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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门从里面打开了,有人走了出来,在阳光里尽情伸了个懒腰,和从远处骑车过来的一个女人打着招呼。女人回应着把自行车支在铝合金门前,掏出钥匙,弯腰开门。于霁赶紧走了过来。“您好!”于霁礼貌地问候了一句,女人转过头,侧着身子上下打量着于霁。这是个容貌秀气的女人,约二十七、八岁年纪,只是脸颊过于清瘦,显得人有些凌厉。“你就是于霁?我见过你的简历和照片,和本人不大一样嘛。”女人目光挑剔,但语气漫不经心。“啊,是吗。”于霁不知怎么去接她的话,只好含糊附和。“进来吧。”女人推开门,径自进去,于霁紧跟其后。 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一大一小两间屋子,进门迎面就是半墙的可视对讲电话机展示橱窗,每台下面都标着各种型号。橱窗左手里面放有一个小茶几和两把简易沙发,权做接待室。大门口左手放置的一张弧形写字台,围着高高的档板,里面有一台电脑和打印机,从位置上看应该算是前台了,这前台正好将接待室围在里面,只留出一人宽的过道。大门右手的小间是业务室,对放着四张写字台,上面凌乱地摆放着两台电脑、一些图纸、一次性纸杯和几个烟灰缸。业务室的拐角有一截楼梯通向二层的阁楼,那仅有的狭小一间,就是总经理办公室。于霁对这布局已经基本了解了,前天她来面试时就坐等在业务室里,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周经理,墙角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接了个电话后,放下图纸接待了她。简单的几句询问后,她就被告知在今天报到。 于霁被安排在前台,女人姓林,是公司的行政经理。于霁把书包放下便主动开始打扫卫生。林经理一边整理自己的办公桌一边看着她,除了指出她需要打扫的重点外,倒也不多话。公司的人渐渐多起来,勤快的于霁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都只是见面点点头,连半个笑容还没浮现出来就匆匆各自忙碌去了。林经理也没有把于霁引见给大家,而是走到谁跟前就顺便带上一句:“那个呀,是新来的文员,叫什么——于霁。要打什么东西就找她吧。”她这么向大家介绍着。 终于收拾完了楼上楼下的卫生,林经理又让于霁把门口黑色大理石台阶上的土再拖拖,于霁便提着水淋淋的墩布费力地把台阶擦拭干净。快拖完时,一只蒙着灰尘的旅游鞋踩了上来,“哎”了一声,又赶紧跳开停住了。“哎,你上班啦?”于霁抬头一看,原来是那个面试她的男孩子。他穿了件红色的夹克衫,发白的牛仔裤,身上斜背着一个大大的藏蓝色帆布书包,正挺拔地站在阳光里,咧着嘴冲自己笑,青春的朝气令人莞尔。于霁感受到了他的友好,这让她的心里开始温暖起来。 男孩姓都名朗,一个很少见的姓氏,一个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在这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公司里,都朗和于霁迅速成为了朋友,于霁觉得这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孩子就象自己的弟弟一样,对他年轻的热忱和无尽的才华充满了欣赏和包容。都朗似乎没有不会的,装电脑、修电脑、玩电脑,设计图纸、鼓捣仪器,只要跟机械有关的,他必是手到病除。“你真行!”看着都朗熟练地修理电脑,于霁由衷地感叹道。“这有什么。”都朗并不抬头,对她的赞美颇不以为然。“哎,你真是农村的吗?”过了会儿,都朗反问起于霁。“怎么,我的证件你不是也看过了吗?”于霁没摸准他这话的意思,心里有点没底。都朗眼睛从电脑屏幕上移向她,呵呵地笑了:“怎么这付表情啊?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你看起来不象外地人,更不象村姑,瞧把你吓得。”都朗顾自笑着,忽然停住,声音低了下来:“你怎么了?”于霁没回应,勉强地笑了一下,转身将都朗杯子里的水倒满,然后拿起文件走进了业务室。 第二天是周五,早晨,于霁正在给林经理打文件,一个长长的报纸卷从挡板上垂下来落在稿纸上。于霁抬头,见都朗正走进业务室。于霁打开纸卷,里面悄然躺着一枝刚刚绽放的玫瑰,沉实殷红的花瓣里,还含着几颗小小的水珠儿,一缕细细的幽香蜿蜒着弥散开来。于霁正凝神发呆,传真机上的电话声又响起,于霁接起还未张口,里边便传来一声低低地询问:“中午一起吃饭吧?”于霁莫名其妙:“什么?”“是我。”声音骤然大提高好几度,于霁听出来,是都朗。于霁没做声,握着电话筒楞在那里。都朗停了片刻,没听见反应,“砰”地一声放下了电话。一会儿,只见都朗背着两卷图纸,不再象往常一样皮皮地笑着打招呼,就径直骑上车,离开了公司。于霁坐在那里,望着报纸里的玫瑰,心里乱成一团。 中午,于霁在前台正独自吃着三元一份的素炒饼,就听见门口熟悉的自行车铃儿响,她抬头望过去,见都朗匆匆走了进来,进门后即把两个快餐盒堆放在于霁面前,也不说什么,扭头冲进了业务室。于霁打开餐盒,里面是满满一盒米饭和一盒回锅肉。一瞬间,一股酸楚的热流袭上心头,她转开视线,将欲夺眶而出的泪水强行压了下去,然后端起餐盒,走进业务室。 都朗正兀自盯着桌子上的图纸发楞,见于霁端着那两个餐盒朝着自己走来,忽然怒了:“你有没有完呐?非要我当面道歉还是怎么的?我不就是问了句不小心的话吗,这个坎儿还过不去了呀?”看着他恼怒的样子,往日那种调皮的稚气全然不见了,于霁反而笑了起来:“干什么?我可从头至尾没说一句话呢。”说着,歪着头点了一下都朗的鼻尖儿。于霁的笑容马上熄灭了都朗的火气,他马上多云转晴,趴在图纸上傻笑起来。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都朗从工地匆匆赶回来,见于霁正收拾好桌子准备走,他飞快地丢下一句:“等我,跟你一块儿走。”话音未落地,便飞也似地奔进业务室,将图纸和工具包火速地扔进储物柜,几步又窜了出来,跳到于霁的面前站定,“走吧。”他说着头前带路,跑出门去。 看他象只小兔子似地又开始欢蹦乱跳,中午那张阴沉的脸早已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变得就是这么快,于霁在他后面忍不住笑起来,别看都朗个子高大,工作时脸孔绷得紧紧,但只要一离开工作,他那孩子气的举止就曝露无遗。于霁觉得他就是她的一个小弟弟,亲切又无邪。 都朗对于霁说今天不骑车了,他想送她去公交车站,顺便说说话儿。他和于霁并肩走着,比于霁高出多半个头,他好象永远都是那件红色的宽松夹克、牛仔裤,斜背着硕大的藏兰色帆布包,于霁侧脸望着他,温柔的笑容停不住。 正是下班高峰时间,公交车站磨肩擦踵,每来一趟车,人们都呼啦一下争先恐后地朝车门里冲,有的老人甚至有点奋不顾身了,倔强地在车门边和强壮的年轻人一决高下。 都朗舒展的眉毛皱了起来,他看看身边的于霁,发现于霁也是一脸的无奈。“你每天都这么挤来挤去吗?”都朗问,“周一和周五基本是这样,平时会好一点儿。”于霁望着人群和车流,淡淡地答道。“不然,我打车送你回去吧?”“不用,我每天都这样,习惯了。”于霁朝都朗笑笑,温和地拒绝道。“还是送你吧,否则,恐怕天黑你也到不了家。”都朗很执着。于霁望望人群,又看了看都朗:“真要送我啊?”都朗抿着嘴,坚决地点了一下头。“那——我们就走回去,可有十一站的路程呐,你行吗?”“没问题。”都朗连想都不想,一口同意。于霁莞尔一笑,绕过都朗,径自离开车站往前走去,都朗咧着嘴,呵呵笑着跟上。 夕阳西斜,春天的晚风还带着阵阵的凉意,街道两边的杨树已伸出毛绒娇嫩的叶片,随着晚风在金色的余晖中轻快地舞动着,可爱得如同孩子的小手。空气中混合着乔木青涩迷人的味道,令人不由得想起乡间田野的气息。于霁翘起下巴,眯着眼睛,贪婪地呼吸着,风从她的头上掠过,她鬓边悠长的发丝舒缓地飘动着,夕阳毫不吝啬地给她的轮廓镀上了一条灿烂而又美丽的金边,使她闪闪发光,犹如女神。 都朗看得呆了,他渐渐停下脚步,痴痴地观赏着身边这幅动人的图画。 自他第一眼见到于霁,那张纯净恬淡的笑脸就不由分说地打动了他。长到23岁,除了女老师、女同学,他的心里最深刻的就只有母亲,在此之外,他似乎还没有时间让任何女子留下影像。父母和朋友都觉得他是个晚熟的品种,尽管有些无奈,但非常放心。他自己也这么认为,他天生就喜欢摆弄机械,而且经常是无师自通。 他现在在这家公司工作,其实只是兼职,实际上他正经是有工作单位的,还是个国企,做的也是电子工程的本行,只是因为每月的钞票数额与同行的私企相比,实在是不太令人舒畅,所以私下里他就利用上班时间经常外出的机会,做上了这家公司的技术主管。尽管他有不守时等诸多的小毛病,但他技术过硬,工作又卖力,能力比正差的老工程师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只要活儿出得好,客户满意,老板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 但是除了工作、收拾电路或鼓捣机械,生活中凡是跟感情有关的事情都会令都朗的智商和耐心急剧下降。平时跟女孩子虽然他也能嘻嘻哈哈,但若是谁有意地跟他走近了点儿,他就会马上逃得老远,再不露面。对此行径,他只有一个极为简单的解释:“太麻烦。”就这样,一直到大学毕业,他还是个优哉游哉的自由身。每当听到老同学们的诉苦,他就能幸灾乐祸地大笑上半天,而面对朋友们各自不可名状的幸福姿态,他则是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哼着小曲儿,长腿一点“二六”自行车的脚蹬,瞬间就消失个无影无踪。但于霁的出现,终于使他心中那颗被埋没了很久的种子,悄悄地发了芽。 原来他总是干完活就走,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没有任何牵挂。但现在不同了,他每天都期盼着上班,不愿下班,不愿去工地,看不下去图纸,痛恨周末,渐渐他发现了自己这种反常的迹象,于是他用理科生的头脑将自己做了一番彻底的分析求证,最后得出一个令自己难以面对的结论,那个结论就是:于霁。 他虽然感到非常不好意思,甚至有点羞涩,但他无法忽视自己内心这种从未有过的强烈感受。他出生在城市,从小到大一帆风顺,一切来得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所以对“铭刻”这个词他体会不多。可现在,他越来越懂得铭刻的深度了,原来这深度是从眼睛一直刻到骨头、刻到心里去的。 望着晚风中美丽的于霁,都朗忽然产生一种想要紧紧拥抱她的欲望,他冲动地伸出手,猛然间又清醒过来,手臂停留在半空一秒钟后,转向了后脑勺,他挠挠脑袋,自嘲地笑了。 “累不累?”于霁瞧着傻笑不停的都朗,关切地问他。往回看看,不知不觉,他们已走了七八站,天南地北地胡侃了一路了。“不累。”都朗其实脚底已开始发痛,但不能在于霁面前认输,他强撑着挂上轻松的笑,给自己找辙:“天都黑了,我请你吃饭吧。”于霁早就瞄到他暗地里呲牙咧嘴的样子,知道他忍到头了,就顺势答应下他的要求,两人走进路边的一个小餐馆,在靠窗的桌边面对面坐了下来。 都朗拿着菜谱,也不征求于霁的意见,一气点了好几个菜。于霁赶紧拦住他点菜的手指,挪到一边,“够了够了,咱们两个怎么吃得完,别浪费了。”“我渴了,老板,给我两瓶啤酒。”不让点菜,都朗又开始要喝的。于霁赶紧又将他的话打住:“老板,一瓶就够了,不够您给添点茶水吧。”于霁知道,这种小餐馆的茶水是免费的,她不愿意让都朗为她破费太多。 菜很快就上齐了,菜式做得一般,但量给得很足。五、六个菜把个四人餐桌摆得满满当当。于霁扁嘴嗔怪道:“看来今天吃不了要兜着走了。”“没事,剩下的你打包,明天就不用买了。”话音刚落,都朗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舌头马上刹车。于霁则轻松地笑笑,心底弥漫起一股暖流。都朗还是执意要了两瓶酒,他将两人的酒杯倒满,向于霁举起酒杯,表情和语调忽然变得庄重起来:“第一次和你喝酒,我、我也不知说什么,总之吧,认识你很高兴。”说着,仰起头一口气将杯中酒喝个精光。于霁慢慢端起酒杯,心里的热流渐渐涌上眼睛,她强忍着笑了笑,想说却没说出声来,索性也一饮而尽。 都朗干净的脸马上被酒气熏红了,他兴奋起来,开始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于霁一直微笑着望着他,耐心地听他一点一点地说出平时很难听到的肺腑之言。“你知道吗,你给我的感觉非常独特。你真的不象外地人,更不象你自己说的什么“村姑”,你就是问谁谁也不会这么认为,因为你和她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可你也不象这城里的人,她们大都装腔作势,虚荣势利,或者只以自己为中心,而你呢,你让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美丽的全部意义。”都朗红着脸红着眼,倾吐得非常痛快。“我根本没有什么,你说的是经过你的理想美化了的我,我其实很简单。”于霁轻声地纠正他。“你不简单,你其实不简单。这个公司里都知道。林姐一直在欺负你,找你的茬儿,但你不但不说她什么,她犯的错你却主动替她背着,可她却顺势把自己的责任都推给了你。我知道,白工知道,小王、老赵、会计他们都清楚。还有好多的事啊我就不说了,是你,让我看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善良和宽容,总之,我要再敬你一杯。”都朗说着站了起来,他的酒量实在太差,才一瓶,脚下就开始打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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