光顾。不过经我观察,其生意向来绝好,每日进进出出,贵人不少。 我曾咨询室友其中之奥秘,我甚至在猜想莫不是里面在用黑白电视机放毛片。室友回味半天,神情和吸毒成瘾者不相上下。我正困惑为何一提百姓饭馆,他就如此动情,平时让他看窈窕淑女,他都未有过此种境界,还让本人误以为其先天性阳痿。大概过去上分钟的时间,他才嘘出一口气,竖起其大拇指,大叫,好,好。 我说何来好,他道百姓饭馆中的厨师都是本科毕业,向来做的饭菜绝香。所以才引得如此多的少男少女,络绎不绝。原来如此,好菜真是出自高徒。我恍然大悟,打那之后,每每做梦,都梦到自己去了百姓,见到一本科毕业的美女小厨,身材绝佳,我们一见钟情,当晚就步入洞厨。 我一直有想去百姓的冲动,只不过囊中羞涩,吃不起本科生做的好菜,只能每日买些泡面充饥。这也怨不得自己,生活费太少,用完的时候都没感觉。我曾好几次低声下气与家人商谈生活费之事,家人说我已年满十八,不属于未成年人。既然已经成人,就应该自食其力。我当即反驳道十八岁和十七岁有什么区别,区别大了,决定了在成年两个字前是否要加未字。家人扔来一句话,挂断电话。挂得很响,让我心寒不已。 我看了看表,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时间非常紧迫,上天已不在给我第二次修理发型的机会。我用手随便抹了两下,便算大功告成。匆匆离开寝室,直奔后门。上路之时,无意中瞟到麦子,她和楠方并排走在一起,两人配合默契,有说有笑,让我甚为不爽。我说原来她个丫头片子根本就没把我当会事,正是因为她,我现在的心情才如此郁闷,以至于我很有拉过一个人狠揍的冲动。她倒好,背着我和别的汉子好,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偷汉子。 你敢,你敢如此虐待我脆弱的心灵。我忿忿地道,刚想继续往下说,不禁又嘎然而止,因为我意识到了她根本就不是我什么什么,她配吗,我什么什么好歹也应该算得上个什么什么。随她去吧,事已至此,我也不想再呜呼哀哉了。可我仍然一直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密切地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越监视我的心就越痛,痛不愈生。我想今天是见鬼了,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情。想我苏某人也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万莫流泪,不然被一空中不明飞行物拍摄到,并广在外星球流传,那岂不是要贻笑大方,丢地球人的脸。 可到最后泪水还是像银子一般哗啦啦地往外流,流得我直叫心痛。不过幸好泪水乃身外之物,还没达到我为其割腕自杀的地步。我赶紧低下头去,走入无人区,拿出本用来擦屁股的纸将就着擦了一把眼泪。边擦边环视四周,绝对安全。 我一直在不停地问着自己一个问题,这是不是表明我已经喜欢上她了。如果真是,那我岂不是三生无幸,爱上一个蹂躏自己的女生,这将注定我人生的悲剧。说不定日后又被这士比亚那士比业编成悲剧剧本。拿来要挟我的子孙后代。痛哉痛哉。 我就这样一直痛到了百姓,是痛支持着我走向了我梦中的殿堂,我想我今晚就要大开口界,看一看你这个饭馆到底有什么拿手好菜。木头和他的女朋友月泽已经站在百姓的门外迎接来宾,木头破例穿上了他最不爱穿的西服,幸好月泽还算有点良知,没有穿婚纱,要不然真让黎民百姓误认为他们在开结婚典礼。 麦子和楠方先进了饭馆,接着是我径直走到他们的面前。见到他们,我拼命地微笑,却不知该说写什么好。就等你了,快进去吧。木头搂着我的肩膀,我们一同进了饭馆。饭馆里灯火通明,吃饭的人排成了长蛇阵,我不得不使用缩身术,方才走到了木头预定的饭桌前。 我一眼就看到了麦子,她也一眼就看到了我。我们面面对视,她放电的眼睛放出了高达二百伏的交流电,电得我头晕脑胀,双目昏花。幸好我最近屡吃安神补脑液,身体抵抗力连续升级,不然准被她的高电流给电死一百八十回了。 我坐下,坐在楠方身旁,而她则坐在楠方的另一边。我心里忿忿地想,楠方就是一银河。不,是淫河。坏我好事,我一个不留意,他立马就冲到了处女第一线,重色轻友这个罪名安在他头上一点都不算是强加。只能算是安得恰倒好处。 饭桌上一共坐了八个人,从木头的右边说起,依次是,月泽,我,楠方,麦子,顾小飞,严歌。这些都是木头的好朋友,平时和木头的关系那非一个铁字能了得。我们都是同一班的,不过我不太经常和他们在一起,所以关系只能算上小铁。 服务员给我们每一个人都斟满了啤酒,我们站起来举杯同喜,庆贺木头和月泽历经千难万阻终于走到了一起。木头笑的跟一母牛似的,不过看得出他很开心,我在心底默默地对自己说,希望从此之后,他就不会感到孤独和伤心。大家都一饮而尽,甚为壮观,我想喝完之后不用摔杯子了吧。要是摔,那我一定要摔的最响,要摔出我苏某人的风格。不过到底没有摔,这令我很失望。 大家边吃边聊,整个饭馆里乌烟瘴气,噪音层出不穷,我特意留意了一下电视机,发现其并没有像我想象的一样,当众放毛片,至于不当众的时候有没有,我查无此证。 我话很少,基本没有,偶尔也说一两句,离不开是的,确实,你说的对。后来感觉不爽,于是干脆不说,每每需阿谀奉承时,便不停地点头。此法绝佳,让我练成了点头功。再后来,别人不在搭理我,我便独自喝酒吃菜,服务员一杯一杯地给我斟,我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其他的人则并没有注意到我正在狂喝他们的酒,他们的目光都会聚在木头和月泽的身上,而木头和月泽的目光在会聚在他们彼此的身上,所以我成了局外人。 数杯下肚之后,感觉来了,那就是脑袋发胀,视野模糊,有想闹事的冲动。等到服务员在给我斟上一杯的时候,我一口气全喝下去,接着全吐出来,吐酒一直狂淹到整个饭桌,大家一下被我这吐酒之举给震住了。于是我不得已成了局内人。 我醉了。那一晚是我第一次喝醉,我也终于知道自己这个文人一点都不胜酒量,无法和诗狂诗圣诗仙相提并论,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被谁给背回来的。反正醒来之时,天气绝佳。第二天当我再回忆这些之时,心痛的感觉更加严重。我也知道我之所以心痛,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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