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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无风。 秦可风安祥地躺在柔软似女人肌肤的落花上。他的全身没有丝毫的伤痕,但细心的人仍可看出他的眉心有一个很小的针孔。 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 死对他来说,仿佛并不是件可怕的事,反而是种解脱。 但活着的人呢? 死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痛苦的总是活着的人。
金陵王静静地伫立在落花中,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感情,他的眼神就好像是天边的云一样,那么远,那么淡。 但李重生却看到他的左手背有条青筋跳了两下。他知道,只有在金陵王的情绪极端激动时,他的这条青筋才会跳。 但李重生却不能有表情,多年来,他已很少在金陵王面前表露感情。 但有时手却会泄露感情,所以李重生总是把手藏在衣袖里。 燕飞花却不同。他的眼睛里已布满血丝,拳头已握紧,他全身的关节都已因愤怒痛苦而发出劈拍声响。
似乎过了几百年,金陵王才开口说了句话。 “想不到,五十年后,流星弩竟又重现江湖。” “王爷,什么是流星弩?”李重生问。 “是恶魔的诅咒。” 恶魔的诅咒?
五十多年前,江湖上有一个名震天下的武林世家。 神剑山庄。 到了那一代,神剑山庄有三个主人。大公子和二公子都是当时名震武林的高手,但三公子却是个天生的残废。不但别人瞧不起他,就连他的两个哥哥也经常笑话他。但他却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于是,他以惊人的毅力遍览天下武学和各种奇门八卦。神剑山庄本是武林中最大的藏书之一。 五年后,他居然精通天下武学和各种奇门遁甲之术。他开始在他的居所布置各种机关阵法,无论谁只要一靠近他的居所,都必定命丧当场。他的二哥便是死在他的机关阵法中。一年后,他又制造出了天下最霸道的暗器‘流星弩’,而第一个死在‘流星弩’下的便是他的大哥。之后,他便疯狂地向武林中各大高手挑战,在半年之内,竟然杀了武林高手二百零一个,其中甚至包括少林的度厄大师,武当的铁剑道人,淮南鹰爪门的王铁鹰,四川唐门的唐大先生。
“后来呢?难道武林中人就任其杀戳?”李重生不禁听得心驰神往,禁不住又问。 “这一场杀戳,一直到唐傲找上了他。” “唐傲?” “唐傲就是唐大先生的儿子,也是死在流星弩下的第二百零一个。”
唐傲天生神力,为了对付“流星弩”,他专门叫人铸造了一张五百石的铁胎大弓,又向人学习了三个月的奇门阵法。三个月后,他破了三公子的阵法,又用铁胎大弓射出流星雷火箭,炸开了三公子布满暗器的轿子,再用千里飞花的暗器手法杀了三公子,但他也中“流星弩”的飞针而死。 三公子一死,流星弩便也跟着消失,据说是唐傲在临死之际以毕生的精力毁了它。从那以后,四川唐门也因而倍受人尊敬。
“王爷是说,秦爷是被流星弩所杀?”李重生问。 “要不是流星弩,老秦也不会轻易被杀。” “秦爷不是本来就想死在那姑娘手下的吗?” “老秦就算想死,也不会拉上雪漫天垫背。” “王爷不是说那流星弩被唐傲毁了吗?” “那本来就是种传说,说不定是那找到流星弩的人放出来的谣言。”
老袁好像总看不透沈牧。这小子平日里像个酒鬼似的,恨不得把整个烟雨楼的酒都喝光,今天居然滴酒不沾,本来总是笑得迷死人的,今天竟整天绷着张脸,像死了爹娘似的。 “喂,老秦都已死了,你也不要老绷着脸吧,这酒还是要喝的。他本来就想死在那姑娘的手下嘛,这叫死得其所。”老袁替沈牧倒了杯酒说。 沈牧好像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却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问题。 “那胡不归真的是金陵四使中最有钱的?” 老袁怔了怔,但还是回答了他。 “应该是吧。老秦一生落拓,视钱财如粪土,又好杯中物,哪有钱啊。燕财神好色,一辈子没少在百花舫花钱,这种人怎会有钱呢。至于那雪漫天,是个十足的武痴,根本不懂得赚钱。只有那胡不归,视钱如命,单就在金陵,苏州,扬州,抚锡四处的公馆就有十二处。不过这也难怪他。哟!” “为什么?” “你知道他有几个老婆吗?十二个啊。” “他那十二个老婆是不是也跟他一样寒酸?” “才不呢,他那十二个老婆一个比个会花钱,恨不得把他所有的钱都变成珠宝首饰,绫罗绸缎。” “他是不是也有很多儿子?” “整整一盘棋,三十二个,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才刚满月。怎么,你对他一下子这么感兴趣?” “谢谢。”沈牧笑了笑,忽然转身就走。 “喂,你去哪?这酒还没喝呢。” “呆会再来喝。” “哟,这小子今天是咋啦?”
寂静的落花坡忽然传来一阵暴喝,就像一个霹雳打在金陵王头上。 是无痕公子! “是你害死老秦的!” 无痕冲过来指着金陵王说:“你为了自己的地盘,自己的权势,不惜牺牲老秦,牺牲雪大叔,还有龙王邦几百名弟兄。是你害死他们的,你才是罪魁祸首!” 说着,无痕竟似因悲愤过度,昏死了过去。 但李重生却发现金陵王的右手指似乎动了动。 “是的,是我害死他们的,我不该叫他们去冒这个险的,我们本不用冒这个险的。”金陵王沉声说:“小燕,你把无痕带走,让他好好休息一下,但不要带到无双那儿。” “是,王爷。”燕飞花仍旧热泪盈眶。 看着燕飞花走下山坡,金陵王这才又回过头问李重生:“那姓紫的姑娘有下落吗?” “王爷,属下已经把整个金陵几乎都翻遍了,就是没有这姑娘的踪影。” “难道她已经不在金陵。就算她离开金陵,也该有个踪影。” “王爷,整个金陵都翻遍了,就差一个地方没找过。” “什么地方?” “府衙。” “难道——” “王爷难道忘了知府大人新近娶了个九姨太?” “哦?” “属下听说,这九姨太还会高来高去。” 金陵王忽然笑了。 “老胡,你去准备一下,我想去拜见一下知府大人,对了,你跟我去吧。”金陵王对胡不归说。 “是,王爷。” 胡不归说完猥琐地走了。 “小李,我们把丧事办了。” “王爷,属下还有一事禀告。” “什么事?” “昨天晚上胡不归从邦中出来就去了百花舫,而燕飞花去了百花舫一会儿,就跑去烟雨楼跟沈牧喝酒聊天。” “哦,一个本来不会到百花舫的人去了百花舫,而一个本来一直泡在百花舫,本来从不到烟雨楼的人却去了烟雨楼,这里面似有什么玄机?” “属下还听说燕飞花在烟雨楼对老袁发了句牢骚。” “什么牢骚?” “燕飞花说,财神再有钱,也是庙里的。” “哦,这事你多留意点,先把老秦安葬,给雪漫天做个衣冠冢。回头再办这事。” “是,王爷。”李重生依旧不露神色。
从落花坡下来,走过一条小道,来到条小溪边,前面就是桃花坞。现在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胡不归远远就闻到沁人的花香。过了桃花坞,再走上一小段官道,就可进城了。胡不归寻思着到城北四姨太那把那已洗得发白的印花大褂换上,陪王爷上府衙,总不能太寒酸。不过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走近桃花坞,胡不归忽然觉得整个桃花坞都被一个人挡住了。 这人一身白衣,长身玉立,脸上仿佛总带着一丝淡漠的微笑。这一笑,仿佛整个桃花坞的风景全被他一人占去了。 这人胡不归认得,在百花舫跟无痕在一起的,好像叫沈牧。 好像无痕这种纨裤子弟,胡不归最瞧不起,跟无痕在一起,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没什么了不起。不过眼下这年头,能不惹事还是不惹事的好,所以他就客客气气地走过去。 “这位公子,能否把路让让?” 谁知这人不吃这套,反而开口问他: “你就是金陵四使的酒使胡不归?大家都叫你老猢狸。” “是,公子有事?” “我能否问你几个问题?” “对不起,我有急事要办,没时间陪公子闲聊。” “就算再急,也得等我问完了再走。” “阁下何等人物,须知金陵四使也非好惹的。” “老猢狸当然不好惹,只可惜老猢狸有十二个老婆,三十二个儿子。” “你,你究竟想怎样?” “也没怎样,只不过想问阁下几个问题而已。” “那你就快问吧。” 沈牧终于从心底笑了。他常听人说越有钱的人胆子越小,现在他总算知道有一种人比有钱人更胆小。 这种人就是娶了很多老婆,又生了很多儿子的那种人。 “龙王邦偷袭飞鱼邦的事是不是只有金陵王和金陵四使知道?” “是。” “那紫伤情又如何知道?是不是有人泄露了消息?” “阁下是何人,竟过问起龙王邦的事来!” “秦可风是我的朋友,他死得不明不白,我当然有权查个清楚。这当中金陵王当然不会把消息泄露出去,秦可风跟雪漫天已死,更不会是他们。也就是说,只有你跟燕飞花最有嫌疑。燕飞花昨晚跟我喝了很多酒,即使我一再追问,他也不肯泄露秦可风的行踪,所以这当中又数你最有嫌疑,你说呢?老猢狸!” “你,你胡——” “说”字还没出口,胡不归手中忽已多了把匕首,刀光一闪,已向沈牧胸口刺去。 就在匕首将刺进沈牧心口时,胡不归忽觉剑光一闪,就像一阵春风吹过,胡不归觉得浑身懒洋洋的,心中的杀意忽然消失殆尽,然后他的匕首就寸寸折断。 这是什么剑法? 胡不归总算知道跟无痕在一起的并不都是没用的纨裤子弟。 然后他就赶紧做了件他认为非常明智的事。 他立即跪了下来,并哀声求饶: “大侠,大侠饶命。你知道我就算不怕死,也不能让十二个女人变成寡妇,让三十二个孩子变成孤儿。” 这就是金陵王的手下,赫赫有名的金陵四使中的酒使。 沈牧忽然觉得有点恶心。 “好,那你说,你把消息泄露给谁?” “我,我只不过把这事写在张纸上,放在百花舫的香炉里。” “是谁让你这么做的?”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她一直蒙着脸。好像是个女的,轻功很高。” “你怎么知道是女的?” “你也知道我有十二个老婆,是男是女,我还是不会胡涂的。” “哦,这么说,老婆多了也有点好处。你说这人轻功很高,依你看,她会是什么人?” “这?飞鱼邦没有女高手,依我看,是以前大鹏邦的人。” “大鹏邦?” “是的。以前大鹏王手下有两个女将,一个是大鹏王的妹妹云里仙子紫云萝,另一个则是大鹏王的情妇东海龙女水仙姬,这两人的轻功都不错。” “水仙姬?她为什么叫东海龙女?” “因为她人长得漂亮,水性又出奇的好。还有——” “还有什么?” “紫云萝的轻功我见过,这蒙面人的轻功没她的好,所以依我看,这人应该是水仙姬。” “看不出,你还真是个老猢狸,问题分析得头头是道。” “那,公子是不是可以让我走?” “好吧,你走吧,我也不想日后有三十二个兄弟找我报仇。”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胡不归一迭声地说,忽然手中一把铜钱天女散花般撒出,直取沈牧。 沈牧冷冷一笑,身子忽地凭空拔地而起,身法竟是曼妙无比。 胡不归不由又怔住。 这身法他似曾在哪见过。 然不等他多想,他忽觉得后心一凉,就看见自己胸口忽然多出一截剑尖。他缓缓转过身,看见了一个艳若花,冷如冰的姑娘,然后才慢慢地倒下。
“是你!” 沈牧一落下身子,便看见这姑娘,赫然是秦淮河上的那个女孩。 ——紫伤情! “你这叫什么?杀人灭口?” “谁说我杀了他?” “不是你杀了他,难道是我杀了他?” “当然是你杀了他。” “你!” 沈牧不由心中苦笑,他还从没看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女人。 “我什么我,你这人真不知好歹,这人要杀你,我帮你杀了他,你竟说我杀人灭口,真是不可理喻,不跟你扯了。”紫伤情说罢转身就走。 沈牧飞身拦住她。 “你还想怎样?” “我问你,秦可风是不是你杀的?” “是又怎样?他害死我爹,杀他报仇,有什么不对?你管得了吗?” “他害死你爹?你爹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是衙门的捕头?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我怕你?” 话未说完,紫伤情一剑已如灵蛇般刺出。忽见剑光一闪,幌如春天的山花绽放似的,紫伤情但觉浑身劲气全消,一把剑霎那间寸寸折断。 这是什么剑法? 紫伤情一时呆住。 “怎么样,现在可以说了吧?”沈牧淡笑着说。 “你这人讲不讲理,我报我的仇,关你什么事?我为我爹报仇难道也有错?” “你报仇是没错,只是你不该扮成紫云萝的女儿。” “谁说我扮成紫云萝的女儿?” “那你手指上为什么会戴着血玉指环?” “我手指上戴着指环关你什么事?本姑娘要是高兴,就是戴着草环,又关你屁事?” “但那血玉指环本是秦可风送给紫云萝的传家宝,它怎会到了你手上。秦可风要不是因为你手指上戴着血玉指环,以为你是紫云萝的女儿,他怎会轻易被你所杀。” “你又怎知我不是紫云萝的女儿?”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 沈牧忽然冷笑着走过来。紫伤情忽然心底发冷,她从没想到,一个像他这么好看的男人,笑起来竟是如此可怕。 “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难道你是——” 紫伤情边说边往后退,忽然撞在一个人身上,不由惊叫起来。她转身一看,就看见一个像铁棍的人。 这人瘦瘦的,高高的,又黑黑的,像足了一根铁棍,只是一双眼睛贼亮,是个捕头打扮,身后还跟着几个捕快。 这人看了看死在地上的胡不归,又看了看沈牧,便轻轻咳了两声,对沈牧打起官腔: “在下铁飞,是金陵的总捕头,听说这里有个叫沈牧的杀了个人,喂,你就是沈牧吧?” “在下是沈牧,不过在下并无杀人。” “那,这里是不是死了个人?” “是。” “你是不是叫沈牧?” “是。” “那就没有错。有人告你杀了人,你有什么冤情到府衙再说,在下等人也是例行公事。来人,带走。” 沈牧只有苦笑。他总算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怕公门里的人。他当然不怕,但他却想看看是谁跟自己过不去。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忽然看见紫伤情竟然在偷偷地笑。 难道是她?难道她早就算计了让自己坐牢?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叫沈牧?” “是。” “是个剑客?” “是。” “胡不归死的时候你在场?” “是。” “好。押下去,关进大牢。”
这就是金陵府伊对沈牧的审讯。沈牧还真没想到世上竟有这种糊涂官。 但他更没想到世上竟还有这种监狱,不但干净,而且寂静。 因为这个监狱除了沈牧,竟连一个犯人也没有。 幸好这监狱还有狱卒,有狱头。 这监狱只有一个狱卒,理所当然也是狱头。一个老得连腰都直不起来的老狱头。
老狱头看到沈牧,就活像看到一个倒了八辈子霉的冤大头。 能到监狱的人,当然都是倒霉的人,但要不是倒了八辈子霉的冤大头,又怎会到金陵的监狱里来呢?因为这监狱本来连一个犯人都没有。 老狱头脸上除了同情外,居然还有一丝笑意。
一个长年呆在这终年不见阳光,甚至连一个犯人都没有的监狱,要不是像老狱头这么会忍受寂寞的人,恐怕会发疯的。 一个寂寞的人,偶而看到有一个伴,心情总会好一点的。 好像寂寞的人都是好酒的,要不是有酒,又有几个人能轻易打发寂寞的。 老狱头当然也好酒,当然也有酒。恰巧沈牧也是个好酒的人。 两个好酒的人在一起,总是特别容易沟通的,两个人居然很快就成了朋友似的,居然一边喝起酒,一边摆起龙门阵。 “老人家,这监狱怎么连一个犯人都没有?” “本来是有的,自从八年前知府大人到任之后,办了几件糊涂案,人们就再也不到府衙告状了,没人告状,当然也就不会有犯人。这样过了一两年,原来的犯人上解的上解,砍头的砍头,放的放。也就没有犯人了。这不,连原来的几个狱卒也都解雇了,就甚下老头子我了。” 没有犯人,当然也就用不着这么多狱卒。 “那金陵岂非会很乱?” “我保证,金陵的治安绝不比京城差。” “这是为什么?” “也许这是金陵人的福气吧。金陵虽然出了个糊涂父母官,可也出了个金陵王。无论你有多大的冤情,只要金陵王知道,他就会还你个公道。时间久了,那些肖小之徒也就不敢妄为了,大家都各所本份,安居乐业。所以金陵人都说,金陵王才是金陵人真正的父母官。” “那这金陵府衙岂非形同虚设?” “金陵府衙是金陵人供的庙,府伊却是庙里的朝奉,肥得很哦。” 如果你是个府伊,你治下的地方长年无盗贼,百姓安居乐业,那么你肯定会深得皇上喜欢,只要再稍做打点,肯定会官运享通的。 “所以我说,金陵王不但是金陵人的父母官,也是金陵府伊的通天梯。” 老狱头说完,昂头喝下了一大口酒。
金陵王静静地躺在床上,脸上似乎已失去了往日的威仪。 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金陵四使竟然一下子死去三个,坚强如金陵王,竟也受不了这打击。这位老人终于病倒了。 静寂的小屋只剩下金陵王的轻咳声和李重生的啜泣声。 燕飞花没有流泪。 燕飞花只流血。此时此刻,怒火已经把他浑身的血烧沸。 ——武昌侯竟然把雪漫天的尸体挂在城楼上示众,还让官府出告示说雪漫天是横行长江的江洋大盗。 金陵王静静地看了看李重生,最后停在燕飞花脸上。 “你是不是想去劫尸体?” “是。” “胡闹!你难道看不出这是个陷井?” “知道。但属下与雪老大兄弟一场,属下不能让他死后还受这种耻辱。” “不行!你知道现在正是邦中最困难之时,如果你再出事,老夫又病成这样,这岂不是把龙王邦拱手让给侯啸天。” “可是……” “没什么可是。你现在要做的是帮助各分舵加强警戒,做好份内的事。这是命令!”金陵王厉声说。 “是。” “小李,你也下去,把该做的事做好。” “是。” 看着燕飞花两人出去,金陵王这才轻轻地坐起,眼中竟闪烁着鹰隼般的光芒。 难道他没有病?
当老狱头举起酒壶要喝第二口的时候,他忽然呆了。 他看到了一幕本不会出现在监狱里的情景: 两名健妇把一条宽三尺的猩红长地毯铺在地上,四名女童又在地毯上撒满鲜花,一位风情万种的女人踏着鲜花款款而来。 这是不是在做梦? 老狱头怎么也想不到在这寂寞的监狱里居然能看到这么要命的美人。 只可惜这美人并不是来找他的。一名女童轻轻地对他说: “你出去。” 老狱头硬是把要流出的口水咽下,心有不甘地走了出去。 他的年纪已经有一大把了,他吃过的盐说不定比大多数的年轻人吃过的米还多,他知道这种要命的美人通常也都是惹不得的。 美人脉脉地注视着沈牧轻声娇语: “沈少侠受委屈了。” “夫人是来找我的?”沈牧似乎如梦初醒。 “看来在下的艳福非浅,在这要命的监狱里都有美人相寻。” “沈少侠真是风趣,在这种情景下居然还会说笑。”美人娇笑。 “不知夫人相寻,有何美意?” “少侠说笑了。美意不敢说,只是想与少侠做笔交易,不知少侠可否赏脸?” “跟美人谈交易,必是件美事,何乐而不为?只不知这交易公平否?” “当然公平,跟少侠做交易,妾身怎敢相欺?” “既如此,夫人是否先请赐教芳名?” “这个自然。妾身水仙姬,乃是金陵府尹的九姨太。” “哦,水仙姬?东海龙女?” “那都是老掉牙的事了,倒教少侠见笑。” “这么说,在下到这里来,是拜夫人所赐了!” “妾身实在想不出比这更安全的地方,还请少侠见谅。” “不知夫人想跟在下谈何交易?” “其实说是交易,不如说是合作。” “哦?” “妾身知少侠剑法通神,想与少侠一同对付金陵王。以少侠的武功,妾身的江湖阅历,区区一个金陵王,又算得了什么。” “在下为什么要对付金陵王?” “因为少侠是大鹏邦的后人。” “夫人何以知晓?”沈牧目如星炬。 “当今武林,人人都以为紫伤情是紫云萝的女儿,只有少侠知道她不是,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少侠是紫云萝的儿子。” 水仙姬微笑着看着沈牧。 “夫人果然洞察入微,只可惜夫人算错了一点——” “哪一点?”水仙姬一愣。 “在下与夫人并非同路人,所以在下不想与夫人合作。在下也许是要对付金陵王,但在下会光明正大地向金陵王挑战,不会用那种下九流的手段。” “迂腐!难道当时金陵王打败大鹏王,用的法子很光明正大?” “金陵王是金陵王,我是我。你用你的法子,我有我的方式,夫人何必相强?” “好、好,好一个光明正大的大侠——” 水仙姬忽然飞身往外一纵,长袖一挥,一道铁栅拦在她跟沈牧中间。 “少侠若不跟妾身合作,就只好永远呆在这里。不够妾身会给少侠三天时间考虑。顺便告诉少侠一声,这铁栅是千年寒铁所制,就算是上古的神兵利器,也休想砍得动。” 说罢,水仙姬飞身而逝。 “混账!”沈牧气极而骂。
“小兄弟,休恼,跟她合作算了,这么个大美人,要是老哥我,还求之不得呢!” 老狱头走进来劝沈牧。 “休想!快,老哥,快帮我打开机关。” “她是府尹夫人呢,老哥这身老骨头可得罪不起,还请小兄弟见谅!” “这我理解。哼,我就不信这破牢房,能困得住我!” “小兄弟,谢谢你能体谅。来来来,老哥我带来上好的竹叶青,先喝上几碗,消消气。来——” 老狱头捧着一碗酒从铁栅那边端过来。 “谢谢!”沈牧接过酒,侧着身将酒一饮而尽。 “来来,再来。” 老狱头又往沈牧碗里倒酒。 沈牧端过酒要喝,忽然“锵铿”一声,酒碗掉在地上,酒洒在地上,冒起一股青烟。沈牧脸色已变。 “你、你在酒里下了什么毒?”沈牧双手扶着铁栅,强撑着身体。 “阴阳断魂散。这毒放在酒里,最妙不过啦,哈、哈、哈——”老狱头阴笑着说。 “你!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你困在里面,又不敢放你,那女人我得罪不起。”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这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困在里面,肯定会寻找出路,以你的聪明和武功,很可能就会发现这秘密。” “所以你就要杀了我?这到底是什么秘密?” “你都要死了,告诉你也没用。你要怪只能怪那女人把你关错地方。” “你到底是谁?你总不能让我死得不明不白。” 沈牧嘴角沁出了血,终于不支倒地。 “这我倒可以告诉你。二十年前辽东有个大盗‘万里独行’,不知小兄弟听没听说过?” “‘万里独行’马追风?” “想不到这么多年,居然还有人记得我。” 老狱头得意地笑了笑。 “你——”沈牧指着老狱头,瞪大着眼睛,终于死了过去。
老孙一向以赶马车为生,所以人们都叫他“孙赶车”,他真正的姓名反倒被人忘记了。 当无痕找上他的时候,他正低着头整理着他的车马,那破旧的大草帽遮住了他大半个脸。 “你就是孙赶车?” “是的。请问公子要去哪?” “武昌。”无痕递给他一锭银元。 “谢公子。请问公子何时起程?” “现在。”
老狱头看着躺在地上的沈牧,眼中居然有几分婉惜之意: “这么年轻英俊,武功又这么好,就是太好奇,能走时不走,非得要看看谁把你弄进来。哎——还得劳动我老哥给你送终。” 老狱头说着打开机关,向沈牧走来。 忽然,沈牧从地上一跃而起,冷不防点了老狱头穴道。 老狱头不由大惊失色: “你、你没死?” “很奇怪是吗?”沈牧举起湿漉漉,满是酒味的左手衣袖,淡笑着说。 “你、你没喝那酒!你怎么知道我要害你?” “因为你不该把毒下在酒里。” “不下在酒里你能喝吗?”老狱头依旧莫名其妙。 “说得也是。”沈牧有点无奈地笑着。 “很多人都以为毒下在酒里,是最好不过的,因为酒味可以掩盖毒的味道。但那只是对普通人来说而已。对于真正的酒鬼,那可是大错特错——” 老狱头睁大着眼睛在听。 “因为酒味固然可以掩盖毒味,但毒也会使酒变味。我忘了告诉你,在我十岁的时候,我就已经能够辨别三百种名酒的味道。你给我的竹叶青,我一闻就知不对,只好把它倒在衣袖里。害得我还要咬破舌头挤出点血来。”沈牧调侃着说。 “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能死在你的手上,老夫总算不冤。反正老夫整天呆在这鸟地方,活着也没啥意思。” “你就为了那个秘密甘愿守在这鬼地方?” “是的。” “再见。” “你、你不杀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你的穴道半个时辰后会自动解开,只是能否躲得过水仙姬的追杀,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难道你也不想知道这里的秘密?” “不想。因为我不想像你一样守在这见鬼的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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