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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雨在家赔了婆婆一段时间,婆婆情绪稳定之后,她便挨着晓文的影楼开了一家婚纱店,与晓文合伙干起了个体。 晓雨开店后,一个她不愿意见而又不得不见的人,时时晃动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曾和她一度纠缠不清的方均。 方均自从那次高三扑空走后,便从她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他们再次相见已是三年后的事情。 那还是在晓文新店开业的典礼上,他俩不期而遇。那天,晓文门店两边那套高亢嘹亮的组合音响据说就是方均借来的,至于他和晓文谁先联系的谁,她就不得而知了。 在公共场合,方均从来都是个喜欢热闹的玩家,整个上午,他都忙进忙出,做宣传,放鞭炮,在一串串震耳欲聋的鞭炮响过后,店前铺着红地毯的台阶上刮满了碎纸屑。午饭前,人群散尽,晓雨到暗室取扫帚想把地面打扫干净,她走进暗室的门,听见里面传来哗哗的水流声,屋里光线微弱,她模糊看见有人在水池边洗脸,随手打开灯,灯亮了,洗脸的人居然是方均!他转过身抬起湿漉漉的脸嘿嘿冲她笑,她尴尬地停住脚步,略一迟疑,但最终还是取了扫帚匆忙往外出。 方均抹了一把脸,抖擞这两只滴水的手问道:“这屋里有毛巾吗?” 晓雨没说话,看看门边的铁丝,那上面搭着一块毛巾。方均循着她的目光,随口说了声谢谢,他把手轻轻一拉,似乎不经意间就把门闭上了,他取了毛巾,身子倚在门上,动作缓慢地擦脸,擦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心里的怒火也在一点一滴积累,这时方均阴阳怪气地问道:“今上午怎么不和我说话呀,这么多年过去,难道还恨我吗?” 晓雨厌烦地说:“我为什么要恨你呀,我没和你说话,你和我说话了吗?” 方均笑道:“大庭广众之下,你那付拒人千里之外的神态,谁还敢去惹你啊!噢,还有那个叫韩冰南的,听人说,他是你男朋友,对吧?” “既然知道,还问什么。”她严肃地说:“让开,我要出去。” 方均将手中的毛巾拧紧,之后又忽地一下散开,不无醋意地叹气:“嗨!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我还以为她眼光有多高呢,你瞧你那位,哪儿比我好啊。” 晓雨盯着他,不屑于回答他的话。 方均傻傻地笑:“嗯,韩冰南挺酷的,跟黑道老大差不多。” 晓雨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样评价自己的男朋友,她失控地上前一把拉开方均,忿忿地丢下一句话:“他如果真是很到老大就好了,先让他杀了你!” 方均完全没有提防,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身子歪在水池沿上愣愣地看她敞开门,走出去,她身后传来他悲凉的声音:“我就这么不值一文吗?在你心中。” 其实,方均已经在地税局上班。后来,晓雨在店里又见过他几次,但都没有单处,每次见到他,心里隐隐约约总有些不自然,她总尽量说服自己平静下来,就当过去的一切不曾发生过。晓雨开店后,他们的交往变得频繁起来,方均是店里的常客,尽管她知道他不是来找自己的,也无权将他拒之门外。接触多了,他们的关系反倒日益平淡,偶尔,他们一块坐在众人堆里,还能像老朋友那样闲扯,但往往总是话不投机,方均还是过去的方均,孤傲自大,欺贫受富,他凭借自己在工作经济方面的优势,骨子里根本瞧不起晓文那帮或下岗,或做小本生意,挣扎在贫困线上的朋友,他常常在人前显耀工资。奖金,还有什么名目繁多的福利待遇等等,而他的这些毛病,并不影响他和晓文的亲密,方均挣钱容易,出手也阔绰,几乎每个周末他都约晓文出去吃饭,有时碰巧了连冰南也一块儿喊上。 方均和冰南顺其自然地成了哥们,晓雨第一次认识方均的女朋友,是在冬日的一个黄昏,那女孩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推门进屋时,晓雨背了皮包,正准备回家,那女孩礼貌的冲她微笑,柔声细语地询问方均在不在。 晓雨瞅瞅方均那辆依然停在门外非常鲜艳的摩托车,模棱两可的回答:“他和晓文刚出去,可能是吃饭去了吧。” 林苗苗闻声从卫生间出来,上下打量女孩一番,开口问道:“你找他有事吗?” 女孩将手中的塑料袋放在门边的椅子上,自我介绍说:“我是方均的女朋友,刚才打他手机没人接,我知道他最常来这儿,今中午他出门时,穿得单薄,现在外面风大,我怕他再冻感冒了,所以顺便给他捎了这件羽绒服,麻烦你们,待他回来时一定让他穿上,他这个人像小孩子似的,不让人省心。 林苗苗羡慕得说:“方均可真有福气,他有你这个知冷知热的女朋友,不知该有多知足呢!” 女孩那张俏丽的面孔牵强地笑笑,她说:“你们是他的朋友,还不了解他啊,只要他高兴,该知足的人是我。” 林苗苗指指身边的椅子对女孩说:“你坐这儿等会儿吧,他们很快就回来的。” 女孩说:“我不等他了,我回去还有点事。” 女孩走了,林苗苗站在门口,目送女孩火红色的身影渐渐消融进朦胧的黄昏,她啧啧赞叹:“方均的女朋友可真漂亮!这个方均,整天买能这个,炫耀那个,得了美人倒不说了,姐,你和方均是同学,对吧?”林苗苗突然转身问到,“嗯”晓雨用几乎自己也听不见的声音答应着,她逃也似的离开店面,她实在懒得跟任何人提起方均。 十年了,少女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似梦非梦的留在她的心灵深处,没有方均的时候,她的记忆是模糊的,遥远的,当面对他的时候,记忆却又是清晰的,迫近的,仿佛人的感情能够逾越时空,仿佛还能闻到那段酸酸的,涩涩的味道,尽管方均于她算不上什么,因为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表达爱的方式,至于爱与被爱双方能否结出丰硕的果实,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店里,在众人面前,方均对她从来都是淡淡的,有时最多也就是对她新穿的某件衣服评头论足一番,但并不出格,当然别人看不出来,也许只有她一人从他执著的眼神中读到一种期待,期待一段单属于她和他的空间。时间长了,这样的机会总会有的。 那是初夏的一个傍晚,当晓雨坐在电脑旁百无聊籁地玩电脑游戏时,方均从外面进来,他环视一圈空荡荡的屋子问道:“晓文和林苗苗呢?” 她没抬头,眼睛继续盯着屏幕:“晓文送林苗苗回家了。” “那晓文今晚还回来吗?”方均拖了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 “不清楚,”她搪塞道,其实晓文临走时早就嘱咐过她,要她晚上住在店里。 像是揣摩到了她的心思,方均嬉皮笑脸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我给晓文打个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别问了,”她瞟他一眼,“他今晚不回来。” 方均收了手机,得意洋洋地笑道:“我知道你骗不了我。” 方均陪她玩了会儿游戏,大约八点钟,晓雨感觉有些饿了,方均帮她到街对面要了一碗馄饨,在她吃饭时,方均也不玩电脑,而是坐在她对面静静地看她吃饭。 摇曳的灯光下,她看不清方均闪烁的眸子里流淌着什么,他落寞地甚至有点出神的顶着她,他看着她吃完最后一个馄饨,悠然地说:“晓雨,整整十载,我现在坐在这里,好像已经没有资格再对你说声对不起了,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时光倒转,再让我重新来过,说不准我还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爱如潮水,是始料不及,无法抑制的,尤其是人的初恋,它就像眼前这碗香喷喷的馄饨,吃进肚里容易,可吐出来难。十年的光阴,如果把我经历过的爱情比作抛物游戏,我则一直在最高点与最低谷徘徊,爱你的你赶都赶不走,不爱你的你争都争不来,有人为我而自杀,而我偏偏就是杀了你也得不到你,我真不明白,在爱情上,老天为什么会跟我开如此天大的玩笑!” 感情的事谁说得清呢!晓雨发现,近而立之年的方均已完全不是当年那个冲动莽撞的小男孩了,时过境迁,或许她已不能简单地用埋怨两个字眼去计较少年时代的情感往事,,现在方均拥有了一位美丽温柔的女朋友,可以说,在爱情上,他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想起那个对他关怀备至的女孩,她嘻嘻笑道:“你女朋友真不愧是从事幼教工作的,连自己的老公也快当成小孩子看啦!天一冷,马上追着送棉衣,要是天热了,还不得到处跟着给你扇扇子啊!这年头,这么知道疼人的女孩子哪儿找去。” 方均眯着眼笑:“她啊,就那付德性,每天除了围着那帮孩子转,仿佛我是她的天!离了我,天好像就会塌下来似的,那样子挺粘人的,说实话,这也是我一直不想和她结婚的原因,活得累!” 晓雨稍感意外,因为在她心目中,方均才缠人呢,她无法理解他们的感情,甚至连她自己和他之间纷繁复杂的纠葛都难以理清,也许他曾真心爱过她,但那种爱是原始的,单纯的,没有结果,让人望而却步的。 晓雨看看窗外黑下来的天,收起碗筷对方均说:“你帮我看会门,我把碗给人家送回去。”方均连忙起身,从她手中接过碗说:“我还是好人做到底吧。” 她没有推辞,默默地看着他走街过道为她服务,当方均再次显身进门时,他突然说:“今晚你一个人住这儿,不害怕吗?” “你什么意思?”她重新打开电脑,装作满不在乎的问道。 方均上前摁住鼠标:“我可知道你胆小如鼠,今晚要不要我留下来陪你呀!” “去死吧你。”她从方均手里夺过鼠标,方均拍着她的臂膀:“唉!小傻瓜!别玩了,还是回家守着老公儿子共享天伦之乐去吧!” 她惊讶的抬头,方均一脸真诚地对她微笑:“以前林苗苗不在的时候,我没少跟晓文挤被窝。” 初夏的晚风温柔清爽,醉人心弦,一轮新月正从西南方向升起,弯弯的,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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